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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光荣与梦想:我的人生,我的美国梦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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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爱德华·博克,洪友译
出版社:群言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7-01
书籍编号:30094482
ISBN:9787800805967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250000
版次:1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文人学者
版权信息
书名:光荣与梦想:我的人生,我的美国梦
作者:(美)博克
译者:洪友
出版社:群言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1-01
ISBN:978780080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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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此书本来打算于1914年开始写作,当时我觉得自己会有空去写,因为我打算从在职编辑的职位退下来。但不久战争爆发了,我要担当起一些新的责任,根本没有时间考虑写作了,于是这一计划只好搁浅。
不过,此后我还是确定了书名和写作风格。如果从书名的角度考虑,我特别认为应该用第三人称来写。我总是觉得,撰写一本自传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这种手法,将作者与书的主题从精神上分离开来,以便作者眼界更开阔些。
而且在如何讲述爱德华·博克这位编辑和政论家的经历时,我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一手法。因为从多方面讲,我试图在本书中描述的博克,过去而且一直以来,都具有与我本人不一样的个性。我多次发现自己兴致勃勃、满怀兴趣地在观察本书中的爱德华·博克工作。反过来,我也为他喝彩、给他挑刺,就像我在本书中所做的那样。倒不是说我认为自己比书中的爱德华·博克更伟大、更宽泛,其原因只是由于书中的博克与我不同而已。他的品味、他的眼光、他看待问题的方式,都与我自己的完全不同。实际上,我在描写爱德华·博克担任《妇女家庭杂志》编辑期间的内容时,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避免穿透那位编辑而暴露出真实的我。有好几次我都陷入这种困难,而每一次我都发现:当听任那个担任编辑的爱德华·博克受到我的影响时,其效果有怎样的不同。慢慢地,我学会了使真实的我退居幕后,而让“他”占据全部内容。
但是,当“他”决定从编辑职位上退休时,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当“他”作出此决定时,我的家人和朋友都为我如此轻松安逸而惊奇、开心。我有一种绝对自由的感觉和一种感激之情,其中的原因,我只能向我最亲密的人才能解释清楚。
从那以后,我怀着这样的情感开始兴致勃勃地研究自己。两种修改从此不再存在。除了我藏书室书架上的档案和文件之外,我笔下的爱德华·博克已经完全脱离了我的躯体,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从此,对我来说,将“他”作为一种独立的人物个性来写不再困难。实际上,除了这样认为之外,我从其他任何角度都无法对“他”进行描述。以第一人称来写“他”(就像他是我自己一样)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现在已经不是我。
从书名也可以看出我写本书的主要原因。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些有趣而重要的东西,我的人生也许与别人都不一样。一个荷兰小男孩跟随父母来到了美国,他无法被别人理解,甚至无法懂得别人在说什么。他接受的教育极其有限,简直不法提及,然而,出于某种神奇的宿命,他在之后的多年时间内,注定要为众多读者写作,而有史以来,任何一位美国编辑都没有服务过这么大的读者群——他编辑的杂志的发行量,达到了期刊文学前所未闻的惊人数字。他的文风从不浮华,内容也无拘无束,从非本土语言的角度讲,他的语法并不完美,这一点也是自然和必然的。他的根基根本就不扎实,因为智慧的土壤并不合适他的生长;然而他却成功了,这一点必须承认。
但是,所有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这个必须克服每个困难的小男孩是怎样获得“成功”的——这其中隐含了某种意义,对某些人来说,也许隐含了某种价值。因为归根结底,写任何书的唯一原因都在于这一价值和意义。
爱德华·W·博克
1920年于宾夕法尼亚 梅里奥
{1} 初到美国
1870年9月20日,太平洋上,一艘巨型远洋舰“王后”号被拖进船坞,乘客和货物陆续下船。乘客当中,有一家四口人来自荷兰,前往美国进行美国化试验。
这家人中,父亲是个在荷兰国内名声很好的男人,靠自己的能力名利双收。然而,由于投资不善,他的财富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而他并没有选择在国内东山再起,却毅然决定在美国重新创业(他有位内兄几年前便来到了美国)。不过,对一个已经42岁的男人来说,在美国创业绝非易事,对一个来自陌生土地的外国人来说,更显得尤其艰难。
这一点他和妻子现在都还不知道呢。妻子也受过良好的教养,过去曾习惯于小家碧玉的生活,但如今却必须舍弃这一切。她的美国化试验就是一生中第一次在没有家人的帮助下做一个家庭主妇。还有两个孩子:哥哥威廉已经8岁半;弟弟从来到美国那天起,再过19天就要过7岁生日。
爱德华·博克6岁时随父母移居美国
这位弟弟就是爱德华·威廉·博克。根据荷兰的风俗,他还有另外两个名字,但他决定把那些名字留在荷兰。而日后美国百姓也简称他作“威廉”。
1863年,爱德华·博克出生于荷兰的海尔德
爱德华到美国的头6天是在纽约度过的,随后他便随父母前往布鲁克林。他命中注定要在那里过上近20年。
幸好荷兰语的语感很好,而且荷兰的教育制度也要求学生必须学习语言,因此,父母对英语并不陌生。但两个几乎还没有系统学习本土语言的儿子却对英语一无所知。父亲于是将两个年幼的儿子送到公立学校上学。这似乎是一个残酷的决定,但父亲却说,如果他们想成为美国人,那么越能够早点融入这个国家的生活并自力更生学习美国语言,效果就越好。于是,尽管对为什么要学英语懵懂无知,而且一个单词也不会,但到达布鲁克林之后的某个早上,父亲还是带着两个孩子去了一所公立学校。
当时的美国公立学校教师与今天的老师相比,要想满足这两个根本听不懂她说的每个单词、完全靠想象体会其中含义的荷兰男孩的学习需要,根本没什么好办法。随着升到高年级,兄弟俩甚至连相互陪伴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们被分在两个不同的班级。
1870年的美国男孩比起1920年的美国男孩,在折磨人的残酷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尽管他们并不愿意体现出这种残酷。在刚上学度过的第一个短暂假期里,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队伍一解散,兄弟俩自然会相互寻找对方,没想到却发现各自被一大群人团团围住,这帮人正为有这么好的对象欺负取乐而欢呼雀跃呢。有这么好的机会,这下子可得好好利用了。这些无情的男孩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折磨这两个无助的陌生学生。爱德华长得很英俊,于是他们给他取了个“荷兰犬”的绰号。他们在每天中午午休和下午放学后,都要挖空心思取笑他。
路易十四也许说得没错:“每种新语言都需要一种新精神”,但爱德华·博克懂得:尽管各种语言的口语也许各有不同,但有一种语言全世界的孩子都能听懂。爱德华决定用这种语言进行一些实验。在过了几天之后,他开始凝神观察折磨他的那群学生,细心找出哪一个会是头头,而在该男孩意识到爱德华注视自己之前,爱德华·博克的第一次真正的美国化试验就已全面展开。当然,他锁定的那个美国男孩会伺机报复。
但是,这位来自荷兰的男孩在荷兰出生和长大时,并没有学会用武力自卫。受到几次欺负之后,他发现自己看不起那些欺负他的孩子,并四下寻找那些彬彬有礼的男孩和开朗活泼的女孩。当兄弟俩表现出想离开操场赶紧回家时,这些同学总是很乐意地为他俩让道。
爱德华如今觉得自己的美国化进程已经开始。但是,由于他始终相信做事必须善始善终,因此,在说服这些美国男生最好不要得寸进尺、继续欺负他之前,他在美国化的这一特定阶段又吸取(或者叫做给了对方教训)了两三个教训(这取决于看问题的角度)。
不管怎么说,对一个不会说英语的6岁男孩来说,在学校的这些日子是艰难的。但是,荷兰民族天生的本国语天赋还是救了这个男孩一把。由于纯正英语的基础在于卷舌音,而爱德华本国语言的基础也是卷舌音,因此他很快发现,只要不时改变元音,攻克英语难关并不难。不管怎么说,他着手学英语了。
但是,尽管当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编辑才华过人,这种才华却开始崭露头角:他拒绝在习字本上用斯宾塞体写字,但似乎写得也很好看。他本能地反感人为美化字体的花体字。不知何故,他似乎能预见这种书法今后没有用、不实在,因此,带着荷兰人的这种执拗(一旦看准某件事就绝不更改),他拒绝抄写写字课布置的作业。当然,爱德华和老师之间很快产生了矛盾。老师发现自己面前的障碍无法克服(因为爱德华根本不愿写,但又无法用英语解释自己的逆反情绪),于是决定将问题交给男校长处理。她说她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让爱德华在放学后再待上两个小时,强迫他抄写斯宾塞体课文作业,但这个男孩却只是静坐。她又解释说,爱德华很有礼貌,但对自己的功课却丝毫不努力。
1870年的公立学校有个传统很流行:让男生伸出双手手掌,校长用藤条在上面抽打,以示惩罚。爱德华第一次受到这种惩罚时,手掌打肿了。他对这种使得他无法写字的惩罚方式不理解,而那位校长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偏偏选右手用藤条猛抽。他们命令爱德华坐在校长书桌旁抄作业。他坐是坐了,却并不抄写。一是因为他不愿抄,再说,就算愿意抄,他也抄不了。这样毫无目的地坐了半个小时后,校长命令爱德华再次站起来伸出右手;藤条又一次像雨点一样向手掌抽去。当然,这样做于事无补,因为当时已经5点,时候不早,校长只好用遍校规允许的所有体罚方式。也许校长像爱德华一样也想早点离校回家,因而放过了这个手掌疼痛不已、意志却无比坚定的荷兰男孩。
爱德华回家后,将红肿的右手伸给父亲看,解释了受罚的原因,还拿出自己不愿抄写的书法作业。有一点很特别,即便那么小,他对美国化的理解程度便足以认识到:要想成功对付任何美国制度,都必须在具有建设性的同时还带有破坏性。他来到自己房间,拿出一份在报纸上看到的意大利书法样品,向父亲解释说:对他来说,与花里胡哨的斯宾塞花体字相比,这种更简单的书法似乎实用性更强;如果非得学书法,为什么不学习日后更可能用上的字体呢?
现在,这位荷兰人除了务实之外,没有别的追求。他的本质淳朴而直率,对事物的看法很可能同样淳朴而直率。爱德华的父亲对儿子竟能觉察出斯宾塞风格的书法没有用很感兴趣(他随后对孩子说他当时很欣慰)。他赞成孩子的想法,并在第二天早上陪爱德华上学,他见了校长。两个男人关在屋里密谈,并在出门时将爱德华送到教室。随后几周,老师没有给爱德华布置书法作业,还另给了他一本习字本,上面的字体相对较简单。他一把抓住习字本,没过多久,他在写字上在全班就遥遥领先了。
同样的本能总是在后来的生活中正确指引着他。一开始,这种本能通过一种很有意义的方式,将他的注意力引导到书法练习上。后来,正是凭借清晰易读的笔迹,在打字机尚不流行的时期,他得到3个重要职位并干得很出色,而这3个职位促使他取得了最后成功。
多年后,爱德华满意地看到:公立学校的小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书法课,一部分学生练习花体字,另一些学生则练习不华丽但很实用的字体。当然,这个男孩从未将拒绝写花体字一事与这种变化联系起来,直到后来母亲向他解释说,那位已经和他父亲成为挚友的校长,对他质朴而正确的观点很是赞成,并跑到教育局提出建议。随后,教育部门便考虑并最终决定学生可以任选练习的字体。
从中可以看出,爱德华已经踏上了他的编辑之路,尽管是无意识地!
{2} 第一份工作:每周50美分
博克的父亲发现在美国的一切并不都“顺水顺风”。从职业上讲,他觉得自己无法改变荷兰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在生活上适应这个新国家。结果这个移民家庭的命运并未好转,而爱德华也很快发现母亲的身体无法适应巨大的生活压力,也没有很好的培训经历帮助她养家糊口。于是,他和哥哥决定早早起床,生火、准备早餐、洗碗涮碟,然后才去上学,以减少母亲的家务活。放学后,他们牺牲娱乐时间打扫卫生,帮母亲准备晚饭,然后又负责洗碗。正是这些磨炼使爱德华直接了解了家庭妇女怎样干家务活,无巧不成书,而这些知识接下来又给他带来了实惠。
父母看着儿子被迫干家务,心里不是滋味。不久前,这些家务还是由一帮佣人来干。最让人丢脸的似乎是:爱德华和哥哥起了几个大早之后,发现找不到引火柴和煤块生火,于是决定挎个篮子晚上出门,到附近地里找些木柴,到杂货店煤箱捡一些掉下来的煤渣,或者到路边去拾煤,那是有些人家搬煤块时不小心落下的。尽管内心对日益贫困的家境心知肚明,但母亲还是劝孩子们不要这样做。
但是,爱德华已经开始自己的美国化进程。他回答:“这是在美国。在这里,任何诚实的事都可以做。只要木柴或煤块不是偷来的,为什么不能去捡?”黯然神伤的母亲转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不过,虽然做这些家庭琐事对于缓解母亲的疲劳、弥补她训练背景的欠缺很有效,却几乎无助于提高家庭收入。爱德华四处想办法,认为靠劳动挣钱的时候到了,虽然他当时那么小。但是,怎样挣,到哪里挣呢?
一天下午,他找到了答案。当时,他站在街区一位面包店老板的玻璃窗前。老板刚刚把一排装满圆面包、小烘饼和馅饼的碟子放进橱窗,随后走出来看看摆得怎么样。他发现这个饥饿的男孩正贪婪地盯着这些外表诱人的食品。
“看上去很美,不是吗?”面包店老板问道。
“如果把玻璃擦干净,就真的美了。”荷兰男孩回答。荷兰人天生就爱干净。
“说得也对,”老板想一想,说,“也许你能把它擦干净。”
“我会的,”回答非常干脆。于是,爱德华·博克此时此地便得到了第一份工作。他跑到屋里找来梯凳,非常卖力地擦起巨大的橱窗玻璃。由于干得出色,老板很快安排他每周二和周五下午放学后前来擦橱窗,报酬是每周50美分!
一天,他擦完玻璃橱窗后,进来一位顾客。当时,老板正在商店后面忙得不可开交,于是爱德华便大着胆子接待这位顾客。他麻利地把散发着香味的葡萄干圆面包装好,但这些面包对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来说,简直会让他垂涎三尺!老板暗中盯着他,看着他怎样身手敏捷、面带微笑地为顾客服务,然后对爱德华说,如果他每天下午都到店里,站在柜台后卖面包,每周就给他再加上一美元薪水。他立刻和老板达成这笔“交易”,但提出了一个条件:除每周1.5美元薪水之外,他每天下午还要从未能卖出的可口面包中,拿一个大小适中的面包带回家,作为礼物送给母亲。老板同意了,于是爱德华答应除了周六,每天下午都到店里来。
“嗨,你周六是想打球吗?”面包店老板问。
“是的,我想打球。”男孩回答,不过,尽管小男孩都有玩球的爱好,但他的周六下午却并不是留出来打球的。
现在,爱德华每周六上午(当然,这时学校不上课)都用来按路线投递一种叫做《南布鲁克林宣言》的周报。他负责投递该报的所有本地版,报酬每周1美元,从此,他将收入水平提高到了每周2.5美元。
当时在布鲁克林,交通工具主要是马车,行车路线从离爱德华家最近的史密斯大道直到科尼岛。就在爱德华家居住的那条街拐角处,马车要停下来给马饮水,以缓解长途跋涉带来的疲劳。这个男孩注意到,人们在盛夏要从敞开的车棚跳下来,跑进马匹饮水槽后面的雪茄店,到放在门口的冰柜买瓶水喝。
但妇女们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她们(尤其是孩子)只能长途跋涉而不喝一口水。这一现象使爱德华心生一计。当时,他还打算留着周六下午去“打球”呢。
此处有一个“职位真空”,爱德华决定填上。他买来一个崭新的木桶,在木桶边拧上3个挂钩,挂上3个干净明亮的玻璃杯。一个星期六下午,一辆马车停下来,男孩一跃而上,不失时机地问车夫想不想喝杯水,然后便以每杯1美分的价钱,向乘客兜售那用冰块冷却的水。没过多久他发现,一桶水只够两马车的乘客喝,每桶水他能净赚30美分。当然,星期日生意最好,于是,早上到主日学校上学后,他便利用这一天的剩余时间,向驶向科尼岛的马车上疲惫的母亲和口渴的儿童提供安息日服务——每杯1美分!
但是,爱德华在周六、周日下午新发现的“生财之道”如今虽然带来了每周6美元的收入,却很快被其他男孩知晓。于是,在某个周六的下午,这个卖冰水的小男孩发现多了一个竞争对手;后来成为两个,很快便又有了第三个。爱德华立即应对挑战:他把六七个柠檬的汁液挤到每桶水里,加上一点糖,然后将价钱抬高3倍,开始卖他的“柠檬水,3美分一杯”,从而延续垄断地位。很快,许多乘客开始买柠檬水,而不是平淡无味的饮用水了!
一天傍晚,爱德华参加一个年轻人聚会。潜伏的新闻职业感悄悄告诉他:聚会的女主人可能想看到自己的社交事务被印成印刷品。他回到家,将聚会经过写下来,认真地将在场每位少男少女的姓名都写进去。第二天早上,他将记录的东西交给《布鲁克林鹰报》本地新闻主编,还颇有心计地说每个人的名字都提到了,而每个人都代表该报的一位买主,因为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印成铅字;如果编辑有很多这样的报道稿,那也许能极大提高《鹰报》的发行量。编辑很快便发现了其中的利益所在,于是提出每出一期这种报道专栏,就给爱德华3美元。在回家的路上,爱德华盘算着凑齐一个专栏,每周需要参加多少次聚会,并决定自行组织一个私家记者团。很快,他便找来认识的每个男孩女孩,说服每个人同意每参加或举行一次聚会,就为他记录一篇情景描述,尤其强调把能记住的名字毫无遗漏地写下来。
不出几周,爱德华便开始每周向《鹰报》提交足以凑齐两三个专栏的报道稿;而报酬也增加到每个专栏4美元。那位编辑为开创了一个其他报社都没有的新页面而高兴,而所有出席那些聚会的人,也全都买了报纸,并为报纸上有自己的尊姓大名而非常自豪。
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而爱德华·博克也作为一名正式记者,开始了新闻生涯。
很小时,爱德华的内心就怀有对新闻出版业的无比热爱,这一点颇令人费解。此处用“费解”这个词,是由于爱德华是博克家族自从在荷兰历史上繁衍生息数世纪以来,诞生的第一位新闻工作者。父亲继承了博克家族法律专家的衣钵;而从母亲娘家的出身看,多少代也没有出现过一个新闻工作者。
爱德华上学的布鲁克林主日学校由卡罗尔·帕克卫理公会派教堂主教负责掌管,校长是阿尔金斯先生。一天,他听人说,阿尔金斯先生与著名出版机构哈珀兄弟图书公司有联系。爱德华听父亲说过哈珀公司的周报,还听说它在美国内战期间起了重要作用;父亲曾把一份哈珀周报和哈珀杂志的临时版拿回家。他见过哈珀公司里的年轻人,哈珀兄弟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的某些教材中。他在脑海里勾画着:出版商出版的杂志别人爱读,出版的图书别人爱学,对一个人来说,和这样的出版商联系上,是多么美妙的事啊!
此后,在爱德华的眼里,这位主日学校校长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许多个早晨,这个男孩都在上课前4小时便匆匆离开家,坐在阿尔金斯先生家门口的台阶上,假意说等阿尔金斯先生的儿子一同上学,但他内心的真正目的,在于观察阿尔金斯先生着手进行重大的图书或杂志交易。爱德华会目送这位校长的身影离去,直到看不见;然后便长叹一声,前去上学。他曾对父亲说自己去约阿尔金斯先生的儿子一同上学,但此时他却将这个男孩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一天,有人向爱德华介绍一位女孩。他听说她父亲是《纽约周报》的编辑。爱德华对这份报纸说不出所以然;他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它。于是他买来一张《纽约周报》。尽管报上的内容有些陌生,而且与他在家里能找到的杂志相比,这种报纸的写作风格他也不熟悉,然而,编辑不愧为编辑。他当然知道研究它肯定有用。于是,他找到新交的年轻女友,并在对方许可后给她打了电话。女友将他介绍给父亲,这让爱德华欣喜若狂。爱德华很会察言观色,留意这位编辑对他第一次拜访的印象,琢磨着自己是否有勇气再来,而且很快在第二天晚上这么做了。那位姑娘如今早已去世,因此,现在承认这一事实不会伤害她的感情:爱德华追求她多年,只是为了结识她父亲,和他多谈论有关编辑方式的话题,使他踏上编辑之路的信心与日俱增,而这条路使他尝到了编辑生涯的酸甜苦辣。
但是,由于一心想减轻母亲的压力,放学后要照看面包店老板的店铺、履行日常送报的任务、辛苦地去做街车的生意,而且还要充当社交记者,爱德华很快发现没有足够的时间温习课程。他想方设法,坚持做到不缺课,但除了上课之外,他一点其他的学习时间都没有。他根据直觉感觉到,自己并没有从受教育的机遇中学到什么知识,相反,增加家庭收入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却越来越大。他开始向母亲提出退学的想法,但母亲极力反对。她对孩子说,他现在挣的那些钱对家庭帮助已经很大了;也许父亲会时来运转,找到合适的舞台,发挥自身才华、胜任本职工作呢,这也未能得知。
父亲最后还真的时来运转。到西联邦电报公司当了一名翻译。驾轻就熟的语言能力使他特别适合这一职位。因此,这个家庭的压力暂时得到了缓解。
但是,美国人的主动精神已经深深融入爱德华·博克的心中。哥哥一年前已经退学,找到一份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当邮递员的差事;一天晚上,爱德华听父亲说他所在部门的勤杂工已经辞职,便问父亲自己能否退学,去申请这一空缺,以便在社会这个大舞台接受剩下的教育。父母看着小儿子小小年纪便退学,心里别提多难受,但孩子的诚恳态度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于是,爱德华·博克13岁便退学上班。1876年8月7日,星期一,他成为西联邦电报公司电工部门的勤杂工,每周薪水6.25美元。
世上万事真可谓无巧不成书。爱德华在周一早晨第一次整理桌椅、开始工作时,整整12个小时前,有个注定要成为他妻子的女婴在波士顿诞生。因此可以说,在她出生后那一天的最早时刻,爱德华·博克便开始为她服务了!
{3} 对自我教育的渴望
随着学校生涯的结束,自我教育问题成为爱德华·博克无法摆脱的想法。男生学习的英语课程他都已经掌握,但7年公立学校教育几乎无法为终生工作奠定基础。作为勤杂工,他每天上班都会看到那个时代的一些社会名流。当时,西联主要由威廉·H·范德比尔特控制;而这位铁路大亨及其同伴汉密尔顿·麦克·汤姆布利、詹姆斯·H·班克尔、塞缪尔·F·巴格尔、阿伦佐·B·科内尔、奥古斯塔斯·斯凯尔、威廉·奥顿,都是这位少年勤杂工特别感兴趣的对象。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托马斯·A·爱迪生也经常到这个部门拜访。他还知道,这些人当中,部分人曾经也没有机会接受正规学校培训,然而却成为人中豪杰。但是,怎样实现这个目标呢?男孩决定通过阅读,了解这些人以及其他一些人,一探究竟。然而他却买不起每个人的单本自传,于是便前往图书馆,找一本讲述所有成功人士经历的概略性权威图书。他在阿普莱顿的百科全书中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于是决定只看这些最优秀的作品。他省下午餐钱,步行5公里而不是坐车回到布鲁克林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积蓄,他终于得到回报:从自己的收入中第一次掏钱买了一套百科全书。现在,他可以通过看书了解所有成功人士了,而且他还兴奋地发现,许多成功人士一开始都和他一样平凡,受教育的机会受到很大限制。这让他备受鼓舞。
一天,他突然想试验一下所读传记的描述是否准确。当时,有人传言詹姆斯·A·加菲尔德正在竞选总统;爱德华不禁怀疑这一传闻的真实性,因为这个很可能成为美国总统的人,年少时曾在运河上当过纤夫。带着荷兰教育中那股质朴直率的性格,他给加菲尔德将军写了一封信,问他童年时代的那段情节是否确有其事,并解释了有此一问的原因。当然,无论信件有多冗长,任何公务人员都乐意收到一位以求证信息为目的的男孩写来的热情来信。加菲尔德将军友善而详尽地回了信。爱德华将回信拿给父亲看,父亲对他说,这封信很珍贵,应该收好。这句话体现了一种新思想。他不禁进一步理解:如果这样一封信件很珍贵,那么100封这样的信件一定贵如珍宝!既然加菲尔德将军为他回了信,为什么其他名人不会回信?为什么不开始收集名人的亲笔信?谁不都在收藏点什么嘛。
爱德华曾经集邮,这一爱好也无意中帮助他极大促进了地理知识的学习。为什么在他为获得自我教育的机会而努力时,名人亲笔信不能给他带来同样的帮助?这些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亲笔信;而是能够真正告诉他某些有用知识的信件。这个男孩从未想过这些名人不给他回信。
如今,加菲尔德将军的回信已经在他脑海里确认了书中内容的可靠性,于是他拿起百科全书开始研究成功人士的生活。接着,他带着稚气未脱的坦率,在给某个名人的信中,把对方生活中一些尚有争议的问题写出来;在给另一位名人的信件中,他又问起某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日期,而这些日期并未在百科全书中提及。他还问一位名人为什么对方要这样做,或者为什么另一些人要那样做。
当然,最有意思的是回信。格兰特将军临时画了张地图,在上面标出李将军向他投降的准确地点;朗费罗则讲述自己怎样开始在写作方面“精益求精”;惠蒂尔讲述了“赤脚男孩”的故事;丁尼森则写了一两节诗歌“小溪”,并要求爱德华不要反对使用“awful”这个词,诗人说,这个词的“口语是‘very’”,而“我讨厌口头语”。
一天,爱德华收到南联邦将领朱巴尔·A·厄尔利的来信,讲述了他放火焚烧钱伯斯堡的真正原因。有位朋友看望爱德华的父亲,恰好看到这封信,认为能弥补迄今为止尚未弥补的历史缺憾,于是提出将它刊登在《纽约论坛》上。这封信引起广泛关注,而且引发了一场全国大讨论。
这件事使《纽约论坛》编辑想到,爱德华兴许还有同样有趣的信件,于是他派一位记者来到男孩家中调查。这位记者便是后来成为阿普尔顿和哈珀公司文学顾问的里普利·希区科克。当然,希区科克一眼就看出了男孩信件中的“新闻眼”,没过几天,《纽约论坛》便在主要新闻版块上刊登了一篇长文,介绍这位布鲁克林男孩引人注目的信件,以及他怎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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