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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系列教材:运输代理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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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熙安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4-01
书籍编号:30041377
ISBN:9787810827188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254463
版次:1
所属分类:互联网+-电子商务
版权信息
书名: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系列教材:运输代理
编者:孙熙安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4-01
ISBN:978781082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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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运输代理是一种特殊的商务代理形式,是运输业分工深化的结果,它的形成进一步促进了运输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入和运输业的蓬勃发展,运输代理业与运输业相互作用,共同发展。
运输代理有多种存在形式。从运输代理的服务对象看,既有货运代理,也有客运代理;从委托和被委托的法律角度看,既有运输企业的产品代理,如铁路客票销售代理、民航机票销售代理等,也有受货主和旅客委托,完成运输货物和旅客旅行,如国际货运代理、旅行社代理等。
本书试图对我国运输代理作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以期对运输代理事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全书共5篇。
第1篇是运输代理基础知识的介绍,包括两章:第1章介绍代理与商务代理,然后拓展到第2章,描述运输代理制。
第2篇介绍了货运代理,包括6章:第3章首先描述了货运代理业及其管理体制;第4章分析了货运代理的基本内容;第5章讨论了货运代理企业经营管理;第6章介绍了货运代理应具备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第7章对危险货物运输代理进行了介绍;第8章概述了船舶与海运货运代理的基本业务内容和管理部门。
第3篇转而讨论旅客运输中的客票销售代理,包括两章:第9章首先介绍并分析了我国民航机票销售代理;第10章以案例的形式分析了我国目前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存在的问题和代理点的经营管理方法。
第4篇分析了旅行代理,包括两章:第11章介绍了旅行社代理的基本知识;第12章就互联网(网络)环境下的旅行代理进行了研究分析。
第5篇则介绍了运输代理企业常用的管理方法,包括3章:第13章介绍了运输代理质量管理方法;第14章讨论了运输代理企业的目标管理;第15章分析了运输代理质量管理体系。
第1~5、8、9、13章由孙熙安撰写,第6章由北京诺亚舟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经理杨臖和孙熙安共同编写,第7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杨月芳编写,第10章由孙熙安和北京地区铁路客票中心主任张居才共同撰写,第11、12章由北京交通大学董宝田、杨哲、丁艳丽撰写,第14、15章由中北大学张国伟编写。全书由孙熙安统稿,由董宝田审阅。
本书首先可作为高等学校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本科生运输代理课程的教材(或参考教材),其次可作为相关专业的专科生或专升本学生的参考书籍,再次可作为从事运输、物流、旅游管理和电子商务等实际工作的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
本书参阅、使用和引证了国内外的大量文献资料,在此谨对其作者、编者和出版社表示诚挚的谢意!最后要感谢作者的家人对编写本书给予的大力支持,使作者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全力以赴地完成本书的编写工作。
限于作者水平,书中难免有各种不足之处,敬请同行专家和读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
2006年2月于北京交通大学
第1篇 运输代理基础
第1章 代理与商务代理
本章目标
学习本章之后,应该能够:
了解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制度的产生、代理的适用领域、代理的分类和代理权等;
了解商务代理的含义、国外商务代理制的发展、国外商务代理的类型及特点、我国的商务代理;
理解商务代理的主要类型。
作为一名公民,你应该熟悉代理。每天你都要与各种代理打交道,因此要学会选择代理商。你观察到了吗,银行已经开始成为各项费用结算的代理商,如图1-1所示。
图1-1 银行代理结算各项费用资料来源: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宣传资料。
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公民和法人需要经常参加各种民事活动。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公民和法人自己亲自参加民事活动;另一种是公民和法人通过他人代表自己参加民事活动。后一种方式就属于民法中的代理(Agency)范畴。
代理涉及诉讼、合同、经营、营销、贸易、证券、期货、专利、运输、保险、文化、房地产等众多领域,社会关系几乎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代理以其报酬低廉、灵活、服务便利和适用范围广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
1.1 代理
1.1.1 代理的含义
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可称“所作的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这里所说的被代理人,民法上称为本人,代理人就是受被代理人委托代其办事的人,第三人则泛指一切与代理人打交道的人。
法律效果包括: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代理人因过失造成的不利后果及损失;代理人执行事务时,因过失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我国法律及法理一般以代理人的活动为中心,将代理特征概括如下。
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以谁的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就意味着谁是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代理人的义务,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表被代理人行使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成为该行为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的法律效力施加于被代理人。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该行为就是代理人自己的行为,而非代理行为,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而应由他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它决定了代理人不应谋求私利,或与第三人图谋侵犯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活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案例1.1
2001年×月×日,精神病患者吴某找到律师李某,请求帮助他“摆脱公安机关跟踪大脑机器的伤害”。李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收取了吴某33万元港币的代理费,说要帮他打官司。吴某的妻子发现此事后,将李律师告上法院,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李律师退款33万元港币及利息,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该案例是典型的代理人侵犯被代理人的利益)
通过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要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产生法律效果。凡是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使与代理有关,因为不具有法律意义,也不属于代理行为。
2.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被代理人的授权,一般只规定代理活动的范围,因此代理人在规定的代理活动范围内必须代表被代理人的意志,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独立意思表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在代理权限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如何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无需请示被代理人。但超越代理权限,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就违背了代理的目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
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的活动而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在法律上视为被代理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利益、义务、责任和损失等,均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1.2
回想一下电视连续剧《编辑部的故事》,其中一集就是描述两个“骗子”骗得编辑部的授权委托,以编辑部代理人的名义,联合另一家杂志社举办一场文艺演出,结果另一家杂志社以不知道为由,起诉编辑部,以至于该编辑部没能获得任何经济收益,反而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
通常代理关系涉及3种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这是代理权的关系;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这是代理行为;第三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则为法律效力归属问题。
1.1.2 代理制度的产生
1.产生于17世纪
从17世纪开始,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远洋贸易增多,商业资本家无法事必躬亲,代理制度因而产生并逐渐推广。到18世纪出现了两种商业代理人,即代理商和经纪人。
2.19—20世纪资本主义时期发展
资本主义时期,商品贸易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形成国际贸易市场,在时间、空间、精力和知识才能等诸多方面给商品生产者和商品交换者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对生产和经营知识并不了解,需要由具备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作为代理人进行商务活动;生存和发展的竞争,单靠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个人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无法适应市场要求,迫切需要借助代理制度,壮大力量,使自己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代理活动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使代理制度得以确立和完善,特别是商务代理从民事代理中分离出来,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3.我国的代理
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确立和发展,各种代理业兴旺起来,特别是商务代理得到迅速发展。各种类型的独家代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纷纷挂牌营业,外贸代理、运输代理、证券代理、期货代理、税务代理、保险代理、版权代理、文化代理、专利代理、广告代理和房地产代理等日趋活跃,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1.1.3 代理的适用领域
代理适用领域是指哪些行为或哪些事务可以由代理人代理,包括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来看,代理既适用于国内,也适用于国际;从业务范围来看,代理既适用于民事、刑事领域,也适用于商务领域。
1.购销代理
当代社会,购销代理最为普遍。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扩大市场和占领新市场,世界各国的产品制造商广泛利用代理商为其推销产品,这已成为“商战”的重要手段。在国际市场上的购销代理称为外贸代理,外贸关系中的代理通常称为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理在目前国际贸易中应用极为广泛。2003年11月,TCL投入巨资与“法国汤姆逊”合并,重组彩电业务;2005年5月,联想花费12.5亿美元收购IBM PC。这些令人炫目的企业扩张行为,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被重组或被收购的企业都拥有一个很好的国际销售代理网络,收购企业通过该代理商网络即可将产品销往全世界。
2.合同代埋
合同,特别是经济合同,一般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亲自订立。但是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商品流通范围越来越大,经济领域中的往来更加频繁,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时间、地点、健康状况及业务和法律知识等原因不能或不便亲自订立合同,特别是异地订立合同和各种商贸洽谈会,不可能所有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都亲自去参加并亲手签署合同。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于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允许一个单位或组织为另一个单位或组织代理订立合同。例如,高等学校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项目负责人(通常是教师)就经常作为校长的代理人来签订合同。
3.知识产权代理
知识产权中的版权、商标注册均适用代理,特别是专利代理早已专业化。例如,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代理等。与其他法律领域相比,知识产权法律条例很细并且非常专业,一些细微的技术性问题,只有熟练掌握才能运用自如。因此当你发明了一项科技成果或写了一本著作,最好去找专利代理人帮助你进行专利的申请。表1-1是技术开发合同代理的示例。
案例1.3
美国超级巨头强生公司与中国浙江民企康芙娅之间的一场中外商标之争,耗时长达6年,双方的代理律师也奋战了6年。争论的焦点是:强生公司认为浙江康芙娅公司的英文商标“Careful”与强生公司的英文商标“CAREFREE”过于近似,将引起识别混淆。
4.结算代理
结算是适用代理的一大领域。结算关系中的代理,为商品交易活动提供了很大方便,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贸活动频繁,结算代理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不是吗?当你走进银行后,你会看到不断增多的代理项目:代卖保险、代你理财、帮你融资、代交话费、代卖水电、代发工资等。
5.诉讼代理
根据我国民事、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的规定,凡诉讼均可以聘请律师或委托其他有关公民或组织担任诉讼的代理人代为诉讼。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6.无行为能力代理
我国目前有4.9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有关公民或组织为其代理处理有关事务,这是代理的重要领域。
案例1.4
未成年人能否是房屋产权人
某甲调到沿海地区工作,他有一套房屋想出卖处理,某乙看中了这套房,想以刚刚才14岁的儿子的名义购买,但不知他是否能作为房屋产权人?即尚未成年的儿童能否作为房屋产权人?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产权人购买房屋,但其购买程序同成年人购房程序有所不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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