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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终结奴隶制度的美国总统:林肯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我不知道我的祖父是谁,我更加关心的是他的孙子将成为什么样的人。
作者:晓树著
出版社: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8-01
书籍编号:30097330
ISBN:9787802205338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84455
版次:1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军政领袖
终结奴隶制度的美国总统:林肯
晓树 著
中国画报出版社
前 言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是美国伟大的民主主义政治家,也是世界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拯救了美联邦并结束了美国奴隶制度。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父母是社会低层,是具有勤劳、俭朴、谦虚和诚恳品格的英国移民后裔。1816年,林肯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西南部,他们以种田和打猎为生。
九岁时,林肯的母亲去世。一年后,父亲与一位寡妇结婚。继母慈祥勤劳,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林肯自幼参加劳动,做过雇工,乡村邮递员等工作,此后步入政坛。林肯学习刻苦,品德高尚,为人善良,做事谨慎而又坚定,得到人们的赞扬。
林肯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间,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他勤奋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没钱买纸笔,他就在土沙地上和木板上练习写字,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玉米饼子,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他在小油灯下常读书读到深夜。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什么活都干,但始终没忘记学习,他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刻苦自学,攻读历史、文学、哲学、法学等著作,获得了丰富的知识。
林肯青年时期就痛恨奴隶制度,因为他当水手时,多次运货到南方,亲眼目睹了奴隶主的野蛮残暴和黑奴遭到的残酷折磨。他当了议员之后,经常发表演讲,抨击蓄奴制,在群众中很有影响。林肯的一生充满了艰辛和坎坷,是在接踵不断的磨难中度过的。挫折是他生活的主旋律,抑郁是他个性的特征。但林肯还是挺了过来,直到最后一刻!
他入主白宫后,在奴隶制等问题上,政界发生倾轧,国家出现分裂,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日常工作中他不顾个人安全,每天挤出大量时间接见群众,听取申诉,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在他任职期间,由于各种反动势力的影响,政策上有过踌躇和动摇,但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推动下,能够顺应历史潮流。在四年国内战争中,他领导联邦政府同南部农场奴隶主进行了坚决斗争,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社会的发展。
林肯主张反对黑人奴隶制,领导了被称为继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美国南北战争。林肯成为黑人解放的象征。战争初期的妥协政策一度造成北方失利,林肯在人民推动下颁布《宅地法》和《解放奴隶宣言》,解决了当时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从而扭转时局,促使北方最终取胜。但奴隶主却对他万分仇恨。1865年4月14日晚,他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观剧时突然遭到枪击,次日清晨与世长辞。
林肯由于在内战的最危急关头,能够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以革命的方式摧毁奴隶制,并解决人民对土地的要求,因而推动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为维护国家统一和解放黑人奴隶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后人尊敬,成为继华盛顿之后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资产阶级政治家。人们称赞他为“新时代国家统治者的楷模”。
人们怀念他的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他一直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景仰的总统之一。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使他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革命导师马克思高度地评价林肯说,他是一个“不会被困难所吓倒,不会为成功所迷惑的人,他不屈不挠地迈向自己的伟大目标,而从不轻举妄动,他稳步向前,而从不倒退;……总之,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
作 者
2009年7月于北京
拓荒者的脚步
我不一定会胜利,但定会真诚行事。我不一定成功,但会保持一贯的信念。我会与任何正直持平的人并肩而立。他对的时候,我会给予支持;他错的时候,我肯定会离他而去。
——亚伯拉罕·林肯
追求自由的天地
亚伯拉罕·林肯于1809年2月诞生于美国的肯塔基州。
提到“肯塔基”,就会令人想起福斯特所做的那首动听的世界民谣《肯塔基老家》。但是,在林肯出生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凉的开垦地。
美国的东部,濒临大西洋,包括弗吉尼亚州及宾夕法尼亚州等在内,早在北美十三州仍为英国殖民地时,就有许多来自欧洲的移民,在此开垦。
这块平原的西侧,有东北—西南走向的阿利根尼山脉,虽然称不上是高山,但山脉的东侧却以险峻、景色宜人而闻名遐迩。山脉的西侧有一片辽阔的高原,一直延伸到密西西比河的大平原,此地就是肯塔基州。
美丽的肯塔基州
19世纪初期,在这个州的东方内陆,有一个叫做“哈定”的郡,虽然称之为郡,但其只不过比一般村落稍微热闹一点而已。在这个城镇附近,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
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务农,郡中的许多商店,都贩卖杂货、农具、衣服、食品等,可说是应有尽有,而且,这种商店多数座落于房子稀疏的路旁。
早期的移民,砍伐原始森林,开垦成小块的耕地,过着孤寂的生活。后来,因为移民不断增加,所以,不仅设立了学校,而且也建造了简陋的教堂。
每逢礼拜天,人们都会前往教堂听牧师布道。
林肯出生的小木屋
当时的学校并未受到大多数人的重视,为了帮忙农事,大人们往往不让孩子上学,何况大部分的孩子也不喜欢读书。
亚伯拉罕·林肯诞生于哈定郡附近叫诺林克里克的开垦地,而且是在一间称不上是家的破陋小屋内呱呱坠地的。
从林肯的画像上,我们可以发现他有着极为削长的面孔,额头上深深地刻画着的皱纹,说明他饱经世故。他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孤独,不过嘴边却经常浮现温和的微笑。
林肯的神情
他丝毫没有官架,就像那些在田里工作的农夫一样,慈祥而朴实。
林肯身材魁梧,腕力强劲,而且,像一般干粗活的人一样,手特别大,所以与他握过手的人,都对他那强有力的手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肯和大多数的新大陆开拓者一样,具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以及在艰苦环境下锻炼出来的健康体魄,所以能在人生旅途上,坚强、自立地向前迈进。
尽管他在青少年时代一直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然而,他那率直的本性及强健的身体,却未遭受丝毫的损伤。
要叙说林肯的一生,我们就得先了解这片新大陆的历史。
林肯出生的时代,适逢美国即将步入强国之列。美利坚合众国自1776年脱离英国独立以来,已经过了三十余年,最初的版图只有今天的八分之一。
北美本是英国的殖民地,最早的一批英国移民于1585年抵达。这已是哥伦布(1451—1506)发现新大陆九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率领这批移民团前来的,就是欧塔·罗里(1552—1618)。他们在现在华盛顿南方的海岸登陆,并把这块土地命名为弗吉尼亚。他们不辞辛劳,一心一意地想在此建立殖民地,却不幸失败。这是因为这批移民缺乏在此建立久居之地的坚强意志。
至于比英国人更早抵达新大陆的西班牙人及葡萄牙人,情况也都是如此。
当哥伦布发现大西洋沿岸的新大陆时,西班牙一些喜爱冒险的人,纷纷横渡大西洋前来。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21年后(1513年),巴波亚(1475—1517)也横过巴拿马地峡,抵达太平洋东岸。
在同一时期,以可尔特斯为首的一群亡命之徒,也凭借武力,把墨西哥犹加敦半岛的马雅帝国歼灭了。此外,毕撤浴也征服了南美秘鲁的印加帝国。
马雅及印加人都具有相当卓越的文化,可是葡萄牙的冒险家却蔑视这些。他们一味破坏皇宫和神殿,目的只在抢夺金银珠宝。
后来,当西班牙人知道这些国家蕴藏着丰富的银矿后,就陆续前来,驱使当地土著人大量采掘银矿,以便运回本国。因此,西班牙变成欧洲最富有的国家。
英国是一个岛国,也是一个不畏海洋的航海民族,可是在向海外扩展势力方面,在当时却显得落后些。直到16世纪末期,伊利莎白女王一世即位之后,才开始向海外扩展。英国的海盗活跃在大西洋上,经常袭击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船只,抢夺船上的金银财宝。英国也像西班牙及葡萄牙一样,想拥有广大的殖民地,然而,葡萄牙已占领东方国家,西班牙的势力则遍及中美洲及南美洲,仅剩下欧塔·罗里发现的北美洲,尚未被任何国家占领。
罗里率领的那群人,也像西班牙人一样,想寻找银矿,以图一本万利。不过弗吉尼亚一带根本没有金、银矿,只有一片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大平原。
于是,他们不得不去砍伐森林,开垦土地,然后,试图栽植菸草。可是,对梦想成为暴发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件苦差事,生病倒地的人、意志动摇的人愈来愈多,而且菸草的栽培也不顺利,所以到了第四年,就不得不放弃开拓事业了。
18年后,又有无数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这批移民是由约翰·史密斯率领的。
这批移民并不像过去的移民那样一心只想致富,相反的,他们想在此永远定居下来。
对来自文明国家的人来说,在野兽及印地安人的威胁之下,要砍伐原始森林、开辟土地,需要相当强的毅力。而这些人都能将遇到的困难一一克服,终于建立出一个久居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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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希望的“五月花号”
1620年,在弗吉尼亚的东北方(目前马萨诸塞州的朴茨茅斯海岸),出现了一艘破旧的帆船。这艘船叫做“五月花号”,载着来自荷兰的102名英国人。
自古以来,英国人就信仰基督教。亨利第八与罗马教皇不睦,自创英国国教派,脱离了基督教而独立。到了16世纪末期,马丁·路德(1483—1546)改革宗教后,新教传到了英格兰,受到许多英国国教派教徒的支持,于是改信新教的人与日俱增。
马丁·路德始终反对过于重视仪式、强迫信徒迷信的基督教,他主张发自内心的虔诚信仰。
当时的英国,信仰旧教的多半是贵族;而新教却普及于一般的民众之间。信仰新教的人认为,在神的面前是没有身份差别的,任何人都可以信仰神,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信徒应该始终具有虔诚的心,谨言慎行,彼此互相关爱。
为了拥有虔诚之心,他们也主张务必戒除烟酒和奢侈的享乐,否则将会陷于堕落之渊。换句话说,他们的理想就是过着简朴的生活,并且一边祈祷,一边工作。这种追求心灵清静的英国新教徒,又被称为清教徒。
这些教徒一直反对以国王为中心的贵族政治,所以遭致以英皇为首的英国国教派的迫害,无法在英国立足,只好成群结队地逃往荷兰。而搭乘“五月花号”前来新大陆的,正是这些清教徒。
在朴茨茅斯海岸登陆的人当中,也有一些是非清教徒,不过大家都能同心协力地为开创未来的生活而努力。只见大家围成一个圆圈,完全没有尊卑之分,充分地表现出所有的人都是自由平等的清教徒理想。紧接着,他们就开会讨论大家的共同问题,或者以选举方式选出能为大家解决困难的领袖人物。这是当时欧洲旧社会中没有的开明风气。
五月花号
“五月花号”上的人就在虔诚的信仰之下求生存,每天过着一边祈祷,一边工作的简朴生活。他们建筑圆木小屋、砍伐森林、开垦耕地,把本来是野兽栖息的荒地,改变成理想的家园。他们深信,凡是有坚定信仰的人,必能克服任何困难,开拓光明的远景。
当其他地区的清教徒得知“五月花号”到达新大陆后的情形时,无论身在荷兰或英国本土的清教徒,都陆续越过大西洋前来新大陆。
如今的波士顿一带,当时就在这种情况下变成英国殖民地,并被称为新英格兰。来到新大陆的英国人与西班牙人那种抢夺当地住民金银财宝的作风不同,他们是想在那儿扎根,因此都竭力地开垦荒地,辛勤耕种。
这是造成日后英国殖民地繁荣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五月花号”上的那些人深信的自由平等的精神,更被后来北美的移民所承袭。
此后,原本在新大陆及东方国家活跃一时的西班牙及葡萄牙侵略者,就逐渐势微了。相反的,英国则以惊人的速度日渐茁壮。
当时,英国的船只,频繁地活跃在大西洋及印度洋之间。接着,身为海洋国家的荷兰,也仿效英国人的模式向东方国家及新大陆谋求发展,终于在现在的纽约一带,开发了又一个殖民地。
看到英国及荷兰在新大陆发展的情形,法国人也不甘示弱,开始向目前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区移民。
然而,法国人的作风依然与西班牙人相似,他们的目的在于收集大量兽皮运回欧洲牟利。
北美的英国殖民地,并不是靠英国政府的力量开发的,到了17世纪,英国政府才试图采取行动,把这块土地纳入英国的版图。不久,由荷兰人在纽约所开发的新阿姆斯特丹港,也被英军占领了。
这个时候,英国又出现了一个叫做教友派的新教。1682年,教友派的信徒分别搭乘数艘船只,抵达纽约港。这是前所未有、人数最多的一次移民。后来,他们在纽约西南方的一片原始森林中,开发了一个新的殖民地。
发现新大陆
率领这群人前来的威廉·宾(1644—1718),盼望能够在此建立一个大家都具有同样信仰的和平村落。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的愿望实现了,英国女王将这块殖民地赐名为宾夕法尼亚,是取自威廉·宾的名字,意思是“宾的森林”。
正如清教徒视波士顿为根据地一样,教友派信徒也以费城为中心,且渐渐扩展到目前的宾夕法尼亚地区。
于是,英国人就在北美的东海岸地区扎了根。
不容忽略的事实是:无论清教徒还是教友派教徒,他们都是凭着坚定的信仰及意志,才顺利开发蛮荒的地区,建立一个安适的生活场所。
即使后来的物质文明很发达,这些人刻苦奋发和热爱自由的精神,仍然一直被承袭下来,成为美国人民的优良传统。
不断地向西前进
开拓者的生活,可说是坚苦卓绝。他们砍伐森林,建造简陋的圆木小屋,在已开垦的耕地上种植玉米,可是收成并不好。
男人们只要有时间,就要到森林狩猎,因为鸟和兽肉是他们最重要的食物。
无论衣服或鞋子,都是用兽皮自行缝制的。盘子、刀、叉等,也要自己动手制作。他们用打火石起火,然后在地炉上烹调食物。
每当棉花采收时,人们就把它纺成纱,织成布,并且用自己制造的针缝成衣服。妇女们除了要制作蜡烛及奶油外,还要腌渍肉类及饲养家畜,无论男女,都没有空闲的时间。他们如果偷懒一天,当天的生活就会成问题。
森林中有无数的鸟类和野兽,所以食物不虞匮乏。偶尔,人们也会遭受熊或美洲狮等猛兽的袭击,而造成人畜伤亡的事件;然而,比猛兽更可怕的,却是当地的印地安人。
早在很久以前,就有褐色皮肤的人种居住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欧洲人抵达此地之后,就称这些人为印地安人。
他们把辽阔的森林和草原当成自己的财产,他们视爱好自由和平的移民为侵略者。
当移民愈来愈多、开垦的土地愈来愈广时,印地安人的生活场所也相对愈来愈小了。正如名著《摩比肯族的末日》所叙述的一样,印地安部族的生活日益艰苦,而且已逐渐被逼上绝灭之途了。
随着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及弗吉尼亚的开拓,来自英国本土的人,愈来愈多。
印第安人
不仅是英国人,来自荷兰等北欧各国的移民,也逐年增加,出入的船只频繁,使纽约港显得格外拥挤。
在这依旧保持大自然原貌的新大陆,到处充满生机,到处都是等待人们前来开发的乐土。因此,向往自由天地以及因破产而无法谋生的人,都陆续渡过大西洋,前来这一片待开发的土地。
从英国人开始移民以来,大约经过130年后,纽约、波士顿及费城,都已发展成相当繁华的城市。森林中的开拓地,已不再是荒凉的村落,除非极其贫穷的人,否则没有人肯居住圆木小屋了。此外,在弗吉尼亚栽培的菸草也获得丰收,能够运回英格兰本土贩卖了。
于是,在年轻的一辈中,产生了一股开发新土地的热潮。他们放弃已经能够顺利过活的村落,又迁移到另一块尚未开发的土地上去。
他们想要体验祖辈们创业垦荒的生活,何况,广阔无边的大自然,总是遥遥地向年轻人招手表示欢迎。
这些拓荒者通常是由几个家族组成一个团体(有时仅由一个家族组成),他们为了寻找新土地,而作持续半年或一年的长期旅程。
成千上万的拓荒者向西行进
女人及小孩子都搭乘篷车,男人则骑在马背上,一边赶着数十头的牛或羊,一边由森林到草原,或者由草原到森林继续向西前进。
太阳西沉前,他们就把四五辆篷车围成圆形,将家畜包围住。在途中捕获的火鸡、鸽子及鹿等,就是晚餐的佳肴。男人们则燃起熊熊的营火,担任守夜的工作。
这种旅程多半是在春天到夏天之间进行。这个时候,原野上盛开着花朵,河中也有成群的鲑鱼。
然而,目的地的情况如何,却不得而知,他们唯有继续地前进,前进。
在漫长的旅途中,一旦发现有野兽栖息的土地时,就在那儿兴建小屋,当时的那种快乐,实在是难以形容的。
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们一窝蜂地向未开发的森林或草原扩展。目前的南北卡罗来纳州的平原,就是这些开拓者血汗的成果。
他们以人定胜天的毅力,在这片广阔无边的未开发的土地上,不断地向西前进,只要有土地就有希望。这种西进的精神,后来就汇聚成美国人民的气质,以及美国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动力。
当英国移民从北美不断地向西部地区扩展之际,抵达加拿大北部的法国人,也不断地向内陆推进。
如前文所述,加拿大的法国人多数是兽皮商人,为了收购兽皮就必须与印地安人进行交易,所以这些人也称得上是冒险家。
这些法国人大都沿着圣罗伦斯河上游前进,而抵达五大湖区。
当时,有一位既是商人也是探险家的拉萨尔(1643—1687),横渡密西根湖,在抵达其南方的大平原时,发现了一条水源丰富的河川,于是请印地安人划船顺着河流南下。
沿途中,河面愈来愈宽,这就是流经北美中部大平原的密西西比河。
1682年,拉萨尔终于抵达河口,然后,向大家宣布:“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流域,都是法国的领土。”
可是,在这块相当于整个欧洲面积的辽阔土地上,却没有一个法国人定居。换句话说,只有拉萨尔知道这条密西西比河而已。这一片土地与严寒的加拿大不同,很适合耕作,就这样变成法国的领地了。
接着,那些收购兽皮的法国商人,一窝蜂地前来,不到三十年间,就在今日的新奥尔良聚居繁荣了起来。
在北美,法国人利用印地安人去骚扰英国的殖民地,其中受害最大的,就是靠近五大湖区的弗吉尼亚殖民地。
开拓者都团结一致,以枪代替锄头,一再地与法军作战,终于在1754年抵制住法军的入侵。换句话说,殖民地的人,虽没有本国军队的支援,却仍能固守自己的土地。
这个时候,来自英国的殖民地人口已超过两百万,这距离约翰·史密斯带领移民开拓,只有150年的时间而已。
当时,东部的平原依旧被一片原始森林覆盖着,仅传说在阿利根尼山的那边,有一块辽阔的土地。
1770年,有一个人独自前往阿利根尼山探险,他就是美国开拓英雄之一的丹尼尔(1734—1820)。
据说,当年丹尼尔在山那边的肯塔基高原上,曾发现数万头的野牛群,并为此胆战心惊。
后来,殖民地虽然已经独立了,可是这一带却仍属于野兽的天下。
这些荒僻而肥沃的土地确实是拓荒者的天地,这里只要两美元就能买到一英亩土地。拓荒之路是艰辛的,但却是充满诱惑力的。越来越多的移民沿着俄亥俄河流域涌向西部,以每英亩两美元的代价获得土地,然后用汗水将它们开垦成富饶的耕地。小林肯一家的生活经历就是这些拓荒者家庭中的一个缩影。生活给了他们艰辛和痛苦,也给了他们无穷的勇气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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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一份于1776年7月4日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他十三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的文件。
在整个18世纪60年代和18世纪70年代之间,英国和其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1775年,在莱克星顿和康科德城爆发了战争,这标志着美国革命战争的开始。虽然最初的想法并不是完全的独立,但是托马斯·佩因的小册子《常识》促使人们相信对于殖民地来说,完全的独立是唯一可能的出路。
独立宣言
1776年6月7日,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中,弗吉尼亚州的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一个议案,宣称:“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
6月10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草拟《独立宣言》。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斐逊负责。7月4日,《独立宣言》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个殖民地的议会签署及批准。这十三个殖民地分别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
委员会的成员由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弗吉尼亚的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组成,并起草合适的宣言。杰斐逊起草了很大一部分。在宣言被大陆会议采纳以前,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写,其中一个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隶制度。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作为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稿。大陆会议对杰斐逊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动,特别是在佐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他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被删去的内容中一部分是这样写的:“他向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这份宣言。
杰斐逊曾写道,《独立宣言》是“吁请世界的裁判”。自1776年以来,《独立宣言》中所体现的原则就一直在全世界为人传诵。美国的改革家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禁止种族隔离或是要提高妇女的权利,都要向公众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在什么地方,当人民向不民主的统治作斗争时,他们就要用杰斐逊的话来争辩道,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独立宣言》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政治哲学——民主与自由的哲学,内容深刻动人;第二部分列举若干具体的不平等事例,以证明英王乔治三世破坏了美国的自由;第三部分郑重宣布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宣言。
勤奋的开拓者
肯塔基于1792年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约十年后,有一位贫穷的年轻人,从弗吉尼亚移居到肯塔基的开拓地来开垦。这个年轻人身材魁梧、强劲有力,而且非常勤勉,工作量比一般人多两三倍,他就在这一片旷野中开垦耕地。
这位年轻人名叫汤姆士·林肯,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他是一位沉默寡言的人,似乎不善于和人交往,不过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地如果有人生病,他一定会前往慰问。
汤姆7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后来,曾受雇于农家,也学过木工。他为人正直,做事光明磊落,所以深受赞扬。
1803年,年满20岁时,他改变了初衷,放弃木匠的工作,用自己储蓄的钱在伊丽莎白城附近购买土地,努力开垦。
这些拓荒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娱乐,不是开垦田地,就是饲养家畜或到森林狩猎,每天过着同样的单调生活。如果酷热的夏天久不下雨,土地就会干裂,农作物就会枯黄。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把水桶放在马背上,到遥远的河边去汲水,整天都在河川和田地之间来回奔跑。虽然人和马都已疲惫不堪,可是农作物依旧日渐枯萎下去。
有时候已经长得很好的农作物,在一夜之间被野鹿践踏得乱七八糟。至于猪和牛等家畜,也经常遭受野兽的袭击。一旦遇到这种灾害,生活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有人不得不放弃自己辛苦开垦的土地,带着妻子、儿女到更遥远的农场找工作。
在这种艰苦的开垦生活里,男人们总是以喝酒来放松自己,但汤姆却滴酒不沾。
“不知道他活着有什么意义?”有人这么讥讽他。汤姆经常遭受大家的取笑,可是他毫不介意,只是拼命地工作。像这种偏僻的村落,偶尔也会有牧师前来传教,这个时候,最专心聆听布道的就是汤姆。
晚上睡觉之前,汤姆经常会回想小时候的事。他的父亲曾在一条叫做“绿川”的小河边,开垦一块相当大的土地;母亲则留在家里挤牛奶、饲养家畜、烧饭、洗衣服,晚上还要为汤姆补衣服。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从5岁起,汤姆就开始放羊。其实,真正在照顾羊的是狗,汤姆则整天都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或者用石头投掷躲在树枝上的松鼠来打发时间。
傍晚回家时,一闻到母亲所煮的汤汁的香味,就会感到饥肠辘辘。
这是一个温暖的家庭,建立这种家庭正是汤姆的最大愿望,因为这时的汤姆已经28岁了。
附近的开垦地中,有一位叫斯巴罗的人,他们夫妇俩生性极为爽朗,平常与汤姆相处得很融洽。这个家的小孩很多,显得格外热闹,每次汤姆与这些孩子玩闹时,就会产生一种如同当时待在自己家里的感觉。这些孩子都是由大姐南希照顾着。
南希并不是斯巴罗的亲生女儿,而是由斯巴罗的妻子带过来的孩子。因此,看起来有点孤寂冷漠的样子。
汤姆也是离开家人独自漂泊,所以他很同情她。而南希呢?她也很爱慕诚实的汤姆。
斯巴罗先生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对汤姆说:“我相信你能够使南希幸福的。”
于是就同意他们两人结婚。
1808年,汤姆和南希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婚礼。南希比汤姆小5岁,当时才23岁。
像汤姆这种生于开拓地、长于开拓地的人,根本不识字;但是,南希不但会写信,还会看《圣经》,所以汤姆非常敬慕她。
“我不能让温柔的南希做辛苦的田地工作。”未结婚时汤姆就有这种想法。
于是,他卖掉自己开垦的土地,带着南希到城里去,自己搭建一间小屋,开了一家木匠店,他想以少年时代所学的木匠工作来发展事业。
木匠店生意兴隆,他们的生活已经比在开垦耕地时要改善得多。
经过汤姆家门口的人,往往看到南希在帮汤姆刨木板、锯木头。南希是一位勤劳的女性,能与她共同生活,汤姆感到幸福无比。
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孩,汤姆将孩子取名为莎拉。
认识汤姆的人,根本没有想到这对勤劳的夫妇,会面临生活上的困境。汤姆仅知道拼命工作,而且过于老实,有一次他受骗损失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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