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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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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

作者:(美)富兰克林,(美)欧文,(美)杰斐逊,徐枫,范斌珍等译

出版社: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

出版时间:2016-07-01

书籍编号:30380516

ISBN:9787556302550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401715

版次:1

所属分类:人物传记-军政领袖

全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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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前言 人性的光辉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是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和科学家、实业家。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他的父亲先后娶了两个妻子,前妻生了7个孩子,后妻生了10个孩子,富兰克林是他的第15个孩子。富兰克林10岁之前,曾上过两年小学,但是由于家庭人多,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到父亲的商店帮着做一些剪烛芯、灌烛模、看店铺、跑腿的事情。但是,由于富兰克林不喜欢干这一行,在12岁的时候,他开始在哥哥詹姆斯的印刷厂当了一名学徒工。在那里,他除了学得一手出色的印刷技术之外,还充分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刻苦自学,读书成了他唯一的乐趣。为了省下钱来买书,富兰克林16岁的时候就成了一名素食者。正是通过这种长期的刻苦努力和坚忍不拔,富兰克林后来通晓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还大量阅读了欧洲各国的历史、哲学、文学等著作,而且对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也有很深的研究。


17岁的时候,富兰克林因不满哥哥詹姆斯的虐待而来到费城,在一家印刷厂当了一名工人,获得州长的赏识。次年,由于州长劝富兰克林独立开业,于是富兰克林去了一趟英国,打算购买开业需要的设备,没想到受州长的欺骗而被迫留在英国一年多时间。回到费城后,富兰克林于1728年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印刷厂,因质量精良而获得了许多业务。第二年,富兰克林成为《宾夕法尼亚公报》的主办者。1736年,富兰克林当选为宾州州议会秘书,开始了他的政治 生涯。


富兰克林成名之后,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由他组建的“共读社”“美洲哲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印刷厂、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城市环保队、消防队、治安队和地方民兵等组织,都成为北美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开路先锋。他还对宾夕法尼亚的市政进行了革新,在农业生产、新式路灯和新式火炉、电学、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双光眼镜、玻璃乐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发明,在印刷技术的改进上也有所贡献。此外,富兰克林还研究过物理学、数学、光学、植物学、海洋学和天文学,他的成就甚至引起了英国皇家学会和其他学会的重视,使他成为它们的会员。


1754年,北美洲各殖民地代表在纽约的阿尔巴尼集会,通过了由富兰克林起草的殖民地联盟方案。富兰克林在这次大会上首先提出了“不联合则灭亡”的口号,号召北美各殖民地联合起来,为自由而斗争。1757年7月到1775年3月,富兰克林被派往英国,长期住在伦敦,和英国王室、议会等各界人士进行交往,为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利益而努力斡旋,充分展现了一位优秀外交家和政治家的风采。


1775年5月,富兰克林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和杰斐逊、亚当斯等人领导了会议中民主派(即主战派)对保守派(即主和派)的斗争。次年7月,他又参与起草和修改了美国历史上具有伟大意义的《独立宣言》。同年底,富兰克林出使法国,于1778年缔结法美同盟;又代表美国和英国谈判,于1783年签订《巴黎和约》,使英国正式承认北美殖民地独立,从而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外交使命,成为整个巴黎妇孺皆知的人物。1785年,富兰克林回国,接连三次当选宾夕法尼亚州州长。


1787年5月25日,美国第一次制宪会议召开,已经81岁高龄的富兰克林抱病参加会议,担任大会的副主席。当时,由于13个州的人口和实力相差悬殊,利益难以均衡,因此各州在“制宪”问题上争吵不休。这时,富兰克林再次发挥了他的个人魅力和才华,先后在大会上做了两次重要发言,并努力协调各方利益,终于使美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事实上,富兰克林还参加了这部《宪法》的部分编写工作。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因患胸膜炎病逝。


作为美国著名的思想家,富兰克林不仅用自己的远见卓识为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美利坚合众国奠定了基础,清晰地构想出美国的立国之本,指出各个联邦必须走联合之路,必须脱离英国的统治,并且投入了毕生的精力,来维护和确保这个国家成为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度;更重要的是,富兰克林还用自己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青年,而最能体现他这些思想的,莫过于他的代表作《自传》了。


《富兰克林自传》分为正传和续传,是作者在晚年分四次写成的:第一部分也即正传的全部,是1771年在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写的;第二部分是1784年在巴黎附近的帕西写的;第三部分则于1788写于费城;第四部分是退休之后于1790年初在家里写的,但是只写了两天,富兰克林就一病不起,离开了人世。因此,这部《自传》只写到1757年,至于作者更加辉煌灿烂的后半生却没有写出来。


《自传》的第一部分是富兰克林写给儿子的信,所以主要讲述家庭和个人的历史。但是当富兰克林的朋友艾贝尔·詹姆斯和本杰明·沃恩等人看了这部《自传》的部分手稿后,大为赞赏,他们写信给富兰克林,要求将它发表 出来:


它几乎不知不觉地引导着年轻人决心努力成为一个像作者一样善良而优秀的人。比方说,如果您的传记发表的话(我想它一定会发表的),引导年轻人模仿您早年的勤恳和节制,那么这样一部作品将是多么的有益呀!我还找不到一个人,或者是许多人联合起来,能够像您这样有影响地促进美国青年对勤勉精神和早期对尽职、俭朴和节制的注意……我还想不出能有什么东西可与它相提并论的。


考虑到您的声望,我想不出比您的自传更有效的广告来了……您的自传的重要性,不亚于恺撒和塔西佗的著作……它会成为自学的崇高法则和典型……而且能改进全人类。


富兰克林接受了朋友们的建议,因此在写第二部分的时候,就开始改变写作的重点,决定和广大青年朋友谈心,用自己一生的经验教训给后人以启示。其实,在这些经验教训中,最能启发后人、对于“改进全人类”最有影响的,要数他的13项美德修养了。值得注意的是,富兰克林提出13项美德修养时才22岁。关于这13项美德,作者在《自传》中这样写道:


“大约在这时,我想出了一个达到完美品德的大胆而费力的计划。我希望这一辈子任何时候都不犯任何错误,我要克服所有的缺点,不管它们是由天生的爱好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习惯或交友不慎而引起的。因为我知道,或者自以为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以我觉得或许我能达到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的地步……为了这个目标……我总结出了13项美德,这是我当时认为必需的或适合的所有美德条目……这些道德的名目及其含义如下:


1.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2.沉默。说话必须对别人或你自己有益;要避免无益的聊天。


3.生活秩序。将每一样东西放在它们应该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务应当有一定的时间。


4.决心。做应该做的事情;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5.俭朴。花钱必须于人于己有益;换言之,切忌浪费。


6.勤勉。不浪费时间,只做那些有用的事情,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7.诚恳。不欺骗人;思想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8.公正。不做害人的事情,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且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9.中庸适度。避免极端;要容忍别人对你应得的处罚。


10.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11.镇静。不要因为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慌失措。


12.贞节。除非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不常进行房事,永远不要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损害你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13.谦虚。仿效苏格拉底。”


几百年来,富兰克林提出来的这13项美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青年,他也由此而被誉为“美国青年的灵魂和心灵导师”。


所以,富兰克林作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之一,不仅在政治、思想和科学发明等领域备受世人瞩目,更因其光辉的人性而名垂史册,甚至受到了世界著名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和拿破仑·希尔的推崇,成为美国人民心目中的楷模!他的这部《自传》,也成为影响无数读者的成功励志经典;就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在编撰《羊皮卷》这本世界畅销的励志作品时,也将它列为重点推荐书,足见它的地位。


两百多年来,《富兰克林自传》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被翻译出版,成为激励各国青年成长的有益作品。我们翻译整理了他的《自传》,希望能对我国读者朋友有所裨益,若能如此,我们将不胜欣慰!

第一章


(1771年,写于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


亲爱的儿子:


我向来喜欢搜集有关我的祖辈的一切奇闻逸事。也许你还记得,当你和我一同住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为了这一缘故而跋涉旅途,调查了我亲友中尚存于世的人。我现在正在乡间度假,预计会有整整一个星期的闲暇,我想你也许同样喜欢知道我这一辈子的事情,其中有许多还是你没有听说过的,因此我就坐了下来,替你写出来。


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些其他的动机。由于出身贫寒,幼年生长于穷苦卑微的家庭,而后来竟然生活优裕,在世界上享有些许声誉,并且至今一帆风顺,我的处世之道——承蒙上帝的福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我的子孙或许愿意知道,就像他们所发现的一样,这些处世之道的一部分或许与他们自己的情况相符,因此适合仿效。


当我回顾一生中的幸运时,有时我不禁会这样说,如果有人提议给我选择的话,我不会拒绝把我这一生从头再演一遍,而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之际有机会改正初版中的某些缺陷。除了改正错误,我也可以把某些不幸的遭遇和事件变得更加顺利些。但是,即使这些都无法回避的话,我还是愿意接受提议,以重演我的一生。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与重演某人一生最接近的,似乎就是回忆了。为了使这种回忆尽可能保持长久,就是把它记载下来。


因此,我将按着老年人常有的倾向,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经历。我将尽量不让听的人感到厌倦——他们或者是因为尊敬老人而觉得非听我的话不可,这些一经写下来,那么听不听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的好,因为即使我否认,谁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能极大地满足我的自负心。事实上,我很少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不说一些自我吹嘘之话的。


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吹嘘,不管他们对自己是多么的自负。但是,无论我在哪里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能宽恕的,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有益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把自负心当作生命的一种安慰而感恩的话,这也不是荒诞之举。


我的一位伯父(他也同样喜欢搜集家族中的遗闻轶事),曾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一些有关我们祖先的事迹。从这些笔记中,我知道了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住了300年;而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起。在这以前,“富兰克林”是一个人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的人都采用了姓氏)。他们有30英亩土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代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持着,家中长子一直学打铁,我伯父和我父亲都遵循着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打铁。


我研究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人们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在那以前的户籍册,那个教区已经没有保留了。从这个户籍册中,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玛斯出生于1598年,住在爱克顿,直到老得不能干活为止,然后就住到了他儿子约翰那里,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个染匠,我父亲就跟着他学徒。我的祖父死在那里,并安葬于斯。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玛斯住在爱克顿的家中,后来把房子和土地传给了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和她的丈夫费雪(威灵堡人)又把这些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他现在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养大了4个儿子,名叫汤玛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由于我手里头没有材料,如果这些东西在我离家以后还不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记录中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玛斯被他父亲培养成了一个铁匠,但是他天生聪颖,当时该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了同样的鼓励),他就获得了担任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影响的人,也成为他本村和诺桑普顿城镇以及他所在的州的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有许多事情都和他有关,并受到了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


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正好是我出生之前的整整4年。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我还记得,你非常惊异,因为这一切很像你所知道的我。


“如果他在您出世的那一天去世,”你说,“有人也许会认为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本杰明当了丝绸染匠,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生性聪明。我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来波士顿找我父亲,和我们一起住了好几年。他活了很大一把年纪。他的孙子萨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来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的朋友和亲戚的诗。下面寄给我的这首诗,就是一个实例。


他自己研究出了一套速写术,并教给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练过,所以现在全忘了。我的名字就来自他,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特别好。


他非常虔诚,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讲道,并用他的速记法把他们的讲道记下来,他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或许还超出了他的地位本身。


最近,我在伦敦得到了他搜集的从1641到1717年间重要的政治事件手册,从标明的序号来看,有许多册已经散失了,但是还留下了对开本8本,四开本和八开本24本。一个旧书商人得到了这些书,因为我有时来他这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就把它们送给了我。看来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至今已经50多年了。在书的空白边上,有许多他的注解。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投身于宗教改革运动,而且在玛丽女王整个统治时期一直坚持信仰新教,当时他们狂热地反对教皇,所以有时会遭受迫害之险。他们有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它,他们将它打开,用细带子绑在一个折叠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父对全家人读经文时,就把折叠凳翻过来放在他的膝盖上,然后翻动带子下面的书页。


他的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放哨,如果看见教会法庭的官员走过来,就提前通知。这时,凳子又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又像以前一样藏好了。这些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时候,这个家族还是一致信奉国教。但是,那时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义而被开除了教籍,他们在诺桑普顿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西亚改信了他们的教派,而且一生不变,家里的其他人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西亚很早就结婚了,大约在1682年,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迁到了新英格兰。由于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致使我父亲的朋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打算移居到新大陆,我父亲答应陪他们一起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里能自由地信仰他们的宗教。


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生了10个,共17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阵子,他的餐桌旁围坐着13个孩子,这13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而且都结了婚。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是两个妹妹。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


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叫阿拜亚·福尔戈,是彼得·福尔戈的女儿。我的外祖父,则是新英格兰的最早移民之一。他曾被克顿·马休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表扬过,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记对了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种即兴短诗,但只有一首印刷出来,我在许多年以前曾读过。


这首诗写于1675年,用当时民间流行的体裁写成,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它拥护信仰自由,支持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出殖民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并规劝当局废除那些残酷的法律。


在我看来,整首诗简洁紧凑,平易近人。这首诗的最后6行我还记得,但是最初两行我已记不清了;不过这两行的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出于善意,因此他情愿让别人知道他是这首诗的作者。


由于从心坎里


我憎恶做一个匿名诽谤者;


我现在就住在谢尔本;


我的姓名就在这里,


你真诚的朋友,毫无恶意,


他就是彼得·福尔戈。


我的兄长们都投身从事不同的行业。我8岁就被送到语法学校读书,因为我父亲打算把我当作他的儿子中的什一(税)来捐献给教会。在识字方面我起步很早(我一定很早就识字了,因为我不记得我曾有不识字的时期),他的朋友们又都说我将来读书一定会有出息,这都鼓舞了我父亲送我去学校读书。


我的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此举,并提议把他全部说教的速记本送给我,我想这是作为他开张的资本吧,如果我愿意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但是,我在语法学校念了不到一年,虽然我在这一年中逐渐从班里面的中等生上升到了优等生,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准备在那年的年终随班一起升入三年级。然而,这时候,我父亲考虑到大学教育的花费,因为有一大家子人要抚养,同时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后来穷困潦倒——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所以他改变了原来的主意,让我离开了语法学校,并将我送到了一所书算学校。这所学校由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主持,一般来说他的办学非常成功,并且能够循循善诱,采用鼓励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一手漂亮的书法,但是我的算术不及格,并且毫无进步。


我10岁的时候,被父亲接回家来,帮助他经营生意。他经营油烛和肥皂制造业,他原来并不是干这一行的,但是到了新英格兰之后,他发现他原来从事的染色生意冷清,不能维持全家人的生活,所以就改了行。因此,我被指定做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出差等事情。


我不喜欢这个行业,同时我强烈地想去航海,可是我父亲说他反对。但是,因为住在海边,我经常到海边去玩水,早就很会游泳了,还学会了划船。当我和其他小孩在大船或小船里面的时候,我总是发号施令的人,特别是在处境困难的时候。在其他场合下,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会让他们陷入窘境。我想举其中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显示了我很早就已经突显出来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这件事在当时做得不对。


在水车贮水池的边上有一个盐泽,在涨潮时分,我们时常站在盐泽边上钓鲦鱼。由于经常践踏,我们把盐泽的边沿踩成了一个泥潭。我提议在那里修一个码头,这样我们就可以站在那里。我将一大堆石头指给我的伙伴们看,这些石头是准备在盐泽边上建一所新房子用的,正好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当工人们晚上离开的时候,我召集了几个玩伴,就像一群蚂蚁一样,勤快地工作着,有时两三个人搬一块石头,我们终于把石头全搬来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很奇怪石头不见了,后来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它们。他们追查是谁干的,我们被查了出来,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们中有几个因此而受到了父亲的责备。虽然我辩解说这件事是有益的,但是我父亲使我深信,不诚实的事情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或许想知道一些我父亲的外貌和性格吧。他有着强健的身体,身材中等,但是非常结实,十分强壮。他天资聪颖,画得一手好画,稍微懂点儿音乐。他有一副清脆悦耳的嗓音,所以有时候当他晚上忙完一天的工作,用提琴拉着赞歌的调子唱歌,还是挺动听的。


他还有机械方面的才华,有时候偶尔拿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熟练地使用。但是,他最大的长处,是表现在处理公私重大问题时所展现出来的深刻见解和正确判断上。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参与政事,由于家里那么多孩子必须教育,家境又困难,他只能死死地守着他的生意。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经常来拜访他,向他请教镇上或他所属教会的问题,而且很重视他的判断和忠告;当人们在个人生活中遇到了困难的时候,也常常来向他请教,他常常被人们选定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


他经常喜欢尽可能地请一些明理通达的友人或邻居来进餐聊天,这时候,他总是设法提一些明智的或有益的题目来讨论,以此增进孩子们的智力。通过这种方式,他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等美德方面,而很少留意或完全不在意餐桌上的食物,不管它做得好不好,时鲜不时鲜,味道好不好,以及与其他同类菜肴比较是好还是坏。所以,当我长大以后,对这些事情完全不在意,对我面前的菜肴也毫不关心,甚至粗心大意到若有人在饭后几小时内问我吃了什么时,我会不知所对的程度。在旅途中,当我的旅伴们因为缺乏可口的食物而不能满足他们那比较高贵精致的口味和食欲而感到不快的时候,我这种习惯倒成了一种方便。


我母亲同样也有一个健康的体格,她哺育了她所有的10个孩子。除了我父母去世之前得病以外,我从未听说我父亲或母亲得过什么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活到85岁,他们的遗体同穴安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刻了这些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葬于此。


在婚后的55年中


他们相互亲爱的生活着。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官厚禄,


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


蒙上帝的福佑,


他们抚养了一个大家庭,


幸福地生活。


并且养大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享有盛誉。


从这个实例中,


读者诸君,


应当受到鼓舞,在你的职业中勤奋工作,


切勿不信上帝。


约西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


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而贞洁的女子。


他们的幼子


为表孝心和纪念,


特立此碑。


约西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死于1744年,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死于1752年,享年85岁。


我唠唠叨叨地讲了许多离题的话,从这里我就知道自己已经在变老了。我过去写文章比现在有条理得多,但是,这好比在私人的团聚中,人们的穿着原本就和公共舞会上不同。这可能只是一种疏懒而已。


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我替父亲操持生意持续了两年,那就是说,直到我12岁的时候为止。我哥哥约翰本来是学皂烛制造业的,这时已经离开了我父亲,结婚成家了,自己在罗德岛做起了生意;很明显,我注定要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由于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担心如果他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西亚所做的那样,私自脱逃去航海,这使得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带我一起去散步,去拜访细木匠、砖匠、旋工、铜匠等,看他们的工作,以便发现我的兴趣所在,力图把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上。


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喜欢观察那些手艺高明的工人运用他们的工具。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由于从观察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在匆忙间找不到工人的时候,我自己就能做家里的一些小修小补的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趣在我内心还很新鲜强烈的时候,我能为自己的实验制造小小的机器。最后,我父亲选定了制刀业。由于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萨缪尔在伦敦学了制刀业,大约那时候准备在波士顿开业,我就被送到他那里,与他同住一段时间,试试这个行业。但是,因为他希望从我身上获得一些报酬,这激怒了我父亲,所以我又被带回 了家。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总是将我手里的零花钱全部用来买书。因为我喜欢《天路历程》,所以我最早收集的就是约翰·班扬的文集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是开本很小的、由小贩们贩卖的书籍,价格低廉,总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方面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但令我感到遗憾的是,既然当时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而我又正是求知欲旺盛的时候,却没有机会阅读更合适的书。在那里,有一本普鲁泰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我至今仍然认为,花那么多时间读这本书是非常值得的。那儿还有一本笛福的书《论计划》,另一本是马休博士的书,叫作《论行善》,这本书可能在我的思想上形成了一种转折,它对我生活中后来的某些重大事件都有影响。


这种对书籍的爱好,最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当一名印刷工人,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斯)从事了这个行业。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张做生意。我对于印刷业的爱好,要远远胜过对我父亲那个行业的,但是,我对于航海仍然难以忘怀。为了预防这种渴望产生令人忧惧的后果,我父亲急着让我跟我哥哥学徒。我犹豫了一段时间,但最后被说服了,并且签订了师徒合同,那时我只有12岁。


按照合同,我当学徒要到21岁为止,但在最后一年我将获得新职员的工资。在很短的时期内,我就熟悉了印刷业,成为我哥哥的一个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读一些比较好的书了。由于认识一些卖书的学徒,我有时候能从他们那里借到一本小书,我会非常小心地很快就归还,并且保持书的干净。当晚上借到一本书时,为了避免被人发现缺了书或有人买这本书,第二天一大早就必须还过去,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一看就是大半个晚上。


过了一些时候,有一位聪明的商人马休·亚当斯先生,他家有很多藏书,经常来我们的印刷厂,注意到了我,就邀请我到他的藏书室去,很乐意地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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