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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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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名: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一个满身“痞子气”的帝王)

作者:刘小川著

出版社:北京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09-01-01

书籍编号:30031949

ISBN:9787506345026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300000

版次:1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历史名人

全书内容:

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


刘小川 著


作家出版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刘小川著.-北京:作家出版社,2009.1


ISBN978-7-5063-4502-6Ⅰ.王…Ⅱ.刘…Ⅲ.长篇小说-中国-当代


Ⅳ.I247.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8)第186316号


王之道——从痞子刘季到高祖刘邦


作者:刘小川


责任编辑:袁艺方


装帧设计:张晓光


出版发行:作家出版社


社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


邮码:100125


电话传真:86-10-65930756(出版发行部)


86-10-65004079(总编室)


86-10-65015116(邮购部)


E-mail:zuojia@zuojia.net.cn


http://www.zuojia.net.cn


印刷:北京明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尺寸:152×230


字数:300千


印张:24.75


插页:3


印数:001-10000


版次:2009年1月第1版


印次:2009年1月第1次印刷


ISBN978-7-5063-4502-6


定价:28.00元


作家版图书,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作家版图书,印装错误可随时退换。


毛泽东说:“老粗出人物。”


为什么老粗出人物呢?这个话题有意思。


老粗直接的含义是识字不多,读书有限。说某人老粗、大老粗,通常是损他,以嘲笑的方式来定位他。既然是老粗,就不会有出息,更不用说出人物。但毛泽东针对古人讲的这句话,我们听上去却感到有道理,对今人也还适用,这是为什么?


老粗的引申义是:为人行事粗线条,大刀阔斧,不拘小节。


生活中一般人又常说:某某人是粗中有细,很能干的。


这话意味着:做事情粗细配搭,成功率比较高。


如此看来,“粗”这种东西是有弹性的,有失败的可能性,也有成功的可能性。一味地大老粗,很难出人物。


有出息的老粗,多半是粗中有细。不计后果的莽撞行事者,即使他成功了,也是靠运气。总的说来,老粗出人物,概率并不高。心思缜密、行事谨慎而有大作为者,还是占了多数。比如诸葛亮,一生谨慎,却不乏冒险的冲动。再如张良火烧栈道,并没有日后让汉军暗度陈仓的绝对把握。所谓高人,常常细中有粗。


粗中有细。细中有粗。粗与细的有效搭配,却要对应瞬息多变的生活。这里没有一个现成的公式。


我认识的一些四川男人有点像刘邦,没读过几本书但混得不错,或发财,或升官,或没权没钱而在女人们当中享有许多艳福。其中极端的例子如混混、痞子,也能找到他们拳打脚踢的生活空间,蛮得意。


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市场经济之初,这句俗话流传甚广。商品交易的游戏规则尚未建立,浑水可以摸鱼,不讲规则的人往往能摸到大鱼。老粗和大胆挂上钩了。


读书多、文化高的人,往往要等到规则大致建起来之后,方能一展身手。


秦末汉初是皇权悬空的时代。乱世出英雄,那个时代最大的英雄就是刘邦。


刘邦是沛县丰乡中阳里人,初名刘季,以排行为名,他有两个哥哥。皇帝爱长子,百姓宠幺儿,刘季从小不大干农活,游手好闲,结交邻里的一群懒虫,平日里东游西荡。懒虫不爱拿锄头扁担,却有两种“勤快”:嘴皮子翻得快;撒腿开溜溜得快。父辈的大道理,懒虫最不爱听了,他对付老父亲有两招:一是耍嘴皮搪塞,二是瞅机会溜走。


如果刘季接受父亲的大道理,辛勤耕耘,他就变不成刘邦了。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实巴交过日子,木讷,一根筋,嘴皮子翻得慢,脑筋就打不开,智商就起不来。


中阳里的懒虫们凑到一起,传递各种信息,而为了吃饱吃好,又近乎本能地寻找各种机会。同时靠嘴皮子、脑袋瓜展开竞争。混混也有头儿,泼皮无赖也有首领。刘季相貌不凡,据说左腿上还有七十二颗黑痣,他又能说会道,腿脚功夫不差,于是他就成了痞子头。他蹿得远,结交了县城吃官饭的萧何、樊哙、曹参,这是他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此前他软磨硬泡,让乡里父老凑钱,给他活动了一个泗水亭长的位置,他利用这个位置扩大交游,宣传自己的长相,勾搭村里的寡妇。秦始皇修长城驱赶百万壮夫,死人无数,天下寡妇很多。刘季勾去寡妇多少,司马迁也没法做统计。而在勾引女人、和这个那个寡妇周旋的过程中,他的智商又得以提高。对女人也要搞平衡战术。


早年的刘邦,结交男人,勾引女人,两手都比较硬。后来他玩弄帝王术,这两方面的经验都能派上用场。


由此可见,老粗的成长过程真是不乏精细的元素。


凭借着环环相扣的“生存论阐释”,我们是可以猜想古人的。


估计在萧何、曹参的影响下,刘季也读过一点书,好奇地翻弄过几册竹简。


在那个百家争鸣余响不绝的年代,书也是很有力量的东西,秦始皇焚书坑儒,正出于对书的畏惧。


历代皇帝都怕书。当然他们也利用书。


以刘季的痞子劲,读书会头疼。他会不耐烦,一脚踢开那些竹简说:啥玩意儿,弯来拐去的,有话直说嘛。


萧何批评他,他也接受,忍下性子没把竹简当柴烧。


其实他越墙爬树勾引东家西舍的寡妇,很善于绕弯弯。寡妇恨他薄情无赖,不理他,过一阵又跟他好。


人生是个历练。刘季练出什么?他练出了良好的直觉。


人生有机遇,机遇来了,有些人抓得住,有些人抓不住。刘季三十岁了,有女人无家室,是个受村里人鄙夷的老光棍儿。有一年,他抓住机遇,及时抛开寡妇,把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娶到手,这小姐就是吕雉,后来的吕后。吕雉的父亲吕太公在沛县广交上流人士,大宴宾朋,贺千钱者方可入他吕府。刘季两手空空赶去,号称贺万钱,入坐贵宾席,海吃海喝,仿佛他天生是个人物。很可能,刘季研究过这位吕太公。而吕太公研究过相面术……刘季说大话,吹嘘县城的朋友,亮出腿上的招牌黑痣,竟把吕太公给弄呆了,不久,将吕雉许配给他做老婆。


这是刘季迈向成功的第二步。他娶了富家女,受岳丈高看,挣了颜面,替自己狠狠做了一回大广告,方圆百里,闻他刘季名头。日后起事,这是基础。


暴秦无道,天下大乱,刘季拉起队伍干起来了,号称芒砀山斩蛇起义。


而刘季变成刘邦,大约是受了萧何等人的点拨吧?


名字是最为直接的广告。刘季算个啥呢?有人叫他刘三,而张三李三,遍地都是。刘邦才像个大人物哩。


刘季变成刘邦,堪称号令天下的重大举措。


刘邦由此悟出,文化是有用处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他在萧何、曹参、樊哙、周勃等人身上吸收不同的营养。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这类话,想必他是听得进去的。


刘邦像一块很能吸水的大海绵,又像一块大磁铁。


刘季有直觉,刘邦有悟性。痞子和君王之间有联系。


别看刘邦动不动就骂人,其实他很懂得尊重人。用人之所长,是对人才最大的尊重。骂不走赶不走的,只能是刘邦的部下,不可能是项羽的部下。


刘邦项羽区别大,瞄准这种区别,足以写成一部厚书。


刘邦麾下,人才越聚越多。连张良这样的顶级人物也被他吸引过来了。他瞧不起受过胯下之辱的韩信,韩信跑了,萧何连夜追回来,刘邦悟出:韩信这小子或许真是大才,力排众议,委以大将军之任。


而在项羽那边,范增气死了,陈平投汉了,英布倒戈了……


项羽本人端架子摆谱,攻入咸阳,一把火烧了阿房宫,要衣锦还乡。鸿门宴上放刘邦一马,显示他的贵族风度。他匹马纵横天下,区区刘季岂在话下?他过于相信他手上的那杆枪。另外他残暴,动辄屠城,杀人如麻;他坑杀降卒,一次就杀过二十万。他是把人的生命变成数字的魔鬼式的人物,以暴易暴,有太多原始战争的印记。他还吝啬,得来的战利品不肯轻易赏给部下。


刘邦不残暴,他在咸阳搞“约法三章”。刘邦对部下出手豪爽,千金万银不稀罕。那么多人愿意为他卖命,不是偶然的。他对部下也不猜疑。用人不疑的领导艺术,在刘邦的身上体现得很充分。他看人才直截了当,不计较鸡毛蒜皮。像盗过嫂的美男子陈平,投刘邦后,不改拈花惹草的毛病,携荥阳漂亮寡妇招摇过市。刘邦听了很多将军的举报,非但不处理陈平,反而加以鼓励。陈平的“工作”积极性无限高涨,携重金潜入楚军营地,大搞贿赂,离间范增、钟离昧与项羽的关系,为刘邦立下大功。


项羽死在乌江,楚汉战争以刘邦的胜利宣告结束。对文臣武将论功行赏,刘邦的平衡术很高明。他又及时拿掉韩信的兵权,启发了后世的开国君主如赵匡胤。韩信不是刘邦杀的,是吕后杀的。


综合上述,刘邦的高明是方方面面的,项羽的愚蠢也是方方面面的。


刘邦歪歪扭扭走上了王之道,虽然他似乎没有多少“内圣”。由于刘邦,“内圣”这种东西恐怕需要重新考察。


刘邦这人,估计生得手大脚大头也大,而项羽大约身如铁塔头很小,和恐龙有点像。


刘邦的发迹史、王之道引发许多猜想。


就人性的轨迹而言,鸡鸣狗盗之徒,骗吃蹭色之辈,与卓越的古代政治家之间也是有联系的。我常常在刘邦身上看到刘季,在刘季身上看到刘邦。


一个人的早年、中年、暮年,有不易察觉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果这本书能让读者对人性多一些猜想,作者已知足。


刘邦那个年代,人性呈多元走向,重现了先秦风采。到汉武帝,作为统治工具的儒学一统天下,皇权随之嚣张,礼教开始吃人。刘彻本人“多欲而少慈”,嗜血成性,用男人杀男人,玩女人杀女人。刘彻的残暴,和秦始皇有一比的。难怪司马迁从骨子里厌恶他。


刘季偷鸡摸狗,刘邦大享艳福。但无论做痞子还是当皇帝,这位乱世大英雄对女人,总的说来是不错的,与汉武帝有天壤之别。刘季勾引寡妇,是因为寡妇有被勾引的空间。吕雉不是寡妇,却与“奶油小生”审食其暗中有一腿。刘邦不可能毫无察觉。他没有报复吕雉,还让吕雉做皇后,表明他大度,能推己及人,对人性有领悟。


刘邦赞成偷鸡摸狗,他的部下就来仿效。最起劲的可能是陈平。汉初其他几位风云人物,如张良、韩信,各有各的风流故事。虞姬与项羽,则上演了一出千年不衰的爱情悲剧……


所谓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一定是什么东西都要涌。


这本传记小说写于世纪之交,费力不少,当时叫《汉刘邦》,一年内首印重印几次,河南等地有盗版。有个初中生写信告诉我,他看了六遍。《汉刘邦》之前,我写过《苏曼殊》、《汪精卫》等;之后则有《苏轼,叙述一种》。我希望致力于传记小说文本探索,虚实相应,粗细配搭,既要有历史感,又要有足够的文学想象,有一点现代感。探索效果如何,请读者评判。


写刘邦的这本书,除参考史籍外,用了一些民间传说。民间传说作为史实看是不行的,但是对于理解人物有帮助。包括神话在内的各类传说向来隐含着历史真实。古代所谓官史,反而谎言甚多。此不赘言。


作者


2008年11月于眉山之忘言斋

毛泽东评说刘邦


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的谈话中,毛泽东说:“刘邦能够打败项羽,是因为刘邦和出身贵族的项羽不同,比较熟悉社会生活,了解人民的心理。”


1964年1月7日,在一次谈话中,毛泽东直率地说:“老粗出人物。”接着,借题发挥:“自古以来,能干的皇帝大多是老粗出身。汉朝的刘邦是封建皇帝里面最厉害的一个。刘敬劝他不要建都洛阳,要建都长安,他立刻就去长安。鸿沟划界,项羽引兵东退,他也想到长安休息,张良说,什么条约不条约,要进攻,他立刻听了张良的话,向东进。韩信要求假封齐王,刘邦说不行,张良踢了他一脚,他立刻改口说,他妈的,要封就封真齐王,何必要假的……南北朝宋、齐、梁、陈,五代梁、唐、晋、汉、周,很有几个老粗。”


刘邦,出身布衣平民,于秦末风起云涌之际,手执三尺剑,与天下英雄俊杰逐鹿中原,八年间,一扫六合,澄清宇内,奠定了汉朝数百年的基业。其人近乎无赖,好色嗜酒,凌辱诸侯如猪狗,然手腕高超,玩弄天下英雄人物于股掌之上,用人时大恩大惠,不用时弓藏狗烹。毛泽东读史时很重视人物的出身,刘邦出身于大老粗,又是位高明的政治家,备受毛泽东青睐。


1957年4月,毛泽东召见胡乔木、吴冷西时,曾说过,汉高祖刘邦比西楚霸王项羽强,他得天下一因决策对头,二因用人得当。


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七千人的中央扩大会议上讲民主集中制,针对一些党的干部缺乏民主作风,饶有深意地提起刘邦和项羽来,他说:“刘邦,就是汉高祖,他比较能够采纳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个知识分子名叫郦食其,去见刘邦。初一报,说是读书人,孔夫子这一派的。回答说,现在军事时期,不见儒生。这个郦食其就发了火,他向管门房的人说,你给我滚进去报告,老子是高阳酒徒,不是儒生。管门房的进去照样报告了一遍。好,请。请了进去,刘邦正在洗脚,连忙起来欢迎。郦食其因为刘邦不见儒生的事,心中还有火,批评了刘邦一顿。他说,你究竟要不要取天下,你为什么轻视长者!这时候,郦食其已经六十多岁了,刘邦比他年轻,所以他自称长者。刘邦一听,向他道歉,立即采纳了郦食其夺取陈留县的意见。此事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刘邦是在封建时代被历史家称为‘豁达大度,从谏如流’的英雄人物。刘邦同项羽打了好几年仗,结果刘邦胜了,项羽败了,不是偶然的。”


毛泽东在读《史记》时,为两人的政治才能做了盖棺定论。他批评道:“项王非政治家。汉王则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


刘邦是搞权术的行家里手,用兵则非所长,这一点,在毛泽东的谈话中也有所体现。


1965年8月,罗瑞卿向毛泽东和中央常委汇报关于诱敌深入的备战方法问题。其时,中苏、中印、中越边境均出现了紧张形势,国内正大搞备战。诱敌深入,聚而歼之,一向被毛泽东视为克敌制胜的基本战略战术原则。这次,毛泽东先是肯定了诱敌深入的备战方法,并讲了辽国曾用此法击败了宋太宗赵光义,接着,话头转到刘邦身上。他说:“刘邦也是几次轻敌冒进,被打得大败,差一点被敌人捉住。一次是深入彭城,被项羽一个反击,几十万人被歼,刘邦只剩了一辆车子和几十个人突围逃走,途中遇到自己的女儿,又因楚军追赶,几次把女儿推下来,夏侯婴几次把她们捡起来。不让敌人打些胜仗,尝到味道,它就不来了。”


刘邦毛病不少,贪酒、好色、爱骂人,治国用兵也时有所短。刘邦自己承认,谋不如张良,守不如萧何,战不如韩信,但他能驾驭这三位盖世奇杰,自然取得了天下。可见,毛泽东认为刘邦善用人而不谙兵事,可以说是一矢破的。毛泽东欣赏刘邦能纳谏,有民主作风;更欣赏刘邦纳谏后,决策果断。在关于“老粗出人物”的谈话中,他连用三个“立刻”,突出了刘邦决策的迅速果断。关于刘邦用人、纳谏、决策的事例,在刘邦的传记中还有不少。


——引文出自《毛泽东评说中国帝王》

第一章 中阳里著名的痞子


当秦始皇派人四出寻仙、做他的万世帝王的美梦之时,在远离京都咸阳的沛县,出了一件怪事,确切点说,是出了一个怪人,这个人后来成为秦王朝最大的克星。


这人就是刘邦。


刘邦的出生地,是沛县丰乡中阳里。那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村。


刘邦的父亲叫刘执嘉,世代务农。他继承了祖上的一点财产,并生性节俭,所以家道还过得去,在中阳里属上等人家。村里人大都尊敬他,称他太公,尽管他只有三十多岁。他是个中等身材的汉子,相貌堂堂,鼻子尤其生得不同凡响,既高又直。


不久,这只鼻子将准确无误地遗传给他的第三个儿子,作为一代帝王的象征,在刘氏汉朝的四百年间,被无数上流和下流人家传为美谈。


值得一提的是刘执嘉的妻子。


她叫王含始,不过村里人知道她的姓名的人并不多,按照习惯称谓,她被称做刘媪。她十八岁嫁给执嘉,是个称职的女人,接连为丈夫生下了两个儿子,分别取名为刘伯和刘仲。有史料记载,中阳里的女人当中,连生三胎男婴的,仅她一人而已。


她为此感到骄傲。刘太公也因此而待她不薄,她时常是笑眯眯的。


刘媪除了能生男孩,姿色也过得去。她偶尔下地干活,更多的时候是呆在家里,织布、照料孩子,并安排一日三餐。头两个儿子渐渐长大,她轻松了许多。怀上刘邦的那一年,她刚刚三十岁,白净、结实,眉眼之间尚有妙龄时代的韵味。她是村里仅有的几个俏媳妇之一。


活该她有一桩风流韵事。


这年四月的一天傍晚,两个儿子放牛未归,她不放心,出门寻找。她走出村头,往山脚下走去,她知道儿子喜欢在那儿放牛。她穿着素绢做成的襦裙,在长满青草的小路上迈动着双腿。地平线上的圆圆的落日照着她,使她的背影显得有几分动人。


到了山脚下,却不见两个儿子的踪影。也许他们绕道回家了,她想。她原路返回,心里想着儿子。路过一个大泽时,她的身体忽然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


她先是听见水声淙淙,继而看见水色溶溶,水声和水色仿佛是性事前奏,她浑身酥软,身体内部泛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渴求。她晕晕乎乎地坐到一棵大树下,背靠树干,伸直两条圆润的长腿。


放牛的儿子从意识中消失了,竟有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面如冠玉,举止飘然,像是传说中的神仙。


这人微笑着对她说:“我与你们刘氏有缘,此来别无他意,只想授你一个龙种。”


说着,他靠近她,并伸手解她的裙子。


刘媪羞得满脸通红。她试图阻止这个神仙似的男人,却挥不动手臂。伴随着羞涩而来的,是一阵阵身体的快意,它把她淹没了。


刘媪兀自靠在那棵树上,双目微闭,回味着刚才的性事。她得到的满足是空前的,笑容挂在她的嘴角上。这一挂,少则十天半月,多则经年不散。


偌大的中国,成千上万的女人,而这场奇妙的性事偏偏落在刘媪身上,可见她是个非凡的女人。她怀上的儿子,远不是在民间自生自灭的阿猫阿狗,而是人间至尊,赫赫有名的一代开国君主。


比较奇怪的是,当她睁眼时,发现周围一切未变,太阳倒是退下了,但西边的晚霞还在,夕阳的余晖染红了白云。


她想:或许我刚才是做了一个梦。


这时,她看见一个布衣男人朝她走来,她认出那是刘太公。她记起她是出来寻找儿子的,现在,丈夫又出来寻她。她欠起身,下意识地瞥了一眼两腿之间,见裙子系得好好的,她再一次感到诧异。


太公走近了,扶住她的身子,嗔怪地说:“我找你半天,你却在这儿歇息,就不怕狼把你吃了?”


夜里,夫妻二人躺在床上,刘媪将她在大泽旁所历之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是梦非梦,是吉是凶,全凭丈夫拿主意。太公望着屋顶出了一会儿神,然后说,梦是无疑的,至于凶吉,他很难判断,因为他于占卜之道向来是外行。接着,他操起平日的口吻教训妻子:


“梦幻无凭,何必去管它!我们务农人家,只要上不欠皇粮,下不欠私债,吉也吉不到哪里,凶也凶不到哪里。你以后别再胡思乱想。”


刘媪道:“可是他亲口说过与刘氏有缘,要授予咱们一个龙种。”


太公赶紧捂住她的嘴:“快别乱说。此话若被别人听了去,将有灭族之灾。你我只望平平安安地过日子,把两个儿子拉扯成人,娶媳抱孙,已是天大的福气,龙种之类的话,日后休要提起。”


刘媪被丈夫的一席话吓住了,做声不得。


来年二月,刘媪果然诞下一个男胎,却与头两胎大不相同。此子一下地来,声音洪亮,已像三五岁小孩的啼声;又生得长颈高鼻,左边大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太公偶然记起龙种之语,暗忖他的确有些不同寻常,于是取名为邦。


刘邦排行第三,又名刘季。他是最小的儿子,受宠是自然的。两个哥哥都没有正式的名字,刘伯刘仲,类似阿猫阿狗,唯独他叫刘邦,可见太公暗里对他寄予厚望。乡里中人,做起白日梦来往往漫无边际,或许太公真的希望他这个宝贝儿子有一天能坐上龙椅。


刘媪牢记丈夫的教诲,只字不提去年春天的那个梦,但不提不等于不想。事实上,她想得很厉害。她把刘邦视为掌上明珠,处处溺爱他。太公知道她的意思,也不来干预。夫妇二人心照不宣,—味关注着刘邦的成长,年复一年地在他身上寻找龙种的迹象。


然而,逐渐长大的刘邦令人失望。


刘家世代都是农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是每年必做的功课。太公是种田好手,又有两个儿子追随左右,日子便越过越滋润。刘邦在这样的家境中,备受宠爱,俨然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


他颇有造反精神,首先是造父亲的反。他不屑于继承祖业,从不下地干活,稼穑之事,一概不闻不问。其他人家的男孩,像他这样的,通常到私塾读书,以备日后求取功名。刘季一度对那些竹简产生了兴趣,太公不禁心中暗喜,可惜好景不长,刘邦识了几个字,便把书籍抛到脑后。


长到十七八岁,刘季露出一副浪子相,专爱斗鸡走狗,狂嫖滥赌。但他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市井无赖,他讲义气,肯为朋友两肋插刀,在中阳里一带的村落中渐渐混出了名头。打抱不平,裁决私人纠纷,以及仗义疏财,总有他的份。他即使闭门不出,来找的阿猫阿狗也从不间断。


应该说,这就是一种帝王之相。对帝王来说,至关重要的是驾驭别人的本领,刘邦从小就表现出这方面的天赋。而在乡里之中,他所能结交的只能是一帮无赖,他驾驭一群无赖,为日后驾驭一群精英打下了基础。事实上,无赖可能比精英更难驾驭。


不务正业的刘季遭到乡村父老的一致谴责:这个游手好闲的后生实在令人看不顺眼,他成天东游西荡,呼朋引类,像个二流子。正经人家的子弟被禁止与他交往,然而刘季的魅力是挡不住的,他只需吹一声口哨,院墙内的少年朋友便会翻窗子跳墙,拥到他身边,他的威信远远大于这些朋友的父亲。


太公对他很失望,时常教训他,可他哪里听得进去。


刘邦的两个哥哥先后娶了妻子,一大家人合住刘家老宅,难免生出是非。身长八尺的刘邦食量如牛,却不事生产,两个女人便开始说东道西,大多是坐吃山空一类的话。刘邦气不过,有时和她们顶撞几句。争吵的结果,是太公在一怒之下分了家。老大老二迁了出去,刘邦未娶,仍随两老度日。


刘邦二十岁了,仍是旧性不改,终日游荡。他一个人的花销已经够大了,还要招引朋友,以小孟尝自居,每隔数日,便满屋子三教九流,这些人猜拳喝酒,通宵喧哗。太公透过门缝打量刘邦,见他端坐屋子中央,俨然是一帮泼皮无赖之首,太公差点气得晕过去。


刘媪却坚信她的儿子会有大出息,二十年前的神秘启示始终深藏在她的记忆中。她私下给他钱花,不惜变卖金银首饰,无奈财力有限,很快贴个精光。


刘邦年长无成,太公对他彻底失望了,动不动就训斥他。父亲对儿子的厌恶,使刘邦难以忍受,他终于离家出走,寄居到大哥刘伯家中。


刘伯不顾妻子的反对,待他甚厚。不过,刘伯命不好,刘邦住进来不久,他就一病归西了。刘邦被大嫂视为丧门星,也无脸住下去,于是再度夺门而走。


刘邦钻进了一家酒肆,这家酒肆的主人是个名叫武负的寡妇。


武负三十多岁,难守寂寞,平日便有勾搭刘邦的意思。刘邦爱理不理,弄得她心头发痒。如今,刘邦自动送上门来,声称要在酒肆住上十天半月,她乐得眉开眼笑,当即洒扫庭院,为刘邦收拾—间干净整齐的屋子。


刘季公然与寡妇同居,在中阳里村爆出一大丑闻。他照旧我行我素,太公也奈何他不得。不久,村里流传着一个更大的新闻:刘邦不是凡人,而是一条金龙!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这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有个后生到酒肆寻找刘邦,其时刘邦喝得烂醉,正躺在床上酣睡。后生掀开蚊帐,看见的竟是一条金龙,不禁吓得倒退几步,待再往前时,又见是刘邦侧身而卧。后生大感惊异,急忙退了出去,将这事告知众人。众人议论一番,一致认为此乃异相,不可等闲视之。几个老者也改变了对刘邦的看法,由他们牵头,凑集了一笔银子,替刘邦活动了一个泗水亭长的职务。


秦时十里设一亭,每亭有个亭长。亭长的职权范围相当于后来的地保,主要是处理民间纠纷和缉捕盗贼。刘邦上任后,搬出了酒肆。他现在大小是个吃公家饭的,武负不敢强留他,任他去了。


此时的刘邦,大约二十五岁。


刘邦在亭长的任上,每天办几件里人的讼案,大的公事,自然详报县里。他善于结交朋友,不久便与沛县几个吃衙饭的人物混熟了:功曹萧何,捕役樊哙,书吏曹参,刽子手夏侯婴。这四个人,后来为刘家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


萧何等人每过泗水,必与刘邦开怀痛饮。刘邦一介亭长,俸禄极其有限,不过他倾其所有,也要让县上来的朋友吃饱喝足。这是情感和钱财的双重投资,日后的回报当在情理之中。


回报很快就来了。


这一年,刘邦受县衙门的差遣,西赴咸阳。由于路途花费较大,一帮吃官饭的朋友便纷纷赠钱。一般是三百钱,也就是百钱三枚。唯有萧何,悄悄递给刘邦五枚。刘邦暗喜,从此把萧何视作知己。


刘邦在秦都咸阳办完公事,一个人在宫外闲逛。恰好这天秦始皇正带了一群嫔妃在九霄楼上饮酒取乐。宫乐飘然而起,随风吹进刘邦耳内。他凝神谛听,又翘首仰望,远远看见那座御楼上塞满了粉白黛绿。他羡慕得不得了,脱口而出:


“大丈夫当如此矣!”


这一豪言壮语,确定了他一生的奋斗方向。


刘邦回到沛县,仍做他的泗水亭长。和以往不同的是,这回他做得很索然无味。他心中老是想到秦始皇,记不清容貌,却记下了威严,并在脑子里日复一日地加以发挥,秦始皇成了他的白日梦。相比之下,一个小小的亭长算什么呢?


有时萧何过泗水与刘邦叙谈,刘邦言谈中露出这层意思。萧何扫他一眼,目光如电。萧何的年纪和他相当,但为人沉稳,并富于心计。萧何倒没觉得刘邦是口出狂言,他知道村里关于刘邦的传说。刘邦是一条龙!这条龙困了一时,却总有翻江倒海的一天。


刘邦能说大话,却不能在大话中过日子。日常生活是极其平淡的,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刘邦将要翻江倒海。萧何再来晤谈时,他不提秦始皇了。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刘邦三十岁了。三十当立,而刘邦只能立在村头的那棵大榕树下,呆望着通往县城的那条小路。他希望外面的世界发生点什么,最好是天下大乱。乱世英雄起四方,他这条卧龙便会横空出世。


当然,他每回都失望。始皇末年,尚未露出明显的败相,除了北方的匈奴时有骚扰,宇内大致是太平的,秦始皇还忙着寻找神仙。


日子没什么盼头,刘邦便在酒色中打发时光。他原本是个无赖,又有许许多多的狐朋狗友,吃酒不付钱是常事。一般人家都惧他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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