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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海明威作品精选系列:太阳照常升起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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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欧内斯特·海明威著
出版社: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9-03-01
书籍编号:30460928
ISBN:9787532164998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180788
版次:1
所属分类:中外名著-外国名著
版权信息
书名:海明威作品精选系列:太阳照常升起
作者:【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ISBN:978753216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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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献给哈德蕾[1]
和
约翰·哈德蕾·尼坎纳[2]
“你们统统都是迷惘的一代。”
——引自格特鲁德·斯泰茵的一次谈话[3]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地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引自《圣经·传道书》[4]
第一部
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曾经拿过一次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比赛冠军。不要以为这么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就会使我肃然起敬,但是对科恩来说,其意义还是非同小可的。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拳击,事实上,他是嫌恶拳击的,然而他还是不辞劳苦、十分卖力地习拳练艺,目的是要以此来抵消他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人当作犹太人时所感受到的那种低人一等而又羞于启齿的心情。尽管他这人非常腼腆,也是个地地道道的正派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练习拳脚,他从来不跟人打架斗殴,不过,他内心里还是有几分沾沾自喜的,因为他知道,他能把任何一个在他面前飞扬跋扈的人击倒在地。他是蜘蛛侠凯利[5]的得意门生。无论这些年轻绅士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蜘蛛侠凯利一律都把他们当做羽量级拳击运动员[6]来教。不过,这种教法似乎挺适合科恩的。他出拳的动作确实非常快。鉴于他有如此出色的拳艺,蜘蛛侠便不假思索地安排他与力量悬殊的强手交锋,结果却使他终身落下了一个被打扁了的鼻梁。这件事进一步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反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感,因为他的鼻梁确实变得比以前好看些了[7]。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他由于书读得太多,不得不戴上了眼镜。在他那个班上的同学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还能记得他的人。他们甚至都不记得他曾经当过中量级拳击比赛的冠军了。
我对所有说话坦率、头脑单纯的人一概都信不过,尤其是在听他们把自个儿的经历编得天衣无缝的时候,所以我始终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认为罗伯特·科恩也许根本就没有当过中量级拳击比赛的冠军,而且我老是觉得,他那张脸大概是被哪匹马儿踩踏过的,要不然就是他妈妈在怀胎时受到过什么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也有可能是他小时候自个儿不当心撞在某个物体上造成的,不过,我最终还是找人帮我从蜘蛛侠凯利那儿证实了他的这段经历。蜘蛛侠凯利不仅记得科恩。他还时常惦念着科恩后来的境遇呢。
就其父亲这一脉来看,罗伯特·科恩是纽约的一个极为富有的犹太家族的子弟,就其母亲这一脉来看,他又是一个有着极为悠久历史的名门世家的后裔。为了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事学校补习过,是该校橄榄球队的一名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谁也不曾让他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居然还有种族之别。在他还没进普林斯顿大学的那段时间里,从来没有人使他感觉到自己是个犹太人,因而会跟其他人有所不同。他是个为人正派的小伙子,一个待人友善的小伙子,而且生性非常腼腆,这一点也使他深感苦闷。他便用打拳来宣泄这种情绪,后来,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他那只被打扁了的鼻子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了业,并跟第一个待他不错的姑娘结了婚。他有五年婚史,生育了三个孩子,几乎花光了他父亲遗留给他的五万美元,而家产的其余部分都已归在了他母亲的名下,由于和一个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幸的家庭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个感情冷漠、性格相当别扭的人;正当他拿定主意要休掉他妻子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跟一个专画微型人像的画家离家出走了。虽然休掉妻子的想法已在他脑海中盘算了好几个月,可他并没有付诸行动,因为他觉得,要硬生生地把她从自己身边赶走未免过于残酷,因此,她的这一主动出走的行为对他反倒是一次大有裨益的冲击。
离婚手续总算办妥了,于是,罗伯特·科恩便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州,他偶然结识了一帮文人雅士,由于他那笔五万美元的遗产还略有剩余,因此,没过多久,他就掏钱去扶持一家文艺评论杂志了。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尔梅勒市[8],但后来在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旺斯敦市[9]停刊了。在那段时间里,科恩纯粹是被当成一个后台老板来看待的,他的名字只是作为顾问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出现在杂志的扉页上的,不料,他后来居然成了这家杂志唯一的编辑。花的可都是他的钱啊,再说,他发觉自己也喜欢上了当编辑所拥有的这种职权。当这家杂志因开销过大而难以维持时,他才不得不撒手不管了,他还为此而深感惋惜呢。
不过,在那段时间里,他还有不少别的事情要操心。他已被一位满心希望能随着这家杂志一起出人头地的女士牢牢攥在了手心里。她这人非常强悍,科恩即便想不被她攥在手心里也根本没法找到任何机会,何况他也深信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当这位女士看出了苗头,认为这家杂志不大可能有出头之日时,她便开始有点儿嫌弃科恩了,而且还拿定主意,要趁现在还有东西可捞时,不妨就捞它一把是一把吧。于是,她极力怂恿说,他俩应当去欧洲,科恩可以在那儿搞创作嘛。他们果然来到了这位女士曾经念过书的欧洲,在那儿待了三年。在这三年期间,他们把头一年全用在旅行上了,后两年则住在巴黎。其间,罗伯特·科恩结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布雷多克斯,另一个便是笔者本人。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圈子里的朋友,我则是和他一块儿打网球的朋友。
这位拿捏着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在第二年的年终即将到来之际,她忽然发觉自己的姿色已日渐衰退,对罗伯特的态度便有了大大的转变,由过去肆无忌惮地掌管和利用他,变成了一心一意地要他娶她。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已经做出决定,要按月支付给他一笔生活费,每月大概有三百美元左右。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相信,罗伯特·科恩绝对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过得相当幸福,只感到有一点美中不足,同许多侨居在欧洲的美国人的感觉一样,他也巴不得这是在美国,他还发现自己是能写点儿东西的。他写了一部小说,尽管这部小说确实写得非常蹩脚,但也不完全像后来那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糕。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在当地的一家健身馆里练习拳击。
我是在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了一顿晚饭之后,才第一次开始留意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的。我们那天是先在大路饭店[10]吃好晚饭,然后才去凡尔赛咖啡馆[11]喝咖啡的。喝完咖啡之后,我们又接着喝了几杯白兰地[12],之后我说,我得走了。科恩当时恰好谈起了我们俩周末去什么地方旅行一趟的事儿。他很想离开喧闹的城市去外面痛痛快快地散散心。我就建议说,我们不妨可以坐飞机去斯特拉斯堡[13],再从那儿步行前往圣奥黛尔[14],或者到阿尔萨斯[15]地区的别的什么地方去走走。“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一个熟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去城里兜兜风。”我说。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那是谁在无意间碰到我的,便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有两年了,那个城市凡是该了解的事情她全都了如指掌。她是个非常新潮的漂亮姑娘呢。”
我在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脚,赶忙抬眼一看,原来是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那位情人,只见她正撅着下巴颏儿、板着面孔呢。
“真该死,”我说,“为什么要去斯特拉斯堡呢?我们可以北上去布鲁日[16],或者去阿尔登森林[17]嘛。”
科恩似乎如释重负了。我也没有再挨踢。我向他们道了声晚安,就起身走了出去。科恩说他要去买份报纸,可以顺便陪我走到大街的拐角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他说,“你刚才为什么偏要提起斯特拉斯堡的那个姑娘呢?你难道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
“没有。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即使我认识某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跟弗朗西丝究竟有什么相干?”
“反正都一样。随便是哪个姑娘。我是去不成的,就这么回事儿。”
“别犯傻啦。”
“你不了解弗朗西丝。随便哪个姑娘都不成。你难道真没看见她那副脸色?”
“唉,算啦,”我说,“我们还是去桑利斯[18]吧。”
“别生气嘛。”
“我不生气。桑利斯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雄鹿大酒店[19],可以去森林里远足一次,然后回家。”
“好,那就太平无事啦。”
“嗯,明天网球场上见吧。”我说。
“晚安,杰克。”他说罢,立即返身朝咖啡馆走去。
“你忘记买你的报纸啦。”我说。
“倒也真是的。”他陪我一起走向了拐角处的那间书报亭。“你当真不生气吗,杰克?”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那份报纸。
“是啊,我为什么要生气呢?”
“我们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目送他拿着报纸返身朝咖啡馆走去。我挺喜欢他的,可是弗朗西丝弄得他日子很不好过呢,这是明摆着的。
第二章
这年的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那部小说远涉重洋去了美国,书稿很快就被一位相当有眼光的出版商接受了。我听说他这次出远门还引起了一场言辞激烈的争吵呢,在我看来,弗朗西丝就是因为这场争吵才失去他的。再说,由于在纽约那边有好几个女人向他献殷勤,回到巴黎时,他已经大大地变了。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热衷于美国,人也不再那么单纯、不再那样一本正经了。出版商们把他那部小说捧得很高,这片叫好声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再加上又有好几个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向他大献殷勤,于是,他的眼界就完全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绝对只局限在他妻子的身上。有三年,或者将近有三年,他从未正眼看过弗朗西丝以外的女人。我敢肯定,他这辈子从来就没有真正恋爱过。
由于在大学里过的那段日子实在太窝囊,他在心灰意懒之际匆匆就结了婚,等到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自己在第一任妻子的眼里并非就是一切。于是,弗朗西丝就趁他正处于失意落魄之时一下子就把他牢牢攥在了手心里。虽说他至今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但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还算得上是一个有人格魅力、能让女人着迷的人。就凭有女人喜欢他并愿意跟他生活在一起这一点来说,怎么也不能简单地把它说成是老天爷所赐予的奇迹呀。这就使他变了个人,因此,再和他相处时也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还有,他在跟他纽约的那帮哥儿们一块儿玩输赢相当大的桥牌时,他曾下过大大超出他财力的赌注,他拿到了一手好牌,一下子赚了好几百块钱呢。这使他很为自己的牌技感到沾沾自喜,他曾几次谈起,一个人要是被逼到了万般无奈的地步,总归还可以靠打桥牌来谋生的。
接下来再说说另外一件事。罗伯特·科恩一直在拜读威廉·亨利·赫德逊[20]的作品。这件事乍听上去倒像是一桩清清白白、无可挑剔的好事情,殊不知科恩却把《紫色的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人要是过了青春期再来读《紫色的国度》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描写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如何在一个极具浪漫色彩的国度里与众多少女发生性爱关系的种种奇情艳遇。故事纯属虚构,却编得绚丽多彩,自然风光的描写也非常出色。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四岁这把年纪还拿这本书当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像一个同样年纪的男人带着一整套更加注重实际的阿尔杰[21]的作品从法国修道院直接来到了华尔街一样。我相信,科恩对《紫色的国度》里的每一个词语都不折不扣地领悟了,就像研读罗伯特·格雷厄姆·邓恩[22]的报告一样。请不要误解我这话的意思,他这人还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的说来,这本书在他眼里是大有道理的。使他躁动起来的也恰恰正是这本书。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究竟使他躁动到了何等地步,直到有一天他忽然闯进了我的办公室。
“你好呀,罗伯特,”我说,“你是来给我鼓劲儿的吧?”
“你想不想去南美洲,杰克?”他问。
“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呢?”
“我也说不清。我从没想过要去南美洲。代价太高了。要是你想看南美人,在巴黎反正也能看个够。”
“他们算不上地地道道的南美人。”
“在我看来,他们就是地地道道的南美人。”
我有一星期的新闻通讯稿件要赶出来,好趁本班海铁联运的车船邮走,但是到现在才只写好了一半。
“你听到了什么丑闻没有?”我问。
“没有。”
“你那帮不可一世的朋友里难道没有一个在闹离婚的?”
“没有。你听着,杰克。要是咱俩的一应开销全都由我来处理,你愿意陪我去南美洲吗?”
“为什么要我去呢?”
“你会说西班牙语呀。再说,要是咱俩一块儿去,那一定会玩得更尽兴。”
“不,”我说,“我就喜欢这个城市,夏天我要去西班牙。”
“我这辈子就盼着能有这么一次旅行。”科恩说。他坐了下来。“恐怕没等去成,我就老得走不动啦。”
“别说傻话啦,”我说,“你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你有那么一大笔钱呢。”
“我知道。可我就是走不成啊。”
“打起精神来吧,”我说,“哪个国家还不都是电影里放的那样。”
可我真替他感到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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