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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匈奴:趣说汉匈百年战争史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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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匈奴:趣说汉匈百年战争史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名:战匈奴:趣说汉匈百年战争史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发端于两千年前的强国之梦。 ◎对两千年前的汉匈之战解读得接地气的历史读物。

作者:冬郎著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2014-10-01

书籍编号:30184246

ISBN:9787553449975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194252

版次:1

所属分类:历史考古-世界史

全书内容:

战匈奴


趣说汉匈百年战争史


冬郎 著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自序


历史是个有趣的东西,文字是历史最好的载体。历史之所以能成为历史,就在于它的传奇,没有传奇就不叫历史。没有人会记得汉朝老张家某媳妇生了几个娃,李家某丈夫纳了几个妾,即使是他们的后代也不记得。我们记得的,是那些建功立业的人物,是那些不寻常的人物。甚至可以说,历史就是大大小小众多奇迹和奇葩的集合。


而在中国众多朝代之中,汉朝的影响非同一般。至今,这个国号还运用在我国主体民族的名称中。同时,它也是上古三代之后,时间跨度最长的皇朝。汉朝的历史充满了荣光,是中华文明的上升期,是中华文明逐渐走向世界的时期。


尤其是西汉,从一个饱受战争创伤的贫弱国家,到一个雄踞东亚中亚的超级大国,这其中的过程非常耐人寻味。而在西汉的历史进程中,北方强敌匈奴的存在,客观上逼着西汉走向强大。孟子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或许也就是这个道理。


从冒顿单于即位、刘邦建国,到他们的第一次交锋,刘邦在白登山被匈奴围困数日,再到最后呼韩邪单于亲自前往长安入贡称臣,汉朝在匈奴的草原派遣驻军。这其中,为什么匈奴能够从一个被中原割据势力打得满地找牙的落后部落一跃而起,成为一个与大一统的中原王朝相抗衡的北方强胡、天之骄子?为什么刘邦能从一个小小的亭长,最后成为一个泱泱大国的开国之君?为什么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汉匈战争中,汉朝能够完全扭转战略劣势,最终完败匈奴成为东亚、中亚的霸主,自身却在困境和战争中走向了强大……


历史,总能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历史,是一个民族的记忆。你能想象一个严重失忆的人,在社会上游刃有余么?你能想象一个忘记历史的民族崛起于地球村么?我相信,历史总能对后来的人们提供一些启示。


所以,我斗胆创作了这本拙作,就是希望能够带给读者们一些思考。如果说此书境界尚浅,那我希望至少这其中的故事,也可以作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第一章 狼族的崛起


提笔之前,我觉得匈奴真该好好感谢中原。作为一个没有文字的游牧帝国,能够完整地留下自己的帝王世系,甚至留下自己英雄的名字,也算是没有在历史舞台上白走一遭。相比在美洲杀了两千年牛还没有见识过文明的苏族[1]人,他们遇上中原实在是幸运而又不幸。


之前的事情,估计没几个人能知道了,《史记》《汉书》什么的也是闪烁其辞,又说是尧舜时期就有了山戎、荤粥,又说匈奴先祖是夏桀的儿子。我们就从能说清楚的头曼单于被揍说起吧。


这天,秦始皇还沉浸在江山一统的胜利中,一个占卜的,突然求见。两人见面,占卜的就说了一句:“亡中国者,胡人也。”


至少按照记载,始皇帝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占卜的自己深信不疑,还拿着一部叫《录图书》的预言书。于是一场远征开始了,蒙恬带着三十万人一路推进到河套深处,将此地的匈奴击退,两年后,七十万人的工程队进入北疆,将战国时期秦国、赵国、燕国的长城进行大规模的增补,终于连成一片。


关于这次战争的经过,历史记载少之又少,最多一句“却匈奴七百里,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可以确定的是,当时的匈奴被揍得不轻。


看到这里,如果您以为匈奴是躺着中枪,无缘无故遭到侵略,那您可就错了。当时的匈奴没有手工业、农业,商业也就是个萌芽状态,只要发现一个边城的繁华,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什么的,顿时就羡慕嫉妒恨了,怎么办?一个字—抢。当年的赵国深受其害,赵王派李牧镇守北方。在骄兵之计和强大的士气下,匈奴被赵军击溃,赵国边境好歹稳了一阵子。此后的赵国才有能力动员四十万人进行长平会战,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这个动员能力还是足以在七雄之中小小地自吹自擂一下子的。


所以,可能这种迷信活动只是秦始皇发动战争的一个由头,顶多算原因之一。真正的原因,是想解除这个不稳定因素,最起码缓解一下吧。有人天天从你家围墙边上的洞里跑进来偷东西你受得了?


接连被揍,还失去了河套地区的匈奴单于头曼按理应该痛定思痛,何况东边的东胡,西边的大月氏也是极其强盛,匈奴可以说是到处受气。刚刚被秦揍得满地找牙,头曼单于又开始打起月氏的主意。我们的故事,也正式拉开序幕了。


头曼单于打月氏,是为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当时,大儿子冒顿在月氏国当人质,头曼单于就是想借月氏的手,把冒顿杀了,好让小儿子继位。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战争貌似要爆发了,头曼单于的军队向月氏国进发了。可是冒顿的消息出人意料地灵通,立即上演了“窦尔墩盗御马”,抢了月氏国王的御马,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匈奴。我相信月氏国必然是吓尿了,人质没了,仗非打不可了。结果头曼单于看到儿子骑着骏马出现在自己面前,竟然收兵了,为了象征性地表彰冒顿的勇敢,冒顿还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万骑兵部队。


头曼单于的头脑就是这么简单,这样一来,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征伐月氏的意图,包括冒顿。就算不能确定,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啊。冒顿的聪明远在头曼单于之上,单于的位置,他是要定了。


在当时的匈奴,马鞍没有普及,马镫没有发明,马上格斗的难度系数太大,所以弓箭是匈奴骑兵最重要的兵器,骑射是他们制胜的法宝。当时,匈奴人与中原一样,拥有了早期角弓的制作技术。我本人是个弓箭发烧友,没事射射箭,对弓箭还算了解。记得当初课本对角弓的解释是:用牛角做装饰的弓。我差点没把晚饭喷出来。用现在的话说,角弓是一种层压工艺,用竹或者弹性较好的木材做成胎,也就是骨架,在骨架弓弦一侧粘合上经过精细打磨的牛角片,外侧铺上牛筋。这样可以让每种材料扬长避短,成为一种复合材料,发挥最大的效能,达到当时世界上最快的箭速。匈奴人还在此基础上发明了硬弓梢,利用弓末端的木质延伸,在不加大牛角牛筋长度的基础上,增加弓的长度,让弓可以拉得更开,储蓄更多的势能,用更长更重的箭来达到极大的穿透性。


直到今天,匈牙利的传统弓仍保留了匈奴弓的造型,匈牙利人的骑射功夫依然是天下第一。12世纪,横行欧洲战场的英格兰长弓还是木单体,傻大黑粗。现在网上很多人盲目崇洋,看了几部欧美大片以为英格兰长弓真的天下无敌。英格兰长弓名声虽然响,呵呵,根据我玩弓多年的经验,这种竹木单体还是直拉的破棍子,同样的箭重下,一百多磅英长的初速顶多抵得上层压反曲的七十多磅,无论是性能还是工艺,绝对不是一个档次。


歪楼了,总之冒顿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启发,利用角弓箭速的优势,他发明了鸣镝—我们后世称之为响箭。因为箭的速度快,射出去之后,前段的孔中会灌进去空气,空气在这种特殊箭头的空腔里震动、共鸣,发出巨大的响声。当时的鸣镝箭头应该是牛角做的,响声很大。


他对手下的一万弓骑兵说:“我的响箭射向哪里,你们就也给我往哪里射,不射的,斩首!”于是天天拿些阿猫阿狗野生动物啥的搞搞实弹演习,稍微迟疑的说不定就得掉脑袋。训练一段时间,成绩斐然。一天,冒顿突然朝着自己的战马射了一鸣镝,哎哟喂,匈奴勇士们傻眼了,硬着头皮把这匹马射死了,没跟着射的立马就被拉去砍头了。又过了几天,冒顿将鸣镝突然射向了自己的老婆!这下勇士们硬着头皮又把这个可怜的女人射死了。日复一日,这些勇士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听到鸣镝不由自主地就搭弓放箭了。


这一天,头曼单于带着冒顿一起狩猎,结果冒顿一支鸣镝射向头曼单于,他的几个随从可能想都没想,拉弓开射……冒顿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他自己应该很淡定,最多也只是高兴而已。无论如何,这时候的冒顿还是指定的继承人,加上本身的威望,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匈奴的单于。


如果我们承认这个匈奴的故事是史实,先杀爱马,再杀老婆,再杀老爹这个顺序是真实的,那么就会发现,当时的胡人好像对马和女人尤其过不去,试探人心,都拿这两样开涮。冒顿即位之初,东胡势力强大,听说头曼单于被冒顿杀了,便派人向匈奴索要头曼单于的宝马。冒顿当即表示,这个好说,给你了!没多长时间,东胡的使者又说他们头子要单于的女人。这个得说下,匈奴人的风俗很野蛮,女人就是财产,冒顿继承了单于位,连他爹的老婆一并继承了,除了他亲娘,剩下的继续做他的老婆。话虽如此,把自己老婆送给别人,就算是妾,总归是屈辱的,但是冒顿充分发扬了“忍者神龟”的精神,照样爽快地答应了。


东胡君主尝到了甜头,又派出使者向冒顿要匈奴与东胡接壤的那一千里牧场。正估摸着这块肥肉什么时候到手,匈奴的骑兵打过来了,东胡没有防备,就这么被吞并了。原来,这次冒顿不仅严词拒绝,还杀了所有的东胡来使,不宣而战杀了过去。之后,因为冒顿曾经在月氏国当过人质,对月氏国虚实了然于胸,匈奴又轻而易举地打败了月氏。


上面的这些故事,也许在我们看来总是怪怪的,除了冒顿,剩下的好像都是傻子,什么头曼单于啦,什么东胡君主啦。但是我相信这是真实的情况,没有历史可以借鉴,很多简单的权谋,只要你第一个想到,你就是赢家。这就好比夏代的少康王打败寒浞复位,少康的封地才“一成”,也就是方圆十里。奴隶“一旅”,也就是五百人,结果就因为第一次使用间谍,这五百人就成了复国元勋了,这五百人或许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能凑得出两百去打仗估计都谢天谢地了。当然,当时的中原能凑个几百人打仗也算是大会战了,一直到几百年后的商代武丁王时期,能凑个一万人讨伐一个蛮族,甲骨文都得大书特书,算得上举国之力了。尧舜时期的那次洪水,至少让人口少了十分之九,夏商时期的中国人口还是不多,国力还是相对弱的。当然,跟同时代的希腊相比,算是半斤对八两。


话题扯远了,中原的发展下一章再说,我们言归正传,再说匈奴。如果只有对东胡、月氏战争的胜利,匈奴也会崛起,但是仍没有与中原一较高下的资本,这一点,几十年后的匈奴谋臣中行说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匈奴的人口不及汉的一个郡。但是人口劣势是匈奴一直面对的问题,何况中原也一直存在“马口”劣势。在冒顿即位之初,问题远远不止人口那么简单。在当时,匈奴人自幼练习骑射,儿童用短弓,骑着羊,捕捉土拨鼠和鸟一类的猎物,青少年捕猎狐狸兔子一类稍微大点的,长大之后骑马,用战弓,佩戴刀剑,游牧之余,对中原和其他地方的文明世界(比如西域)进行掳掠,也在草原上进行一些围猎活动。他们分为各个聚落,集结成一些零散的军民合一的组织,统一进行对农耕世界的掠夺和战争,每次对中原或者西域的袭扰战胜利之后,都会携带大量的战利品回到游牧聚居点,论功行赏,一家分一点。好吧,确实是个彪悍的民族,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勇敢的民族。胜利了大家分战利品,如果败了呢,大家就会散伙各自逃命—这就是为什么蒙恬能一战而退匈奴七百里!在匈奴人眼中,多见利益,罕见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耻辱,掳掠、残杀和奴役俘虏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放牛宰羊一样。


正因为这种恶劣的习性,匈奴人重视青壮年,轻视老弱病残,当然这也是环境恶劣逼出来的。青壮年吃完了,老年人再去吃剩饭,甚至在危急时刻,青壮年会放弃老弱独自逃跑而不以为耻(后世的成吉思汗任由妻子被俘虏而逃脱,也是这种思想作祟)。这几种思潮和风俗,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是要命的。


首先,各个聚落之间不是个有效的整体,看似强大的匈奴缺乏统一的指挥,只不过是一盘散沙,只要中原集结兵力,要么诱敌深入,要么步步为营,一战可胜。西周和东周列国几次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几乎都是这两种打法。


其次,只要中原一胜,匈奴的聚落就会散伙逃命,不仅失去大量的牧场,组织下一次的战争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最后,十几二十年过去,匈奴又慢慢发展到中原边境,曾经有与中原作战经验的老兵又沦落为聚落的鸡肋,成为二线力量,甚至连二线力量都不算。经验得不到传承,教训得不到总结,所以总是碰一鼻子灰。


看到这个,大家或许能明白历史对一个民族的重要性了。没有历史,头曼单于和东胡首领才会犯傻,没有历史,匈奴才会始终在中原碰一鼻子灰,没有历史,匈奴才会一直没有合理的管理体系。从夏代末年传说中夏桀之子淳维进入北方草原到头曼单于,一千余年,匈奴都只是一盘散沙,与东胡、月氏的联盟更是松散到一定境界,甚至大部分时候都是敌对状态。面对南方的中原,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像个傻子一样被几种屡试不爽的小计谋玩弄于股掌之间。


冒顿打败东胡之后,不仅夺了他们的牲畜,还控制了东胡的人民,月氏在被打败之后也逐渐向西域迁移,再加上冒顿本人的魅力,蒙古高原开始出现“大一统”的迹象。


不仅如此,天命似乎在这一刻十分眷顾匈奴。就在头曼单于逝世的同年,匈奴以南的广袤大地上,刚刚建立的秦帝国,也失去了一位君主—秦始皇。秦二世元年七月的一天,一群路过大泽乡的新兵打出楚国的旗号振臂一呼,天下“云集而影从”,中原陷入了战火之中,之后项羽、刘邦的大战让中原疲惫不堪,无暇顾及边境。这给草原民族的壮大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冒顿不仅发兵收复了被蒙恬占领的河套地区,还入侵燕、代,大量掳掠。这时的匈奴,开始真正走向强大,按照史书记载,拥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也就是三十多万骑兵!记住这个数字,第三章我会再次提到,至于为什么要提到……暂不剧透。


然而冒顿还不满足,他在胜利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国家机器,设置了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一共十二个爵位,这些大臣既是封疆大吏也是地方诸侯,有时候甚至客串中央的谋臣,都是世袭。同时确立了相对严格的继承制度,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军队以“十进制”编制,一共二十四支部队,每支数千到一万余不等,平均每支军队一万多人,号称“二十四长”,也叫“万骑”,每个万骑以下,各自有千长、百长、十长等编制,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等军官。这样一个完善的游牧管理体系,就是数百年后同样身在草原的突厥,都不能与之相媲美。从冒顿单于开始,每年正月,各个长官都要在匈奴王庭搞一次小派对,祭祀祖先。五月呢,举行大祭,在龙城祭祀祖先、天地和神灵。到了秋天马肥时节,大家又聚在蹛林,统计每个聚落的财产人口。冒顿还完善了法律,比如轻易拔刀超过一尺的就是死刑,盗贼(当然是偷盗自己人的财产,偷盗别国还有奖励呢)没收家产,其他的,要么死,要么轧成残废。匈奴人不兴坐牢,顶多拘留十天,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一个匈奴国坐牢的也就几个人……


这几个政策可以说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就祭祀而言,匈奴人不再认为长者是无能之辈,尊重长者尊重祖先,意味着尊重历史,这个民族的经验教训将被总结,不再是那个轻易可以击败的傻瓜。同时,利用祭祀将各路诸侯聚集起来,增强了单于对整个草原的管辖,对各个聚落财产的统计更是让单于对自己国家的状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匈奴不仅在制度与法律上得到了长足的进步,风俗也逐渐有了很大不同,比如之前有人战死就战死了,现在,有谁能带回战友的尸体,这个人就能拥有这个死者的所有家产。整个民族的精、气、神,焕然一新,其昂扬的姿态,足以让任何一个敌人胆寒。


对于中原王朝或者中国的农耕文明而言,北方的大草原是个头疼的问题,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习性带来了一个不是优点的优点,那就是沆瀣一气。只要一个部落强大了,所有部落都会打着这个名号,就好比后世的蒙古最早只是一个游牧在东边的游牧部族,在这个部族崛起之后,远到阿尔泰的游牧民族都自称是成吉思汗的子孙。同样,冒顿的匈奴在当时是最强的游牧民族,接下来的数年,周边小部落纷纷臣服于匈奴,成为匈奴的一部分,匈奴,从一个民族,成为了一个民族共同体,大家都忠于冒顿的领导,尊冒顿为一代贤王。


国家的强大自然增长了冒顿的野心。如果说在冒顿眼中,中原是一头任其宰割的牛羊,那么代地就是牛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养肥了就割下来吃(好吧,这个比喻很残忍)。


公元前200年(汉六年)9月,南方来的消息显示,一个叫韩信的诸侯王(不是那个暗度陈仓的韩信哦……)被封到代地的马邑。更为重要的是,这个诸侯王还主动派遣使臣向匈奴示好,隐约有归顺的意思。


面对一个诸侯王,怎能不去尝个鲜?于是匈奴发兵包围了马邑,这个韩王信是秦汉之际出了名的人,轻易地屈服自然在情理之中。匈奴得到了这个中原的诸侯王,代地虚实尽收眼底,俘虏诸侯这个空前的胜利也让冒顿有胆量引兵大举南下,攻打太原。匈奴开进到晋阳一带,中原增派的主力到了,一场大仗不可避免,这次,不再是秦军而是汉军,而这支增援北疆的汉军总指挥,名叫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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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族:北美印第安人中的一个民族,游猎为生,被誉为最后的“马背民族”,因在19世纪曾经多次打败美国政府军而举世闻名。

第二章 大队支书的逆袭(上)


这是个极其励志的故事。


话说秦代泗川郡的沛县的丰邑的中阳里的泗水亭有个亭长,什么叫亭长呢?比现在的村长貌似还小点,顶多算个大队支书兼任个派出所片警。这个亭长姓刘,叫刘季。


一天,刘季上班去了(也有说法认为他这时候下岗了),他老婆吕雉带着一儿一女在家务农。估摸着快下班的时候,吕雉也正准备带着孩子往家里去,路遇一个看相的怪叔叔请求喝口水。吕雉就顺便给了点水。


“哎呀,小朋友,我看你骨骼惊奇,将来肯定是大人物啊,贵人啊!哎呀,小姑娘,也是贵人相啊!”怪叔叔看着刘季的儿子女儿惊叹道。


吕雉起了兴致,问怪叔叔:“我的面相如何?”


“母因子贵!”


这种江湖术士向来嘴巴甜,靠这个吃饭么,何况喝了人家几口水,吃人嘴短呢。但是吕雉自然是很高兴,有没有被骗钱,史书就没记载了。等刘季回家,吕雉还乐呵呵地把这个事情跟刘季说了。没想到刘季兴趣更大,问起那个术士的去向,吕雉说了句“未远”。然后刘季一路飞奔去寻找。欸,还真找到了,结果那个术士几乎面带惊恐地来了一句:


“君相,贵不可言!”


可能这时候,刘季的生活压力很大,人嘛,压力之中总需要希望,不然不就成了一辈子房奴车奴了么。刘季表示了感谢:“诚如父言,不敢忘德。”


这句话对刘季的激励绝对很大,不然史书也不会记载这个事情,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逆袭成功之后还去找过这个怪叔叔,可惜已经找不到了。


总之,中国历史上一次数一数二的逆袭故事上演了。


这天,刘季接到一个任务,送刑徒去骊山做苦力。结果……路还没走多远跑了好几个,刘季一琢磨,哎呀,等老子到了首都,人还不都跑光了?哎呀,掉脑袋呃!到了一个叫丰西的沼泽中,刘季看这里人也不多,索性把刑徒全都放了:“你们都去逃命吧,我也要亡命天涯咯。”


这人比人哪,真是气死人,有的人气场就是不一样,就是能服人。就这么一句话,刑徒们都成了刘季的部下,跟从他的总共有十几个人,就这样,大队支书成了某地下社团的头目。


到了秦二世元年的七月,大泽乡连绵的大雨改变了历史的走向。九百名原本要去渔阳戍守的新兵因为大雨延误了时间。在那时,一支军队没有按时到达集结地,可能就是全军斩首,也就是所谓的“失期,法皆斩”。当然,只是可能,因为我们在考古和文献的研究中并没有发现秦代有相关的条文……反正陈胜、吴广这两个低级军官杀了军队的头目,这支军队的热情也被陈胜的激情演讲所调动。这九百人成了第一支奋起反抗秦代暴政的军队。


一时间,起义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在函谷关以东形成燎原之势,很多地方都杀掉当地的县令以示响应。沛县的县令心里很怕怕,也想跟着起事,这样既能保全自己,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个将军或者谋臣,多划算。人脉的重要性在这时就体现了,事实一再说明黑社会必须要在衙门有保护伞才能壮大。沛县县令手下有两个办事员,一个叫萧何,一个叫曹参,这两人都是刘季的死党。他们跟沛县县令说:“领导,您是秦的干部,现在要背叛秦,带着沛县子弟造反,估计没什么人听您的。我有一哥们儿,带着好几百亡命徒,利用他们起事,估计成功率大些。”县令觉得有理,这事就交给他们去办。刘季还有个死党,当然也是萧何、曹参的哥们儿,叫樊哙,是个菜市场卖肉的个体户,县令要招揽刘季的消息,就交给了樊哙去传达。樊哙到了刘季的大本营,嗬,这家伙当真已经聚集了数百人!俨然一副沛县扛把子的姿态。樊哙把上面的意思传达了,刘季的心情那还用说?从亭长到黑社会老大,现在回去,怎么也得是个县丞(县武装部部长兼公安局局长)。


可是,命运十分眷顾这个叫刘季的人。


当樊哙跟着刘季到了县城城门下,门竟然紧闭着。原来,县令反悔了,不仅不想招安刘季(也不算招安,更算是共商大事),还叫嚣要杀了萧何和曹参。幸好萧何、曹参消息灵通,说走就走,翻过城墙跟刘季会合到了一起。


换作别人,或许就带着手下小弟和三个死党离开这座县城,回到根据地继续收保护费。但是,县令的对手是刘季。


或许是别人的建议,或许是刘季自己的创意。他像北方的冒顿一样,利用弓箭发动了一场夺权的斗争,而且也是心理战。他写了一封亲笔信,将信绑在箭上射向城里,信中写道:


“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令共诛令,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


天下对秦代不满已经很久了(什么叫苛政猛于虎,苛政猛于虎就是你统治不到十几年就有人说“苦秦久矣”)。现在父老乡亲们既然帮沛县令守城,那么现在诸侯并起,哪天打来了还不把咱们美好的家园给屠城了?你说,咱们要是把沛县令杀了,换个人当头子,响应诸侯,家室多少还能保全,不然,一家老小的命都搭进去,不值得啊!


这场心理战十分有效果,年长的乡亲带着子弟们杀了沛县令,请刘季等人进了城。虽然刘季本人一再推脱,可是头子的位置,自然还是他的。于是,刘季等人祭祀了黄帝和蚩尤,树立了鲜红的旗帜(据说跟他稀里糊涂杀了白蛇有关,这个传说太扯,不说也罢),召集了大约三千人的军队(也就是民兵级别),刘季也有了个响亮的称呼—沛公。


从一个大队支书当上了起义军的小头目,手下三千人,按现在来看,一个团,算得上中级军官了。但是这个励志的故事远没有结束,虽然大家都知道结果是刘季成了皇帝,但是我觉得其中的过程还是有必要跟大家分享的。很多人在压力之中沉沦,总觉得没有机会,总觉得才能没法子施展。刘邦的事例,可能确实有运气的成分,但是要知道,他当上沛公的这一年,已经快五十岁了。能抓住机会的不仅是有准备的人,也是耐得住性子的人。


如果说之前的事情还是靠运气为主,那么接下来则是刘邦展现领导才能的时候。刘邦带着这两三千人没有据守在沛县县城,而是向四周扩张,攻下了胡陵、方与两地,在丰邑建立大本营,有了一个坚实的革命根据地。秦朝方面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史书记载,泗川郡的一个郡监,叫平(史书就记载“泗川监平”四个字),带着政府军前来围剿丰邑。第二天,刘邦带着弟兄们主动出击,一战就击溃了这支政府军。


这一次反围剿算是打出声望了,刘邦派了一个叫雍齿的丰邑老乡带人驻守丰邑,自己和曹参带人去打泗川郡守所在的薛地。泗川郡守壮一战而逃,想逃至戚地,被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追到,杀了郡守。此时的刘邦士气正胜,但是突然回到了方与—因为陈王派遣魏人周市去占领以前归属魏国的土地。说光复旧土都是虚的,抢地盘才是真的。周市也是个聪明人,他原本想打打方与,看到刘邦之前四处攻城略地,士气旺盛,于是掉转矛头去打刘邦的大本营丰邑。


周市来到丰邑并没有急着作战,刘邦选这个地方做大本营而不是沛县县城,自然是这个地方易守难攻。但是驻守丰邑的雍齿向来不想做刘邦的下属,或许是嫉妒,或许是羡慕,或许是恨,反正就是不服。周市了然于心,写了封书信,托人交给了雍齿:“丰邑自古以来就是我梁国(魏国的别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现在的魏国故地已经恢复了好几十座城了。雍齿先生如果效命我们魏国,魏国可以封你为侯,驻守丰邑。要是不愿意,别怪我们屠城啊。”屠城的威胁在当时十分管用,何况是个本来就不服刘邦的下属呢,加上“魏国”这么一抬举,雍齿便成了魏国的将领,驻守丰邑。刘邦听说,怒火中烧,立马发兵想收服丰邑,结果久攻不下。再逆袭成功的人也是人,刘邦一肚子火,加上战事不利,一病不起,只好退守沛县县城。好在这时候陈胜已经被章邯击败,死在逃亡途中,而章邯的别将司马尼也在楚地北部一带扫荡,还把相地(大安徽省的淮北市)给屠城了,一直打到沛县西边的砀县(河南东南部)。周市得回去解救前院的事情。说来也是巧,这样一来,刘邦不仅没有被一锅端,周市还反而成了刘邦西部的屏障。


就在刘邦迷茫之际,东阳宁君和陈胜的旧部秦嘉带领残部在留地(沛县东南)立了一个楚国王室后裔景驹为代理楚王。刘邦貌似看到了希望,带着主力部队前去投奔,萧何、卢绾守着根据地沛县,打算向这个代理楚王借兵去夺回丰邑。


就在这个前去投奔的路上,一场改变历史的邂逅发生了。


话说刘邦在前去留县的路上,恍惚间看到一个伟岸强壮的阳光青年,刘邦被这种强大的气场所吸引,于是上前打了招呼。那阳光青年用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回头看了一眼,哇,帝王之相,于是两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等一下!刚刚只是我希望的过程,按照史书的蛛丝马迹(张良“状貌如妇人好女”)和刘邦的喜好(双性恋),事情应该是这样……


话说刘邦在前去留县的路上,清楚地看到一个瘦弱、穿着男装的人一扭一扭地走着,前后还有一百多汉子,看样子可能是一起的。这乱世,女扮男装的,自然多了去。刘邦起了兴趣,上前搭话,这个人一回头,哎哟喂,果真是个妹子,看得出还是美女!


“妹子,跟哥混吧,哥现在好歹是个义军头领。”


一扭一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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