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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动物农场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奥威尔与《一九八四》齐名的传世巨著,翻译家苏福忠经典全译本,新增8000字导言!入选20世纪兰登书屋百部优秀小说!多一个人看奥威尔,就多了一份自由的保障!
作者:(英)乔治·奥威尔,苏福忠译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7-05-01
书籍编号:30379508
ISBN:9787505739093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87668
版次:1
所属分类:中外名著-外国名著
版权信息
书名:动物农场
作者:(英)乔治·奥威尔
译者:苏福忠
ISBN:9787505739093
版权所有 · 侵权必究
《动物农场》重译琐记——写在《动物农场》发表七十周年
一 “凡是”和“任何”
重译这部不足六万汉字的伟大作品,尽管原因很不爽,我却是欣然动笔的。翻译是一种嚼烂再咽下去消化的过程,是任何一种阅读都无法相比的,比如细读、精读和解读,比起翻译一种作品,那都只是一种读法而已。哪怕你阅读得烂熟,但是一旦动手翻译起来,你还是会大吃一惊:这个词儿是这个意思啊!这句话是讲那东西吗?这些信息我当时怎么都没有注意到呢?尽管如此,一本书可以反复阅读,但是一个人却很难反复翻译一种作品,因为翻译毕竟是一种付出太多的劳动。
然而,《动物农场》是值得重译的作品。我经常想,如果奥威尔不是用动物做他笔下的各种角色,换成人类,那么无论写大人物还是写小人物,无论写悲剧还是写喜剧,都无法在六万汉字的篇幅里表达这么多的内容,这么深刻的寓意,这么触动灵魂的厚度。
小说里涉及狗、马、山羊、驴子、乌鸦和猪,这些动物有名有姓,算角色;绵羊、奶牛、猫、鸽子和成群的鸡与鹅,无名无姓,算群众演员。谁可以成为《动物农场》上的主人公呢?一般人可能会在狗身上做文章,而且写狗狗的文学作品也确实不少。不过,奥威尔似乎只给三只狗起了名字——布鲁贝尔、杰西和平彻,因为正是这三只有名有姓的狗生了九只小狗,被拿破仑包养起来,后来成了他一步步独揽大权并成功地当上独裁者的有效工具,相当于希特勒豢养的无恶不作的党卫队,从而把狗的属性写到了本质。当然,马是人类最得力的好朋友,写马的文字,古今中外,几近汗牛充栋的程度。奥威尔写了三匹有名有姓的马,每一匹马代表一种性格,而且几乎是为了给这三匹马做映衬,才写了动物农场的哲学家驴子本杰明、略识文字的白山羊缪里尔。乌鸦摩西代表鸟类,没有腿而有翅膀,来去自由的一个形象,代表没有腿的动物。我没有想到奥威尔会把猪写成主人公,有名有姓的有四只;一只称为少校的老公猪,没有名字,但是十章容量的小说,作者用了几乎整整一章写少校的讲话,其核心价值是“人是所有动物的老爷”“所有人都是敌人”“所有动物都是同志”。待到动物们揭竿而起,把庄园农庄攻打下来,建立了政权,开始筹建乌托邦了,正是根据少校临终前的这番讲话的核心价值,归纳出了神圣的宪章性质的“七大戒律”:
一、凡是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
二、凡是四条腿走路的,或者长翅膀的,都是朋友。
三、任何动物都不准穿衣服。
四、任何动物都不准在床上睡觉。
五、任何动物都不准喝酒。
六、任何动物都不准杀害其他动物。
七、所有动物都生而平等。
首译《动物农场》这部内涵丰富的作品,我把前六条戒律的开头都翻译成了“凡是”二字,重译时只把1、2条用了“凡是”,而3、4、5、6条则改作“任何”。这样的改动,不仅是重新领会原作的结果,而且回头看还与我的年龄大有关系。首译时我正往五十岁上奔,自以为从小被灌输的政治语言,已经摆脱得差不多了。仅仅过了十几年,再看一连使用的六个“凡是”,政治语言在我脑子里的残留依然如此嚣张,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这七大戒律最后围绕着独裁者拿破仑转圈圈,越转越小,把他舒舒服服地包裹起来,起先虽然只是在特定戒律上抠字眼地稍加涂改,但内容却发生了根本改变,比如第四条“任何动物都不准在床上睡觉”涂改成了“任何动物都不准在有被褥的床上睡觉”;动物在柴火窝里睡觉,充其量铺盖一些麦秸或杂草,铺了被褥睡觉就是人的行为了。又比如第五条“任何动物都不准喝酒”涂改成了“任何动物不得饮酒过度”。喝酒是享乐,酗酒则是堕落,这更是人的行为。动物们造反夺取政权,与人不共戴天,夺取政权后却偷偷摸摸地向人的生活靠近,而这样的更改戒律,又都是为了适应统治阶级和独裁者的一步步腐化和享受。到了最后,更具深刻寓意的是,七大戒律最后剩下了三行字,归纳成了一条规定:
所有的动物生而平等
但是一些动物生来要比
另一些动物更平等。
这一条新规定一出台,“凡是”相对“所有”,难免显得空洞,不如“任何”带出的内容更有对比性,也更能给读者留出思考空间。
不过,最令我感到脸红和惊愕的是,这种从小灌输的政治语言的毒素,导致了首译译文中的一个可怕的黑白错误:
如果你们有你们的低等动物感到满意,那么我们有我们的低等阶级感到满意。
以上是首译里的句子,而重译里相对的句子是:
如果你们有你们的低等动物要斗争,那么我们有我们的下等阶级要斗争。
刚发现这个错误时,我真有点懵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不是理解问题,因为句子不复杂,没有生单词,只是因为把contend误看成content了吗?仅仅是个看走眼的问题吗?误看导致误译,是翻译活动中比较容易犯下的错误,可是尽管这两个英文词儿只有一个字母d和t的差别,但是对于这两个一点也不生僻的英文词儿,我实在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误啊?这个疑问一直折磨到我重译完毕,我才恍然大悟:还是政治语言的毒素在作祟。毕竟,阶级斗争论的叫嚣伴随了我的前半生,更要命的是按照当时的阶级划分,我家的成分一直在“贫下中农”的行列,站在“低等阶级”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多年来潜移默化,已经深入骨髓了。潜意识里,我一直为“低等阶级感到满意”,而很难想到在统治阶级内心深处,什么时候都是“我们有我们的下等阶级要斗争”。在那些与人斗其乐无穷黑白颠倒的岁月里,分明下等阶级一边被戴高帽,一边在挨饿受苦,但是我们就是一直心甘情愿地受骗上当,眼见三十年间饿死斗死了那么多“低等阶级”,还是愿意相信政治谎言,而且相信到了潜意识里,真让我不寒而栗。
还是奥威尔一针见血:“政治语言被故意用于使谎言听起来像真理,使谋杀听起来令人肃然起敬。”
《动物农场》里的下等动物,始终在接受这样的政治谎言和欺骗。
二 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
动物们造反,就是造琼斯的反。琼斯是庄园农庄的农场主,因为酗酒,渐渐对农场疏于管理,最终导致动物们揭竿而起,一举夺得庄园农庄,改名动物农场,成立了史无前例的动物当家的乌托邦。建立乌托邦是一回事儿,维持乌托邦是另一回事儿。乌托邦即“无托邦”,没有任何依托为依据,统治者便可以随心所欲地重塑他们心目中的无托邦。理想一个个破灭,怪事、丑事和恶事一起又一起地发生。贫穷始终像恶魔一样挥之不去,定量配给成了习以为常的分配制度。每当下层动物们发生重大疑问而发出不同声音、而统治者又理屈词穷时,统治阶级强词夺理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重译《动物农场》伊始,我铆足劲儿要偏离一点严谨的翻译风格,打算把这句话翻译成:你们不想回到旧社会吧。这是我们最熟悉的一种幼稚可笑荒谬至极的逻辑。但是,等我重译完毕,反复阅读后定稿,还是改成了“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因为这是动物农场,动物和人不共戴天,琼斯这个人是动物们的天敌。奥威尔是要用他笔下的动物形象来揭示人类极权主义的恐怖、丑陋和罪恶,不只是新旧社会的问题。在动物农场这个社会里,动物是主要角色,人是配角,却不可或缺。
三匹有名有姓的马——博克塞、克洛弗和莫丽。莫丽是一匹年轻的牝马,爱捯饬,爱显摆,总忘不了在鬃毛上系一条彩带。动物农场走上集体道路后,她是集体活动中最爱迟到早退的主儿,干活儿也是磨洋工的时候多,卖力气干活儿的时候少,究其原因似乎主要是她吃不到她爱吃的一样东西——糖。中国古圣人说“食色性也”,把“食”放在第一位,无比正确。无论动物还是人类,从小挨饿而不得不觅食的主儿,一定比饱食终日的主儿要机灵得多,智慧得多。作者写莫丽的文字很有限,但是一个最有远见的问题却由她提了出来:造反之后还有糖吃吗?莫丽受不了苦,喜欢过甜蜜的日子,提出这个问题仅仅是因为她的胃,但是这个问题却是全书中最有远见的,类似鲁迅的“娜拉出走后怎么办?”莫丽是个现实主义者,看见造反后的日子每况愈下,定量配给都难以保障,吃糖成了奢望,便悄悄地溜之大吉,跑到别的农场去给人拉马车,从而过上了她有糖吃的甜蜜的生活,意味深长。
克洛弗也是一匹牝马,总是陪伴在博克塞的身边。在劳动中她拼力劳作,试图减轻博克塞的劳动强度;在生活上她关心博克塞的冷暖,尤其在博克塞的蹄子受伤之后。和她的名字克洛弗一样,在英语里是“苜蓿”,又称“三叶草”,她恨不得让博克塞吃下肚子变得更强壮,有一个健康强大的身体,顶得住繁重的体力劳动。她是作者心目中的下等阶级的贤妻良母,不过作品赋予她的另一项使命似乎更重要:她是在动物农场每次发生重大变故后,唯一一个使用记忆的角色。她是文盲,脑子也不是很好使,但是她有心,有记忆,每当遇到疑惑不解的问题,就求教驴子本杰明或者白山羊缪里尔,或者帮助她回忆过去的事实,或者到“七大戒律”前面求证。记忆是奥威尔追究极权主义实质的重要依据,在《动物农场》里只是通过克洛弗这个动物角色进行了比较浅层的探讨,在动物们的身上似乎也只能写到为止,而只有在《一九八四》一书里人成为角色后,才能系统地揭示。尽管如此,克洛弗这匹善良的母马,留给人的印象足够深刻的。正是这匹善良的母马,在动物农场发生触目惊心的“大清洗”之后,作者给她来了画龙点睛之笔:“克洛弗望着山坡,不禁泪水盈眶。如果她能讲出她的思绪,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他们多年前费尽艰辛推翻人类,他们追求的目的可不是目前的样子……他们盼到一个谁都不敢讲心里话的时代,那些凶猛的狂吠的猛犬横行,而你不得不目睹你的同志在坦白了莫须有的罪过后统统被撕成了碎片。”随着年龄老去,克洛弗的记忆也变成了碎片,尤其目睹博克塞被送往屠宰场之后。
就下层阶级而言,博克塞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一个形象:第一章写到动物们在一次秘密会议上粉墨登场,只对博克塞交代得最具体,描写也最多,用了大约一百零几个字。在六万字一部小说里,作者惜墨如金,这样刻画形象的篇幅算是很大了,而就这一百多个字来看,作者还有重点,那就是:他鼻梁上有一道白毛,他因此看上去有几分傻相,而实际上他也不是一流脑子。这匹身架高大到足有两匹普通马相加的个头与力量的大牡马,何止不具备一流智商,连把字母表认到D的智商都没有。他就知道干活儿,动物农场一半的活儿都是他干的,尤其在建设风车这样的超级工程中,他就是中流砥柱,而他也是在这项工程中被累垮的。
从早到晚,他拉啊,拽啊,哪里有最累的活儿,他就出现在哪里。他早和一只打鸣的公鸡达成协议,请他早上提前半小时叫他起来,赶在别人前面,把那些最需要力气的活儿自愿干完,赶在日常的活儿开始之前。
动物农场是集体农庄,集体农庄上的劳模就是这个样子。如今,年纪五十岁开外的人,只要在这样的生产形式下干过活儿的人,这样的形象是再熟悉不过的,是一种既让人爱戴又让人可怜甚至遭人憎恨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最接近博克塞似的人物,是我们村里的一个我应该叫叔叔的农人,在我们村做了多年劳模,干活儿真的是披星戴月,积劳成疾。他最著名的事迹是他一大早上地,睡眼惺忪,经常胳肢窝夹了一个扫炕的笤帚,到了地头才明白把笤帚误当成了小勾锄。在生产队和公社组织的劳模讲用会上,他一次又一次讲起这些个事实,把一个农民很丢人的事实讲成了光荣事迹。当然,他的讲用材料是地方御用文人舞文弄墨的结果。在小说中,博克塞这样的劳模,与其说干活儿卖力是特色,不如说“他鼻梁上有一道白毛,他因此看上去有几分傻相”更含意味。博克塞的座右铭是:“拿破仑一贯正确,我会更加努力干活儿。”博克塞这样的劳模悲剧的一面,是要大家一起跟他学得愚蠢起来,殉道般地听任统治者恣意摆布。
这样的形象之所以还受下层动物普遍尊重,劳动好是一个方面,品德底线是另一个方面。博克塞有良知,讲诚实,而正因这两点,在动物农场几个需要统一思想的场合里他表示了不同声音,便差一点成为大清洗的对象,多亏他力大无穷,眼见“三只猛犬……气汹汹扑来,用他的大蹄子迎住他们,在空中把一只猛犬踢中,一下子把他死死地踩在地上”。在一个控制脑力也控制体力的极权体制里,强有力的武力是一种绝对牵制,这也是独裁者必要时拉拢武夫的根本原因。博克塞不用独裁者拉拢,因他一生唯独裁者命是听,他最后走进了一辆前往屠宰场的货车,对上面“艾尔弗雷德·西蒙兹,马匹屠夫以及皮胶熬制人”的广告视而不见,不只是因为他不识字,更是因为他一辈子只会盲从。
关于劳模博克塞的结局,官方说用货车送他去养老院了,而民众根据货车上的广告而断定是把他送进屠宰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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