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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短故事惊悚篇:啊!(双语阅读)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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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短故事惊悚篇:啊!(双语阅读)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名:大作家·短故事惊悚篇:啊!(双语阅读)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时间太少,小说太长,不如读一篇短故事。

作者:(俄)亚历山大·普希金(Pushkin,A.),肖云译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9-01

书籍编号:30166533

ISBN:9787513535458

正文语种:中英对照

字数:35459

版次:1

所属分类:外语学习-英语读物

全书内容:

大作家·短故事双语阅读


啊!


惊悚篇


(俄)亚历山大·普希金(Pushkin,A.)等 著
肖云 译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鬼屋


查尔斯·狄更斯


我初次见到这篇圣诞故事里面的那幢鬼屋时,那里既没有人们公认的那种鬼魅事件,周围也没有传统意义上魑魅魍魉的环境。我见到它是在一个白昼,屋顶洒满了阳光。没有风雨交加,没有电闪雷鸣,没有任何可怕或异常的情况增强效果。不只如此,我是从一个火车站径直来到这个鬼屋的:它离车站不到一英里远;我矗立在房外,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可以看到货车在峡谷中平稳地沿铁路线行进。我不会说一切绝对正常,因为我心中总怀疑世间会不会有什么是绝对正常的,除非对那些绝对平凡的人来说——而我还是自负有几分不凡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任何人在秋高气爽的早晨看到那座房屋都会产生类似的想法。


我是这样来到这里的。


我从北方来,准备去伦敦,打算半路上顺便歇歇脚去看看这幢房子。由于健康问题,我需要暂时在乡下住上一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了解这种情况,他碰巧曾开车路过这幢房子,便写了封信给我,提议说这是个合适的地方。我在午夜登上火车,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后便坐在那里透过车窗欣赏天空中绚烂的北极光,直到我又进入梦乡。再次醒来时,夜晚已经过去了,由于我像往常一样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曾经入睡,我十分不满——关于这个问题,想起来真是羞愧,我居然蠢到跟坐在对面的那个人争执开来。整整一夜,对面的那个人腿太多余,也太长——坐在对面的人总是如此。除了这个过分的行为(那仅是对他的期待),他还有一支铅笔和一个袖珍笔记本,一直在倾听和记笔记。在我看来,这些恼人的笔记和车厢颠簸摇晃有关,我应该不去打搅,让他专心记笔记。如果他听我讲话的时候,眼睛不是直直地盯着我头顶上方的话,我会以为他是搞土木工程的呢。这位绅士眼球凸出,脸上总带着一副困惑表情,他的行为后来变得让人无法忍受了。


那是一个寒冷而萧索的早晨(太阳还未升起),我一直看着窗外这个钢铁之国的大火发出的黯淡光芒,看着我与天边的星星以及我与黎明间垂下的烟雾帘幔,然后转向我的旅伴说:“请原谅,先生,你是否在观察我身上某种特别的东西?”这是真的,因为他似乎一直在笔记中记录我的旅帽或者我的头发,细微得近乎放肆。


凸眼绅士收回落在我身后的视线,好像车厢后面距此十万八千里远似的。然后,带着一种对我的微不足道深表怜悯的神情说:


“在你的?——B。”


“B,先生?”我说,感觉温暖了起来。


“我做的一切和你无关,先生,”那位绅士答道,“求你让我听吧——O。”


他停了好长时间,然后咬牙切齿地用力发出这个O字,随之把它写了下来。


起初我很担心,因为很显然对方是个疯子,而周围又找不到警卫。此时我想到这个人可能是个所谓的招魂术士,于是松了口气。对此类人等我崇敬无比,但是毫不相信。我刚想问他是否如此,他却抢先一步开言了。


“请原谅我,”绅士不无鄙夷地讲,“如果我跟普通人比起来太超前,以至于让你烦扰。整个晚上——跟过去的半辈子一样——我一直在和灵界交流。”


“哦!”我稍有些烦躁地说。


“今天晚上的讨论是从这句话开始的,”那位绅士接着说,并且翻出笔记本上的一页,“上面写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至理名言,”我说,“但这是你新写的吗?”


“是我从幽灵那里新听来的。”绅士答道。


我只能又烦躁地重复那个“O!”字,并问他我是否能有幸听听这次谈话。


“‘一鸟在手’,”这位绅士庄重地朗读着他最新写下的一个句子,“‘胜过双鸟在岭’。”


“我与你所见略同,”我说,“但是否应该是在林?”


“我听到的是岭。”绅士答道。


然后他告诉我苏格拉底曾在夜间显灵,给他如下启示:“朋友,希望你一切安康。还有车厢里坐着的那两个人。你们好?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幽灵在侧,但你们肉眼凡胎无从得见。毕达哥拉斯在这里。他没有跟你讲话的自由,但是希望你喜欢旅行。”伽利略同样也顺便来访,带着他的科学情报:“很高兴见到你,朋友。你好吗?冷到一定程度,水会结冰。再见!”晚上还来了以下这些伟人。巴特勒主教坚持把他的名字拼成“巴伯勒”,如果有人不遵守这种拼法或规则,他便认为对方脾气不好。约翰·弥尔顿(被人说成故弄玄虚的那位)说《失乐园》并非他的作品,而是由两位不出名的绅士,格伦戈斯和斯卡德根通合著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的侄子亚瑟王子形容自己相当舒适地待在第七层地狱,正在特里默太太和苏格兰玛丽女王的指导下学习如何在丝绒上作画。


坦白说,我对这些讲述颇不耐烦,如果那位对我颇有好感,给我讲这些秘事的绅士也注意到冉冉升起的红日,以及广阔宇宙的伟大秩序,我想他会体谅的。一句话,我对这番话十分不耐烦,因此很高兴在下一站下车,将这些云雾和蒸气换成天堂的自由气息。


到此时为止,这都是个美丽的早晨。当我踩着从金色、棕色以及红褐色的树上飘零下来的片片落叶前行之时;当我环顾四周由造物主创造的种种奇迹,同时思考维持它的那些稳定、不变以及和谐的定律之时;那位绅士的灵界交流在我看来似乎是这个世上最糟糕的一件旅途作品了。就是怀着这种异教徒的心态,我见到了那所房子,并停下来仔细打量它。


这是一栋独立式房屋,矗立在一个被不幸荒弃的,占地约两英亩的正方形花园中。这座房子大约是乔治二世时代的;它生硬,冰冷,正式,品味低下,一切都是乔治时代四重奏的忠实拥趸者喜欢的模样。屋子无人居住,但是近一两年内曾简单翻修过,以便住人。我说简单,是因为只是表面维修了一下,且油漆和灰泥已经开始朽了,尽管颜色还挺新的。花园墙上垂着块歪歪斜斜的板子,宣称它“布置精良,廉价出让”。这所房子离树太近,周围树荫浓密,特别是在阳面窗户前立着六棵高高大大的白杨,令人倍感阴郁,它们选择生长在这个地点也未免太差了。


很容易看出大家都躲着这所房子——全村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我看到教堂的尖顶离它大约有半英里开外——无人愿意要这座房子。很自然能够推论出,这所房子闹鬼的名声早已不胫而走。


昼夜二十四小时中,对我而言早晨这段时光是最庄严肃穆的。夏天,我经常早早起床,早饭前就到我的房间去做一日的工作,而此时周围的寂静与孤独总是深深影响着我。此外,看到周围正在熟睡的熟悉面庞是一件令人不快的事情——知道我们的至亲,同时对他们来讲,我们也是至亲的人们,处于毫无感情的状态,丝毫意识不到我们的存在,似乎预兆着我们都在日趋接近的那种神秘状态——生命终止。昨日支离破碎的回忆、空座位、合上的书、未竟而放弃的事业,一切都是死亡的图像。这一刻的平静是死亡的平静。周围的颜色和严寒也与死亡相关。甚至我们熟悉的家用物品,当它们走出晚上的阴影,在清晨的光影中乍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种特定的感觉,让人觉得它们焕发出以前的年轻光辉。那是它们很久以前的模样,可如今沉淀下来的是这些物品久经磨损的成熟老化外表,行将就木。此外,就在这个时间,我曾经看见过我父亲的幽灵。他就像活着的时候一样,身体健康,没什么特殊状况。但是我在白昼看见他,背对着我坐在我床边的座位上。他双手捧着脑袋,我分不清他是在打盹还是伤心。看到他在那里,我非常吃惊,于是坐起身,挪了个位置,斜向床外看着他。他一动不动,于是我跟他说了好几次话。他还是不动,我惊恐万分,把手搭在他肩上,应该说我想这么做——结果那里空荡荡的。


除了上述这些以外,还有其他用言语描述起来更复杂的理由,我发现一大早是最可怕的时间。我认为在清晨时分,所有房子或多或少都有鬼怪出没;而于我来说,闹鬼的房子在那段时间更名副其实。


我继续向前走进了村庄,脑子里想的满是这所被遗弃的房子,我找到了小旅馆的店老板,他正在门口打磨台阶。我点了早饭,并开始讨论房子的问题。


“那房子闹鬼吗?”我问。


老板看着我摇了摇头,说:“我可没说什么。”


“那么它是闹鬼了?”


“哦!”店主喊道,他看上去很是绝望,突如其来地坦白起来——“反正我不会睡在里面。”


“为什么?”


“如果我想让房子里所有的铃都丁零作响,却找不到按铃的人;所有的门都被敲得梆梆响,却找不到敲门的人;各种各样的脚步声,却找不到走路的人;只有那样,”店主说,“我才会睡在那栋房子里。”


“有人在那里看到什么东西了吗?”


店主再次看看我,还带着先前那副绝望的神情,朝着他的马厩喊了声:“艾奇!”


喊声刚落,走来个年轻人,长着耸肩膀,圆脸盘,面色红润,黄棕色平头,一张滑稽的阔嘴,朝天鼻,身穿紫条扩袖、钉着螺钿扣子的上衣,衣服就像长在他身上似的,很有可能——如果没有裁短的话——能把他从头到脚都裹住。


“这位绅士想知道,”店主说,“是不是有人在白杨林那儿看到过什么。”


“戴头巾的喵头鹰妇人。”艾奇精神为之一振,答道。


“你的意思是猫叫?”


“我是说一只鸟,喵头鹰,先生。”


“带着一只猫头鹰的戴头巾女人。天啊!你见过她吗?”


“我见过那只喵头鹰。”


“从没见过那女人?”


“不像喵头鹰那么清楚,但是她们如影随形。”


“有没有人清清楚楚地见过那女人,像看见那只猫头鹰一样清楚?”


“上帝保佑,先生!很多人见过。”


“谁?”


“上帝保佑,先生!很多人。”


“比如对门那个杂货商,就是正打开店铺大门的那个?”


“珀金斯?上帝保佑,珀金斯才不会半夜去那种地方。没有!”年轻人满怀感情地说,“他这人倒不是聪明绝顶,我是说珀金斯,但他不至于傻成那样。”


(此时,店主小声说他也相信珀金斯不那么傻。)


“谁是——或者说谁是已故的——带着猫头鹰的戴头巾女人?你知道吗?”


“嗨!”艾奇一手举着帽子,另一只手搔着头,说道,“他们都说她是被谋杀的,那只猫头鹰当时一直在嗥叫。”


这番简短的话是我能了解到的一切了,只有一件事除外:有一个年轻人,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强健,一样充满希望,但是在见到那个戴头巾的女人后昏厥过去,一直没能苏醒过来。此外,有个出名之辈,好像被人描述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家伙,独眼流浪汉,他通常让人称呼他宙比,除非你略带挑衅地管他叫绿林格林威德,然后他会说‘为什么不?就算是这样,管好你自己的事吧’”。他五六次遇到过戴头巾的女人。但是,我并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目击者。因为前一个当时在加利福尼亚,而后一个,用艾奇的话说(店主也进一步证实了此事),在随便什么地方。


其实,尽管我对神秘事件有种肃静庄严的恐惧,在它们与现在这种存在状态之间有最后的审判以及会降临在所有生命身上的变化等障碍;而且尽管我不敢装出一副对它们了如指掌的模样;我无法接受将嘭嘭的敲门声、铃声、木板嘎吱嘎吱的响声,以及诸如此类无关紧要的琐事,与我得以掌握的神圣规则的庄严之美与普遍推论联系起来,就像不久前我无法将我那位旅伴的灵界交流与冉冉升起的太阳战车联系起来那样。此外,我曾两次住在鬼屋中——都是在国外。其中一次我住在一座古老的意大利宫殿里,由于大家都说那里闹鬼闹得很凶,因此最近它两度转手,我在里面住了八个月,过得安静而愉快。虽然那房子有二十几间神秘卧室,里面从来都无人居住或使用,我卧室隔壁那间我长时间坐在里面读书的大房间是头号弄虚作假的鬼屋。我缓缓将这些想法透露给了旅店老板。至于这栋声名狼藉的房子,我劝导他说,有多少事物被冠以不应有的恶名,以及败坏名声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他可以想想,如果他和我不断地在村里悄悄放出风声,说附近某个相貌诡异、成日醉醺醺的老补锅匠已经将自己出卖给了魔鬼,那人们最终会疑心他真个做过这种交易。但旅店老板面对这番至理名言却无动于衷,必须要承认的是,我这辈子总是如此失败。


简短说吧,在这所鬼屋的问题上我多少有点赌气,已下了一半决心要租下它。因此,吃过早饭后,我从珀金斯的姐丈那里拿了钥匙(他是做马鞭和马具的,同时还开了家邮局,对不相信主的那位母老虎式的妻子言听计从),并在旅店老板和艾奇的陪同下朝房子走去。


一进去,正如我所料,屋里阴暗诡异。房子笼罩在一片浓郁的树影之中,那影子阴沉至极,飘来飘去不断变化。这所房子的选址、盖法、规划及安排无一不漏洞百出。它非常潮湿,但也不免有干枯之处,里面一股死老鼠味,而且由于经久不用,凡是人生产出来的物品都不幸腐烂了,其状之惨,难以用言语描述。那几间厨房和办公室太大了,而且彼此离得太远。在楼上楼下,浪费空间的高大走廊连接起一间间宽敞的房间。而且在后楼梯下方挂着两排铃,铃下隐蔽着一口发霉的老水井,青苔满布,仿若一个致命的陷阱。有个铃黑底上用日渐斑驳的白字写着B少爷。他们告诉我,响得次数最多的是这只铃。


“B少爷是谁?”我问,“有人知道他在猫头鹰叫的时候做了什么吗?”


“摇铃。”艾奇说。


只见这个年轻人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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