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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互联网+”与图书馆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一本书了解互联网对图书馆产生的影响。

作者:徐岚著

出版社: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8-01

书籍编号:30439824

ISBN:9787564750954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128796

版次:1

所属分类:互联网+-互联网思维

全书内容:

“互联网+”与图书馆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互联网+”图书馆在路上(代自序)


一天,决定和闺密一起去一个陌生的酒店吃饭。闺密一边步行一边用手机上的滴滴软件约车,不一会儿车就来到了我们的身边。上车后,司机娴熟地用手机上的高德地图找到了酒店的位置并选择了最佳的行使路线。闺密和我不禁感叹道:“现在的互联网真是功能强大,手机一时一刻也离不了啊……”


司机则一边开车一边告诉我们最近网上流传的关于一个乞丐乞讨的段子。说是一乞丐向路人甲乞讨,路人甲不想给钱,就找了个理由说没带现金。乞丐立马放下碗,从身上摸出手机对路人甲说:“老板,您可以用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也行,只需要扫扫二维码发个小小红包就好了。”路人甲吃惊之余只好用手机支付了。乞丐收到支付后感谢了一番,然后又跟路人甲说道:“老板,我们还有个乞讨网平台,您可以大发慈悲线上支付,我们可以预约时间,线下向您演示整个行讨的过程。以后还可以用我们刚上线的APP‘叮叮讨饭’,只要摇一摇就可以找到附近正在乞讨的人,他们都是通过认证、有评分标准的乞丐。您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年龄段、性别、方言、乞讨方式等,找到最适合您施舍的人。”路人甲则震惊地问道:“既然你们的思维模式这么创新,又何必行讨呢?”乞丐说:“我们以前不懂互联网,原是做着传统的生意,结果被互联网杀得一败涂地,变成今天要饭的啦!现在我们要从零开始,把乞丐这个行业用‘互联网+’模式运营一番,等我们有了一定客户群体,就可以通过‘大数据’系统把这个项目做到极致,然后引入风投,3年后上市进入资本市场。我们还有个梦想,让天下乞讨人都有饭吃,也让施善者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施舍方式,虽然我们是要饭的,但我们有尊严。”路人甲被深深地震撼了,许久才握着乞丐的手说:“我很快就会加盟你们!”而我也被这个段子深深触动了。


互联网无处不在,“互联网+”无处不在。


如果说20世纪互联网才悄然起步的话,那么21世纪就是“互联网+”闪亮登台的时刻。


如果说互联网只是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学习、工作习惯和行为模式的话,那么“互联网+”则颠覆了人们的思维,重构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重塑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组织形式。“互联网+”正深刻并全方位地影响着我们的现在和未来。


其实,“互联网+”也就是互联网与各行业的跨界连接和融合创新。当然,这种“+”也一定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是思维、理念、模式等全方位上的“+”。在“互联网+”下,连接是基础,融合是核心,创新是关键,形成创新驱动才是目标。因此,“互联网+”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态,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是一种国家战略。于是,就有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如今,当“互联网+”遇到传统商业就诞生了淘宝、京东……遇到传统银行便有了支付宝……那么,当“互联网+”遇到传统图书馆又会产生什么呢?对答案的追寻,造就了本书写作的初衷。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与其他传统行业一样,“互联网+”给图书馆带来的影响也将是颠覆性的:它将颠覆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改变图书馆管理和服务理念,重构图书馆服务模式、组织结构及工作流程,重塑图书馆的职能,重建图书馆价值评价体系,拓展图书馆的功能。概而言之,当“互联网+”遇到图书馆后,图书馆将成为一个能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图书馆都能获得其所需要的任何文献信息资源的中心。


也因此,就有了《开放融合,连接一切——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7月);就有了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互借系统;就有了南京154个“图书漂流文化驿站”;就有了中国国家图书馆全开放的远程访问系统……


“互联网+”图书馆在路上,且任重而道远……

  • 黄璜先生认为“互联网+”的治理框架可分三层:一是“互联网+”的治理,即将“互联网+”本身视为公共政策的对象,是治理的对象;二是基于“互联网+”的治理,即利用互联网工具实现更有效的治理;三是“互联网+”下的治理,即将互联网视为公共政策法制与创新的新环境。本节的讨论主要是围绕黄璜先生研究的第二、三层次上展开的。
  • 治理作为“政府分权和社会自治”的代名词,在我国有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之分。本书不做区分。
  • 治理的模式尤其是国家治理模式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如从权力运用的视角,可分为社会中心主义、国家中心主义和个人中心主义;从治理方式的视角,可分为政策主导的治理、法治主导的治理和民主主导的治理等。本节所探讨的治理模式主要是从信息技术对治理决策、方法、组织机构、效果等所产生影响的视角,来讨论互联网对治理模式的创新。

    第一节 “互联网+”的概念及内涵
    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
    2016年8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简称《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1.7%,超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并且我国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同时,该报告指出,2016年上半年,我国个人互联网应用保持稳健发展,除网络游戏及论坛/BBS外,其他应用用户规模均呈上升趋势:从互联网基础应用(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视频)到商务交易类应用(网上购物、在线旅行预订等)都保持平稳增长;从互联网金融类应用(网上支付、互联网理财等)到网络娱乐类应用(网络音乐、网络直播等)发展势头强劲;互联网公共服务类应用(在线教育、网上预约出租车、在线政务服务用户等)多元化、移动化特征明显;即时通信也呈现出服务多元化、品牌差异化的特征。由此可见,当时间进入2016年,互联网已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学习方式,正改变着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可以说,我国正面临着“互联网+”的时代。
    在我国,最早提出“互联网+”理念的是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于扬继2007年提出“互联网化”理念后,2012年11月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又提出了“互联网+”理念。他认为,“世界上任何的传统行业和服务行业都应该被互联网改变”;“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所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一种化学公式。“互联网+”理念是对互联网化的进一步提升,主要是给各个行业互联网化一个具体落地的思路。但由于技术、时机、内容等方面的原因,当时并没有引起重视。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腾讯公司时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
    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同年11月,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乌镇召开,在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在和与会的中外代表座谈时又指出:“互联网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改变了人类世界的空间轴、时间轴和思想维度;互联网突破既是科技革命,又是保障公平的社会变革。”
    2015年3月,马化腾向两会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呼吁“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与转型升级”,并建议从顶层设计层面制定国家的“互联网+”生态战略,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在技术、标准、政策等多方面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充分对接,推动“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发展。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在肯定“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众多‘创客’脱颖而出”的同时,提出要“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首次以官方的文件形式推出了“互联网+”概念。三个月以后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2015年6月24日通过,7月4日正式发布)。一时间,“互联网+”几乎成为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的话题。新华社对〔国发〕40号的出台评论为“此举意味着中国全面开启通往‘互联网+’时代的奇幻大门。”
    于是就有了对“互联网+”深刻的阐释:
    互联网+传统集市就有了淘宝,互联网+传统百货卖场就有了京东,互联网+传统银行就有了支付宝,互联网+传统红娘就有了世纪佳缘,互联网+传统交通就有了快的、滴滴,互联网+传统留学服务便有了柳橙网,互联网+传统的安保服务成就了360……
    二、“互联网+”的内涵解析
    对于究竟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什么,怎么“+”,为什么“+”,不同的人都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正如“互联网+”理念的提出者于扬所说,“互联网+”没有普适的方法和路径,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都应该有只适应于自身的路径。
    (一)关于“互联网+”的解读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关于“互联网+”的解读至少有两种不同的版本。
    1.一般意义上的解读(也称为民间解读)
    (1)马化腾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
    (2)阿里研究院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
    (3)李彦宏认为,“互联网+”计划是互联网和其他传统产业的一种结合的模式。
    (4)雷军认为,“互联网+”就是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和互联网的思维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增值、提效。
    2.战略意义上的解读(也称为官方解读)
    (1)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缩略词注释认为,“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国发〔2015〕40号认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比较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发〔2015〕40号对“互联网+”的解读,可以明显看出:后者是对前者的提升,比前者更深刻地认识到“互联网+”不仅仅是“工具”,更是一种“创新要素”;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或“经济发展新形态”,更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它拓展了“互联网+”的外延,表明“互联网+”不仅仅对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对社会发展也影响深刻。
    而从一般意义上来解读“互联网+”,那就是互联网与传统各行各业进行深度融合,促进实体经济转型、提质增效。在其外延的发展模式上,互联网不仅仅要+传统产业,还要+政务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智慧民生,等等。从战略的视野和全局的高度来界定“互联网+”,就是一种战略、一种革命、一种文化、一种模式、一种趋势、一种规律、一种社会经济新形态。
    (二)解读时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我们在对“互联网+”进行解读,尤其是对国发〔2015〕40号进行解读时,一定要把握以下基本规则。
    1.“互联网+”不是万能的
    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没有固定的模式、套路,它只是给各行业提供一个互联网化落地的思路。“互联网+”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各行业及服务在与互联网进行跨界融合时,要善用互联网思维去观察和思考,认真研读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所具有的跨界融合能力,切忌生搬硬套,更不能将“互联网+”理解为“+互联网”。“+互联网”仅仅是将行业及服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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