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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历代律令(下)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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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春如,李穆南,竭宝峰,刘心莲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9-01
书籍编号:30046321
ISBN:9787807119906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67356
版次:1
所属分类:历史考古-中国史
中国文化知识大观园(政治历史卷)
历代律令(下)
邢春如 李穆南 竭宝峰 刘心莲 主编
辽海出版社
编写说明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近5000年之久,从公元前841年开始,有文献可考的编年史从未间断,至今已近3000年,这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绝无仅有的。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的历史始终传承有序,从未中断。
中国人的文化是崇尚和平的文化,奉行中庸的理想人格。在多种文化相汇时,善于融合,不偏颇、不怨尤,尚调和、主平衡,使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文化如百川之海,浩淼无垠。
《中国文化知识大观园》叙述中国从史前到现在的国土开辟、民族形成、社会进化、经济文化发展、政治演变的不平凡的历程。
为了全面展现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本书用了近1200万字、4卷136分册的洋洋篇幅来记述。
一、政治历史卷:分为历代帝王、王朝更替、历代名臣、权臣末路、宫廷政治、后宫政治、政治事件、千古奇案、历史典籍、中外关系、历代律令、历代官制、历代宦官、历代状元、历史掌故、历史之谜等32分册来阐述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并揭示古代历史长河角落中最为隐秘的部分。
二、文学艺术卷:分为神话传说、历代诗歌、历代词赋、历代小说、历代散文、文学名著、文学名家、民间文学、书法与篆刻艺术、绘画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音乐艺术、舞蹈艺术、戏曲艺术、民间艺术、工艺美术、艺坛典故等36分册来展现中国文学形式的丰富多彩与辉煌成就,描绘古代绚烂多彩的艺术殿堂。
三、科技军事卷:分为古代生物与医学、古代数学与物理学、古代天文历法、古代地理与农学、古代化学、古代发明与发现、历代科技、科学名家、军事统帅、兵书通览、著名战役、军事思想、军事制度、军事谋略、军事工程、军事间谍等32分册来展示古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巨大成就,演绎古代军事文化的发展和军事斗争的残酷。
四、社会民俗卷:分为商业贸易、社会经济、农业制度、古代教育、古代民族史、思想文化、千秋教化、典章制度、传统节日、婚育习俗、服饰文化、饮食文化、信仰文化、诞辰与丧葬习俗、民居民俗、游艺文化、中华武术、风水与巫术等36分册来解读古代社会生活的形成、演变与发展过程,表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
为了摒弃传统历史教科书条条框框式的说教,增加直观性、可读性、趣味性,本丛书分门别类采用辞条的形式,并辅之以大量丰富、精美的插图,以立体的方式再现中国文化的宏伟历史画卷。
由于丛书篇幅宏大、编写时间又较为仓促,书中难免存在各种疏虞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悉心指正。
本书编委会
三、历代刑具
斩刀
在古代,刀是执行死刑的主要刑具,而斩首则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斩首用大刀。但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而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把人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斩首主要是用斩刀行刑。
用大刀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
秦汉时的死刑有斩、枭首和弃市,但其实际都是斩首。区别是,枭首是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执行其他死刑(如绞、车裂等)后再把头割下来悬挂示众也叫枭首,所以有时绞和车裂也间接用刀。在闹市执行其他死刑也叫弃市(如三国时曹魏的死刑中弃市为绞刑)。汉和三国时期使用得较多的是斩首,例如蜀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就是斩首。后魏时死刑叫做“大辟”(这是沿用先秦时称谓),包括腰斩、殊死和弃市三种,其中的殊死就是斩首。从隋朝起直至明清,都正式把斩首列为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死刑之一,处罚的程度在凌迟和绞刑之间。斩首作为一种官方正式执行的刑罚,直到现代才被枪毙所代替。
斩首时,通常情况下是由刽子手把囚犯反绑在木桩上,囚犯双腿跪地,头自然向前伸出,刽子手挥刀从囚犯颈后向前下方猛砍。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附加其他残酷手段。例如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祸时,宰相王涯等人被宦官仇士良逮捕,临刑时,刽子手把他们的头发解开,反系在木桩上,又把他们的手和脚分别绑在木柱上,用铁钉钉牢,然后开刀行刑。当时著名诗人卢仝本来没有参与反对仇士良的政治活动,只因逮捕王涯时,他正在王涯家中,于是他被顺手牵羊,一同被捕,同时赴难。卢仝是秃顶,没有头发往柱子上绑,刽子手就用一颗尖钉把他的后脑勺钉在木柱上。卢仝有个儿子,起名叫“添丁”,原意是为国家增添一名男丁,韩愈还作诗祝贺他说:“去岁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耕。”后人附会说,卢仝如此惨死,是“添丁”二字成了谶语,死时竟然在头上添了一颗铁钉。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些心狠手辣之辈,他们不但要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那么容易,这时刽子手还要采取其他附加手段。例如清初有个名叫阿里玛的武将,因功提升到京城任职,但进城后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另一个武官巴图鲁占将他逮捕,押赴菜市口斩首。囚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同时,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行进。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行刑。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铁铸的一般,刀砍不动。这时,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定能奏效。巴图鲁占令刽子手这么做了,才把阿里玛杀死。阿里玛虽不是好人,但他死时够悲壮的了。
各地官府监斩囚犯,其程序总的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但若是皇帝亲自监斩犯人,那仪式就大不一样了。例如明朝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四月二十四日献倭寇俘虏的大礼,那天上午辰时,阳光灿烂,万历皇帝朱翊钧高坐在午门城楼上,太监、侍女、校尉、皇亲国戚、文武大臣排列有序。大司寇萧岳峰将战俘带到午门前集合,自己在城楼下的御道正中跪下,兵部的两名侍郎跪在他的两侧,侍郎的头齐及他的臂肘,三人成一个“品”字形。萧岳峰高声致词,首先报告自己和二侍郎的官职姓名,然后宣读战俘名单,并宣布或磔或斩的处理意见,最后说:“合赴市曹行刑,请旨。”致词完毕,俯首听命。万历皇帝听完一说:“拿去!”声音低弱,大臣们站得稍远一点儿的都听不见,但在皇帝发令之后,身边有近侍二人重复一声:“拿去!”接着由勋臣贵戚四人同声接着重复一声:“拿去!”接着是八人,再是十六人,又三十二人,这样逐级扩音,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是站在城楼下的武士三百六十人齐声大呼:“拿去!”声音简直是如雷怒吼一般。之后,官兵押着带铁镣、穿囚衣的战俘出西安门,萧岳峰亲自压阵,前往西市。沿途看热闹的市民填街塞巷,车马只得缓缓而行,二十里的路程,傍晚才到达,将战俘斩首完毕,已是天色昏黑的时候了。这是大规模斩杀犯人的场面,不可畏也,是可畏也。
阿里玛脖颈像铁铸般刀砍不动
被斩首的犯人在临刑时一般都难免表现出对死亡的畏惧。例如秦朝李斯,身为丞相,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杀人屠城,焚书坑儒,治国平天下,表现得豪气十足;但秦始皇死后,他贪图禄位,委曲求全,反被赵高所执,临刑前,顾对其子曰:想和你牵黄犬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不可得也!说罢父子相抱痛哭。临终暴露出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可怜虫。杀人如麻的隋炀帝被叛军抓住,怕刀杀可怖,让叛军用他的腰带把他勒死,保住全尸。但是,也有一些不寻常的人具有某种坚定的政治信念、豁达的人生情操或傲岸不俗的性格特征,因此他们临刑慷慨激昂、从容自若,其生命在最后的一刻犹能迸发出明亮的火花,甚至让刽子手也感到胆寒心惊。例如:嵇康临刑时,面对死亡,从容不迫,索琴奏一曲《广陵散》,如泣如诉,成为千古佳话。三国时,魏国夏侯玄参与曹爽之谋,被司马懿斩首,“临斩东市,颜色不变,举动自若,年四十六岁。”南朝时,庾弘远仕齐为江州长史,贤明有声望,被刺史陈显达处斩之前,他向人要来帽子戴好说:“子路临死结缨,我不能不戴帽子就去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大都(今北京)柴市英勇就义,临刑时从容对吏卒说:“吾事毕矣!”然后向南再拜而死。他的表现成为后世忠义之士效仿学习的榜样。明末黄道周在清兵攻破南京后被俘,拒绝投降,开始绝食数日不死,后来清廷决定把他斩首。他临刑立而不跪,刽子手见他身材高大,威风凛凛,举刀时两手发抖,一刀砍下,黄道周仍然昂首不屈。刽子手吓坏了,连忙跪在他面前说:“请先生坐下。”这时黄道周已挨了一刀,颈部鲜血淋漓,他还能点点头说:“可以”。于是坐在凳子上,刽子手第二刀才把他杀死。刀在一些汉奸、叛徒、胆小鬼面前耍尽了威风,但在一些视死如归的民族英雄、忠义之士面前却威风扫地,刀还是不杀民族精华为好。
文天祥从容就义
清代金圣叹的死更被传为千古美谈。金圣叹是清代著名文学家,康熙时因哭庙案受牵连,被判死刑。临斩前他要酒畅饮,神色自若,一边饮酒一边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他的儿子去刑场与父亲诀别,哭得泪人似的,金圣叹说:“孩子别哭了,我给你出个对子你来对,上联是:‘莲子心中苦’。”儿子正在痛哭,哽咽未定,哪有心思对对联?他好大会儿没有回答。金圣叹说:“傻孩子,哪里值得这么悲伤呢?我替你对吧,下联可接‘梨儿腹内酸’。”这联是对得极其工整的,上联的“莲”与“怜”谐音,意思是见儿子悲痛感到可怜;下联的“梨”与“离”同音,指他与孩子将要骨肉分离。金圣叹在死亡面前如此从容不惊,竟然还有巧妙的文思,真是一般的凡夫俗子很难想像的。所以,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记述这段故事后,称赞他“志气早定,故临难不迷”。据说,金圣叹在受刑前还对刽子手说:“我有一封家书,请转交给家里人。”刽子手在行刑后不敢隐瞒,把信送给了监斩官,那官儿疑心信中写有反对朝廷的话语,拆开查阅,只见信上写着:“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那官儿讨了一场没趣,自嘲地说:“金先生临死还这样捉弄人。”金圣叹虽是文人,在死亡面前的表现比杀人不眨眼的官僚强,死亡向他开玩笑,他也向死亡开玩笑,金氏真是置生死于度外的通人矣。
金圣叹刑场高呼:“痛快!”
割刀
用刀刑人,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前述斩首用斩刀,凌迟则用割刀。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俗语所谓“千刀万剐”,就是指的凌迟。明代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确切记载,刀数之多,可能是世界纪录。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曼阝。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曼阝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载刘瑾被刀剐数不准确,实际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坐刂尸枭首。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记述:“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告于尚书刘先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邀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数刀,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具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坐刂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坐刂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罪有应得,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也确实太惨无人道了。
死刑之极——凌迟
再看郑曼阝。郑曼阝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初年,郑曼阝被卷入党争纠纷,他被人告发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关于郑曼阝一案的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
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辰巳时分,监刑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曼阝来到刑场。郑曼阝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嘱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西城察院的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丛进来,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皇帝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见他最后的一句话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应和,声若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趴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权的粗木杆上垂下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肺、肝,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曼阝已被砍下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曼阝的尸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惨不忍睹。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向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曼阝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地出售。有些史家说崇祯皇帝,位虽不终,但他还是爱民的。吾以此知其不然,后来李自成造反,攻进北京,崇祯煤山投缳,恐怕这是报应吧。
石达开身受凌迟一百多刀始终默然不出一声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将领翼王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3)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派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桩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咬紧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不出一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极为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剖刀
斩首用斩刀,凌迟用割刀,剖腹则用剖刀。商朝末年的纣王堪称历史上的暴君之最了一他不仅首创炮烙、烹煮等酷刑,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恶例。商朝著名的大臣比干见纣王暴虐无道,就直言进谏,这便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用尖刀剖开腹部,取出那颗还在跳动着的炽热的心。《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月去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随便将孕妇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以此为乐。
东汉,还有一个自我剖腹的事例,这肯定是刚烈之人做的事。据《太平御览》卷371引谢承《后汉书》说,济阴人戎良,字子恭,十八岁时在某郡守府衙中做吏员,他容貌俊美,太守诸葛礼很喜欢他,让他做文书工作,其他吏员妒忌戎良,造谣说他和府中的一名美艳婢女私通,诸葛礼竟然听信了谣言,怀疑戎良。戎良感到冤屈,又无法自明,就在诸葛礼面前用尖刀割开腹腔,掏出肝肠,让太守看自己的一颗赤心。戎良秉性正直刚烈,容不得谣言的污谤,演出这幕骇人的惨剧,诸葛礼即使相信了他的清白,但他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了。佼佼者易污,直刚者易折,戎良有之矣。
用尖刀剖腹
后世人们谈及纣王,无不谴责其凶残暴虐,但也有少数统治者欣赏、效法纣王的残忍的。例如南朝宋后废帝刘昱就是一个桀纣式的皇帝。他年纪轻轻,杀人成癖,哪一天不杀人就会感到怏怏不乐。每次出行时,卫士们都带着大棍,长短粗细各有名号;还有钳凿锥锯等刑具不离左右,击脑、棰阴、剖心等酷刑随时强加于人,每天都有数十人受到各种刑具的折磨而送命。有一天,刘昱闻到游击将军孙超口中有大蒜味,就令武士将孙超的肚子用尖刀剖开,看他有没有吃蒜。一位将军就这样随便死在刘昱的剖刀之下。还有一次刘昱出行,遇见一名孕妇,就让人剖开她的肚子观看胎儿的性别。御医徐文伯在旁,想救这位妇女,就说:“不必剖腹,我已知道,她的腹内是双胞胎,一男一女。”刘昱坚持要剖开一看,徐文伯说:“如果使用尖刀,胎儿会发生意外的变化,不如让我给她扎一针吧。”于是就用银针扎孕妇的泻足、太阴等穴位,两个胎儿顺利地生了下来,母子三人的性命才得到保全。
和刘昱的恶行相似的,还有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有一天,他出游沈公城,百姓们都被驱赶撵跑,一位妇女将要临产,不能走路,只好呆在家中,萧宝卷发现了她,就令人用尖刀把她剖腹观胎,以满足他的兽欲。又晋惠帝司马衷的皇后贾南风也有这样的恶行,她生性残忍而妒忌,看见宫中其他宫女或妃嫔怀孕,就用戟向她的腹部投掷过去,戟刃把肚皮划开,胎儿和戟一同落在地上,这位怀孕的宫嫔自然也就没命了。
五代时期,闽主王曦和宋后废帝刘昱是一路货色。他见学士周维岳身体矮小而特能饮酒,感到新奇,就询问左右的人,有人回答说:“酒入腹后进的是别肠,所以不能以一般人的身材高低胖瘦来估量。”王曦即命令武士剖周维岳腹,一定要看看他的“别肠”有多大,能盛这么多酒。左右的人启奏说:“把周维岳剖腹,他一定会死,那么就没有这样好酒量的人陪陛下饮酒了。”王曦怕失掉酒友,这才放过了周维岳。
比干被剖腹取心
历史上,用尖刀剖腹的做法还常常用于惩罚冤家对头,剜取他的心来祭奠自己一方的死难者。例如五代时,润州守将周宝被牙将刘浩赶走,奔常州,刘浩拥戴薛朗做统帅;越王钱譬派杜棱等攻常州,周宝被救回,不久病死。后来,杜棱等攻润州,赶走刘浩,擒获薛朗,用尖刀剖出他的心来祭奠周宝。五代后晋时,张彦泽残害百姓,曾将张武剖心断手刖足处死,激起民愤,后来耶律德光把他擒拿,派高勋监刑处死他,高勋就用尖刀剖张彦泽之腹,剜其心而祭奠死者。宋代,军队中将敌方俘虏剖腹取心的做法习以为常,所以在南宋初建炎二年(1128),高宗赵构下诏禁止军队中使用挖眼、剖心等刑罚。但在元代,仍然有人这样做。例如至正二十二年(1362)六月,田丰、王士诚等人刺杀察罕帖木儿,占据益都,同年十一月,扩廓帖木儿收复益都,杀田丰、王士诚,用尖刀将他们剖腹取心以祭奠察罕帖木儿。
古典小说中常写有剖心祭奠死者或报仇雪恨的情节。例如《水浒传》中武松把潘金莲剖腹后取出心肝祭奠哥哥武大郎;花荣把刘高剖腹取心献给宋江;李逵把黄文炳零割后剜出心肝为宋江报仇,等等。《水浒传》还写有如何剖腹取心的具体细节,也有参考价值。第三十二回中,燕顺、王矮虎等人抓住宋江,要用他的心做“醒酒酸辣汤”,小说是这样描写的:“只见一个小喽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小说的内容是现实的反映。宋代,由于此类事件相当的多,所以一般的人提起剖腹剜心的事便谈虎色变。当时还曾有人利用人们对剖腹取心的恐惧心理耍弄一些小计谋。如宋太宗时,宫中有一名宫女有一天偷偷翻墙逃跑被抓获,按照当时有关律令应该杀头,可是太宗赵炅态度暧昧,好像有不想杀她的意思。有个太监叫刘承规,善于体察人意,为人机智明敏,宫中都叫他刘七,他看出太宗的矛盾心情,就启奏说:“奴才认为此人不应姑息。皇上要是不杀她,以后宫人还会逃走。请陛下把她交给奴才处治,我把她的心肝取出来呈上。”太宗知道了他的意图,就答应了。刘承规当着太宗和众妃嫔的面将那位宫女带走,悄悄地把她安置在附近一个尼姑庵暂住,不久又派人送她到远方,嫁给一户合适的人家过日子去了,而另外派人杀一头猪,取出一副猪的心肝,趁热用盒子装起来呈给太宗,说是那宫女的心肝。六宫妃嫔见了都误以为是真的,就围着盒子痛哭起来,既悲哀,又恐惧。太宗打开盒子看了一下,立即命令刘承规带走埋葬,并赏给承规五锭银子压惊。从此宫女们都谨守宫规,再未发生过逃亡的事件。刘承规的做法是够聪明的,他既秉承了皇帝的意图,又营救了一个可怜的宫女。世上还是好人多。
斧、钺、椹质
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不是后代的斩首,而是腰斩。斩首用刀刃,而腰斩用斧钺。“斩”字用“车”作部首,是指它的本义与车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体分裂;偏旁为“斤”,就是斧头,指行刑时用斧或钺。钺是大斧。《周礼•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说:“斩以斧钺,若今要(同腰)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这里把斩和杀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
先秦史籍中,写到将人处死,多指腰斩。例如,《庄子•月去箧》篇云:“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这里的“斩”即“腰斩”。再如《韩非子•说疑》篇列举了夏代关龙逢、商朝比干和春秋时随国的季梁、陈国的泄冶、楚国的申胥、吴国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为直言进谏而得罪了国君,或被杀,或自杀,“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又鲁定公十年(前500),鲁与齐两国之君在夹谷会盟时,倡优和侏儒上前演戏,孔子认为不合礼节,向齐国提出抗议,齐国国君不得不让有司依法惩办优人等,使他们“手足异处”。以上三例所说的“手足异处”,显然指的腰斩,因为斩首不会手足异处的。
先秦处死人多用腰斩
远古腰斩使用的刑具叫做铁质。铁即大斧;质或写作,或称椹质、谌等,即用斧砍人时下面垫的木砧。《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君不忍加之以铁”的话,前人注曰:“铁,要(腰)斩之罪。”《战国策•秦策》记载范雎说:“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腰)不足以待斧钺。”此语谓他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纤细的腰经不住斧钺一砍,所指的处死方式分明是腰斩。又《汉书•项籍传》中的“孰与身伏斧质”一句后颜师古注解:“质谓也。古者斩人,加于上而斫之也。”从颜氏的注解可以看出,腰斩在行刑时,人伏在砧板上,刽子手举斧砍断其腰,这斧与质是分离的两件东西。后来,这一套刑具发展演变为用轴连在一起,铁演变为铡刀,质演变为铡墩。所以,汉朝许慎的《说文解字》就将“铁”释为“斫刀也”,即铡草的刀。《汉书•戾太子传》载“不顾斧钺之诛”,注解说:“铁所以斫人,如今之刃也。”王菜友更明确指出:“,今谓之铡;铡床,古谓之椹质,又谓之稿砧。”铁质演变成铡,可能是汉魏问事。后来小说、戏剧中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犯人处死用的铜铡,行刑时犯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上,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这些故事当然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类似铡人的做法确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不过远古的刑具不叫铡刀,而叫斧质罢了。
李斯父子刑场大哭
从春秋时起,腰斩的刑罚常被使用。商鞅在秦变法时,曾明文规定对百姓实行连坐法,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要处以腰斩。当时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斩,难以统计,史载商鞅在渭水河边处决囚犯,死者的鲜血把渭河水都染红了。商鞅当时从中原跑到秦国辅佐孝公变法,他以峻法严刑理国,深刻有余,德化不足,中国历史上的专制余毒自商君始。李斯是秦王朝的开国元勋,他曾谏阻《逐客令》,为秦收留了大量人才;曾任廷尉平理一国狱讼;主郡县反分封、确立专制,献焚书坑儒之策。秦始皇死,迎合赵高,改皇帝遗诏,杀公子扶苏。秦严刑峻法,始于商鞅而炽于李斯,秦二世而亡,李斯难辞其咎。秦二世二年(前208),奸人赵高将李斯腰斩于咸阳,刑前,面对斧质李斯和其子还在憧憬悠闲的田猎生活,后相抱大哭,极哀。扫天下、灭六国的豪气荡然无存,成了贪生怕死的可怜虫。
再例如汉代的晁错也是加之以斧,受腰斩之刑,但他在斧钺面前却死得悲壮。晁错是西汉文景时代的大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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