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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志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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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6-01
书籍编号:30612071
ISBN:9787224131956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459763
版次:1
所属分类:历史考古-中国史
序
历时数载,几易其稿,《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88—2010年)》终于面世了。这是陕西检验检疫系统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陕西检验检疫系统文明建设结下的又一硕果。可喜可贺!
国有史,方有志。编修地方志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对旧方志的继承和发展,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常设工作。地方志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经世致用的功能,发挥着“存史、资治、教化”的重要作用,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而《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98—2010年)》则是陕西检验检疫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见证,同时也是陕西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重要借鉴。
2011年,《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88—2010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编志办列入全省统一规划后,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一纳入、五到位”(把修志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中,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到位)的工作要求,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了由局长挂帅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的《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88—2010年)》编纂委员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编纂委员会委员。同时,设立局写志办,具体负责组织编纂、统稿、评审、充实、修订、出版等日常工作。其间,编印《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编纂手册》,确保志书编写方向正确;精心组织,确保人员、任务、进度、措施四落实;全局上下通力协作,克服种种困难,不畏辛苦清苦,勤奋耕耘,旨在尽其所能编纂出一部上无愧于先辈,下可垂鉴于后人的新志,用默默无闻又扎扎实实的无私奉献,为弘扬新时代检验检疫人精神做出了新的贡献。
《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88—2010年)》立足陕西检验检疫现状,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了1988—2010年20余年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的历史沿革,从一个侧面勾画了陕西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轮廓,真实反映了陕西检验检疫人在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施检,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任务,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促进陕西对外开放和地方经济发展中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它既是一部检验检疫专业志书,也是一部检验检疫历史教材。它的问世,对致力于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社会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使用价值。
以史为鉴,鉴古励今。《陕西省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1988—2010年)》终将在资治、存史、教化、温故、启迪等方面为陕西地方经济建设和陕西检验检疫事业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编者
2018年5月
凡例
一、指导思想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在存史、育人、资政方面为陕西社会经济建设和陕西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服务。
二、编辑原则 本志取事立足当代,详近略远,详主略次,重在致用。依循检验检疫工作性质,着重围绕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出入境卫生检疫和“三检合一”后,即记述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时期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的发展过程。
三、志书体例 本志由志、述、记、表、图、录等诸体构成,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以类系事,以时为序,客观真实反映事物发展过程。
四、志书结构 本志依篇、章、节、目结构组成,共设11篇、40章、147节。志前置图片,继而列有序言、凡例、概述,志后缀有大事记、附录。
五、志书限断 本志作为续编,上限原则起笔于1988年,部分内容上限追溯至事物的发端。下限原则止于2010年年底,对于重大事件延伸至2012年。
六、行文规则 本志采用记叙文体,“寓褒贬于记叙之中”,秉笔直书,述而不论。概述采用记述体,有记有述。大事记采用编年体。记述采用语体文和规范汉字。
专用名称首次使用全称,以后采用标准简称。语言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旧计量单位名称和计量数依实记载;需要同等量化对比的,参照不同时期参数换算计量单位和计量数。
七、资料来源 本志资料源于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档案材料和各处室、分支机构、事企业单位保存整理的资料以及知情者回忆录,均经过考证鉴别。重要参考资料引用1994年出版的《陕西省志·进出口商品检验志》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编纂、2006年4月出版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志》。
概述
1999年8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陕西商检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动植物检疫局(正处级建制,以下简称西安动植检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卫生检疫局(正处级建制,以下简称西安卫检局)合并组建一个全新的涉外经济监督执法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其任务是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管理陕西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一
20世纪90年代,正值中国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伴随着这种变化,陕西商检、动植检和卫检事业迎来了比较快速的发展时期,在各自分工的不同岗位上,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施检,较好地完成了国家赋予的口岸把关服务任务,为促进陕西地区对外开放,扩大对外贸易,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做出了不懈努力和贡献。
陕西商检局 1988年和1994年的国务院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商检机构和职能,作为系统垂直管理的陕西商检局赋予了新的职能:统一组织全省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证鉴定工作。它标志着陕西商检局已完成了由长期以来传统侧重于具体商品的微观检验转变成对陕西地区所有进出口商品的宏观管理。陕西商检机构也由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具体执行部门向主管全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检验管理型行政机构的转变。这种职能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商检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商检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到“三检合一”前,陕西商检局人员编制由1989年的138人增加到185人,检验管理力量得到充实。内设处室由最初的5个增加到13个,分支机构由1个科级建制的榆林商检处升格为处级建制并增加为榆林、汉中、宝鸡3个分支局。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到90年代中期,又先后设置了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西北评审中心、陕西商检局综合检测中心和陕西商检局机关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适应国际检验市场需要,由陕西商检公司先后与外方合资,成立了摩迪—托特拉普西安检验有限公司、陕西爱西比集装箱鉴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是商检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1989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新的《商检法》,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该法的实施。当年7月,省政府召开了260家有关单位、480人参加的全省宣传贯彻《商检法》动员大会,副省长徐山林亲自做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出席讲话。1994年7月,陕西商检局又召开了陕西地区实施《商检法》五周年和实施《商检条例》新闻发布会。副省长王双锡等领导出席讲话。两个大会的召开和形式多样的宣传,为在陕西地区贯彻实施《商检法》和《商检条例》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法一条例的实施,促进了陕西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快速增加。出口检验方面,作为陕西大宗出口商品的机电产品,1990年检验出口424批,6248台,货值1520万元,到1997年经检验出口达到69批/23671台,货值4060万元;1990年检验出口浓缩果汁仅1批/2吨,到1997年就达到298批/6636吨。20世纪90年代,是陕西煤炭出口比较快的时期,1991年经检验出口292批,44万吨,货值7566万元。到1998年出口631批,121万吨,货值达33210万元。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各类进口商品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机床及附件是陕西大宗进口商品,20世纪80年代以前,每年进口货值都在几百万美元徘徊,进入90年代,每年都保持在几千万美元。对进口商品,按合同规定,加强到货跟踪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出具索赔,有效挽回企业损失。陕西一企业1995年从美国进口一批热轧卷板,商检人员历时半年,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发现物理性能存在严重问题出具索赔,企业以商检证书为依据,历经3年多坚持起诉,最后以外商赔付150万美元结案。
陕西商检局在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规定认真检验,严格把关的同时,主动协助生产、经营部门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受到有关方面的欢迎。同时,还积极组织和利用经过考核认可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等有一定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的社会检验力量,从事具体商品的检测业务,进一步发挥了商检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商检职能的调整,商检业务不断扩大。检验重点从最初单一的商品品质、数量逐步向安全、卫生环保等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安全和国民经济生产、安全的诸多领域扩展,包括监督管理、涉外资产评估、认证认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进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出口食品厂(库)卫生注册,以及ClSS业务和UL等国外委托检验业务。到“三检合一”前,这些业务在陕西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取得良好业绩。陕西商检局始终重视普惠制业务的开发,使更多的出口企业利用普惠制。1990年,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2012份,到1999年签证就达到8640份,增长4倍多。1995年初,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西北评审中心成立后,通过几年努力,有效地推动了在陕西及西北地区出口企业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及质量体系评审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到1999年,已获质量体系认证注册的企业达300多家。获得越来越多注册的企业,其各方面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扩大了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效益增速。
西安动植检局 1992年5月,西安动植物检疫所更名为西安动植物检疫局。“所改局”强化了作为执法部门的西安动植检局的地位和作用,机构和人员得到不断充实。到“三检合一”前,人员编制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十几个人增加到39人,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的涉外检疫队伍逐渐形成;机关科室由3个增加到5个,设有办公室、综合科、动检科、植检科、财务科。1992年11月、1996年3月还先后成立了咸阳机场办事处、大兴办事处,设立了民航和外运货运两个监管点,同时组织筹建宝鸡动植物检疫局,检疫实力得到增强。
1991年10月,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检疫法》)。此法对检疫范围做了必要的扩大。为了充分运用法律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在《检疫法》实施前,西安动植检局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检疫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普及动植物检疫知识。1992年4月,《检疫法》正式实施后,陕西地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有了较大增长,检疫工作由过去的旅检为主发展到货检为主。当年检疫量就比1991年增加一番,此后连年增长。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贸易交往日益增多,陕西口岸动植物检疫业务随之大幅度上升。以1996年为例,出入境航班由过去的每周2班增加到34个航班,全年检疫1240架次,87404人次,分别是此业务开展初期的44倍和36倍;全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2950批次,货值4.7亿元,分别增加了210多倍和800多倍。
对于动植物检疫工作,无论上千吨大宗货物,还是数十克的微量样品,检疫人员都坚持做到一丝不苟、认真检疫。1994年、1998年和2000年,国家领导人出访日本,向日方赠送朱鹮3批共5只。检疫人员多次赴养殖基地现场检疫,从基地运输到机场全程严格监管,确保检疫任务圆满完成。1991年,中国政府与俄罗斯政府签订了《动物检疫和兽医工作合作协定》。在国家动植检局统一部署下,西安动植检局配合俄罗斯国家兽医局在陕西开展了对俄出口猪肉、牛肉加工厂注册。1993年至1999年,共检疫出口俄罗斯冻猪肉、冻牛肉537批,21629.34吨。
20世纪90年代,地处内陆的陕西口岸逐渐形成了铁路集装箱运输、陆海联运、空运等综合运输网络,有力促进了全省对外贸易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业务发展。仅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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