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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林肯传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

作者:(美)卡耐基,刘家裕译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2-01

书籍编号:30499201

ISBN:9787550240155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160123

版次:1

所属分类:教材教辅-中小学

全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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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勤学不辍


林肯到了十五岁才开始认识一些字,但只会读写一些简单的字词。1824年秋天,有个边远山区的老师游历到了这里,在鸽子溪沿岸办了一所学校,后来便定居下来。林肯和他的妹妹萨拉早出晚归,每天步行四英里来到这所学校,拜这位新老师阿泽尔·多斯里为师。多斯里使这所学校因吵闹而出名,在这里学生们要大声朗读,那样老师就能判断学生是否在全身心地学习。他在教室里徘徊,会突然用树条抽一下那些不张口朗读的学生。正是这种“激励吵闹”的机制,使得学生们都努力地大声朗读,让别人能够听得见,甚至四分之一英里外的地方都能听见琅琅的读书声。


刚进这所学校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帽,裤子是由鹿皮做的,可惜太短,离鞋有好几英寸的高度,以至于胫骨不能抵挡风雪侵袭。所谓的学校也就是个简陋的小木屋,高度仅供老师站直,房子没有窗户,每侧都摆放着一根圆木,房子的缝隙被纸糊着,这样可以让光线照进来,地板和桌椅都是用零碎的木头做的。林肯的阅读课教材出自《圣经》里的章节,他还模仿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所以人们都说他的笔迹跟他们类似,轮廓分明,富有特色。目不识丁的邻居步行数英里来找他代笔写信,这样亚伯拉罕·林肯从学习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在校学习短短几个小时对他来说已远远不够了,他开始在家学习。纸在当时是稀有之物,于是林肯用炭条在木头上写字,有时他把字写在小木屋相对平坦的木板上,只要发现木板上再没有地方可写,他会用刮刀把写满字的木板刮去一层,这样木板就焕然一新,他就可以重新写字了。因为太穷买不起算术书,他就借来一本,将上面的内容抄在与普通信笺差不多大小的纸张上,然后用细绳将纸张钉在一起,这样他就有了自己的算术书。林肯死时,他继母手上依然保留着部分林肯自制的算术书。


现在,林肯开始展现出与其他乡村学者截然不同的一面,他想针对不同的主题写出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写起诗歌来。林肯将自己写的诗和散文带去给他的邻居威廉·伍德看,并希望得到评论。威廉对他的一些诗文记忆深刻并能背诵。他的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名律师曾经对林肯写的国家政治大事方面的文章记忆颇深,并拿去出版了。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曾经把他写的一篇关于节欲的文章作为头版头条出版。这都是后来的事了,亚伯拉罕·林肯的第一篇文章是从他的玩伴残忍对待动物一事中得到灵感的:他们抓了一只鳖,把燃得正旺的煤块放在它的背上,林肯恳求他们停止虐待,跑过去赤脚踢开了那块煤。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呼吁仁慈地对待动物,显然这个男孩已表现出对苦难者深深的同情,这成为日后这个男人特有的一面。五年后,他去了另外一所学校。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只是零碎地在那里学习,这样他结束了自己全部的正规教育过程,上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年。1847年他去了国会,他在填简历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你受过多少教育?对此他只用了一个词回答:“欠缺”。后来他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他说道:“不知怎么的,我成年以后对很多事情都还不甚了解,我会做的就三件事:读书、写字、计算比例。以前我没有正规地上过学,我在教育上取得的一点点进步,都是在生活所迫的压力下偶尔获得的。”


那个直到天黑都还在四处流浪的乡村教师便是林肯的老师,他相信巫术,坚信地球是方的。然而就在那段不寻常的时期,林肯积累了其他人在大学才能接受到的最有价值的财富,那就是对知识的热爱,对学习的渴望。阅读将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充满幻想的世界,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在以后二十几年中,阅读成了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能力改变了他,开阔了他的视野。他的继母曾经拥有一个藏书室,里面藏有五册书,分别是:《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这个孩子凝视这些无价珍宝,尤其是《圣经》和《伊索寓言》,他经常读。这影响了他的谈吐风格和辩论方法。但是这些书对他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林肯渴望阅读更多的东西,但他没有钱,于是他开始借书、借报、借一切有印刷字的东西去看。他还从俄亥俄州外的一个律师手中借来一本修订版的印第安纳州法律书。于是他第一次有机会阅读到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他曾经为附近的农场主干活,挖树桩,在玉米地除草。他从那里借来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牧师威姆斯写的《华盛顿生平》。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晚上只要还有一丝光线,他就如痴如醉地读,睡觉时他就把它塞进圆木做的墙的缝隙里,这样天亮后他就可以继续。一天夜里下了暴雨,书被雨水浸透了,农场主要林肯赔偿,林肯不得不免费为他切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在林肯借来的所有书中,一本名为《斯科特课程》的书最让他受益匪浅。这本书讲述的是公共演讲,并介绍了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等人的著名演说。他在树下来回踱步,手里拿着这本书,嘴里朗读着哈姆雷特向对手说的台词,还有安东尼对着凯撒尸体的独白:“朋友们,罗马的同胞们,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凯撒的,不是来歌颂他的!”当林肯遇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章节,但又没有纸张可写时,他会用粉笔记在木板上。后来他制作了一个剪贴簿,他以羽毛代笔,以美洲商陆果汁液代替墨水,在上面记载了喜欢的内容。他随身携带这个本子以便随时学习,直到他能够背诵很多长诗和演说。他到地里干活时仍然不忘求知。当马儿在玉米地旁休息时,他就坐在篱笆围栏上学习。中午的时候他不是和其他家庭成员坐在一起共进午餐,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拿书,在一旁躺下跷起二郎腿,在书本的海洋里自由驰骋。每当法院开庭时,他会走上十五英里到镇上去聆听律师的辩论。而后,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会时而停下手中的活,站上围栏,演绎他在洛克波特或波利瓦尔听到的律师辩论。还有时候他会模仿施洗礼的传教士周日在鸽子溪小教堂施礼的腔调。亚伯拉罕·林肯经常会带着一本《齐林笑话》到地里,闲时跨在圆木上大声给人讲笑话,树林里回响起听众们的大笑声。而玉米地里却是杂草丛生,麦田里的麦子也黄了。雇用林肯的农场主抱怨林肯太懒惰,用他的话说是“极度懒惰”。对此林肯也承认,他说道:“我的父亲教我干活但没有教我去热爱它。”


他的父亲老林肯给他下了强制命令:一切愚蠢行为该停止了。但是没有用,亚伯拉罕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自己的演说。一天,当着众人的面,老林肯给了自己儿子狠狠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里含着泪,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使得这对父子在以后的人生中变得疏远。虽然林肯在父亲年老时候给予他经济上的照顾,但是1851年父亲临终时他却没有去。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见面,恐怕是悲伤多过愉悦。”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次蔓延,死亡再一次威胁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谷。带着恐惧和挫折,林肯的父亲处理了自己的猪和粮食,八十美元卖掉了满是树桩的农场。他第一次自制了一辆四轮马车,载上家人和行李,把鞭子递给儿子让其指挥公牛,向着伊利诺斯州的一个名叫桑加蒙的山谷出发了,印第安人称那里为“食物丰饶之地”。公牛呻吟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吱吱作响地走了两周了,翻过重山,穿过印第安纳的森林,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平原,脚下的枯草足有六英尺高,此时正值夏天。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机,那时他二十一岁。在德卡特尔,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前坪露营,二十六年以后,林肯指出当时马车停的准确位置。他不知道自己有当律师的意识,赫尔顿告诉我们说:


林肯曾经向我描述过他的那段旅程。时至冬日,白天地表的霜会融化,夜晚地面又会重新结出一层霜。不等霜融,又得继续赶路,而且是牛拉车,慢得烦人。那时没有桥,遇到滩涂得趟过去,要想避开除非绕道经过。每天清晨时河水可能还会轻微结冰,水牛每走一步都会在薄冰上留下一个小方坑。与这群人同行的还有一条宠物狗,它跟着牛车一路小跑。有一天这个小家伙掉队了,而其他人员均已过溪。发现它掉队以后众人往回看,此时它正站在对岸,急得痛苦地直跳。河水在破裂的冰面上流淌,可怜的家伙无法过河。为了它众人赶着牛车再返回对岸显然是不值得的。因此大多数人带着焦虑继续前进,决定抛弃它继续赶路。“我不忍抛弃它,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林肯这样表示,“于是我脱掉鞋袜蹚水返回对面,抱起发抖的家伙。它高兴地乱跳,对我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水牛带着林肯一家穿过平原,此时国会正对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国家展开激烈深入的辩论,并有一丝不祥的预兆。在那场辩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在美国上议院脱颖而出。他用金子般清脆的嗓音发表了深远的演说,被认为是“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反击”。日后林肯称之为美国演说史上的典范,后来林肯在自己的政治信仰中引用了其结尾部分。那就是“自由、联邦,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始终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关于国家是否分离的这场辩论在经历了后来的三分之一个世纪后,最终落下帷幕,最后盖棺的人不是位高权重的韦伯斯特,不是天才的克莱,也不是名人卡洪,而是身无分文,看上去笨拙不起眼的赶牛人——亚伯拉罕·林肯。此时他头戴浣熊皮帽,身穿鹿皮裤,正在赶往伊利诺斯的途中,嘴里还哼唱着粗俗的小曲:


嘿!哥伦比亚,欢乐之地,


你要是不喝酒,


我就要被骂。

四、贫苦的童年


林肯一家人住在伊利诺斯州德卡特地区的一片林地里,林地外面就是峡谷。亚伯拉罕·林肯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砍树、建房子、割草,还要清洁土地。开始时,林肯用刀割掉了十五英亩地的草,然后在土地上种玉米,再用栅栏围起来。第二年,林肯便开始在附近做零时工,比如耕地、铺地面、建围栏及宰猪等。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斯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季是该州有史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季,当时,草原上的积雪达到十五英尺厚,牛几乎都死光了,鹿及野火鸡也几乎灭绝殆尽,连人都快被冻死了。


在这个冬季,林肯为了得到两条用白胡桃木树皮染成的褐色牛仔裤,他开始给别人建一千个围栏,每天他要去三英里外的地方工作,有一次,当林肯经过桑加蒙河时,他的独木舟翻了,林肯落入寒冷刺骨的水中,双脚被冻坏了。此后一个多月,林肯不能独立行走,他每天待在梅杰·瓦尼克家里,并在壁炉前给别人讲故事,他同时还阅读伊利诺斯州的法律册子。在此之前,林肯曾向瓦尼克的女儿求婚,但瓦尼克对此极不高兴。瓦尼克家族的女儿会嫁给这样一个笨拙且没受过教育的工人吗?会嫁给一个没有土地、没有财富甚至没有前途的人吗?不会,绝对不会的。林肯没有土地,他自己也不想拥有土地,林肯在农场里干了二十二年,他讨厌单调孤独的生活。林肯想与其他社会阶层的人打交道,他日思夜想的工作就是给别人讲故事,然后得到别人的掌声。


当林肯回到印第安纳州时,他曾经帮别人驾驶一只平底船驶向新奥尔良,此次航行让他感到新奇、兴奋甚至有点冒险感。一天晚上,当林肯将船泊在杜赫尼夫人农场旁边的河边时,一伙拿着刀和棍棒的黑人上船了,他们要杀掉所有船员,然后将尸体扔到河里,最后将船开到位于新奥尔良的“总部”去。在搏斗中,林肯一下抓住了一个棍棒,然后用他有力的双臂将三个歹徒击倒在河里,随后开始追赶其他歹徒。不幸的是,其中一个黑人用刀砍伤了林肯的前额并留下了伤疤,此后,这个伤疤一直伴随林肯度过余生。


亚伯拉罕现在找到了一份在河里做事的工作,每天的报酬是五十美分,他和其兄弟及堂兄妹砍树后将其锯成圆木,随后将这些木材用船运到一个锯木厂,木材随后被用来建造八十英尺长的平底船,然后用建好的船装满熏肉和生猪,沿密西西比河运往其他地方。


林肯的工作是做饭、为船掌舵、讲故事以及低声唱着歌:


戴头巾的土耳其人嘲笑整个世界,对自己弯曲的长胡须洋洋得意,其实除了他们自己,谁也不欣赏。


船沿着河流一路前行,这次旅行给林肯留下了一生难忘的深刻印象。赫尔顿说:


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因奴隶制而打冷颤。他看到黑人被关押,且被鞭打,林肯的反抗欲望开始上升,并慢慢开始有了公平的概念。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林肯开始醒悟。林肯的一位同伴曾说过:“奴隶制就像一个发烫的熨斗烫在林肯身上。”一天上午,当他们在新奥尔良闲逛时,他们看到了一个正在进行的奴隶拍卖会,一个身体健壮,长相标致的白黑混血女奴隶正在被拍卖,投标人要彻底地检查她,他们使劲掐她身上的肉,她痛得像马一样上蹦下跳,这样一来,买家就能看到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拍卖人还表示,不管最终买卖是否成功,出价人都能对奴隶检查个够。对林肯来说,这一切太让人厌恶了,他带着深深的憎恨之情迅速地走开了,林肯对自己的同伴说:“上帝啊,男孩们,让我们逃离这一切,如果我有机会消灭奴隶制,我肯定将努力地将其消灭。”


自从和登顿·奥福特在一起后,林肯开始走红,登顿出钱请林肯和他一起去新奥尔良,他喜欢林肯的幽默,喜欢林肯讲的故事,他还喜欢林肯诚实的性格。后来,登顿还雇林肯回伊利诺斯州砍树,然后在新塞勒姆修建一个用来开商店的小木屋。新塞勒姆是个很小的村庄,村里只有十五至二十个小屋。在这里,林肯经营着这个小店,同时还开了一个锯木厂和一个磨坊。林肯在这里一待就是六年,这段时间对林肯的未来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新塞勒姆有个叫“克雷小树林男孩”的恶棍团伙,他们野蛮好斗,还经常自夸比谁都更能喝威士忌酒,他们还自吹擅长摔跤,同时,他们还称自己是整个伊利诺斯州打架最凶狠的组织。其实,他们并不完全都是坏蛋,他们忠诚、坦诚、大方且富有同情心,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炫耀。


登顿一直称自己的杂货店里有个肌肉发达的店员,“克雷小树林男孩”组织的成员们感到十分欣喜,他们觉得自己能在登顿和肌肉男面前好好炫耀下威风了。然而一切都出乎意料,林肯在竞走及跳跃比赛中战胜了他们,另外,由于林肯的手臂比一般人要长,所以在丢炮弹比赛中,林肯也战胜了他们。此外,林肯还能给他们讲趣味故事,让他们笑上几个小时。


后来,当地人都来到白橡树下看林肯与“克雷小树林男孩”组织头目杰克·阿姆斯特朗摔跤,当林肯战胜阿姆斯特朗时,他在当地达到了自己事业的顶峰。此后,“克雷小树林男孩”组织成员们开始与林肯交朋友,随后他们表示要忠诚地跟随林肯,他们指定林肯为赛马比赛的裁判,还指定他是斗鸡比赛的调解人。当林肯失业且无家可归时,他们将林肯带回自己的小屋内,好吃好喝招待林肯。


在新塞勒姆,林肯战胜了恐惧,并有胆量在大众面前演讲。在印第安纳的时候,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在农田里对少数劳动者发表演讲。新塞勒姆有一个有组织的“文学社区”,每个星期六晚都在拉特利奇酒馆的餐厅举行集会,林肯积极地参加了该文学社区的活动,并在自己的节目中担任主角,比如讲故事,朗读自创诗歌,或者以类似“桑加蒙河漂流”这样的主题进行即兴谈话,还对很多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辩论。这样的活动对林肯来说是无价之宝,它开阔了林肯的视野,唤醒了他的雄心壮志。他发现自己有演讲的天赋,演讲锻炼了林肯的勇气及自信,这是其他活动所不能做到的。


几个月后,登顿的商店破产了,林肯失业了。此时,一次选举正慢慢走来,整个国家开始形成政治热浪,林肯计划利用演讲赚钱。在当地教师门特·格雷厄姆的支持下,林肯为自己的第一次公开演讲准备了数周时间。在演讲中,林肯宣布,自己是州立法机构的候选人,他还表示自己支持内部改革措施,另外,还支持在桑加蒙河为船只导航以及创造更好的教育及司法体制。在结束自己的演讲时,林肯说:“我出生在最卑微的家庭,我没有财富,也没有其他亲戚及朋友推荐我。”


几天后,一个骑马人闯进新塞勒姆,并带来了这样的消息:印第安首领布莱·霍克正在发动战争,他烧毁房屋,捕抓妇女,屠杀移民者,并在洛克河沿岸散布红色恐怖。在恐慌中,州长雷诺兹征求志愿者,此时,身无分文的失业者林肯参加了三十天的临时部队,并被选为统帅,他随后便开始训练“克雷小树林男孩”组织的成员。赫尔顿表示,林肯总是将自己的第一次参军经历当成一种“假期休息”,或是一次“偷鸡冒险”。此后,在国会发表演讲期间,林肯宣布,他从未攻击过红皮肤人,他表示,自己从未见过任何印第安人,但他倒是和蚊子作过很多血腥斗争。战争结束后,林肯再一次投入到自己的政治竞选活动中,他一个屋子一个屋子去游说,与别人握手,讲故事,迎合其他人。只要有听众,他就会随时随地尽心演讲。当大选来临时,尽管林肯得到了新塞勒姆地区所有二百零八张选票中的二百零五张,但林肯最终还是失败了。两年后,他又参加竞选,并终于被选上了,但林肯还要借钱买一套自己去立法机构穿的西装。后来,在1836年、1838年及1840年,林肯三次被选为立法机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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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莎士比亚


那时,在新塞勒姆,有个被称为“饭桶”的人,他名叫杰克·卡尔索,在他懒散地钓鱼、拉琴、背诗的时候,妻子还得接待前来投宿的人,镇上大部分人都瞧不起他,但林肯却喜欢他,并与他同住一室。同时,林肯还深受他的影响。在林肯遇见卡尔索之前,根本不懂莎士比亚和彭斯,对林肯来说,他们都只是个名字,而且是模糊的名字。但现在,当林肯坐下来听卡尔索朗诵《哈姆雷特》及背诵《麦克白》时,他第一次认识到,英语原来可以像“交响乐”一样美妙,它能带来情感旋风。林肯敬畏莎士比亚,对博比·彭斯表示出喜爱及同情,他甚至感觉到自己和彭斯有着血缘关系。彭斯与林肯一样贫穷,也是出生在一个小木屋内,条件不会比林肯出生的地方好。彭斯在童年时也耕过地,对于一个耕童来说,在耕地里毁掉田鼠窝是一个小小的悲剧,值得用诗去记载,使其在诗歌中不朽。在彭斯及莎士比亚的诗中,一个关于意义、感知及魅力的新世界打开了林肯的心扉。对林肯来说,最令人惊骇的事就是:不管是莎士比亚还是彭斯,他们都没有上过大学,且他们受过的学校教育不会比林肯多。有时,林肯甚至想,未受过学校教育的孩子可能也适合当文学家,也许,他再也不用当商店售货员或者当铁匠了。


从那以后,彭斯和莎士比亚成了林肯最喜爱的作者,他读的最多的就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通过阅读,林肯让这些作品内容在自己的个人创作风格上留下了烙印。即使在林肯入主白宫后,当内战带来的焦虑及负担让林肯苦恼并难眠时,他也投入到莎士比亚的世界中。尽管平时很忙,但林肯还与国内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人士进行探讨,并对具体章节与权威人士通过书信交流。在林肯被刺杀的那周,他还在一群朋友面前大声朗读《麦克白》达两个小时。无能的新塞勒姆钓鱼人杰克·卡尔索将自己的影响力延伸至白宫。


在新塞勒姆,酒馆的看护者是一个叫詹姆斯·拉特利奇的南方人,他有个很漂亮迷人的女儿,名叫安·拉特利奇,当林肯见到她时,安才十九岁。她是一个有着蓝眼睛与赤褐色头发的女孩,尽管她已与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但林肯还是爱上了她。安此前已答应成为约翰·麦克里尔的妻子,但必须要等安上完两年大学后,他们才能结婚。约翰·麦克里尔卖掉了自己的商店,他要回到纽约州将自己的父母及家人带回到伊利诺斯州。在离开小镇时,他对安说的话却几乎让安昏倒。然而,安年轻且爱着麦克里尔,所以,安相信了他的故事。几日后,约翰·麦克里尔从新塞勒姆启程出发,他与安道别时,还承诺将经常给安写信。此后,林肯成为该村庄的邮局局长,每周乘公共马车来送两次信,但信件却很少,因为在当时,寄一封信需要6.25到25美分,具体收费要看距离远近。


林肯将信件放在自己的帽子里,当人们看到他并问是否有自己的信件时,林肯就会拿下自己的帽子,然后看看有没有。安每周要找两次信,三个月过去后,才来了第一封信,麦克里尔解释说,因为自己经过俄亥俄州时生病发烧,在床上休息了三周,其中部分时间是昏迷的。第二封信也是三个月后才来,而这封信几乎和没来信差不多,信中话语冷酷无情且含混不清,麦克里尔表示,他的父亲生病了,他被父亲的债权人烦扰,他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再回来。自那以后,安望着麦田长达几个月,希望收到来信,但她再也没有收到来信,麦克里尔真正爱过安吗?安现在开始对此表示怀疑。看到安如此悲伤,林肯决定亲自去寻找麦克里尔。


“不,”安说,“他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不写信给我,我想我也没必要让你去找他了。”此后,安将麦克里尔走前所承认的事情都告诉给了她父亲,麦克里尔承认,他用假名生活了几年,新塞勒姆的人都认为,他的真名不是麦克里尔,而是麦克拉马尔。为什么他这样欺骗?麦克拉马尔这样解释:他父亲在做生意失败后回到纽约州,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麦克拉马尔作为长子,偷偷来到西部淘金,他担心,如果自己使用真名,他的家人就会知道其行踪,并赶过来。到时,他就不得不负责照顾他们,当麦克拉马尔在寻找新的开始时,他并不想被这样的负担所束缚,这也许会耽误他前进的步伐,所以,他使用了假名。但现在,他积聚了财富,他要将自己的父母带到伊利诺斯州,让他们分享自己的幸福。当此故事在村里传开时,引发了一阵情感旋风,人们将麦克拉马尔称为“冒名顶替者”,情形看起来十分糟糕,流言飞语肆虐。大家都说这样的骗子,鬼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他早已结婚,也许他还有两三个妻子,并一直在隐瞒,但有谁知道?也许他抢过银行,也许他杀过人。也许他是这样的人,也许他是那样的人。他抛弃了安,安也许应该感谢上帝。


这都是新塞勒姆百姓的议论与判断。林肯并未发言,但他却思考了很多。


最后,他一直希望并祈祷的机会终于来了。

引言


几年前的一个春日,我在伦敦戴萨特酒店享用早餐。和平时一样,我试着从《早报》各专栏中挑出几条美国新闻。我通常什么都发现不了,但在那个早上,我很幸运,也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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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当时,已故“众议院任期最长的议员”奥康纳在《早报》上开辟了标题为《男人和记忆》的专栏。在那个特别的早上,以及此后几天的早上,Tay Pay\'s专栏专门讨论亚伯拉罕·林肯——不仅涉及他的政治活动,还涉及他一生中隐私的一面:他的悲哀、他屡次的失败、他的贫穷、他对安·拉特利奇伟大的爱,以及他和玛丽·陶德的悲惨婚姻。


我带有极大的兴趣和惊喜阅读了该系列专题。我在离林肯的故乡不远的中西部地区度过了生命中的头二十年;此外,我一直对美国历史怀有极大的兴趣。我可以说自己当然了解林肯的生平;但是我很快发现并不是这样。事实是:我,一个美国人,来到伦敦,在一份英国人的报纸上看见一位爱尔兰人撰写的连载文章,而后,我意识到林肯的一生是人类编年史上最传奇的故事。


难道这个令人惋惜的疏忽对我来说很特别?我很惊讶。但是,我的惊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我马上和一些老乡讨论了这个话题。我发现,他们的情况相同,他们所知道的关于林肯的传闻是这样的:他出生于一个小木屋里,需要步行几公里去借书,然后晚上在壁炉前的地板上舒展着身体阅读;他劈过栅栏;做过律师;他讲述有趣的故事;他说,人应该脚踏实地;他被称为“老实艾贝”;和道格拉斯法官辩论;当选为美国总统;戴大礼帽;解放奴隶;在葛底斯堡演讲;声明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什么牌子的威士忌,因此可以送一桶给其他官员;在华盛顿的一个剧院被布斯枪杀。


《早报》的这些文章激发了我的兴趣,我去大英博物馆阅读了大量的关于林肯的书籍;读得越多,我就越着迷。最后,我走火入魔,决定自己写一本关于林肯的书。我意识到我未接受过必要的培训或具备专业水平,也没有强烈的动力和心情去为学者和历史学家创作一篇学术专著。此外,我觉得多一本那样的著作没有太多必要,因为很多优秀的学术著作已经问世。但是,读了许多林肯文集以后,我的确觉得,对现在忙碌的市民来说,确实有必要出现一本简短传记,简明扼要地讲述林肯一生最有趣的故事。我试着去撰写这样的著作。


我在欧洲开始写作,花费了一年的时间,然后在纽约花费了两年的时间。最后,我把所有手稿都撕毁,扔进了废纸篓里。然后,我去了伊利诺斯州,在林肯曾经梦想和奋斗过的那片土地上写林肯。我在那些人群中住了几个月,他们的父亲曾经帮助林肯丈量土地、修建篱笆以及把猪赶到市场上。我从陈旧的书籍、信件、演讲稿、模糊的报纸和发霉的法庭记录中,试着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市的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因为那里离新塞勒姆城重建的乡村只有一公里远,林肯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和最重要的时光。他经营了磨坊和杂货店,学习法律,做铁匠,涉足斗鸡和赛马,谈恋爱,因爱心碎。


即使在鼎盛时期,繁华的新塞勒姆城也从未超过一百个居民,它总共存在了大约十年。林肯离开村子后不久,它就废弃了。蝙蝠和燕子在腐朽的小屋里做窝;半个世纪以来,只有母牛在那里吃草。


白色橡木依然耸立,林肯在树下学习、摔跤和风花雪月。每个早上,我习惯带上打字机,从彼得斯堡市驱车去那里,在那些树下写下了本书的一半。多温馨的办公场所!在我面前,流淌着蜿蜒的桑加蒙河;我的周围,树林和干草地是带着鹌鹑呼唤的音乐剧;穿过森林,闪现着冠蓝鸦、黄鹉和红雀的色彩。我感觉林肯在那里。


夏夜,当北美夜莺沿着桑加蒙河畔的树林叫唤时,月光在天幕中勾勒出拉特利奇酒馆的轮廓时,我曾经常常独自一人去那里。它使我意识到,正是在这样的夜晚,大约一百年以前,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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