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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罗宾汉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名:侠盗罗宾汉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

作者:(英)亨利·吉尔伯特,李子叶译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5-01

书籍编号:30380341

ISBN:9787539990910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193855

版次:1

所属分类:少儿-儿童文学

全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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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正午时分,烈日炎炎,树林中的一切都看似毫无生气。宽大的橡树叶间没有一丝风声,在阴凉的树荫下,偶尔有昆虫忙碌地穿梭往返,发出嗡嗡低鸣。

这片林子看上去是那么静谧幽僻,让人不禁怀疑,这里是否曾有生灵涉足。在林子深处,一条小路蜿蜒其间,路两旁生长着繁茂的榛树、山茱萸和铁线莲。在这茂密的灌木丛的遮挡下,这条小路变得更加狭窄而隐蔽,恐怕只有小鹿纤细灵巧的蹄子,或是野兔轻盈敏捷的小爪,才能从这里顺利通过。

是啊,这树林深处的确是鲜有人光顾。一来这里是巴尼斯戴尔林区最偏僻的地界,二来这里还是皇家红鹿的养殖地,除了奉命来此看护鹿群的守林人,还有谁胆敢触犯皇权来此地闲逛呢?因此,这里总是一片幽然寂寥,悄然无声。可即便如此,在外觅食或玩耍的野兔偶尔也会莫名其妙地惊窜回洞穴,待到四周再度安静下来,洞口才会冒出一两个小脑袋,悄悄向外面张望。突然,一只胆大的野兔嗖的一下跳出了洞穴,不一会儿,其他的也都纷纷跟着跳出来了。

那条林间小路,就沿着这片野兔嬉戏玩耍的灌木丛蜿蜒向前,在经过灌木丛之后,小路突然转了一个弯,随后,路旁原本巨大浓密的树干变得些许稀疏,林路上也透出许多光亮来。倏地,树林消失了,小路钻进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地,路旁尽是茂密的冬青和榛木丛。

就在一棵山毛榉树后面,一个男人躲在那里,眼睛不停地朝着这片草地张望。他身着绿色粗布紧身衣,敞开的领口露出他那古铜色的脖颈。一条宽皮带环扣在他的腰间,一侧插着一把匕首,另一侧别着三只长箭。他下身着一条软皮过膝的马裤,脚上则穿着一双墨绿羊毛长袜和一双结实的猪皮靴。

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小帽,帽子的一侧插着一支金斑鸻的翎毛。在他那头深棕色的卷发下面,是一张直率而坦诚的脸。这张脸因饱经风吹日晒而呈现出一种棕褐色,看上去是那么果敢坚毅,无惧无畏。一双如雄鹰般犀利的眼睛炯炯有神,令他看上去愈发姿态高贵。他约有二十五岁,可他的体格却显得格外健硕。

现在,他手执长弓,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不远处的草地。偶尔,他也向草地尽头的树林远眺,那里有两三只觅食的野鹿,不时地朝着他站立的方向移动。

突然,他听到灌木丛中有窸窣响动,循声望去,竟发现树丛中不时闪现出一个乱蓬蓬的脑袋,接着便看到一张憔悴的男人的面孔。那个男人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紧接着,他猛然拔箭拉弓,射向离他最近的那只母鹿。箭正中母鹿的胸口,母鹿挣扎着跑了几步便倒下了,而它的同伴都惊恐地逃向了树林深处。

此刻,那个猎鹿人并不急着去取他刚刚捕获的猎物,而是耐心地躲在原地,静观其变。他知道,在这附近有巡逻的守林人,一旦他们看到惊慌失措的鹿群,必定会察觉出周围的异样,说不定还会来这儿搜寻这只母鹿。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四下没有一丝响动。不管是藏匿在灌木丛中的猎鹿人,还是藏在树后注视着他的绿衣人,都没有一点动静,树林边缘也没有守林人出现。确认四周无异常状况后,猎鹿人走出了灌木丛,这一次,他手上并没有拿着弓箭。原来,那弓箭早已被他藏在灌木丛中,以便日后使用。

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褐色粗布紧身衣,腰间系着一根绳子,下身是一条同样质地的宽松裤子。可无论是上衣还是裤子,上面都尽是些窟窿和补丁,几乎难以蔽体。他一边四处张望,一边猫着腰朝母鹿走去。待他走到母鹿身旁,便迅速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几乎是欣喜若狂地扑到鹿的身上,飞快地用刀切下最嫩最可口的部位。

站在树后的绿衣人仿佛是认得他的,嘴里哀叹了一声:“唉,可怜的家伙。”只见那猎鹿人将切好的鹿肉裹进一大块粗布里,之后便起身消失在树林之中。树后的目击者也无心继续逗留在此,于是他轻灵敏捷地转过身,朝着树林深处跑去。

猎鹿人还在树林间灵活而谨慎地穿梭,他不时地停下来,将沾满鹿血的双手用挂着露水的草叶仔细擦拭。他必须擦拭干净,不然,他刚才的秘密行径,便会被这血迹泄露了。

他绕过一棵庞大的橡树继续前行,忽然,前方一个绿衣人猛然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在吃惊之余,左手迅速握住了腰间的小刀。

“我说伙计,”绿衣人说道,“你难道是疯了吗?”

猎鹿人一下子认出了面前的绿衣人,接着便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

“我是疯了,”他无奈地说道,“可是,罗宾汉先生,这不是为了我自己。我的小家伙快要饿疯了,只要这绿林中还有鹿,我就不能让他活活饿死。”

“斯卡利特,你说你的小家伙吗?”罗宾汉问道,“难道说,你姐姐的孩子如今跟你一起生活?”

“是的,”斯卡利特的语气颇为沉重,“你一连三个星期没有回来,这里发生了不少事,恐怕你都还不知道吧。”他们聊着天,继续沿着狭窄的小路前行,罗宾汉在前,斯卡利特跟在后面。

“自从我姐夫约翰·格林病死后,”斯卡利特继续说道,“才不过一周的时间,你猜我们的大管家都做了些什么?他竟然对我姐姐说:‘滚吧,臭婆娘,这里只收留能干活儿的人,没了男人,就别指望这里能养活你!’”

“这歹毒的恶棍!”罗宾汉咒骂道,“只有吉斯伯恩才会做出这种事!”

“我姐姐就这样被赶出来了,她和孩子们身上甚至连一件能蔽体的衣服都没有!幸亏我当时不在,不然我一刀要了吉斯伯恩的狗命!”斯卡利特忿忿地说道,“后来,我姐姐找到了我,那时她精神恍惚,病得很重了。她得的是热病,没过两周也死了。她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三个孩子。两个小点儿的我都托付给邻居收养了,而我自己收养了小吉尔伯特。一直以来,我都是孤零零一个人,所以我真的很爱那孩子。哼,要是吉斯伯恩敢动小吉尔伯特一根汗毛,我非宰了他不可!”

吉斯伯恩是圣玛丽修道院的管家,更是他们的爪牙。他为修道院里的修士打理伯坎卡庄园,同时也在他们的默许下为非作歹。罗宾汉听着斯卡利特一家凄惨的遭遇,心中早已是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了。他恨极了这帮飞扬跋扈、骄奢淫逸的领主,他们靠剥削农奴享受着荣华富贵,而农奴在他们眼中,却不过是这片庄园的附庸。

对于圣玛丽修道院的罗伯特院长和大管家吉斯伯恩来说,罗宾汉(全名为罗伯特·洛克斯利)却非同于农奴。他不仅享有绝对的人身自由,还是个拥有一定资产的年轻佃户。在伯坎卡庄园最肥沃的土地上,罗宾汉拥有一座面积高达一百六十公顷的农场,人称奥特伍德农场。这片土地最初是威廉一世1赐给伯坎卡庄园领主的奖赏,后来,在最后一任领主罗斯利临终时,罗斯利将这片土地赠予了圣玛丽修道院。

罗宾汉的祖辈世世代代都租住在这片土地上,尽管土地是租赁的,但只要能付得起租金,便能够合法地长期占有这片土地。不过,修道院的罗伯特院长早就在打奥特伍德农场的主意了,因而一直以来他都把罗宾汉当成他的眼中钉。不仅如此,罗宾汉还曾在修道院内当众指责罗伯特院长和大管家吉斯伯恩,历数他们对农奴和贫困的佃户犯下的种种罪行,令修道院的人感到颜面无存。因此,圣玛丽修道院的人对罗宾汉也是恨之入骨,其程度并不亚于罗宾汉对他们的厌恶。对于这一点,罗宾汉本人也十分清楚。

“只可惜当时我不在场,”罗宾汉对斯卡利特说道,“其实你本可以去奥特伍德,斯卡洛克会分给你一些食物的。”

“唉,罗宾汉先生,”斯卡利特叹道,“谢谢你的好意,可你要知道,我曾经也是个自由人,我不能总是接受别人的施舍。况且,你为了我们已经树敌众多,说什么我也不能再拖累你了。只要这绿林中还有鹿,我和我的小家伙就都不会饿死。不过话说回来,罗宾汉先生,你自己还要多加小心。如果那帮恶棍知道你长期在外,他们可能会有所行动。有消息传出,在你外出期间,他们打算对外宣称你是畏罪潜逃的逃犯,然后便要趁你不在时收缴你的土地,甚至还要杀了你呢!”

罗宾汉听后大笑起来:“哈哈!这段时间,我也听到过类似的消息。”

斯卡利特一脸狐疑,他满以为自己说的是个天大秘密。

“你已经听说过了?”斯卡利特不解道,“这可真是奇怪。”

罗宾汉并没有回答,他很清楚,他的敌人一直在找这样的机会置他于死地。曾经就有不少人在外出归来后,发现自己竟以畏罪潜逃之名被告上法庭,于是他从此便沦为罪人,财产自然也被悉数没收了。

斯卡利特暗自奇怪,他自顾自地回忆着同其他人谈起罗宾汉时提到的每一个细节,试图找出问题的答案。

突然,他们前方传来一阵响声,仿佛是松鼠的尖叫。四周安静了片刻,紧接着,远方又传来一声凄寂的哀号,这一次仿佛是狼的嗥叫。罗宾汉突然停下来,俯身将随身佩带的弓箭放在一棵大橡树脚下。然后,他转过身,用极低沉而严肃的口吻对斯卡利特说道:

“快,伙计,在守林人到达之前,快把你的鹿肉放到这儿来,这东西迟早是你的!”

听到这声命令,斯卡利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机械地将包裹着鹿肉的粗布包从胸前拿出,放到弓箭一侧,然后跟随罗宾汉继续前行。就在他们走出几步之后,斯卡利特无意间扭头回望,然而令他惊奇的是,那些东西竟然不见了!

斯卡利特顿时心中一凉,他几乎就要停下脚步了,这时,罗宾汉的命令再次在耳边响起:“快走,伙计,还不快点!”可怜的斯卡利特,他确定有人在跟他变戏法儿,却又不得不服从罗宾汉的命令,眼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祈求千万不要有灾祸降临。

可是接下来,狭窄的小路上突然出现了两个强壮的守林人,他们把罗宾汉和斯卡利特的去路挡得严严实实,禁止他们通行。守林人身上背着弓箭,手上握着长长的板条。他们仔细而苛刻地打量着眼前的罗宾汉和斯卡利特,仿佛是在琢磨给他们定个怎样的罪名。不过,罗宾汉那坦然而无畏的神情令他们改变了心意,于是他们把道路让开,放两人过去了。

“要是一个佃户和一个农奴混在一起,”其中一个守林人嘲笑道,“估计他们的庄园主不久就要遭殃了。”

“要是两个守林人混在一起,”罗宾汉也笑道,“不知哪个可怜人不久就要遭殃了。”

“我认识你,罗伯特·洛克斯利,”那个守林人继续说道,“人们说的果然不假,你可真是个饶舌的家伙。”

“我也认识你,布莱克·雨果,”罗宾汉答道,“人们说的果然是真的,你就是那个对朋友背信弃义、两面三刀的坏家伙。”

另一个守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布莱克·雨果却是火冒三丈,仿佛登时就要扑到罗宾汉身上去。不过,罗宾汉那无所畏惧的眼神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布莱克·雨果只得悻悻地闪到一旁。

罗宾汉和斯卡利特继续前行,不一会儿便走出了树林。在树林和庄园的交界处,是一片长满了低矮灌木的荒地,在那里,他们沿着灌木丛继续行走。

最后,他们在一个小土丘上停了下来。在他们面前,是一大片肥沃的耕地和一座牧场,斯卡利特的小木屋就在那里,在更远处的一个斜坡上,坐落着庄园主吉斯伯恩的宅邸。斯卡利特提心吊胆地四下张望,唯恐有人看到他是从树林里走出来的。其实,斯卡利特今天是旷工溜出来猎鹿的,此时他的内心忐忑不安,担心自己旷工一事已经被工头发现了。若是被工头发现了,一顿鞭打自然是躲不过的;若是没被发现,明天大管家的手下也会发现他的工作只完成了一半,那么结果也还是一样的。可无论如何,斯卡利特已经顾不得那么多,至少他的小家伙吉尔伯特今晚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了。

咦?糟糕!斯卡利特突然想起了什么,心头顿时一阵悲伤。罗宾汉的弓箭和他的鹿肉究竟去哪儿了呢?是被小妖精或者小精灵抢走了么?是他眼花看错了么?还是说是被守林人寻去了呢?斯卡利特掐着下巴向后张望,另一只手摩挲着腰间的小刀,恨不得要折回去同那两个守林人决斗。

“我说,伙计,”罗宾汉有意无意地说着,“这是你的鹿肉,还有我的弓箭。”

斯卡利特转过身,发现那些东西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可是,刚才那里明明什么都没有!

“罗宾汉先生,”斯卡利特无比敬畏地说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魔法呀!我、我真替你担心,如果那些恶棍知道你有林中的妖精相助,你该如何是好呢?”

“斯卡利特,我原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罗宾汉嘲笑道,“看来你也像个傻瓜一样,比其他人好不了多少。别害怕,我的林中友人不会伤害任何人,因为他们和你我一样,都没有害人之心。”

“先生,”斯卡利特带着几分愧疚说道,“我为我刚才的蠢话感到抱歉,都怪我讲话不经过大脑,说真的,我刚刚真是被吓傻了呢!可是,有一点我很明白,再没有比那些压迫剥削农奴的人更可怕的了。不过,刚刚帮助我们的到底是谁呢?是小棕仙2吗?还是传说中的妖精?”

罗宾汉一言不发地盯着斯卡利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

“老伙计,我想日后我们还会有机会在这绿林中共处,到时候,我再把我的朋友介绍给你认识。不过在这之前,今天发生的事不要对外说漏一个字,你能发誓做到吗?”

“当然能,我可以向圣母起誓!”斯卡利特说着便举起了左手。“阿门!”罗宾汉也跟着脱帽向圣母致敬。“那么现在,”罗宾汉继续说道,“去拿上你的肉吧,顺便把弓箭递给我。我现在必须回绿林一趟,帮我转告小吉尔伯特,就说我罗宾汉祝愿他早日康复,日后还要带他一起到高地上打鸟。”

听到罗宾汉这么说,斯卡利特那张憔悴瘦削的脸上闪现出一丝光芒。“罗宾汉先生,”他的语气中饱含敬意,“自从上次得到你的关照之后,那个小家伙就常常跟我提起你。我相信,如果那孩子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变得更加坚强!”

同斯卡利特道别后,罗宾汉转身又钻进了茂密的灌木丛中。不过,这一次他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行的。他抬头看了看太阳的方位,此时已是下午两点钟了,时间紧迫,他不禁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他便来到树林,游刃有余地沿着林间小路快速穿梭,经这条路可从巴尼斯戴尔林区直达诺丁汉郡。

罗宾汉的脚步轻快而急切,他迫不及待地要见到自己的心上人——理查德·菲兹沃特伯爵的女儿玛丽安小姐。孩童时期,罗宾汉常常在洛克斯利打猎玩耍,而玛丽安就是他儿时的玩伴。尽管两人身份地位悬殊,他们却彼此深深相爱,发誓永不背弃对方。

这天,玛丽安从玛拉赛特城堡出发,前往诺丁汉附近的林登。在那里,她会陪着叔叔理查德爵士待上一段时间。罗宾汉此次前来,就是要保护她穿过这段林路。

不久,罗宾汉便来到一条大路上。这条路上长着厚厚的杂草,在泥泞的地方还有深深浅浅的车辙。顺着这条车辙,罗宾汉快步跟过去,走了近五公里,才放慢了脚步。接着,他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下来,在仔细查看过车辙之后,他钻进岔路旁边的榛木丛中消失不见了。

罗宾汉在灌木丛中走了很久,终于在一片没有杂草的空地上停了下来。空地一侧是光秃秃的沙地,上面还散落着几根树枝。在普通人看来,这些树枝不过是被风吹折落在了地上,但是罗宾汉却看出了其中的蹊跷。他走上前,蹲下身,仔细地研究起来。

“一根弯树枝和八根直树枝,”罗宾汉喃喃自语道,“那就意味着,是一个骑士和八个随从。他们现在应该就在西边不远处,不过,他们究竟要做些什么呢?”

突然,罗宾汉似乎想到了什么,他迅速站起身,转身快走几步,然后便一头扎进路右侧的树林中去了。行走在树林之中,罗宾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脚下却是极其小心谨慎。他一方面试图将树林里发生的一切都弄清楚,另一方面又生怕因走得太快而发出响声。

远方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马蹄声,罗宾汉先是一怔,然后猛然俯身,飞快地钻入了树林更深处。他将自己藏身在一棵紫杉树的树冠上,身体微微前倾,透过茂密的枝桠向远方窥视。远处一队士兵正打那里走过,一个穿着盔甲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正中间。

罗宾汉仔细观察着队伍中的每一个人,试图探明他们究竟是哪路人马。不过,这些士兵衣着普通,甚至连骑士手持的盾牌也毫无特点。一时间,罗宾汉感到十分困惑:这些人到底是谁?他们因何而来?又为何在此打下埋伏?这时,只见那骑士环顾四周,然后极不耐烦地勒住缰绳,咒骂着让马停下来。

听到那咒骂的声音,罗宾汉立刻判断出来者是何人。他的脸顿时阴沉了下来,眼中迸发出愤怒的火苗。

“唉,罗杰·隆尚,”那骑士自言自语道,“你只能依靠暴力来得到你的爱人了,不然你是得不到她的。”

说话的这位,便是罗杰·隆尚本人,一个高傲自满、专横跋扈的骑士,他的哥哥是臭名远扬的菲坎主教,而他自己也是恶贯满盈的理查德公爵的亲信。他曾向菲兹沃特伯爵提亲,不料却被拒绝了。菲兹沃特伯爵很爱他的独女玛丽安,虽然他反对玛丽安和罗宾汉交往,但是,他也绝不会将女儿嫁给罗杰·隆尚这样臭名昭著的恶棍。

此前,罗宾汉常常陷入巨大的苦恼之中。令他恼火的是,不管罗杰·隆尚或是其他人有多么恶毒,他们却能够光明正大地拜访菲兹沃特伯爵,甚至可以同玛丽安说上话。一想到这些,罗宾汉的内心便如波涛汹涌,情绪一时难以平复。每到此时,他便会想起叔叔史蒂芬·甘姆威尔曾经对他说过的话:我们其实也继承着高贵的血统。按照史蒂芬叔叔的说法,他们的祖先不仅享有伯爵爵位,还拥有广袤的土地和众多庄园,甚至一度成为亨廷顿的大庄园主。后来,由于祖先参战反对诺曼人进攻英格兰,于是先后被威廉一世处死,土地也在那时被吞并。只有极少数人从那次灾难中逃脱至此,从此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尽管史蒂芬叔叔言之凿凿,罗宾汉却一直对这套说辞持怀疑态度。

如今,众所周知亨廷顿早已成为国王的领土,伯爵的爵位也早已被赐给他人。可是,罗宾汉偶尔还是会浮想联翩,幻想着有一天,他能重获祖先的荣誉和身份,光明正大地向玛丽安求婚,任谁都无法阻拦。

突然,一阵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一个埋伏在前方的士兵急匆匆地向树林这边跑来,他跑到罗杰·隆尚跟前,嗓音低沉地禀报道:

“他们来了,一共有九个人,而且都是家仆,只有玛丽安小姐和一名随从骑着马,其他人都是步行。”

“很好!”罗杰·隆尚说道,“待会等他们一靠近,咱们就过去把他们拦下来。到时候,我去抓玛丽安小姐的马缰,如果那个骑马的随从过来追我,你就把他打下来。”

听到这些,罗宾汉冷笑起来,他一只手拂过腰间,从那里抽出一支长箭。就在这时,树林外的小路上传来人们的说话声和哒哒的马蹄声,罗宾汉循声望去,远远就看到玛丽安正同沃特管家(也就是另一个骑马的随从)说着话。玛丽安那曼妙的身姿骑在马上,飘扬的衣襟正拂过她的脸庞,罗宾汉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

就在这时,罗杰已经骑着马带头冲出树林,其他士兵也紧随其后。沃特管家眼见大事不妙,急忙手持盾牌,奋然挡在玛丽安小姐身前,其他随从见状,也簇拥过来保护主人的安危。罗杰挥剑猛然刺向沃特管家,就在一瞬间,沃特管家手中的盾牌便被砍为了两半。不过,沃特管家灵机一动,顺势转身,从旁侧给了罗杰重重一击,连他手中的剑也被打落了。然而,情势并没有因此好转,罗杰显然早就料到会发生这种情况,所以他一早就用绳索把剑系在自己的手腕上了。随着罗杰一声怒吼,他的剑又重新握在手中。

紧接着,罗杰朝沃特管家发动了第二次猛攻。沃特管家躲闪不及,眼看就要被剑刺到的时候,他胯下的马儿却不知被哪个士兵突然勒住了缰绳,他的身体猛然前倾,接着便跌下马背,昏了过去。其他随从还在拼命反抗,尽管他们个个都是勇猛无畏的好汉,却终究是寡不敌众,罗杰等人很快便占了上风。

罗杰伸手去抓玛丽安小姐的马缰,玛丽安情急之下慌忙向后躲闪。就在这时,玛丽安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蜂鸣声,她定睛观瞧,竟吃惊地发现,一支黄色的短箭已射入了罗杰的面甲。

罗杰一声惨叫,便从马背上跌了下来。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在地上极度痛苦地挣扎着。士兵们很快停止了打斗,带队的士兵头子跑到罗杰身边,从他的眼中拔出那根沾满鲜血的箭。然后,他飞快地打量着这条路的走向以及四周的情势。

“埋伏在这儿的只有一个人,”其中一个士兵喊道,“他就藏在左侧的林子里。”

“不,我认得这支箭,这是——”士兵头子端详着这支箭,正要说明它的来历,却再也没有机会说完这句话了。人们只听得嗖的一声,仿佛是林鸟低沉的哨鸣,接着便看到一支黑色的短箭正中士兵头子的胸前。这一次,箭是从右边射来的。由此也可以判断,埋伏在这里的可不止一名伏兵。

士兵们见状顿时乱作一团,他们纷纷作鸟兽散,朝着树林深处跑去。不过,未等最后一个士兵跑进树林,一支更短小的箭从右侧的树林里射出来,正中他的肩膀。那士兵惨叫一声,脚底下却跑得更快了。

吓跑那些士兵后,罗宾汉托着小帽走出树林,玛丽安一眼便看到了他。待到罗宾汉走到近前,玛丽安俯身贴住他的脸颊:

“我亲爱的罗宾汉,我就知道,你决不会抛下我不管!谢谢你,帮我摆脱了那个恶棍!罗宾汉,我的至爱,我想我已经猜到此人是谁。可是,我担心如果真被我猜中,他的死该会给你带来怎样的危机呀!”

罗宾汉把玛丽安的右手捧在手心,深情地亲吻着:“亲爱的,刚刚死去的那个骑士就是罗杰·隆尚。不过,请不必为我担心,除非这次行动是亨利国王3亲自安排的,不然我总能想办法脱身。”

“可是,罗宾汉啊罗宾汉,我的爱人,”玛丽安温柔而担忧地望着他,“那个恶棍的哥哥是这里的主教,他怎么肯轻易放过你呢?只怕他会借机将你送上法庭,到那时,你的土地、财产和名誉都将会因我而丧失!噢,亲爱的,我怎能让你因我而蒙羞!不,我要到理查德叔叔那里,请求他的帮助!他那么看重你,如果此次他能助你脱险,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听着,亲爱的玛丽安,”罗宾汉深情地望着她,眼神凝重,语调深沉,“我不会向那些为非作歹的教士乞求任何原谅。不仅如此,我迟早会让那些作威作福、恃强凌弱的强盗得到应有的报应!只有做成这件事,我的内心才能得到宁静。放心吧,亲爱的,别再为我担心,眼下要紧的,是赶快为你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以免那些强盗再追回来。”

被打昏在地的沃特管家此时已经醒过来,他坐起身,神志却仍旧不甚清醒。罗宾汉走上前,俯身对他说:“勇敢的沃特管家,赶快清醒过来吧!你的使命是守护玛丽安小姐,不是吗?”接着,罗宾汉又转过身,对满身是伤的随从们说道,“在到达安全的地方之前,大家就先别管伤口了。死去的罗杰必定还有帮凶在这附近,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杀回来找咱们算账,到那时,咱们就逃不掉了!快逃吧,朝着前面的三岔路口逃!我待会儿就去同你们会合!”

沃特管家在罗宾汉的搀扶下跨上马,带领着队伍匆忙地朝三岔路口赶去。待他们走远,罗宾汉立刻将罗杰的尸体拖进树林深处。他摘掉罗杰的头盔,再将罗杰的剑刺入罗杰的胸膛,最后他拎起罗杰的双手,使之握在剑柄上。这样做好之后,死去的罗杰看上去就像是自杀身亡的一样。接着,罗宾汉脱帽屈膝,为罗杰的亡魂进行了最后的祷告。对于死去的士兵头子,罗宾汉也做了同样的处理。最后,罗宾汉背上自己的弓箭,对着罗杰的马儿猛拍一下,马儿便沿着一条林间小路渐渐跑远了。事实上,罗宾汉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混淆敌人的视听,无论如何,他都要尽最大努力为心上人引开追兵。

接着,罗宾汉朝着士兵们逃跑的方向走去,他边走边抽出一支号角,吹出一声尖锐的号鸣。做完这些之后,他便急匆匆地去追赶玛丽安的队伍了。在同玛丽安会合之后,罗宾汉牵着玛丽安的马儿离开大路,转而朝着树林中一条难以察觉到的小路走去,他们走得很快,一会儿工夫,便来到极少有人涉足的树林深处。

在这里,树林荫翳,安静异常。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仿佛从未有生灵在此出没。虽然这里看似幽僻诡异,但只要罗宾汉陪在身边,玛丽安就什么也不怕,心中反而觉得十分坦然和安稳。可是,那些随从们却是另一番光景了。他们在只容得下马蹄踏过的小路上抖成一团,每逢走到荫翳之处,就更加害怕得不知所措。

在这树林深处,随从们不单单害怕丢了性命,他们更担心游荡在这里的魔鬼、妖精和女巫会就此控制了他们的灵魂。他们一个个战战兢兢,相互依偎着前行,走在队伍最后的那个不时地回头查看,其他人则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道路两旁长满苔藓的树林。恍惚间,他们似乎看到了妖精那邪恶的双眼正朝他们闪烁,魔鬼和女巫也已向他们张开血盆大口,他们吓得胆战心惊,仿佛下一秒这些妖魔鬼怪就会从古树青藤后面跳出来似的。

现在,人们唯一能听到的响声,就是他们沙沙的脚步声,抑或是踏折树枝发出的断裂声。偶尔,他们还能听到从茂密的树冠里传来的嘤嘤鸟鸣,或是从灌木丛中传出的奇怪的吱吱声。可待到他们走近,却什么也听不到了。有那么一两次,他们竟然还听到了潺潺的水声。原来,在这灌木丛中,竟还藏着一条小小的溪流。

一次,他们在穿过一片空地时,看到空地中间有两个紧紧相连的土包。见到这一幕,那些可怜的随从们变得更害怕了。

“是妖精的巢穴!”他们彼此低声耳语,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加快了步伐。

“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走出去!”一个人小声嘀咕着。

“那个家伙为什么非带咱们来这么可怕的地方?”另一个则忿忿不平地说,“一旦被妖精盯上,就会被施下咒语!咱们的尸骨啊,怕是要被扔在这邪恶的森林里,直到世界的末日了!”

这些随从们在恐惧中挤来挤去,不时会撞到沃特管家骑着的马儿。为此,沃特管家不得不一再提醒他们:“靠后点,伙计们,你们也知道这匹马的性子有多烈,要是它一脚踢到你们的脑袋上,你们的脑袋怕是要保不住了。”

此时已是日落西山,罗宾汉自打走进这片树林后就很少说话,这时他却转过身,微笑着对玛丽安说道:

“亲爱的,请原谅我擅自做主走这条路。不过,和罗杰一伙儿的魔堡的强盗不可小觑,我担心他们随时会追上来,所以才选择了走这条小路。唉,真是让你受累了!”

“不不,我亲爱的罗宾汉,”玛丽安望着他温柔地说道,“我们之间心有灵犀,不用说出来,我也知道你心中所想。不过,你刚刚说的魔堡是什么?罗杰·尚隆的城堡不是叫作兰比城堡吗?”

“那里的农奴都是这样叫的,”罗宾汉答道,“罗杰的同党还有伊森巴特·勃拉姆、尼日尔·格里姆、哈默·莫尔坦和伊沃·拉比,就是因为他们像恶魔一样无恶不作,人们才管那座城堡叫作魔堡的。”

玛丽安一听到这些名字,不禁脸色苍白,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

“我听说过这些人,咱们还是快些走吧!”她低声说道,“我不累,亲爱的,若能平安抵达理查德叔叔的城堡,我便安心了。”

“哈哈,不用为我担心!”罗宾汉笑道,“我一有良弓在手,二有绿林掩护,那些对我虎视眈眈的人,我根本不放在眼里!不过,你恐怕要在理查德叔叔家多待些时日了,在他那里,你会很安全。”

突然,远方传来一阵奇怪的叫声,既像狼的嗥叫,又像隼的啼鸣。罗宾汉停下脚步,仔细观察着眼前这片笼罩在暮色中的森林。接着,又有一声凄寂的嗥叫传来,其他人开始吓得瑟瑟发抖,他们用力睁大惊恐的眼睛,不知所措地东张西望。

罗宾汉面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发出几声类似松鸡求偶的啼叫。随后,他便牵着玛丽安的马儿继续前行。不一会儿,他们行至一座小山丘的山顶,回首瞭望,只见落日的余晖红艳艳地铺满了整个树林。由山顶向下俯视,平缓的山坡下方是一片绿莹莹的草地,就在草地的尽头,一座城堡赫然矗立在那里。突然,视线里闯入两个骑马的人,他们正沿着山下的大路朝城堡走去。

“我猜,”罗宾汉说道,“远处那两个骑马的人,就是理查德爵士和休恩·布维尔爵士吧。”

“就是他们!”玛丽安兴奋地答道,“他们一定是在大路上等我来着,估计他们现在正纳闷我为什么还没到!沃特管家,请你骑马先行一步吧,别忘了告诉他们,今天多亏了罗伯特·洛克斯利先生,我才能顺利脱险。罗宾汉,你也快喊住他们!”

在玛丽安的请求下,罗宾汉吹响了他的号角。伴着一声长长的号鸣,那两个人转身望向这边。玛丽安见状,立刻扬鞭策马向他们奔去,手上还不停地挥动着一块手帕。他们很快也认出了玛丽安,一边骑马向这边赶来,一边向他们挥手致意。

“快告诉我,罗宾汉,”玛丽安翻身下马,走到罗宾汉身边问道,“我们刚刚听到的那些叫声究竟是什么?听起来,好像是有人向你发出暗号,而你又做出了回应。”

“你猜的没错,亲爱的,”罗宾汉笑道,“一位生活在绿林的朋友看到了理查德爵士和休恩·布维尔爵士,以为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所以才向我发出警报。不过,我猜敌人不会比我们先到达这里,料想应该是理查德先生派来迎接你的家仆。所以,我又告知我的朋友一切平安。”

“这位在林中守护你的朋友又是谁呢?”玛丽安又问道,“和那位用短箭攻击罗杰的勇士是同一个人吗?”

“亲爱的,”罗宾汉笑道,“这些我以后会慢慢都告诉你的。我曾经从一群暴徒手中救下这位朋友,后来我们便成了挚友。每当我在林中走动时,他总是会在暗地里保护我。”

“亲爱的罗宾汉,我真为你有这样的朋友感到高兴!”玛丽安由衷地感叹道,“知道有人暗中保护你,我觉得安心多了。之前我总提心吊胆的,害怕你遭到坏人的报复,这你是知道的。”

理查德爵士二人走上前来,他们看到玛丽安小姐平安无事,心里十分高兴。之前他们没能在大路上看到她的身影,一直很担心她的安危。他们刚刚就是准备返回城堡,召集所有人到树林中搜索。如今,看到玛丽安小姐安然无恙,他们自然是喜不自禁。

接下来,玛丽安对他们细细讲述了来时的遭遇。当他们听到罗杰要绑架玛丽安、却反被罗宾汉杀死时,顿时变了脸色,休恩爵士甚至还不断地唉声叹气。半晌,理查德爵士走到罗宾汉面前,感激地握住了他的手。

“感谢你为这世间除去一害!”这位满头银发的绅士由衷地说道,“这些年来,这个恶棍对贫穷善良的百姓犯下了无数罪行,如今,这就是他应有的报应!一想到你用利箭刺穿了他邪恶的脑颅,我就觉得甚是大快人心!”

“此话不假,”休恩爵士的神情依然严肃,“不过,我现在很为罗宾汉的处境担心。你想想,教会的那些人怎么肯善罢甘休?而且,那恶棍的同党也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来抓捕罗宾汉!倘若罗宾汉真被他们抓到,必定会被押进魔堡,受尽折磨,到那时又该如何是好呢?”

“请别为我担心!”罗宾汉的语气平静而坚定,“相信我,我一定能逃脱他们的陷阱和圈套!我只有一事相求,请您和菲兹沃特伯爵一定照顾好玛丽安小姐,千万不要让她落入那帮强盗手中,更不要让那帮强盗借机将仇恨发泄到她的身上!而我,也自会拼尽全力来守护她!”

“你说得没错,”理查德爵士说道,“这方面我确实疏于防范了。伊森巴特·勃拉姆和尼日尔·格里姆,他们定然是想抓住我的侄女当作战利品!唉,主啊,圣母啊,请保佑我的玛丽安免受他们的迫害吧!”

“阿门!”罗宾汉也祈祷着,“这段时间,我也会密切观察兰比城堡的情况。”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罗宾汉哪儿也没去,他守护在玛丽安身边,同理查德夫妇共度了一段十分美好欢乐的时光。白天,他们或在草地上猎鹰,或在树林中追逐野猪。晚上,他们时而欢乐地玩捉迷藏,时而在琴声中翩翩起舞,时而安静地下棋,时而又沉浸在艺人的歌声或古老的传说之中。

第四天,罗宾汉独自去林中打鸟。他坐下来休息时,忽然听到头顶上传来“笃笃笃”的响声,那声音好像是啄木鸟发出来的。罗宾汉抬头向上观瞧,发现一个小个子家伙正透过榆树的枝桠望着他。

“快下来吧,凯特!”罗宾汉朝他喊道,“好伙计,快来跟我说说最近都有什么消息。”

转眼间,凯特已经从树上溜下来,站在罗宾汉面前。凯特身材矮小,看上去就像个十几岁的孩子,可事实上,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有强健的胸肌,胳膊和腿上都覆盖着浓密的毛发,身体上一块块突出的肌肉犹如钢筋铁骨一般。他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下身裹着一块及膝的鹿皮,脚上并没有穿鞋。他脸型宽大,线条硬朗,加上一头乌黑带卷的长发,更衬得眼神明亮热忱。凯特谦卑地望着罗宾汉,貌恭且心敬。

“这些天你一直跟踪那些逃跑的士兵,他们后来怎么样了?”罗宾汉问道。

“他们穿过树林,朝西北方向逃去了。”凯特答道,“一路上,他们穿过河流和沼泽,随后又进入了山麓地带。之后,他们穿过女巫森林和风林谷,又沿着白头树、柯韦尔巨石一带行走。在越过恶灵山之后,他们才到达了橡树界。最后他们取道幽冥山和红石路,最终抵达了魔堡。我在橡树界守了一夜,清晨时分,我看到城堡里走出来三个骑士。其中一个骑士带着两个随从朝东南方向去了,而那两个随从,就是我此前一直跟踪的那两个人。另外两个骑士带着十个随从朝东去了,我就一直跟在他们后面。后来,他们穿过巴尼斯戴尔林区,朝顿卡斯特的方向去了。”

“做得好,凯特!”罗宾汉夸赞道,“之后你去了哪里?”

“我去了你的家,奥特伍德农场。”凯特答道,“我在老尼克那儿见到了斯卡洛克,他看起来很伤心。他说,他看到吉斯伯恩和两个修士在你的领土上骑马,他们一边说话,还一边对着你的土地指指点点。斯卡洛克觉得要大难临头了,他非常想见你。”

罗宾汉沉默半晌,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还打听到什么?斯卡利特和他的小家伙怎么样了?”

“我并没有见到他们。不过呢,我晚上去了趟镇上的酒馆,从门外听到了里面的动静。那些农奴似乎都喝了酒,一个个怨声载道的。”

“他们都说了什么?”罗宾汉问道,“你估计当时酒馆里有多少人?”

凯特抬起双手,低头瞧着十根手指,他放下一只手,伸出五根手指,不过马上又伸出了另外两根。

“都是些年轻人还是上年纪的?”

“大部分人在言语上很激烈,所以我猜应该是年轻人。”凯特接着说道,“那些人听起来实在凄惨,看来他们那天是挨了打的。有个人情绪很激动,他被吉斯伯恩硬说成是小偷,甚至还被人用烙铁烫伤。还有一个也伤得很重,因为伤口太多,还一直躺着动弹不得。他们每日的工作量远远超过了身体所能承受的限度,而且这样一来,他们也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土地,因而也总是忍饥挨饿。一些人说他们想逃进城里,如果能在城里躲上一年,他们就自由了。还有人说,在城里容易感染瘟疫,所以不如逃进绿林,和那些皇家鹿群生活在一起。不管怎样,如今的生活已经令他们感到生不如死了。”

“唉,”罗宾汉苦叹一声,“这些日子,国王诸子谋逆造反,庄园主和修士纷纷借机扩张土地,剥削民脂民膏。活在这乱世之中,真是难为这些老伙计了!”他突然提高嗓门,“凯特,我今天要回家一趟,把你的兄弟豪伯找来吧。同那些老朋友见完面后,我就回来。”

说完这些,罗宾汉捡起自己的猎物,返回城堡同玛丽安道别。转眼间,凯特也闪进林中不见了。

离别这天,夕阳的余晖洒满树林,树木的影子长长地投射在地上。林子里一片安静祥和,除了愉悦的气息,似乎没有一丝其他的痕迹。罗宾汉脚步轻快地来到巴尼斯戴尔林区,他的土地便分布在这里。

罗宾汉站在树林边缘,久久凝望着他的房子,房子周围环绕着一圈树篱笆,看起来格外宁静安详。这个时间,或许斯卡洛克就在里面,而其他人恐怕还在田间劳作。突然,罗宾汉似乎觉出哪里不对劲——这里太过安静了!没有孩子像往常一样在房前玩耍,每扇门都紧紧关闭,周围没有一丝响动。

罗宾汉打算沿着树林一路观察到他门前的脚印,突然,他看到一个女人从家里溜出来,偷偷摸摸地走到树篱笆跟前。那个女人应该是某个农奴的妻子,她站在那儿,似乎是在等人,突然,她高举双臂用力挥动着,好像在示意什么人离开。那个女人站在那儿比划了许久,可尽管如此,罗宾汉仍旧无法从他的角度看清楚来者是何人。

最后,那个女人似乎已经成功地发送了讯息,她像来时一样偷偷溜回自己的房子,轻轻地把门锁上了。

一定出了什么事儿!此刻,罗宾汉更加确信这一点。他小心地看看四周,然后转身向树林中走去。他细心地查看着每一条小径上的脚印,突然间,他一个转身,躲在了一棵树后。原来,就在前方树下,竟有一个士兵!

罗宾汉躲在山毛榉后仔细地观察着,那个士兵背对着他,手里正拿着树枝清除地上的脚印。那个士兵把守的路口正对着罗宾汉家门前,显然,他是被派来看守这里的。现在,前方似乎有什么正吸引着那个士兵的注意力,他时不时地发笑,或是满意地嘀咕两声。

罗宾汉的神色慢慢严肃起来,从那个士兵身穿的粗布红衣和头盔可以断定,他就是吉斯伯恩派来的!

罗宾汉猫着腰,小心翼翼地朝士兵身后的那棵树溜去,他的身手像山猫一样敏捷却又无声无息,直到同那个士兵仅一树之隔,士兵依旧未能察觉。罗宾汉悄悄地直起身,可就在这时,他的腿不慎撞断了一根小树枝——咔嚓!士兵闻声刚要起身,罗宾汉的手已经紧紧扼住了他的喉咙。此时任他再怎样强壮,却也是无能为力了。

转眼间,那士兵昏了过去,罗宾汉连忙把他放在地上,飞快地捆住他的手脚,还在他的嘴里塞了一块破布。这样,即便他待会儿醒来,也不必担心他会去通风报信了。

随后,罗宾汉顺着士兵刚刚张望的方向望去,却忍不住哀叹一声。原来,斯卡洛克和另外三个农奴就被捆在那里,他们裸露着上身,每个人面前还站着一个手持长鞭的士兵。

不远处还站着其他士兵,他们的头子休伯特·林恩也在那里,这个家伙生性傲慢残暴,罗宾汉早就对他厌恶至极。此时,周围的空气仿佛是静止的,罗宾汉敏锐的耳朵里不时传来休伯特等人嘲弄的笑声。最后,那些人仿佛是玩够了,只听休伯特冷笑道:

“既然罗宾汉这几个走狗如此忠心耿耿,那么咱们就不为难他们了。先各打一百鞭,再放箭把他们射死!哼,行刑!”

四个士兵齐刷刷举起鞭子,恶狠狠地抽在农奴们裸露的背上。他们虽为农奴,却还不曾受过如此残酷的鞭刑。

看到这一幕,罗宾汉愤然举起长弓,又将箭依次在地上排开。

接着,他单腿跪地,小声祈祷起来:

“温柔慈爱的圣母,现在正有人遭受苦难,我必须救下他们,才能消除心中的愧疚。我要先杀了恶魔休伯特,再对付那四个抡鞭子的士兵。现在光线很差,而我只有六支箭,请助我一臂之力,让我每一箭都正中那些恶魔的心脏吧!阿门!”

说罢,罗宾汉搭好第一支箭,并且瞄准了休伯特的胸口,嗖的一声,箭射出去了。

随着一声惨叫,休伯特应声跪地,箭正中他的胸口。他忍着剧痛挣扎着要把箭拔出来,却不知这样做只能让他死得更快。果然,休伯特在地上胡乱扑腾了几下,就再也不动弹了。与此同时,挥鞭子的四个士兵也一个接一个被箭射中。利箭出弦时发出的“嗖嗖”声,犹如胜利的凯歌,接二连三地在耳边响起。第一个士兵中箭后,原地打了几个圈儿就倒下了;第二个则是猛然倒地,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第三个像兔子一样突然一跃而起,又重重摔到地上;第四个则是在田野中到处乱窜,最终跌进犁沟死掉了。

剩下的四个士兵,尽管没被当成靶子,却也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早早儿便各自逃命去了。其中一个士兵吓得头晕脑涨,竟然朝着罗宾汉射击的地方跑来。此时,罗宾汉单膝跪地,已经搭好了最后一支箭。

那个士兵还在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直到同罗宾汉已近在咫尺,才惊恐地发现自己逃错了方向,百般无奈之下,他开始一味求饶:

“阁下大人,不管你是人是鬼,可千万别放箭!这箭可不长眼睛呐!我投降!投降!”

见罗宾汉默不作声,那人又跪倒在罗宾汉面前,哭喊起来:“我愿意追随您,我的主人!我也是好人家的孩子,两天前我还不是这样,我真的是被逼的!”

罗宾汉站起身来,冷眼瞧着那人双手抱头,嘴里语无伦次地向自己表着忠心。

“看来你还有点良心,”罗宾汉严厉地说道,“你追随休伯特有多久了?”

“只有两天啊,主人!我的名字叫杜德,是个农奴,家就住在布莱斯。两天前,我被主人污蔑,还挨了打,所以才逃进了这片树林。当时,我的肚子很饿,为了填饱肚子,我就跑到修道院门口乞求食物。结果,那些修士看我长得强壮,不仅给了我吃的,还让我加入了他们,我当时真是高兴极了!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他们让我做的,就是迫害无辜的百姓!我自己本就是受迫害的人呐,又如何下得了手呢!”

“起来吧,杜德,”罗宾汉的语气略显缓和,“从今往后,记住你身上流淌着农奴的血液,别再做错事了!起来跟我走吧。”

罗宾汉走进院子,为斯卡洛克和其他三人松绑。然后,罗宾汉把他们送进屋,并亲自为他们的伤口涂抹药膏。

罗宾汉边涂边问斯卡洛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斯卡洛克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他听:

“就在昨天,吉斯伯恩派人过来,宣称您是随十字军东征4逃走的犯人。然后,就在今天一早,休伯特·林恩就带人过来没收您的土地和房产了。那些强盗如此无法无天,我们几个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于是头脑一热,我们就跟他们打了起来。”

“唉,我可怜的老伙计们,你们怎么这么傻!照这样下去,你们总是要吃亏的!”罗宾汉无奈地叹道,“趁现在敌人还没过来,你们抓紧时间吃点东西。然后,咱们得好好儿商量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此时,天已黑透,他们从附近的农舍叫来一个女人,帮他们一起烧火做饭,一会儿的工夫,饭便做好了。斯卡洛克等人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人也逐渐恢复了精神。不仅如此,连那个被俘的士兵也受到了恩惠,他被人们带进屋吃饭,还被允许在这里过夜。

斯卡洛克和罗宾汉回到屋里,斯卡洛克不禁问道:“主人,您是怎么想的呢?从此以后,难道真要在树林里过上逃犯一样无家可归的日子吗?”

“没有别的办法了。”罗宾汉苦笑一声,“不过,我应当高兴才是,只有这样,我才能以牙还牙,让那些作威作福的恶棍通通遭到报应!”

“主人,那我跟你一起走,我愿意一直追随你!”斯卡洛克斩钉截铁道,“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从今往后,咱们就和吉斯伯恩势不两立了!”

突然,他们听到田野那边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仔细辨认之后,他们听出是沉重的脚步声。

“是吉斯伯恩带人来了!”斯卡洛克惊恐地说道,“主人,咱们现在必须躲到树林里去!”

“别担心,老伙计!”罗宾汉安慰他说,“吉斯伯恩如此兴师动众,就不怕我提前跑了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来的应该是庄园里的农奴。等吉斯伯恩知道了今天的事,明天恐怕他们个个儿都要受苦了。”

“不,罗宾汉先生,”外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如果你肯带领大伙儿逃走,他们明日便能摆脱压迫和束缚!”

说话的这位,是个上了年纪的农奴,他走在最前面,比其他人先到达了这里。他名叫威尔,人们通常叫他弓箭手威尔,是位冷静而周全的勇士。威尔年轻时,曾经是农奴中的领袖,因此,罗宾汉一直以来也很敬重他。

“可是,威尔,”罗宾汉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跟随我?我又能把他们带到哪儿去呢?”

“罗宾汉先生,请给他们一条生路吧!”威尔请求道,“他们头脑中想法很多,腹中却是饥肠辘辘。去年秋天的收成不好,接着,又经历了一个酷寒的冬天和一个干旱的夏天,收成就更差了。那些贪得无厌的庄园主不仅不施以怜悯,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压榨他们。如今,他们真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虽然已经老了,可不瞒你说,连我也不想再在这个鬼地方活受罪了!”

“我明白了,威尔,他们也已经到了。”罗宾汉瞧着院子里的人说道。接着,他朝着黑压压的人群高喊一声:“伙计们,现在,你们究竟想怎样?”

“罗宾汉先生,我们愿意追随您去绿林!”其中一个高喊着。

“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我们不想等死!”另一个也喊道。

他们不善言辞,因而无法用言语表达此时此刻的感受。所以,他们更希望眼前这个比自己聪明的人能够设身处地感受到自己内心的苦楚。

“可是,如果你们都去了绿林,你们的老婆孩子该怎么办呢?”罗宾汉急切地问道。

“他们不会受到伤害的!他们是庄园主的奴隶,如果我们走了,在庄园主和大管家眼中,他们就更有用了,甚至能分到更多的食物!”

这些人讲的都是实情,庄园主和大管家的确不会将他们的仇恨报复到这些妇孺头上,毕竟地里的农活还要有人做,而女人和孩子便成了唯一的劳力。

“你们现在有多少人?其中有没有上了年纪的?”罗宾汉问道。

“我们一共有三十个人,大部分是年轻人。比起我们的父辈,我们更聪明,也更强壮!”一个人大声喊道。

“不然,我们也不会撑到现在!”另一个补充道。

“所以,你们打算将肩上的责任都推给这里的老幼妇孺吗?”罗宾汉问道。如果这些人真要追随他,他们就必须清楚后果是什么。“伙计们,听着,把自己的苦活累活都让给弱者承担,让他们饱受盛夏的酷暑和冬季的严寒,这样做还算是男人吗?”罗宾汉厉声质问道。

这些农奴本是在酒馆里喝酒,偶然听到几句过激的言论,便热血沸腾地来到这里。现在,听了罗宾汉的一番话,再加上夜晚微冷的凉风,他们才清醒过来。他们不自觉地左右张望,仿佛是打算回到老婆孩子正在睡觉的小屋。

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固执的人。他们或许受了太多苦,又或许内心太急切,依旧不打算回去。其中一些人说他们还没有成家,另一些人则说他们再也不能忍受吉斯伯恩的暴行了。

突然,他们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心里却是七上八下。那些胆子小的,听到声音就吓得两腿发软,悄悄地挤出人群溜走了。

一个小个子男人撞开树篱笆,跑到罗宾汉面前,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时间再讨论了!”

“是马奇!”人们认出了小个子,但觉得事情似乎不妙。马奇虽然个子小,胆子却比寻常人要大。这次,他竟火急火燎地跑来,想必是有坏事要发生。人们耐着性子,看他究竟想说些什么。

“大家听我说,已经没有时间再策划逃跑了!”马奇扯着嗓子大声说道,“你们是奴隶,同那些牛啊猪啊根本没什么两样!你们,连同你们拥有的犁、锄头、手推车和房屋,都已经被写在一张羊皮纸上,庄园主随时可以把你们卖掉!”

马奇被这些残酷的现实深深刺痛,情绪也变得异常激动起来,他哽咽道:

“趁着天黑,你们还是赶快回去吧!不要让庄园主知道你们有任何不满!庄园主最讨厌不顺从的奴隶了,他可能明天就、就要卖了你们啊!”

人群中顿时掀起轩然大波,所有人都陷入了巨大的惊恐和愤怒之中。

“卖了我们!”他们喊道,“他竟要卖了我们!”

“是的,他要卖十个人,卖身契都已经写好了,明天就要交给肖特利霍的庄园主阿诺德了!”

“真是岂有此理!”罗宾汉怒声道,“这些可恶的吸血虫,竟然如此违悖天良,简直太可恶了!”

人群中接连爆发出沉重的怒吼,人们开始像发疯的公牛一样怒不可遏。事实上,严格从法律上讲,农奴确实是可以像牛羊一样被买卖,可在现实生活中,还没听说过哪个庄园主真的这样做过。一般来说,农奴们世世代代都是依照庄园主和祖先的旧制生活,就这样父传子、子传孙,守着自己的一方土地世代沿袭。

而现在,他们就要被驱赶出这片土地了!他们就要像牛羊一样被卖掉了!唉,与其这样苟活在世上,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出生!

“伙计,这消息你是从哪儿听来的?”其中一个人问道。

“从瑞尔那里,他是阿诺德庄园主的下人。”马奇答道,“我去布莱斯的时候,刚好在酒馆里碰到他。他说吉斯伯恩对他的管家抱怨,说我们是一群嚣张鲁莽的家伙,他的管家反倒很乐意来管教我们。瑞尔还说,他们已经把事情敲定了。”

“你刚刚说要卖掉十个人,你知道都是谁吗?”另一个人躲在人群后面,怯生生地问道。

“这件事关系到所有人,是谁又有什么关系!”一个怒气冲冲的家伙从人群中冒出来,“我可以对着十字架起誓,我要逃到绿林里去!可逃之前,我定要给他们点儿颜色看看!”

“瑞尔确实也不知道那十个人的名字,”马奇继续说道,“不过休·福德说得没错,是谁又有什么关系!一共十个人,应该是那些顶撞吉斯伯恩最多、挨打也最多的人吧。”

“伙计们,咱们现在有多少人?”弓箭手威尔操着粗哑的嗓音问道。

“刚刚一共有三十个人,不过,连马奇在内,现在只剩下十四个人了。”那人苦笑道。

“斯卡利特和他的小家伙在哪里?”罗宾汉问道。他突然想起来,斯卡利特应该是反对吉斯伯恩最凶的人,可是,这位老朋友却并不在人群之中。

马奇说道,“他射杀国王的鹿被抓了现行,后来又挨了一百鞭子,整个人都要断气儿了。明天,他就要被押到顿卡斯特皇家法院去了,在那他会被宣判砍去右手。”

“我的天呐!”罗宾汉倒吸一口凉气,“不,绝对不行!我现在就去救他回来!”说着,罗宾汉迈步要走,却被那群人拉了回来。

“罗宾汉先生,我们和你一起去!”他们纷纷说道。

“听我说,罗宾汉先生,”威尔的语气平静而坚定,“我们这十四个人平日里受够了毒打和迫害,已经被逼上绝路了。现在,如果我们仍旧屈服于权势而无所作为的话,我们将永远是奴隶!与其每天像这样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宁愿在绿林里挨饿!弟兄们,你们说是吗?”

“说得对!我们要去绿林!”他们齐声高呼道,“不管罗宾汉先生带不带领我们,我们都要去!”

罗宾汉此时也下定决心,他对众人说道:“大伙儿请听我说,从今往后,我就是你们当中的一员!看来,我命中注定要成为一个逃犯,成为逃犯的首领!修道院的院长趁我外出之时夺走了我的土地,我的好兄弟们为了守住我的土地差点惨遭毒手。今天,我已经用弓箭亲手杀死了五个敌人,现在,他们的尸体就堆在墙角下!”

“我一进来就瞧见啦!真是好箭法!”弓箭手威尔赞叹道,“休伯特·林恩,就是他,害死了我的孩子克里斯多夫!即使他没有死在你手下,我也会一箭结果了他!伙计们,现在都举起你们的右手起誓吧!我们誓死效忠勇敢的领袖,罗伯特·洛克斯利!”

所有人都齐刷刷地举起右手,肃穆而庄严地起誓。

“现在,大家都跟我来吧!”罗宾汉号召道。

于是,人们坚定而决绝地出发了,一路上,竟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一会儿工夫,他们便来到城外的荒原上。从这里俯视,他们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教堂周围成片的房屋,还能听到小溪流安静而缓慢地流淌,溪水中不时发出的汩汩声是那么亲切,恍惚间,让人误以为是回到了故乡的磨坊。

在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里,这些不幸的人们终日里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烈日当头,灼烧着他们的脊背,汗水涔涔,刺痛了他们的眼睛。可是,他们别无所求,只盼着家人平安、仓廪充盈罢了。尽管如此,庄园主和大管家却并没有因此对他们施以怜悯,每每他们犯下过失,得到的总是最严厉的惩罚。在邻近农奴屋舍的小山丘上,竖立着大大小小的绞刑架,不远处还有一座矿井,这些可怕的刑具就矗立在这里,吓得农奴们不敢有一丝非分之想。如今,尽管那些绞刑架大多已腐烂或被砍断,而且山丘另一侧就是绿茵茵的草地和美丽的村庄,可是,这里还是被称为绞架山,那些阴森的地方看起来还是那么荒凉可怕。山下村子里的人们对彼此的情况都知根知底,因此,那些受过刑的人也常常受到同族人的嘲笑和欺凌。

伯坎卡就是这样一个村子,从荒原一直往北,就是放置绞刑架的地方,附近也有一座矿井。庄园主的宅邸距这里不过几里地,吉斯伯恩就常常在这儿向众人宣扬他所谓的“公平正义”。此时,那栋府邸里一片漆黑,听不到一丝响动。无疑,那些坏家伙已经盘算好了阴谋诡计,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了。

罗宾汉和他的同伴们小心翼翼地踩在厚厚的草地上,唯恐发出一丝声音。他们悄悄溜到放置绞刑架的地方,罗宾汉命令其他人原地待命,待收到他发出的信号后,再有所行动。接着,罗宾汉像幽灵一样闪进了地牢。所谓地牢,就是农奴在受审之前被囚禁的地方。

进入地牢前,要先下一段台阶,罗宾汉并不急着下去,而是站在台阶上向下仔细探查。几番观察后,罗宾汉推测应该不会有人在这里把守。是啊,谁能料到有人竟胆大包天潜入皇家地牢里劫狱呢?

罗宾汉敏锐地观察着下面的黑洞,借着隐约的星光,他依稀辨认出门边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声叹息从地牢中传来,那个身影仿佛向牢门那边又靠了靠。

“噢,舅舅!”一个声音轻声呼唤道。罗宾汉听出,那是小吉尔伯特在说话。小吉尔伯特继续说道:“舅舅,您还是睡一会儿吧,这样才能忘了身体的疼痛。我会乖乖在这儿,不哭也不闹。唉,要是罗宾汉先生在这儿就好了!”

“孩子,你得赶紧回去!”斯卡利特微弱的声音从牢房里传来,“要是吉斯伯恩知道你在这儿,你是要挨打的呀!我怎么能忍心看你挨打呀,孩子!快走,找个地方躲起来!”

“噢,舅舅,我怎么能丢下您!”小吉尔伯特哭诉道,“一想到您躺在这阴暗的地牢里,一想到您浑身是伤,身边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我又怎么能忍心离开您!舅舅,我为您做了一晚上祷告,我相信,一定会有人来救您的!伟大的圣母和圣子不会这样坐视不管!”

“可是我的孩子啊,你自己都还病着,”斯卡利特断断续续说道,“一直待在这儿,你的病会加重啊!”

“不,我不管,说什么我也不能离开您!”小吉尔伯特痛哭流涕,双手死死地攥着牢门,“如果他们杀了您,就让他们也杀了我吧!没有您,我又怎能独活在这世上,我亲爱的舅舅!”

“你好啊,年轻人,你这是在做什么?”罗宾汉的声音平静而温和,他一步步走下了台阶。

小吉尔伯特起先很害怕,但很快便认出是罗宾汉在同他讲话。于是,他飞快地朝罗宾汉跑去,将自己的脸颊深深埋进他的双手。紧接着,小吉尔伯特又飞快地跑到牢门前,兴奋激动地喊道:“舅舅!舅舅!圣母和圣子听到了我的祷告,他们派罗宾汉先生来救您啦!”

“伙计,你伤得严重吗?”罗宾汉问道。

“啊,罗宾汉,我的老伙计!”斯卡利特虚弱地笑了笑,“伤得有点不轻啊。”

“老伙计,你在这里安静地等我一会儿,我来想办法把牢门打开。”罗宾汉安慰道。

说罢,罗宾汉检查了一下牢门上的环形锁,又仔细琢磨了一会儿。接着,他便用斧子和短箭进行敲击和撬动,经过几番努力之后,他终于撬开了门锁,牢门也随之打开了。小吉尔伯特立刻冲了进去,用小刀小心翼翼地划开斯卡利特身上的绳索。

罗宾汉朝着地牢入口发出一声松鸡的鸣叫,紧接着,斯卡洛克和另外两人便急忙赶了下来。

“伙计们,要赶快!”罗宾汉命令道,“把斯卡利特带到奥特伍德去,必须马上给他清洗伤口!”

他们小心翼翼地抬着斯卡利特走出地牢,然后又把他轻轻地放在草地上。斯卡利特紧紧地握住罗宾汉的双手,感激之情早已溢于言表。小吉尔伯特不善言辞,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情,所以,他只是捧着罗宾汉的双手一再亲吻。

两个农奴将斯卡利特扛下山去了,罗宾汉转身向斯卡洛克问道:“其他人都去哪儿了?”

“我也不太清楚。”斯卡洛克答道,“在你走后,他们一直在窃窃私语,后来我猛一回头,竟然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我原以为是他们着了什么魔,不过借着星光,我发现他们是朝着山下跑了。”

“他们朝哪个方向跑了?”罗宾汉心中有一丝不解。

“朝着庄园主的房子跑去了。”斯卡洛克答道。

“你赶快去奥特伍德,”罗宾汉命令道,“尽全力帮斯卡利特疗伤!然后,在那里等着我!”

于是,斯卡洛克等人带着受伤的斯卡利特朝着凡瑟夫树林走去,罗宾汉则大步流星地奔向前方的高地。当罗宾汉到达高地最高处时,眼前那幢高大的房屋在星光下显得愈发黑暗。这里,就是吉斯伯恩的宅邸。院子的大门是敞开的,罗宾汉打算进去一探究竟。

突然,他眼前闪过一个黑影——竟然是马奇。

“啊,原来是罗宾汉先生!”他的嗓音很低,像是在同其他人说话。接着,从树后又闪出两个人影,这次是威尔和基特·史密斯。

“伙计们,你们这是打算做什么?”罗宾汉问道,“闯进来干掉吉斯伯恩那家伙吗?我提醒你们,这栋房子可以抵挡一个军队的攻击,而你们,只是没有任何武装的农奴!”

“罗宾汉先生,”弓箭手威尔这时说道,“我宁愿你袖手旁观,暂时别插手这件事。这是我们农奴自己的恩怨,我们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完成自己的使命!过了今晚,明天一早我就跟你回绿林,自此服从你的命令,绝无二心!”

突然,房前的一个干草垛猛然燃烧起来,火苗来势猛烈,其余几个干草垛也跟着燃烧起来。过去两周里,天气持续干旱,强烈的日光仿佛将所有的东西都烤干了,这种木质结构的房屋当然也不例外。只一会儿工夫,房屋就已陷入火海之中。

“可至少你们该把这里的妇女孩子先救出来!”罗宾汉急切地喊道,“这里还住着老妇人梅金,还有那些女仆,你们真的要这样殃及无辜吗?”

此时,屋内一片骚动,里面的人显然已经发觉自己身处险境了。百叶窗内忽然露出一张脸,正是吉斯伯恩那家伙!一块石头朝他迎面丢去,吉斯伯恩一闪便躲过了。

房屋四周那些大堆大堆的干草垛,在一瞬间就燃起了熊熊烈火,连房屋那厚厚的木质墙板也烧着了。大火之中,巨大的爆裂声清晰可闻。

“盖伊·吉斯伯恩,你的死期到了!”威尔怒吼着,“别再做困兽之斗,你是逃不掉的!我们不想伤及妇孺,快把她们都送出来,不许耍花招!”

屋子里的人似乎是听到了威尔的命令,前门被猛然推开,映着火光,可以看到两个女人站在门口。一个农奴手持长棍,将门口剧烈燃烧的干草垛挑开,为她们清理了出口。那两个女人没命地逃出来,可门却又突然关上了。接着,门再次打开,一支长矛从里面投出来,正中那个农奴的喉咙。那农奴挣扎了几下,便死去了。

见到此番情景,农奴中爆发出愤怒的叫喊,一些人朝着门口冲了过去。

“够了,都退回去!”威尔命令大家,“盖伊·吉斯伯恩还在屋里,别让他趁机跑了!这次,他非死不可!再堆些木头过来,后门和窗户也要仔细把守!”

突然,有人从楼上的窗户里朝着威尔放箭,威尔灵活地一躲,箭射进了威尔身旁的那棵树上。威尔冷冷地瞧着窗内,转身朝着从屋内逃出来的老妇人问道:

“梅金,这屋里有没有弓箭手?”

“没有,”梅金答道,“屋里只有主人。”

“跟我想的一样,”威尔说道,“真可惜,他的箭术可实在不怎么样。”

“你福大命大,定是不会死在箭下。”梅金咧嘴笑着,露出了黄色的牙齿。

“这可不好说,会也罢,不会也罢,梅金,你讲的这些都毫无意义。”威尔答道。

“我的主人,也注定不会被烧死。”梅金哈哈大笑起来。

威尔注视着燃烧的房子,神情肃穆,不再多说一句。

突然,屋后传来人们的惨叫,罗宾汉飞快地朝屋后跑去,威尔也紧跟其后。映着火光,他们看到这边的农奴一脸惊恐,双手指着远方,已然吓得说不出话了。顺着农奴手指的方向,他们看到一团火光在农场上移动,好似一匹棕色的马儿在奔跑。

等他们回过神来,才发现同屋子相连的货仓已经被打开,货仓的门板上还燃烧着熊熊烈火。威尔顿时明白过来,他怒喝一声,跨马飞奔而去。

“快回来!别过去!”农奴们惊恐地喊道,“那是野兽的幽灵!你会被撕得粉碎!”

威尔仿佛没听到他们的叫喊,仍是一味地骑马奔跑,边跑边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罗宾汉问道。

“刚刚这间屋子里突然发生了爆炸,接着,一匹燃烧着的马跑了出来。它的眼冒红光,还张着血盆大嘴,朝着巴特猛冲去了。我本以为那怪物要把巴特撕成碎片,结果它一转身,却冲进田地里了。”

“我猜是那家伙跑了!”罗宾汉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十分可疑。

“谁跑了?”农奴们十分不解地问道。

“毫无疑问,是吉斯伯恩伪装成了怪物,在把你吓跑后,就趁机逃走了。”罗宾汉答道。

“不,那是野兽的幽灵!”农奴们对刚刚发生的一切深信不疑,“我们亲眼看到它浑身是火,还凶光毕露!”

罗宾汉不再答话,他心里很清楚,跟这帮迷信的可怜虫争论,只不过是白费口舌。于是,他转身朝着梅金走去。

“梅金,”罗宾汉道,“你的主人最近有没有剥下来过一张棕色的马皮?”

“有啊,那是两天前的事了。”

“他把剥好的皮放在哪儿了?”

“就在屋后的仓库里。”

“你刚刚说,你的主人注定不会被火烧死,是这样吗?”

“呃,是的。”梅金脸色枯黄,一对黑色的小眼睛有些躲躲闪闪。

“威尔去追赶你的主人了,”罗宾汉继续说道,“不过,我猜他是追不到的。所以,我建议你在威尔回来之前,最好先离开这里。如果威尔猜到了的话,他一定会大发雷霆,说不定还会迁怒于你。”

梅金轻轻笑了两声,眼中闪过一丝怨念。她转向罗宾汉,用低沉的嗓音说道:

“我又能怎么样呢?吉斯伯恩本就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以后也还是一样!当他还是个可怜的小婴儿的时候,是我用这双手把他养大了。可是,我如今对他而言,却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没错,是我让他用马皮伪装逃走的,难道让我眼睁睁地看他被火烧死吗?”

“我明白了,”罗宾汉说道,“您曾经哺育过一个孩子,而他却是狼子野心。不管怎样,在威尔回来之前,你赶快离开这里吧。”

老妇人梅金不再多说什么,匆匆转身消失在黑暗之中。

没过多久,威尔便回来了。他的脸上阴云密布,怒气冲冲。

“我们都是傻瓜!”他咆哮道,“那个家伙狡猾多端,满肚子的阴谋诡计,你们难道都不知道吗?你们这群白痴!他是幽灵,他当然是!梅金,你这个老女人,你也只配被当作牲口卖掉!你们难道看不出那张马皮底下有两条人腿吗?哈,真是只披着马皮的狼啊!你们这些傻瓜,根本不配去绿林成为自由人,滚回去种地去吧!”

威尔一再发泄着内心巨大的愤怒,周围的人都不敢作声。

过了一会儿,威尔才告诉罗宾汉后来发生的事。原来,威尔一直追赶那只马一样的怪物,却无意间发现那怪物身下竟有两条人腿。于是威尔拿箭射击,却不料被他躲过了。接着,他看到那怪物朝着养马的牧场跑去,便更加怀疑那怪物就是吉斯伯恩扮的。他连忙跟过去,果然发现吉斯伯恩正脱掉伪装。然而,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只见吉斯伯恩迅速跨上一匹马,逃进茫茫黑夜之中,再也寻不见了。

“听我说,伙计们,”罗宾汉对众人说道,“我们现在已经没有时间了!饿狼已经逃跑,不久他就会搬来大批人马对付我们!你们今晚的所作所为已是史无前例,现在,你们必须马上到绿林去!”

“我们听您的!”他们说道,“既然事关生死,我们必须马上跑!唉,威尔说的没错,我们真是傻子,竟然让那恶棍轻而易举地逃脱了!”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人们慌忙离开了那栋已经烧成废墟的宅子,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山下跑去。他们先同斯卡洛克、斯卡利特、小吉尔伯特以及其他农奴会合,然后在罗宾汉的带领下,借着朦胧的星光,朝着漆黑的森林深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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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伙计们,在这儿真是开心呐!”

说话的人正是马奇,他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一头滚进柔软的草丛,舒适而安逸地躺在那里。另外二十个人也歪七扭八地躺在树荫下,嘴里发出满意的咕哝声,其中有些人已经开始打鼾了。他们一上午都在艰苦地训练,中午又享用了一顿美味的午餐,眼下,没有什么比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更让他们觉得放松惬意了。

这些逃犯如今落脚的地方,是巴尼斯戴尔林区中心地带的一小片草地,人们将这里称之为斯坦利。草地一端有一条小溪潺潺流淌,与水底的卵石碰撞发出泠泠的水声。另一端则矗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面覆盖着一层嫩绿的苔藓。不用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位伟大的部落领袖曾安眠在这块石下,他的族人就曾在这里为他虔诚祷告,带着这些祝福,这块石头已在这里守护了不知多少年。在小溪旁,斯卡洛克和另一位厨师蹲在那里专心致志地刷着木盘子。洗刷的过程十分简单,仅仅是用沙土擦净,再用清水冲洗罢了。

七月里的阳光,璀璨耀眼,透过树叶的孔隙,轻轻地洒在水面上。在树叶茂密的地方,一束束阳光闪烁其间,仿佛一缕缕金灿灿的丝线。在这样一个午后,大部分逃犯都仰面朝天地躺着,望着上方微微颤动的树叶,阳光从树叶的间隙倾泻下来,随着微风不断变幻。凉风吹拂,轻轻扫过逃犯们的脸颊,带走了他们往日的疲惫。他们细细品味着从未感受过的愉悦,尽情享受着阳光和树叶带来的美好,用心体会着生命中最简单的快乐。小吉尔伯特的小脸儿红扑扑的,他坐在舅舅斯卡利特身边,看着他埋头制箭。周围的一切,也都是如此安宁,如此祥和。

此时,罗宾汉正靠在一棵倒地的榆树上,和一个月前一样,他的身姿还是那样矫健,眼神还是那样坚定,神情也还是那样无惧无畏。可如今,他已沦落为一个通缉犯,若谁能取得他的首级,便能得到一笔丰厚的奖赏。

逃入绿林后,罗宾汉为他的追随者们定下了极为严格的规矩。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些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使用铁头木棒、短剑和弓箭,否则他们将难以在野外环境中自保。为此,罗宾汉每天都为他们安排了大量的训练。好在农奴中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他们体格强壮,头脑灵活,学起来也不那么吃力。慢慢地,这些逃犯已经从只会使用农具的农民,变成能够操纵短剑、弓箭和铁头木棒的勇士了。罗宾汉希望他们不久便能练得眼疾手快,不仅能够射鹿,还能够制服更为凶猛的野兽。

“如果咱们现在还是奴隶,仍旧生活在村子里,”木匠迪克逊喃喃道,“咱们现在会做些什么呢?”

“我嘛,要么是在主人家喂猪,要么是在田里犁地。”朗·皮特打趣道,“而我自己的田里呀,肯定是长满了野草!”

“而我呢,”威尔气狠狠地说道,“肯定是在诅咒那个恶棍吉斯伯恩,是他害死了我儿子!每当我觉得自己应该开心点儿时,我就更加想念那孩子,要是他也在这儿,那该多好啊!”

人们一时间沉默了。尽管在罗伯特院长和吉斯伯恩的暴虐下,这些人都或多或少有过不幸的遭遇,但是,威尔的遭遇无疑是最痛苦的。威尔曾有个儿子,和他一样,也是个农奴。可是有一天,威尔的儿子逃走了。他逃到了格里姆斯比,在那里给一位船长打工。一年零一天之后,他摆脱了农奴的身份,成了名副其实的自由人。接着,为了给父亲赎身,他自己省吃俭用,没日没夜地干活,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为父亲凑够了赎金。于是,他带着钱找到了吉斯伯恩,并提出为父赎身的要求。可是,吉斯伯恩竟然抓住了他,把他扔进了监狱,还抢走了他为父亲凑齐的赎金。随后,吉斯伯恩找人冒充目击者,指认威尔的儿子在这一年零一天里并未在格里姆斯比打工,而是躲在他父亲的小屋里。于是,吉斯伯恩趁机宣称威尔的儿子仍旧是他的奴隶。依据法典上“奴隶所有,悉数没收”这一条款,威尔的赎金也由此被吉斯伯恩名正言顺地占为己有了。可威尔的儿子,那个昔日里年轻强壮的小伙子,就这样被打垮了,重创之下,他身心俱疲,心如死灰。终于有一天,人们在他睡觉的草垫子上,发现他已经死去了。

“而我呢,”斯卡利特挥舞着拳头说道,“我应该正在地里给主人割麦子。每割一刀,我的肚子就会更饿。我真该用镰刀戳穿吉斯伯恩的心脏,是那个坏家伙把我从佃户变成奴隶的!”

事实上,斯卡利特曾经也的确是自由身。有一年他的庄稼欠收,交不上租金,吉斯伯恩便以此强迫他给自己当劳工。按规矩,自由人本不该受到这样的待遇,可吉斯伯恩还是这样做了。就因为这样,斯卡利特的庄稼逐渐荒废,再也无法交出租金,他也由此失去了土地,沦为了一名奴隶。

“罗宾汉首领,”马奇说道,“看来我们都是些受苦的穷人,都受过那些豪强劣绅的压迫。虽然我们现在已经不受他们的控制,可是您能不能跟我们明确一下,有哪些规矩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比如,哪些人能抓,哪些人不能抓?又比如,我们应不应该让那些有钱人尝尝我们的拳头?”

“这正是我想要告诉你们的,”罗宾汉道,“你们都听好了。第一,你们不可以伤害妇女,也不允许破坏有妇女居住的场所。美丽的圣母玛利亚赐予我们力量,给予我们庇佑,所以,我要你们保护所有妇女,不让她们受到伤害。第二,你们不可以伤害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和佃户。那些热爱和平、从不恃强凌弱的骑士,你们也要善待他们。不过,我要你们好好儿记住,那些修道院的院长、主教、传道士、教士和僧侣,对他们,你们不必手下留情。这些人口口声声说传递上帝的教诲,可他们肥胖的身躯和肮脏的心灵却无时无刻不在否认上帝。所以,你们尽可以大胆去做,不必留情。不过,你们若是打劫了他们的财物,只可以拿走他们剥削穷人的那一部分。”

逃犯们被罗宾汉激昂的语气和热忱的眼神鼓舞着,他们高喊起来:“说的是啊!太对啦!对那些进入绿林的敌人,咱们要让他们知道咱们的厉害!”

“伙计们,”罗宾汉继续说道,“尽管在法律上咱们是逃犯,但是,咱们依然会得到上帝的庇佑。所以,我要你们同我一起去做弥撒。咱们现在就去坎普塞尔,那里的牧师会听咱们诉说忏悔,向咱们传递上帝的教义。”

不一会儿,逃犯们便在罗宾汉的带领下出发了。他们列队在森林的小路间穿行,不时地在大大小小的树林中钻进钻出。偶尔,茂密的树林中还不时跳出受惊的小鹿。在这地势复杂的森林之中,他们跋山涉水,攀登陡峭的悬崖,穿越险峻的谷地。可是,不管这里的地形如何变幻莫测,在罗宾汉的带领下,他们都觉得气势昂扬,信心饱满。

当他们走进一片小树林时,马奇突然大叫起来:

“快看!是精灵!是小棕仙!我看见它刚刚朝这边走来,个头跟小男孩一般大!它现在就藏在灌木丛后面,看我这支箭能不能找到它!”

说着,马奇举起弓,一箭射了出去。可就在这时,罗宾汉按住了他的手腕,那支射出去的箭,也落在了几步之外的地上。

“那个小棕仙可是我的朋友。”罗宾汉对马奇笑道,“如果你愿意的话,它也会成为你的朋友。马奇,还有大伙儿,你们都听着,不要伤害这树林中对你无害的事物,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得到神灵的庇佑。”

人们对罗宾汉说的话似懂非懂,可是在剩下的路程中,他们都格外留意马奇刚刚提到的小棕仙,不过却再也没有人看到。最后,他们开始拿马奇打趣,说他肯定是中午吃撑了,才会头晕眼花误认什么东西是精灵。不过,马奇却十分肯定他刚刚看到的一切,他对大家描述道:“它是黑皮肤、黑头发,个头儿和小孩子一般大。它走动的时候被阳光照到了,我甚至能看清楚它毛茸茸的胳膊!”

“那肯定是只松鼠!”一个人说道,“马奇把松鼠尾巴当成小孩胳膊啦!”

“或许马奇是受到了诅咒,”另一个说道,“我就说那天他睡的地方是精灵的地盘。”

“告诉你们吧,那个呀,要么是小棕仙,要么就是小棕仙的小兄弟!”马奇笑着说。他现在也渐渐怀疑自己的眼睛,于是靠着自嘲来结束别人对他的嘲笑。

说笑间,罗宾汉一行抵达了目的地。坎普塞尔这座木质教堂,坐落在巨大的榆树和橡树之间的一片空地上。在这里,罗宾汉带着他的队友逐一向牧师做了忏悔。之后,在罗宾汉的要求下,他们开始做弥撒。做弥撒前,罗宾汉环视这个教堂一周,看到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跪在他的身后。那个小伙子身着锁子甲,一手托着钢盔,身体一侧挂着一把长剑。他看起来个头很高,身材也很健硕,一看便知是出身于富贵人家。罗宾汉仔细地打量着他,对他眼神中流露出的坦率十分欣赏。

弥撒做到一半的时候,教堂里走进来一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小矮子。他飞快地扫了一眼昏暗的教堂,几乎是凭着直觉,将目光投在跪在第一排的罗宾汉身上。于是,小矮人径直朝罗宾汉走去。他的动作十分轻巧灵活,像猫一样不动声色地穿过跪在地上的逃犯。逃犯们侧脸瞧着这个小矮子,有的一脸迷惑,有的则一脸惊恐。

他们看到那个小矮子溜到罗宾汉身边,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罗宾汉微微侧过头,小矮人马上凑到他耳边,嘴皮子动得飞快。

“首领,他们一共有四个骑士,其中两个一直跟着你,现在就在外面。”小矮子说道,“跟骑士一起来的还有二十名士兵,他们现在就埋伏在这附近。这些天,还有一个农奴一直在监视你们。”

“去门那儿盯着吧,”罗宾汉说道,“上帝的仪式还没有结束,再邪恶的人也得耐心候着。”

小矮人转过身,悄悄地沿着来路溜走了。逃犯们一边吃惊地盯着他,一边用胳膊相互推搡,只有马奇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

弥撒仍在进行,逃犯们按照牧师的指示做着相应的动作。可是,就在他们完成最后一次膜拜准备起身时,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穿过教堂上空,稳稳地射进对面的墙上。

“啊!圣尼古拉斯保佑啊!”牧师惊恐地喊道。紧接着,他便从教堂的后门仓惶逃走了。

“伙计们,”罗宾汉说道,“今天,就是检验你们这段时间是否专心学习箭术的日子。现在,去把守住你们身边的每一个窗口吧!那些邪恶的骑士已经找到了咱们,正急切地想把咱们抓回去!”

听到这些,逃犯们不禁有些惊慌失措。方圆百里之内,有谁没听说过兰比城堡里惨绝人寰的恶行呢?那些被折磨屈死的幽魂,至今还在兰比城堡的上空哀鸣申冤。在罗宾汉的命令下,逃犯们飞快地跑到窗前,罗宾汉和斯卡利特则跑去关上了教堂的大门。

在当时,教堂都修得十分牢固。即便是这种小规模的木质教堂,也能在数小时之内抵御除火攻之外的其他攻击。

先前罗宾汉留心注意的那个年轻人起身朝罗宾汉走去,他问道:

“请问这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们?”

“他们是尼日尔·格里姆和哈默·莫尔坦派来的,”罗宾汉答道,“不过,他们使出的手段,却实在是为人所不齿。”

“什么!”年轻人吃惊地问道,“莫非这些人就是大魔头伊森巴特·勃拉姆的爪牙?”

“正是!”罗宾汉答道。

年轻人听罢,急切地说道:“阁下,请允许我同你们一同战斗吧!伊森巴特·勃拉姆欺压百姓,罪大恶极,他也是我的仇敌,我愿手刃这恶魔的党羽!”

“你当然可以加入我们,”罗宾汉答道,“不过看你如此激愤,你究竟是谁呢?”

“我叫艾伦·特拉密尔,我的父亲是赫布兰德·特拉密尔爵士。”年轻人答道,“不过,我更喜欢朋友们叫我艾伦·阿戴尔。”

此时,其他人正监视着窗外敌人的一举一动。那两名骑士已经召集手下的士兵集合完毕,准备将教堂的大门一举撞开。

“年轻的阁下,”罗宾汉说道,“说真的,我真希望您的剑是用不到的。因为,我希望我的伙伴们能凭借自己的箭术,不让那帮暴徒靠近。不过,我也承认,这些勇士的箭术确实还不那么精湛。”

“没关系,我也很喜欢用弓箭。”艾伦说道,“在我家附近的树林里,我也经常练习箭术。”

“很好!”罗宾汉听罢,对艾伦的好感又增进了一层。他朝同伴喊道:“喂,基德,把你手上富余的弓给这位年轻的阁下一把,再给他几支箭,快!”听到命令,基德忙将弓箭递了过来。接着,罗宾汉对大伙儿继续说道:“伙计们,准备好待会儿从窗户缝瞄准射击,别让那帮恶棍靠近!他们现在正打算撞开这扇门,把咱们一网打尽,在他们眼里,咱们就是一群手无寸铁的可怜人!现在,就让他们领教领教你们的身手吧!都瞄准自己的目标,决不让他们靠近!”

听罢,逃犯们回到窗缝前待命。透过窗缝,他们可以看到士兵们正在小树林中忙活着什么,仿佛是在拖曳什么重物。原来,他们已经伐倒了一棵小橡树,正忙着砍去树干上多余的枝叶,然后再用这树干撞开教堂的大门。

不一会儿,那些士兵便准备好了,约有十一二人抬着树干向教堂这边走来。在教堂里边,每个窗缝后边都有一高一矮两人持弓箭把守,矮的在前,高的在后。他们每个人都用坚毅的眼神注视着目标,手上的箭已经迫不及待地要飞出去了。

“马奇、斯卡洛克和迪肯,你们那边的十二个人盯紧树干两边的士兵,一个都别放过!”罗宾汉声音低沉,口气异常严肃,“剩下的人瞄准其他士兵!”看到士兵们一个个自信满满地朝这边走来,罗宾汉又说道:“这帮恶徒以为抓咱们就像抓兔子一样简单,哼,他们想错了!几个星期以来,你们训练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为了今天!今天,你们会原谅我这些日子对你们的苛求!伙计们,做好准备,听我口令——”

“噢,首领,”一个人兴奋地大叫道,“我已经等不及了!即便我不放箭,这支箭也急着要飞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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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天,已在不知不觉间悄悄过去。春日里熹微的阳光,照射着舍伍德森林里光秃秃的树干。微风轻轻吹拂,吹散了榛树、柳树和杨树上的棉絮。那林间的画眉鸟儿,已在这里度过了五个春秋。现在,它又停在高高的榆树枝上,歌唱又一年的到来:

冰雪消融啦,

小树枝又吐新芽,

可爱的小昆虫哟,

在地上爬呀爬。

几个星期前,这里的一切还都是银装素裹,看上去一片死寂。而如今,不管是生命、爱情还是食物,都又一次回归这世上。

在画眉鸟儿面前,是片广袤无垠的草地,远远望去,只觉得眼前一马平川,无边无际。草地一侧有两个比肩的山丘,其中一个高高凸起,另一个则映着树林那边投下来的长长的树影。

在这片宽阔的林地上,似乎没有一丁点儿生命的迹象。从远处山冈的某一地点,仿佛延伸出来一条模糊的小径,不过,那也极有可能是几只野兔留下的印迹。一般情况下,野兔都会在山冈上筑巢,它们每次觅食归来,都喜欢沿着同类留下的印迹赛跑,以此来一较高下。

突然间,从树林边缘跑出一个很小的身影,一下子冲进开阔的草地上。他迅速地穿过草地,身手如同一只野兔般灵动矫健。接着,他匍匐爬上离他最近的山冈,一直爬到山冈的顶部,可一转眼,他仿佛又钻进地下不见了。这个人,就是山民豪伯。片刻之后,在山冈的半坡上,一块草皮突然间消失了,紧接着,两个小小的身影显现出来,他们正是凯特和豪伯。他们四下环顾一周,仔细地盖好草皮,然后顺着那条模糊的小径一路飞奔。他们时不时地向后张望,同时也密切关注着刚刚豪伯从林中跳出的地方。

他们穿过草地,来到树林的边缘,再依次穿过光秃秃的树林,奋力向着回廊一样的树林深处奔跑。有那么一小会儿,大约是二十秒,树林中听不到任何响动。可紧接着,就在豪伯第一次跳出树林的那个地方,传来一阵哒哒的马蹄声,随后便看到兵器折射出的寒冷光芒。顺着一条狭窄的小路,那里走来了八个骑兵。他们走出森林,停下来,朝着一望无际的草地久久瞭望。

骑马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相貌英俊,仪表堂堂,颇有贵族风范。他头戴一顶钢盔,强健的胸膛上穿着锁子甲,右手还握着一支矛。另一个紧挨着他的人,也骑着马,看上去十分温和有礼,亲切和善。他身穿一件僧侣法袍式的外衣,看起来像是一位牧师。他们身后跟着六名骑手,每个人都是全副武装,威不可挡。他们的神态坦率而直爽,很明显,他们是这片领地上的一支卫队。“呃,迦麦尔先生,咱们现在是在哪儿呢?”牧师左右张望着说道,“在这荒山野岭之地,到处都是无边无际的树林和草地,你如何才能找到失散的家人呢?”

“这几天的天气可真不错啊!”迦麦尔先生笑道,“住在林外田舍的农民告诉我,从有两棵山楂树的地方穿进树林,大约走一英里,就会看到一个河湾。接着,沿着河边找到克拉伯断崖,再接下来嘛——”说到这儿,迦麦尔先生开心地笑了起来,“再接下来你就会被一支不知打哪儿来的箭射中!你看不见他,可他却早已看见了你!所以说啊,我的好西蒙,这条路一定是对的!咱们呐,就沿着这条路继续向前走,一定能找到罗宾汉过冬的营地!”

说罢,领队人阿弗里德·迦麦尔踢了一下马刺,便朝着前方的草地走去,牧师西蒙和另外六名骑手紧紧地跟在后面。

“咱们别离那两座山冈太近!”西蒙说道,“人们都说山冈上住着魔鬼,如果我们进入了魔鬼的领地,恐怕会受到诅咒!”

“别这么婆婆妈妈了,你又不是乡下人!”迦麦尔先生大笑道,“在乡间,可是有许许多多的山冈分布在四周,却从没听说过有人受到伤害!不过,在洛克斯利的时候,确实发生过一件奇怪的事。我还记得当时我要垦荒,我家的农奴却来求我不要再开垦。可是我想,我不能让土地就这样荒废,这里应该变成良田。于是,我还是把土地开垦了,也并没有受到什么危害。可是后来,我竟然在地下发现了一个地洞!于是,我壮着胆子走进去,在地洞里找到一个盛着骨灰的坛子,还有一些石箭和石器。所以说啊,一切足以证明,那不过是个古墓罢了。”

“不过,我也曾在书上看到一些记载,”西蒙接着说道,“在巨大的山冈上,会有一些极为隐蔽的地方,那里会有莹莹的绿光显现。一旦人们进入了这个区域,便会被魔鬼的咒语迷惑心智,最终连灵魂也会被魔鬼带走。”

“我认为呢,”迦麦尔继续道,“这些故事其实还不如吟游诗人唱的好听。用一两个小时来听故事打发时间是可以的,但是,并不值得让一个明白人对此太过相信。”

尽管如此,当他们驱马来到山冈附近时,西蒙仍保持着高度警惕。他不时地朝着绿色的山冈张望,仿佛不经意间,山中就会出现神秘的鬼怪,而他们,则会落入魔鬼的圈套。当他们绕过山冈,走进对面树林的时候,西蒙仍旧在仔细观察着那条模糊的小径。说真的,西蒙对这片黑压压的树林的确十分厌恶,他自小在城里长大,对他来说,这世上最好听的声音,莫不过是市场上男男女女的讨价还价声,而这世上最好看的情景,莫不过是大街小巷上方的屋顶,以及屋顶之间的苍穹。

他们在林中驱马行进了大约半英里,突然,在他们头顶上方响起一阵尖锐的嘶鸣,那声音听上去,就像一只被隼擒获的禽鸟的哀鸣。于是,所有人都抬起头,对上空的厮杀充满好奇。就在他们抬头观望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雷鸣般的大喝:“站住,不许动!”

听到声音,他们才回过神来,急忙四下张望。这时他们才发现,从刚刚那些黑黢黢的树干上,已经变出大约二十个身着褐色紧身衣、披着褐色斗篷的人。这些人拉弓张弩,已经准备好随时射击了。

队伍后面的一两名骑手低声咒骂着,眼睛急切地左右张望,仿佛是在设法逃走。可当他们环顾一周之后,才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已经被这些林中弓箭手团团包围了。那些弓箭手身穿的褐色紧身衣裤,使他们同树干的颜色融为一体,乍一看,就如同是一棵满是虬结的小橡树。只有当明晃晃的箭镞指在眼前时,人们才会意识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阿弗里德·迦麦尔咬着嘴唇,已是怒气冲冲了。不过,他却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怒火,说道:“好伙计,你们要干什么?”

“放下手中的武器!”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块头儿神气活现地说道。

尽管心中一百个不愿意,六名骑手也只得服从那个大块头儿的命令。他们把武器统统丢到地上,接着,耳边又传来了新的命令:“骑马向前走十步!”他们依旧照做了。随后,那个大块头儿又命令自己的手下捡起地上的武器。

“现在,”大块头儿对迦麦尔先生说道,“你可以去见我们的首领了。”

说罢,便有人过来抓起迦麦尔的马缰,带他朝前走去。迦麦尔禁不住大怒道:“大块头儿,你们的首领究竟是谁?”

“等会儿我们的首领会亲自告诉你的。”大块头儿说道,“不过,我真希望你的钱包能保住。其实,你也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假如我们首领愿意跟你成为好朋友,还愿意请你吃大餐,你总要有所表示才对,你说是吧?”

此时,迦麦尔先生听到一声大喝,声音是从他们面前的树林中传来的。于是,他们停下了脚步,向前凝视。不多时,眼前出现了一个身材健硕的男人。那个男人身着绿色紧身衣,还披着一件齐膝连帽外氅。戴在头上的兜帽遮住了他的脸颊,因而难以辨认他的容貌。他的身旁,还伴着两个随从。

那牵着马的人见状,立即向他汇报:“首领,这儿有个冒冒失失的蠢货,他未经您的恩准,就擅自闯入了您的地盘儿。您看您是打算跟他交个朋友,还是让咱们替他保管钱包,也好让他长点儿记性?”

绿衣人抬头看了看迦麦尔,便立刻站住了。他静默片刻,突然大笑起来。接着,他一手伸向迦麦尔,另一只手揭去帽子,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对迦麦尔说道:“好兄弟,请你原谅,刚刚我的手下对你失礼了!”

迦麦尔一怔,瞪大眼睛望着眼前的人,不承想这个绿衣人居然就是罗宾汉。于是,他马上握住罗宾汉的手,放声大笑起来:

“罗宾汉啊罗宾汉,你这个淘气鬼!我早该想到你就是这里的首领,这些人全部都是你的手下!今天我算是开眼了!”

说罢,迦麦尔翻身下马,同罗宾汉热烈地拥抱。迦麦尔握着罗宾汉的手,好好儿地打量着他。他仔细地看着罗宾汉那健康黝黑的面庞,炯炯有神的眼睛,深棕色的头发以及强壮的四肢,心里是既开心又欣慰。

“我可以对天发誓,”迦麦尔说,“我简直要认不出你了!五年前,我们在洛克斯利分别时,你还不是这样,现在,你已经长这么高了!罗宾汉,你知道么,当我得知你被迫逃进了绿林,真的是伤心欲绝!我还以为,你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好兄弟,别担心,我现在已经不在乎那些了!”罗宾汉回答道,“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做缩头乌龟。你或许觉得,讨好那些残暴的邻居,会给你带来最大的好处,可我却断断做不到对他们的恶行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现在请告诉我吧,你是为何而来?”

“我这次是专程来感谢你的!”迦麦尔答道,“还有,就是来给你提个醒。”

“感谢我?”

“不错,就是为你在哈弗朗德所做的一切表示感谢!”迦麦尔答道,“感谢你惩治了那两个陷害我姐姐的恶棍,是你为她伸张了正义!当初她向皇家法庭苦苦申诉,却没有得到半点儿回应,唉,霸权当道,百姓又能如何呢?”

迦麦尔所说的,确有其事。那时候,罗宾汉第一次同圣玛丽修道院的兵丁交手。在杀死修道院的守卫士兵后,他行侠仗义的美名也开始在诺丁汉郡、约克郡、德比等地传颂。紧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那一年秋末初冬时分,罗宾汉的堂姐爱丽丝·哈弗朗德嫁给了年轻能干的自耕农班尼特,和他一起住在约克郡的斯克戴尔。就在两年以前,苏格兰人联手残暴的加洛韦人一路南下,他们沿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一个苏格兰骑士俘虏了班尼特,把他扔进牢房,并向他的家人勒索赎金。他还声称,如果得不到赎金,就决不会放人。就在班尼特被抓进牢房这期间,班尼特的邻居,托马斯·帕瑟利和罗伯特·普莱斯特伯利便趁机占有并瓜分了他的土地。他们甚至拆掉了班尼特的房子,把爱丽丝赶了出去。

于是,爱丽丝跑到领主那里告状,领主却置之不理。她又向皇家法庭提出诉讼,皇家法庭也不受理。可怜的爱丽丝四处申冤,到头来,却没有一个地方能为她主持公道。爱丽丝别无他法,只得四处筹钱先救出班尼特。当爱丽丝凑够赎金时,班尼特已经在牢狱中痛苦地度过了一年。等班尼特回到家,才得知自己的财产早已被别人占为己有。于是,他怒气冲冲地站在原本属于自己的田地里,心中甚是愤愤不平。接着,那两个可恶的邻居随后出现了,他们恶狠狠地打了班尼特一顿,打得班尼特只剩下一口气了。爱丽丝见状,再次向皇家法庭提起诉讼。经过极为漫长的等待之后,爱丽丝得到的答复,竟是必须由班尼特本人出庭作证。那个时候,班尼特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眼看着人都快不行了,又怎么可能出庭作证呢!恬不知耻的托马斯·帕瑟利和罗伯特·普莱斯特伯利,显然是他们在背后做了手脚,他们既然已经抢了别人的财产,就必然要稳稳当当地攥在自己手里。

爱丽丝走投无路的时候,想到了自己的家人。她跑去阿尔弗雷德·迦麦尔那里诉苦,迦麦尔向她许诺,一定会继续向皇家法庭申诉。可是,事情仍旧没有进展。于是,爱丽丝又带上自己的侍女和随从,历经千辛万苦,闯进绿林,向罗宾汉求助。

罗宾汉安抚了爱丽丝,并护送她回家。此后,爱丽丝对这次会面也是守口如瓶。几天后的一个夜晚,斯克戴尔的人们远远看到托马斯·帕瑟利和罗伯特·普莱斯特伯利的房子燃起了熊熊烈火,就知道是那两个恶棍遭到了应有的惩罚。第二天,大家都相互传颂是罗宾汉仗义相救,杀死了托马斯·帕瑟利和罗伯特·普莱斯特伯利。这样一来,班尼特才从坏人手中夺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阿尔弗雷德·迦麦尔一向有很好的教养,向来不赞成通过暴力解决问题。不过这一次,他却一反常态,对罗宾汉的所作所为大加赞扬。他兴冲冲地说道:“告诉你吧,你这招儿真是太管用了!这样一来,居住在斯克戴尔的有钱人都不敢胡作非为了!假如他们再敢欺压百姓,那么下一个遭殃的,可就他们了!”

“但愿如此吧!”罗宾汉神情严肃地说道,“班尼特和姐姐受到了这么大的冤屈,如果恶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那些被冤屈的人还有什么指望呢?还有那些视财如命、手段狠毒的神父,他们靠压榨穷人养肥自己,靠搜刮民财填满自己的腰包,对他们这样的魔鬼,我们也坚决不能手软!对了,好兄弟,你还要给我提什么醒?”

“你要提防盖伊·吉斯伯恩!”迦麦尔说道,“自从你开始逃亡,如今已经一年零一天了。昨天我经过你的田舍,那里如今已由皇家人员来守卫了。在那儿,我碰到了老长官克里普斯,我知道他同你是好朋友,便跟他谈起了你。他对我说,吉斯伯恩现在对你和你的同伴已经恨之入骨,连性情也变得大不一样了。在你们烧他房子之前,他本就是个大坏蛋,可如今,他已经变得异常凶狠了。据说,他曾发下毒誓要把你活捉,还要把你千刀万剐呢!”

“那克里普斯有没有提到吉斯伯恩的阴谋?”

“据说,吉斯伯恩和诺丁汉郡的郡长拉尔夫·姆达奇,如今是沆瀣一气,准备联起手来对付你。听那些农奴和流浪汉说,吉斯伯恩和姆达奇已经收买了很多流氓地痞,让他们乔装打扮成乞丐、朝圣者、小商贩来这片树林中闲逛,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你的秘密据点。他们一旦发现了你的营地,就会立刻召集大批军队来此围剿。”

“多谢你的情报!”罗宾汉说着,看起来却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又接着说道:“既然你远道而来,不如就让我好好儿地招待你吧!”

于是,迦麦尔跟随罗宾汉来到一个长满树木的小山丘,山顶上还有一条小溪缓缓流向森林。在这山丘的秘密洞穴里,宴席已经摆好,众人依次落座,共享盛宴。

席间,罗宾汉和他的手下纷纷向迦麦尔打听家乡的近况。他们很想知道,吉斯伯恩对底下的农奴是不是比以前更粗暴了。

“听人说,倒不是这样。”迦麦尔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据说圣玛丽修道院的罗伯特院长知道诸位杀死了他的手下,便将此事迁怒于吉斯伯恩。罗伯特院长警告他要好好儿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就要收回他管辖领土的权利。托罗伯特院长的福,人们的日子比起从前倒是好过了不少。不过,吉斯伯恩对农奴的憎恨却是有增无减。”

“这可真是奇迹!”斯卡利特听罢禁不住嘲讽道,“那个肥头大耳的院长嘴里竟然能说出一句人话!”

“也许真的是这样呢,舅舅,”小吉尔伯特说道,“或许那位修道院的院长从来就没有指使过吉斯伯恩欺压我们,而是吉斯伯恩自己肆意妄为呢?”小吉尔伯特曾立志成为一名牧师,因而对教会的人并没有那么排斥。

在这一点上,人们心里确实也认同小吉尔伯特的说法,他们都心想着以后还是不要和院长作对了。

宴席过后,迦麦尔先生带着他的手下起身告辞。罗宾汉带人护送他们到林边,并为他们指明通往洛克斯利的道路。

三天后的下午,发生了一件事。罗宾汉沿着由庞特弗莱科特通往奥勒敦和诺丁汉的树林大道上穿行,心里正琢磨着吉斯伯恩和拉尔夫·姆达奇的诡计。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阵脚步声,抬眼一瞧,却见一个乞丐正打前方走来。

罗宾汉迅速藏入树林之中,从他的藏身之处,可以清楚地看到来者是何人,而对方却丝毫不会察觉到他的存在。罗宾汉看到那个乞丐手持一支长枪,大步流星地走在林间,心中不禁生出质疑:这个家伙,要么真是个乞丐,要么就是盖伊·吉斯伯恩派来的间谍!

那个乞丐穿的外袍上,打了将近五十个补丁,看起来就像是很多件外衣拼凑在一起的大杂烩。他的腿上套着一件破旧的紧身裤,脚上蹬着一双超大的深褐色靴子。一根很宽的皮带挂在他的脖子后面,皮带在腰间环绕一周,上面还系着一个盛食物的口袋。他头顶上扣着一顶宽大的帽子,帽子扣得很低,看起来十分笨重。在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把匕首。

看这人的装扮并不像是真正的乞丐,倒像是乔装而来的。更何况,看他那样子也不像是专心赶路,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不知到底在张望些什么。因而,罗宾汉对他的行踪愈发怀疑起来。

这时候,那个乞丐已经走到罗宾汉近前,罗宾汉朝他厉声喝道:

“站住!为何走得如此慌张!”

那乞丐一言不发,只是加快了行进的步伐。罗宾汉哪肯作罢,立刻追了过去,而那人却转过身来,生气地挥舞着长枪。他的那张脸可真是足以令人生畏,一道深长的疤痕挂在他的脸上,由眉毛直至脸颊。

“你到底想怎么样!”乞丐狂叫着,“这条是皇家大道,难道我还不能在上面行走吗?你凭什么对我大吼大叫?”

“别着急,我这就告诉你,”罗宾汉说道,“你若想从这片树林经过,就必须要留下过路费。”

“过路费!”乞丐吃惊地喊了一声,随后就大笑起来,“那你就等着吧,傻瓜!你在这儿等上一年,我也没钱给你!”

“过来,过来,”罗宾汉说着朝他走去,“解开你的衣裳,伙计,让我看看你的钱包里究竟有什么。从你的衣裳来看,你应当是一个富有的乞丐。当然啦,前提是你确实是个乞丐,不然的话,你就是个披着乞丐外衣的恶棍!”

乞丐皱着眉头,面露疑色,在仔细端详罗宾汉一番后,他紧紧握住了长枪。

“不要动,伙计,”罗宾汉温和地说道,“看你的样子,你身上应该有很大一笔钱吧?我猜,那足够付得起过路费了。”

“要拿就拿你自己的钱,你这可恶的无赖!”乞丐怒吼道,“你休想从我这里拿到什么!别以为我会怕你!真希望有一天,你会被送上绞刑架!哼,恐怕你离那一天也不远了!”

“现在看来,你这个乞丐的确是伪装的了!”罗宾汉十分肯定地说道,“像你这种恶棍,只要有钱赚,不管多么邪恶的事你都会干!我早就看穿了你的诡计,因为你脸上本就写满了‘恶棍’和‘叛徒’的字迹!现在,你给我听清楚,我知道你是在一个恶人手下做事,今天你的过路费我是要定了!快把钱包扔在地上,不然我一箭射穿你!”

罗宾汉说着,便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可是,就在他拉开弓弦的时候,手却拉空了,他习惯性地低头,检查是怎么一回事。这时,罗宾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在他低头的当儿,那个乞丐挥动着手中的长枪,像野猫一样一跃而起,瞬间便把罗宾汉的弓箭打落在地。

罗宾汉慌忙向后躲闪,伺机拔出长剑,谁知那乞丐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罗宾汉的头部当头就是一棒。罗宾汉眼前一阵晕眩,噗通一声,便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那个乞丐蜷伏在罗宾汉身边,东张西望了一番。见四下无人,他便从腰带上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仿佛要一刀了结了这个猎物的性命。

就在这时,一个棕衣人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跳了出来,紧接着,又跳出来两个。他们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个乞丐,而那乞丐却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向前走,之后便在一条小路的拐弯处消失了。

这三人之中,有两个前不久才刚刚加入罗宾汉的队伍。还有一个名叫杜德,他是先前罗宾汉杀死休伯特·林恩时投降的一名士兵。他们走过来沿路巡察,突然,杜德在地上发现了罗宾汉被打落的弓箭。

“快过来看,”他喊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首领的弓箭会在这里?我敢说,这就是首领的弓箭,除了他,没人能用的了这张弓!”

“快来看呐,有人受伤了!”另一个大喊着朝罗宾汉跑去,“天呐,竟然是咱们的首领!我的上帝啊,这究竟是谁干的!”

杜德听罢,飞快地跑到罗宾汉跟前,他跪在地上,把手伸进罗宾汉的衣服里感受他的心跳。随后,他兴奋地喊道:

“谢天谢地,他还活着!伙计们,快去白荆树那边,用你们的帽子盛点儿水来!”

一捧清水洒在罗宾汉的脸上,他逐渐苏醒过来。他长吁了一口气,抬手抚摸着剧痛的脑袋,眼睛慢慢睁开了。

“首领,”杜德小心地唤着他,“快告诉我们,是谁使诈把你伤成了这样?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看着眼前三张关切的脸,罗宾汉勉强地笑了笑。又过了一会儿,他才坐起身,彻底清醒过来。

“和我交手的只有一个人。”罗宾汉说道,“那个人身手很好,打扮成了一个乞丐。就在我准备射箭的时候,被他用长枪打中了。他的动作太快了,我还来不及防卫,就被他打昏了。”

“我敢肯定,”杜德说道,“打伤首领的那个人,就是咱们刚刚看到的那个乞丐!那个家伙竟然还表现得若无其事!”杜德转身对身边的两个人说道,“伙计们,轮到你们来显显本事了。快去把那个家伙抓回来,交给首领处置!”

“等等,”罗宾汉叮嘱道,“一定要悄悄靠近那个家伙,然后见机行事。我就是因为太大意,才会被他钻了空子。千万别被他逮到机会反击,不然你们可就惨了!”

那两个年轻人连忙保证自己会小心行事,接着便急急忙忙地去了。杜德则守在罗宾汉身边,直到他可以勉强站起来,才扶着他慢慢地返回营地。

与此同时,那两个年轻人正商量着如何抓住那个乞丐。他们打算埋伏在那条穿过树林的必经之路上,然后再趁其不备,活捉那乞丐。其中一个叫巴特的还说,他们应当抄一条近路,这样就能在乞丐之前赶到那里了。这个提议得到了另一个人的赞同,于是他们便按计划开始行动。这两个人都有强健的体格,可是,他们的头脑如果能像感官一样灵敏,事情的进展或许会对他们比较有利。然而,他们放下锄头才仅仅三个星期,对于生来就从事耕种的他们来说,绿林中的危机实在是难以应对。

他们在树林间一路飞奔,越过沼泽,穿过草地,不畏山高路远,也无惧虎穴龙潭。最后,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里的道路已经变得十分狭窄,而且只有一条路通往前方的树林。二人分别埋伏在道路两侧,等待乞丐的到来。

没过多久,他们便听到趿拉着鞋的脚步声从山下传来。他们暗地里偷偷观瞧,来者正是他们先前见到的那个乞丐。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就在这时,两人瞅准时机,突然朝乞丐扑去。没等乞丐回过神来,他手中的长枪已被夺走,腰间的匕首也被人拔出。“下流胚子!”其中一人骂道,“别再白费力了,不然我现在就送你归西!”

听完这句话,乞丐那张本就凶狠的脸变得更阴沉了。他怒气冲冲地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企图寻得逃跑的机会,却发现根本无从下手。再三考虑之后,他决定还是以智取胜。

“仁慈的老爷啊,”乞丐低声下气地乞求道,“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吧!这把尖刀太锋利也太可怕了,请您也拿开一点儿吧!不然,我真是会被吓死的呀!不知我究竟犯了什么过错,竟让您二位大老远跑来杀我。可是,我只不过是个老乞丐,您二位杀了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骗子!少在这儿装模作样!”巴特厉声训斥道,“刚才你差点儿杀死全舍伍德和巴尼斯戴尔最善良最勇敢的人,你难道不知道吗!我看我还是一刀插进你的肋骨,把你干净利索地解决掉算了!哼,罢了,我还是把你结结实实地捆好带回去交差,再让首领来决定如何处置你!哼,最好把你当成箭靶子,把你一箭射死!不不,你这身烂肉可不值得把箭弄脏了,还是把你吊死在树上比较好!哼,到那时再说吧!”

“大老爷,发发善心吧!”乞丐只是一味地讨饶,“是因为我刚刚不小心,失手打伤了树林里那个人吗?我真没想过要杀死他呀!我可以对天发誓,我那只是正当防卫!我现在就向他道歉!谁能想到,那样敲一下就会要了他的命呢!”

“谁知道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巴特晃着乞丐的长矛怒吼道,“你好好儿想想,是不是用这个凶器,差点儿把他置于死地!等着瞧吧,看他待会儿要怎么处置你!迈克,”巴特转头对他的伙伴说道,“用这个家伙的皮带把他捆起来,咱们带他回去见首领!你这个混蛋已经够难看了,”巴特又对乞丐继续说道,“待会儿把你的脖子一勒,你就更难看了!”

巴特的坚毅和执着令乞丐暗暗担心,如果他再不赶快想法子逃跑,恐怕就要栽在这个家伙手上了。于是,他颤颤巍巍地对巴特说:

“勇敢的好心人啊,请发发慈悲,放过我这个可怜的老乞丐吧!如果我之前对您的首领有失敬的地方,也请您原谅我吧!你放心,我一定会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弥补的!现在,请把我松开,我的衣服兜儿里有二十英镑,别的地方还藏有一点儿碎银,我愿意全部都交给你们!”

听了这番话,巴特和迈克不禁两眼放光。他们这辈子都还不曾有过自己的钱,而这一次,竟然可以一人分到十英镑,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而且,他们也正好趁此机会来孝敬首领。

“老东西,你说的可当真?”巴特命令道,“快把钱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看,谁知道你是不是在撒谎!”

说着,他们松开了乞丐的手。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风声也越来越大。乞丐背风而立,解下他的外袍,铺到地上,又解下两个大布囊,里面装的可能是干粮和肉。最后,他把那条大皮带也从脖子上解下来,皮带一头还挂着第三只布囊。

“东西都在这里了,”乞丐说道,“保险起见,我把钱都藏在这里面了。袋子里还盛着其他破东西,都是我御寒用的。另外,里面还有一双破靴子。”

当他把皮带从头顶绕过来时,巴特突然发现,就在乞丐的左腋下,还用细绳拴着一个小荷包。那个小荷包看上去是特意藏起来的,巴特心想,那里一定装着什么值钱的东西。巴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看那乞丐如此慌慌张张,肯定就是在掩饰这笔财富。

巴特突然向前一步,一把捞起荷包,随即用刀子割了下来。于是,这个钱包就落到了巴特的手上。乞丐突然上前来夺,可他手中提着大袋子,动作已然没有那么灵活了。他挣扎着要把荷包夺回来,可眼前的两人用刀子再一次对准了他的胸口。

“快住手,你这混蛋!”巴特怒喝道,“不然我就杀了你,这东西一样是我的!别再耍什么鬼花招,不然我就要你好看!”

乞丐见巴特已经开始起疑,不得不放弃了抢回荷包的念头。更何况,那个荷包早已被巴特塞进了自己的紧身衣里。乞丐绷着脸,压抑着满腔怒火,俯身打开地上的袋子。巴特和迈克也弯下腰,看那乞丐玩什么鬼把戏。

乞丐将双手伸进袋子里,就在一瞬间,他突然抽出一大条肉,猛然摔在巴特和迈克的脸上。巴特和迈克眼前顿时一片漆黑,慌乱中连忙后退,尽管他们眼前一片模糊,嘴里却依然大骂着乞丐。

接下来,他们的头部分别受到猛烈地一击。原来,那乞丐趁机夺回长枪,给他们每人来了个下马威。巴特的眼睛依然被肉末糊着,他感到乞丐正奋力撕扯着自己的紧身衣。于是,他挥动着手中的匕首向前方乱刺一气,明显感到乞丐向后退了一步,也抽回了他那血淋淋的手。随后,乞丐举起长枪,对准巴特的脑袋,准备一棍了结他的性命。

此刻,巴特也意识到,那个荷包里一定装着极为珍贵的东西。就在枪杆落下来的一瞬间,巴特一跃而起,让乞丐扑了个空。倘若这一次巴特真被击中的话,他一定会被打得脑袋开花!见情况不妙,巴特头也不回地拼命向前跑,迈克也紧紧跟在后边。那乞丐在他们身后追了一会儿,不过由于他身上的衣服太过厚重,不久也就停了下来。

这时,天色已黑,巴特和迈克垂头丧气地返回了营地。

“咱们两个都是蠢货!”巴特懊恼地说道,“我愿意脱去上衣,接受罗宾汉首领的惩罚!”

“被那乞丐打了一顿,我的骨头到现在还疼得要死,”迈克说道,“我可不希望近期再挨揍了。我觉得咱们还是躲一阵,养养伤。到那时,首领估计也就消气了。”

“你这傻瓜,”巴特对迈克和自己都是又气又恨,“你还不如别回来呢!你就饿死在这树林里吧,或者滚回你的老地方,被你的领主管家活活打死!”

迈克此时有些进退两难,他既害怕荒无人烟的森林,又害怕领主管家的爪牙,再三思索之后,他决定还是跟巴特一起回去,接受首领的惩罚。

他们到达营地时,所有人都正要坐下来用餐。巴特将事情的原委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罗宾汉,脸色显得十分愧疚。罗宾汉耐心听完巴特的陈述,最后问道:“那个从乞丐那儿抢来的荷包,现在在哪儿?”

巴特早忘了荷包的事,不过他感觉荷包还在紧身衣内,便把它掏出来,交给了首领。罗宾汉让巴特点燃了一支火把,然后仔细检查着荷包里的东西。

他先在荷包里翻出一块碎布,里面包着三枚金币。接着,又翻出一枚刻着花纹的指环。翻到最后,罗宾汉在荷包底部找到一张折得很小的羊皮纸书信。他把羊皮纸展开,小心地铺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逐字逐句地阅读上面的文字。罗宾汉小的时候,曾在叔叔家学过拉丁文,只不过长大以后很少用到罢了。

罗宾汉缓慢地读完了那封书信,他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而严肃。那封信的内容如下:

致尊敬的诺丁汉郡郡长拉尔夫·姆达奇先生,谨向您致以最亲切的问候。这位信使,理查德·伊尔比斯特,就是我曾经跟您提起过的人,他是由我的好友尼日尔·格里姆爵士引荐给我的。

此人英勇果敢,足智多谋,手段高超,只要允诺此人丰厚的回报,他便会竭尽全力,决不畏难逃脱。不过须得禁止此人饮酒,切记切记。此人会依据我们的计划,取得罗宾汉的首级,同时,还会铲除他在绿林中的党羽。静待佳音。

这份文书上没有落款,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们是用印章来表明自己的身份的。在这份文书上,盖着一枚盖伊·吉斯伯恩的蓝印,图案是一颗野人头和一把宝剑。

罗宾汉看着眼前的巴特和迈克,他二人此刻都低着头,面带愧色,好像在等待处罚。

“你们根本没有资格来绿林!”罗宾汉厉声说道,“你们只能干些打劫的勾当,应该藏到城里的酒馆去,等到别人喝醉酒无法反抗的时候,再抢走人家的钱包!我若交给你们做一件事,你们应以大局为重,不管眼前有怎样的诱惑,都应该无动于衷!不过,念在你们都是初出茅庐的新手,我不会再追究此事。去吧,”罗宾汉的口气温和下来,“趁热赶紧去吃饭吧。你们以后会更聪明,也会更有所作为。从今往后,希望你们能够记住我对你们的期望。”

巴特从未在自己的上级那里听到过如此贴心的话,这一刻,他的心被罗宾汉恳切的话语彻底俘虏了。

“首领,”巴特单膝跪下,对罗宾汉诚恳地说道,“我实在太愚蠢了,理应受到处罚!如果您不体罚我,那就请您派一件苦差事给我吧!这样,才能消解我内心的不安和愧疚!”

“敬爱的罗宾汉首领,请允许我和巴特一起做吧!”迈克说道,“以后,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勇士,为您效劳!”

罗宾汉被他二人的诚意和热情打动了,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

“年轻人,”罗宾汉最后说道,“现在快去吃晚饭吧,很快你们就有事做了。”

晚餐过后,罗宾汉把小约翰叫到身边,对他说道:

“约翰,那个傲慢的温特布里奇陶工出发了吗?”

“已经出发了,首领。”小约翰答道,“昨天他就驾着马车,带着他那些坛坛罐罐出发了。那个家伙的头脑果然灵光,雪刚一融化,他就带着许多人在窑边忙活起来。”

罗宾汉又向约翰打听陶工会在什么地方过夜,约翰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随后,罗宾汉把巴特和迈克叫到跟前。

“你们刚刚说,希望能为我办一件事,”罗宾汉说道,“那么现在,我手头儿就有一件事需要你们来完成。这件事也的确是件苦差,你们要么靠计谋取胜,要么就得受些皮肉之苦。你们应该知道,从这里去曼斯菲尔德该怎么走吧?如果我没记错,你们先前从沃尔索普领主那里出逃,走的应该就是这条路。今晚,我就要你们去曼斯菲尔德一趟,去找那个傲慢的温特布里奇陶工。我还要你们转告他,我很希望能同他交个朋友,同时,我还希望他能把他的衣服、马车和那些坛坛罐罐借我用一下。因为,我准备乔装打扮一番,到诺丁汉的市场里逛一逛。”

“我们保证这一次漂漂亮亮地完成任务!”巴特说道,“我们现在就去取棍子、长剑和盾,然后马上出发。”

小约翰会心一笑:“先别说得这么轻松,你以为这件事跟赶鹅一样简单吗?你错了。假如你不了解那个傲慢的温特布里奇陶工,但凡出一点儿差错,他都会立刻拿起武器,把你们打一顿。”

“这我知道,小约翰,”巴特笑道,“你曾经不就被他这样收拾过吗?”

“确实如此,”小约翰诚实地答道,“那一年的秋天,我就被他狠狠地教训了一通。当时我朝他要买路钱,结果他上来就给了我三下,我这辈子也忘不了那次的经历。”

“全舍伍德的人都听到那三声响了!”巴特开玩笑说道,“不过,我倒是听说那个陶工有副侠义心肠。不管怎样,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我都会按照首领的吩咐去做。”

“那么,明早天亮后一个小时内,”罗宾汉说道,“我会在赫尔恩森林的岔道口同你们汇合。”

“保证完成任务,决不让您失望!”说完,巴特和迈克便趁着夜色,朝着曼斯菲尔德的方向出发了。

第二天,在诺丁汉的集市上,果然有人驱赶着一辆马车,车上满是精致的温特布里奇陶器。卖陶器的,是个粗壮的中年人,他看起来体格很好,脸蛋红扑扑的。不过,他的头发却看起来很乱,仿佛很少梳理。他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棕色紧身衣和一件斗篷,上面都打满了补丁。这一次,罗宾汉的确乔装得很好。

市场上挤满了农民、小贩、商人和屠户,有些人已经支起了货亭或摆好了摊子,还有些人正忙着从马背上卸下货物。这个陶工就在马车旁边卸下了陶罐,再用燕麦和料草喂饱了马驹儿。准备工作结束之后,他便高声叫卖起来。

陶工摆摊的地方,距离郡长的府邸不超过五步。时不时地,他就朝着这栋房子望上两眼。郡长府邸就建在集市旁边,是栋木质结构的建筑,上面还雕着古老的花纹,十分惹人注目。此时,府门已经打开,门前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陶器便宜卖啦!”陶工高声叫卖着,“快来瞧快来看呐!各式各样的陶器,今日大减价!夫人们,大婶们,快来看看吧!多么精美的陶器啊!快来买厨房的好帮手吧!”

陶工的声音很大,不一会儿,就聚拢了一大帮人围在他的摊子跟前。这些人都是专门过来赶集的,在挑好货物之后,这些人开始和陶工讨价还价。不过,陶工的心思根本不在陶罐上面,也不管别人给多少钱,反正只要给了钱,就一律让人把东西拿走。于是,陶器廉价出售的消息立刻在集市上传开了,一会儿工夫,陶工面前仅剩下六个陶罐了。

“这个人可真是个傻瓜,”一个女人说道,“他根本不会做生意。就算他能做出好陶器,却不知道怎么跟人讨价还价。照这样下去,他永远也赚不到钱。”

这个时候,恰好有一名侍女从郡长的府邸走了出来,陶工叫住她,请她带自己向郡长夫人转达最崇高的敬意,并把剩下的陶器当成礼品,全部送给了郡长夫人。侍女答应了陶工的请求,将陶器带回了府邸。不一会儿,郡长府邸的女主人玛格丽特夫人竟然亲自出来了。

“善良的手艺人,谢谢你送来的陶器!”玛格丽特夫人的目光十分亲切,态度也很温和,“这些陶器都很精致,敲起来声音也十分清脆,我真的是太高兴了。善良的手艺人,如果你哪天再来城里,请提前通知我,我还会再来买你的陶器的。”

“尊敬的夫人,”陶工对夫人脱帽致敬,“我给您留的都是最好的陶器,这些陶器上面丝毫没有裂纹,其他地方也没有一点儿毛病。我可以发誓,不管你敲哪一个,声音都非常清脆。”

玛格丽特夫人觉得这个陶工既坦率又真诚,十分招人喜欢,便同他攀谈起来。这时,院子里传来巨大的钟声,玛格丽特夫人对罗宾汉说道:

“善良的手艺人,如果你愿意,请跟我一起来屋里坐坐吧。在买卖公会的酒宴上,你可以同郡长和我坐在一起。”

这正是罗宾汉所期望听到的,他连忙谢过郡长夫人,便跟随她走进了郡长府邸。罗宾汉刚进入房间,房门就再次被打开,郡长走了进来。之前,罗宾汉见过郡长一次,这一次,他飞快地打量着郡长。这位拉尔夫·姆达奇郡长曾是个家境十分富裕的制鞋商人,花了大价钱,才从伊利主教那里买来了这个官衔,为了把本钱捞回来,这位郡长可没少做欺压百姓的事。

“快来看看这位陶艺师傅送给了我们什么?”玛格丽特夫人一见到郡长,便指着身边那些瓶瓶罐罐炫耀起来,“这六个陶罐都是上乘货色,跟从乡下工坊里买来的一样好!”

拉尔夫·姆达奇郡长又高又瘦,相貌古怪而凶狠。他瞥了陶工一眼,陶工急忙弯腰向他行礼。

“这位好心的陶工师傅可以同我们一起用餐吗?”玛格丽特夫人问道。

“让他来吧,洗洗手,马上要开饭了。”郡长粗声粗气地答道。他确实已经很饿了,加之刚刚又做了一笔亏本买卖,他的心情并不算好。

他们走进餐厅,里面坐了约有二十来人,都在耐心地等待着郡长和郡长夫人。在那些人当中,有的是官员,有的是郡长的手下,还有一些是集市上的富商。

看到郡长和郡长夫人在首席上落座,其他人也都跟着坐了下来,而罗宾汉,则被安排在末尾的位置。每个座位前都摆放着一只犀牛角汤匙和一个木盘,盘子上面放着一大块面包片。此外,每两个人还要共用一只白镴杯喝酒。接着,侍从们从厨房里取出烤好的肉串供客人们享用。这个时候,每位客人都从自己的腰间抽出匕首,随便在裤子上擦两下,便从肉串上割下自己相中的部位。切好的肉块被放到面包片上,他们三两下就把肉用面包卷好,开始美美地享用起来。人们就这样吃着,直至把全部的烤肉吃完。

在餐厅的地面上,猫儿、狗儿为了争抢客人们丢下来的骨头,还在大肆地撕咬着。在餐厅的门口,乞丐们不住地向里面张望,高声请求用餐的人能施舍一点食物给他们。时不时地,坐在末席的客人会朝着乞丐们丢一块骨头。不过,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施舍,而是想狠狠地砸乞丐一下。然而,乞丐们往往都能灵活地接住骨头,接着便大啃特啃起来。偶尔,还有大胆的乞丐冒险跑到餐桌前乞讨。每到此时,侍从们就用棍子打得他们东躲西窜,驱赶他们离开餐厅。

突然,一个强壮的乞丐闯入餐厅,穿过撕咬的狗群,径直来到餐桌首席的位置。侍从们见状马上赶来,要把他撵出去。

“我要见郡长!”乞丐一边奋力反抗,一边咆哮着,“是位骑士派我来见他的!”

可是侍从们根本不相信他,硬要把他拖出门外。他们的吵闹声引起了客人们的注意,人们纷纷扭头朝这边观望。罗宾汉抬头一看,一下子就认出了那个乞丐。原来,那家伙正是吉斯伯恩派来的间谍——理查德·伊尔比斯特。他们昨天刚刚交过手,那乞丐甚至还打伤了他的两个手下。

伊尔比斯特拼命挣脱束缚,可那个侍从却是个极其强壮的人,任他怎样挣扎,都无济于事。突然,伊尔比斯特大声喊叫起来:

“郡长大人,请您大发慈悲吧!是盖伊·吉斯伯恩爵士派我来给您送信的!”

这时,郡长抬起头,盯着眼前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

“让他说!”郡长高声喝道。侍从听罢,便不再硬来,却还是死死地抓着他。理查德·伊尔比斯特恶狠狠地盯着旁边的侍从,气喘吁吁地站在那儿。

“还不快说,你这混蛋,没听到大人的吩咐吗?”侍从训斥道,“你这样看着我,难道说还想把我吃了不成?”

乞丐转过身,朝着郡长说道:“尊敬的郡长大人,是盖伊·吉斯伯恩爵士派我来的,他托我捎给您一封私信。”

郡长半信半疑地盯着他。

“信里说什么?”郡长的声音严峻而冷酷。那乞丐迟疑地环视了一圈,发现所有人都在看着他,有的好似在嘲笑,有的则带着鄙夷的神色。

“尊敬的郡长大人,看这乞丐的样子,恐怕他只能告诉您一个人了。”一个肥头大耳的农场主笑道,“这样,他就好敲诈您的钱财了!”

“或许是这样,”另一个也边笑边比划着,“一刀子把你给‘咔嚓’了!”

“你说是盖伊·吉斯伯恩爵士派你来的,你有什么证据吗?”郡长怒气冲冲地训斥道,“不然,我就让人把你打出去!”

“我在树林里被十二个强盗围困了,”伊尔比斯特说道,“他们抢走了盖伊爵士给您的信!”

这样的说辞太老掉牙了,周围的客人顿时大笑起来,一瞬间,那乞丐就被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嘲笑声淹没了。

“他让你给我捎的信,难道就是这样一个笑话吗?”郡长大声咆哮起来。

“不不,盖伊爵士是派我来帮您铲除罗宾汉的!”伊尔比斯特吓得大叫起来。可人们一听说是他来抓罗宾汉的,笑得反而更响了。四周的嘲笑声此起彼伏,伊尔比斯特被气得险些丧失了理智。

“哈哈哈哈!”众人早已笑弯了腰,“太好笑啦!我看你更像是罗宾汉派来的,这不就是贼喊抓贼嘛!”

“来人,把他给我轰出去!”郡长怒吼起来,脸已经涨得通红,“给我好好儿教训教训这个谎话连篇的贱民,把他赶出城去!”

“我没有撒谎!”伊尔比斯特高叫着,“我曾参加过十字军东征!我还——”

不容他说完,便有十几个侍从朝他扑来。伊尔比斯特毫无反击之力,不一会儿便被轰到集市上。他的斗篷被扯了下来,袋子里的东西也被扔的到处都是。接着,他只觉得木棒从四面八方打下来,像冰雹一样落到他的身上。他那双曾犯下无数罪孽的双手,被鲜血染红了。他的内心也在这一刻变得更加冷酷。说真的,他这颗冷酷的心,本就是在这个冷酷的年代里练就的。就这样,伊尔比斯特从城里被打到城外,一路上饱受煎熬和苦楚。

客人们又谈笑了一会儿那个冒失的乞丐,接着,便兴冲冲地转移到另外一个话题上。原来,在酒宴结束之后,郡长要在城外举行射箭比赛,赢的人可以获得四十先令作为奖励。

宴席结束后,大多数客人都选择参加射箭比赛。按照以往的规矩,郡长手下的兵勇也都必须参加。而罗宾汉呢,不用说,以他的资格,充其量也只够充当本次比赛的热心观众。射箭比赛很快结束了,令人遗憾的是,参赛选手们整场比赛都表现平平,比赛也毫无精彩可言。

“尊敬的郡长大人,”陶工站出来说道,“尽管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陶工,但从前却是一名优秀的射手。我热爱射箭,这一点从没变过。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让我也试一下吗?”

“你来试试吧,”郡长答道,“看你确实很强壮。不过,你现在看起来满脸通红,跟个喝醉的酒鬼也没什么两样。”

听到郡长的嘲笑,陶工同众人一起大笑起来。郡长命令手下拿来三张弓,放到陶工面前。陶工挑选了一会儿,最后从中选了一张最大最结实的。

“这些东西太次了,”陶工在耳边弹着弓弦说道,“轻轻一弹就有杂音,而且力度也太弱了。”

说完,陶工从郡长手下的箭筒里抽出一支箭,顺势搭在弦上。接着,他把弓张到最大,一转眼,箭迅速地飞了出去。人们瞪大眼睛观望着,随之而来的,是热烈的欢呼和由衷的赞叹。原来,罗宾汉的箭距离靶心仅有一英尺,比其他人近了整整六英寸。

“再比一局,”郡长对手下的兵勇说道,“让这个陶工同你们一起比赛。”

新一轮比赛开始了,每个兵勇都尽全力将自己的技艺发挥到最佳水平,可是依旧没人能超过陶工。眼看最后一个兵勇的成绩依旧平平,参赛的兵勇们都阴沉着脸,垂头丧气地盯着陶工。此时,轮到陶工上场了,只见他上前一步,箭已经搭在了弦上。

瞧他的样子,这一轮比赛似乎更加轻松。观众们都屏住了呼吸,四下里鸦雀无声。只听嗖的一声,一箭射出,又听砰的一声,二百码以外的人都知道这支箭已经射中了箭靶。人们连忙瞪大眼睛,放眼望去,嚯,箭正中靶心!一时间,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记分员马上跑到箭靶跟前,接着,他异常兴奋地朝这边跑来,口中高喊着:“正中靶心,还把靶钉射成了三块!”

所谓靶钉,就是钉在靶心正中的一块木头。这时,人群中再一次响起了热烈的欢呼。人们高高举起手中的杨木棒,在空中热情地挥舞着木棒上的流苏。许多人走到陶工面前,有的同他握手,有的拍着他的肩膀以示钦佩。

“老天呐,”一个人喊道,“虽然你不懂得如何做生意,可你却是一名优秀的弓箭手!你的技艺,绝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守林人!”

“甚至同那个神箭手罗宾汉相比,你的技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磨坊主赞扬道。

郡长手下的兵勇们看到自己竟输给一个陶工,一个个都耷拉着脸,看起来十分沮丧。不过,郡长倒并不在意,他对手下们嘲笑了一番,便走到陶工面前说道:

“你确实有两下子!其实,你完全可以靠一张弓闯天下,没人会是你的对手!”

“我从小就十分钟爱射箭,”陶工说道,“那个时候,只要我想射中什么,我就一定能射中。我曾经还跟许多弓箭手比试过,在我的马车上,至今还有一张从罗宾汉那里赢来的弓。不是我吹牛,我跟那个混蛋都比试过好几回了!”

“什么!”郡长吃了一惊,眼神中满是猜疑,“你同那个恶贯满盈的家伙比试过?这么说,你知道他藏在哪儿?”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在女巫树林,”陶工十分轻松地说道,“我打那儿经过的时候,听人提起过。想来,那应该是去年秋天的事儿了。当时,他阻拦了我的去路,跟我要过路费,我就告诉他,我走在皇家大道上,除了国王,我的钱谁也不给。我还说要跟他比试棒法,或者比试射箭,正好看看我同他的技艺到底孰高孰低。谁知,那个家伙竟然真的跟我比了四局!最后,他看我为人仗义,就放我走了。”

的确,罗宾汉同那位陶工的友情,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也正是出于这种友情,巴特才能轻而易举地从陶工那里借来了装备和货物。

“如果你能让我见一见那个恶棍,我就给你一百英镑!”郡长绷着脸说道。

“没问题!郡长大人,只要您按我说的做,明天带上您的人马跟我一起走,我肯定能帮您找到他的营地!我听说,那个混蛋整个冬天都是在那儿度过的。”

“一言为定!你果真是条汉子!”郡长说道。

“不过,丑话还是说在前面,”陶工说道,“您必须给我丰厚的奖赏,我才肯做。不然您想,如果罗宾汉知道是我带您去剿灭他的老巢,他是一定不会放过我的。这么一来,我以后经过那片树林的时候,恐怕就性命不保了。”

“我以国王的名义向你保证,事成之后,我定会好好儿打赏你!”郡长说道。

尽管郡长说得信誓旦旦,但罗宾汉却很清楚,这样的允诺根本毫无意义,谁不知道郡长向来都是爱财如命的呢?不过,罗宾汉却装出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当郡长提出给他四十先令作为拔得头筹的奖赏时,罗宾汉也是再三推辞,由此也为自己赢得了更多人心。

“不,不,”陶工说道,“您应该把这些钱奖赏给射箭最好的人。我刚刚那一箭纯属是巧合,或许是被风吹偏了,才凑巧碰到了靶钉。”

晚上,陶工被郡长邀请共进晚餐。席间,众人纷纷向他敬酒,把他当作值得敬重的朋友。欢快的晚宴过后,陶工被郡长留在府中过夜,其他人则各自回家休息去了。

次日,天刚蒙蒙亮,人们便已经集合完毕,他们每个人都吃了一大块面包,还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壶酒。不多时,马匹已经准备就绪,就连陶工的马车也准备好了。于是,陶工带着郡长以及另外十个属下,一起朝着绿林进发了。

陶工在前面领路,郡长带人跟在后面。就这样,他们沿着寂静的沼泽,或是狭窄的小路,一直朝着树林深处行进。他们途经好几个地方,都是十分凶险,极易遭到埋伏。郡长从未走过这样的路,一路上都是惊慌失色,暗暗担心自己性命不保。

“你确定就是这条路吗?”郡长一遍又一遍地问道。

“当然啦!”陶工笑道,“我从小在舍伍德长大,已经来来回回走了二十几年,还从来没有走错过。您以为,我是故意带您从这里走的吗?您也不好好儿想想,罗宾汉如此狡诈,又怎么可能会驻扎在大道上呢?只要猎狗稍稍一闻,他不就暴露了吗?”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家伙的藏身地点的?”郡长开始露出一丝怀疑。

“我打温特布里奇经过这里的时候,村子里的人们告诉我的。”陶工不以为然地答道,“我把你们带到女巫森林附近半英里的地方,不过具体怎么抓人,那就要看你们的了。”

“那个女巫森林,又是什么地方?”郡长又问道。

“听说那里十分可怕呢!”陶工小心翼翼地答道,“据说那里有可怕的女巫出没,地上到处都是死人的骨头!尽管从外面看是普普通通的树林,可是在树林里面,却处处是悬崖和洞穴。那个女巫,还有她手下的恶灵,就生活在骨头堆里。听人说啊,罗宾汉还跟那个女巫沾亲呢!只要他在这绿林之中,那女巫就会保护他不受一丁点儿伤害。”

“怎么会这样!”郡长和属下们听了这些话,都纷纷抱成一团,心惊肉跳地四处打量。

“据说啊,那个女巫是这树林中的精灵,她拥有神秘的力量,既能杀死来到树下的人,又能把他们活生生绑在树上,甚至还能让他们永远沉睡!”

“快看,那是什么!”一个士兵喊道。

“那边是什么东西?”郡长指着前面问道。他们此时已来到林间的一片草地,树林在这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长满低矮灌木的丘陵。在一个突起的山脊上,生长着一棵大橡树,巨大的树冠向四周延展开来。在树冠下面,有三块高高耸立的巨石,它们彼此依靠,仿佛是在相互耳语。

“这儿就是里格三巨石。”陶工答道,“听人说,这三块巨石在白天看来是石头,可是一到了晚上,当晚风吹起、猫头鹰开始啼叫的时候,它们就会变成像旋风一样飞来飞去的女巫!这三个女巫就是森林女巫的属下,她们会按照森林女巫的命令,向人间播撒瘟疫,引发饥荒,为人类带来诸多不幸。”

听到这儿,人们不禁面面相觑。不过,他们还是飞快地把头扭开,好像害怕被人发现心中的恐惧。在那个年代,不管是国王还是普通人,人人都迷信巫师的存在。

“你怎么不早说呢!”郡长气急败坏地说道,“出发之前,你就应该把这些讲清楚!好歹我还能带上一名神父,好让我们——”

不等郡长说完,黑暗的树林中突然传来可怕而刺耳的笑声,声音回荡在树林之中,久久未能平息。这笑声来得太突然了,让人顿时感到毛骨悚然,甚至连马儿也停下了脚步,在原地瑟瑟发抖。那些士兵们不停地在胸前画着十字架,惊慌失措地朝着树林深处张望。“咱们还是回去吧!”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紧接着,就有人调转马头,沿着来时的小路飞也似的逃跑了。

这时,笑声再一次疯狂地在树林中响起,那声音仿佛是从四面八方传来,从每一个黑黢黢的树穴中传来。剩下的人也迫不及待地扬鞭催马,不管郡长如何命令他们回来,他们都只是一股脑儿地飞奔,拼了命也要逃出这树林。

这个时候,陶工还坐在他的马车上。郡长则紧绷着脸,听着那些马蹄声越来越远,越来越弱,最后消失在风中。

“你们这帮胆小鬼!”郡长咬牙切齿地骂道。可是,尽管他一再给自己壮胆,他还是怕得要命,不停地朝着四周东张西望。

忽然间,陶工甩出一声响亮的鞭子。接着,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一声号角响彻天际。转眼间,从土地里,从树干中,甚至从郡长头顶的树枝上面,一下子冒出大约二十名身穿棕色紧身衣的汉子。

“陶工大人,您还好吗?”其中一个高个子、大胡须、光脑袋的家伙问道,“您今天的生意怎么样?在诺丁汉有没有把货卖光?”

“不瞒你说,”陶工答道,“我不仅把货卖光了,还卖了个好价钱。小约翰,你过来看呐,我甚至把郡长大人都请来了!”

“郡长大人大驾光临,我们理应在此恭候!”小约翰大喊着,并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他这一笑,人们都朝着郡长望去,看到郡长那又恨又气却无能为力的样子,大伙儿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混账!你们这群恶棍!”郡长怒骂道。他那张藏在钢盔底下的脸,已经因羞愧而变得通红。他朝陶工怒吼道:“你,究竟是谁!”

“感谢上天,你竟不知道我是谁!”陶工说着,便脱去了外面的斗篷和紧身衣。那件紧身衣里塞满了破布,好让他看起来更结实。“郡长大人,既然您都到这儿了,就不妨同我们一起来品尝皇家饲养的肥鹿吧。不过,您得把马匹、盔甲和其他东西留给我们,就权当是交给我们的过路费吧!”罗宾汉继续说道。郡长别无他法,只得脱下盔甲,连同马匹和其他东西一起交给罗宾汉。接着,无论郡长愿意与否,都不得不割下一块鹿肉,同那伙儿逃犯一同进餐。他原本已是饥肠辘辘了,这样吃着鹿肉,喝着美酒,竟也觉得十分香甜。

美餐过后,郡长准备徒步返回诺丁汉。就在这时,罗宾汉让人牵来一匹女人骑的小马,并命令他骑上去。

“郡长大人,您一路走好!”罗宾汉说道,“还有,请代我向您的夫人问好!比起您的粗鲁和刻薄,她可真是坦诚和善。这匹小马是我送给夫人的礼物,相信她一定会喜欢!这样,她每每看到这匹小马,就会想起那个善良的陶工了。不过,我可不指望您也这样想我。”

郡长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到达诺丁汉后,他守在城门前,一直等到天黑才偷偷摸摸地骑进去。守城的门卫看见郡长骑着一匹女人骑的小马回来了,都感到相当诧异,更何况,郡长身上的装备也被人洗劫一空了。出发时还信心饱满的郡长大人,就这样铩羽而归,真是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从那些惊诧的路人口中,郡长听闻他的手下们也已经狼狈地回来了。他本想悄悄地溜回家去,却不料满大街上都是盯着他看的行人,而且无一例外的都挂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面对人们的询问,郡长只是默然地在胸口画着十字架,不做任何回应。等他跨入自家府邸后,他听到人群中突然爆发出振聋发聩的笑声。那声音如此巨大,即便他已经走进卧房,那嘲笑声仍旧排山倒海一般涌进他的耳朵。

第二天,全诺丁汉也找不出第二个像姆达奇郡长那样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人了。全城的百姓都在私底下偷着乐,从高傲的巡警到数以百计的兵勇,甚至包括马厩里的马童,所有人都在欢乐地构想着郡长头天的窘境。他是那么趾高气昂地带着大队人马去活捉罗宾汉,却未料到带路的陶工竟是罗宾汉本人。最后,他不仅被罗宾汉活捉,甚至还被他戏耍了一番。一想到这些,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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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中的盛夏,每到此时,可怜的农奴们就不得不顶着烈日在田地里耕种。刺眼的阳光如同火焰般灼烧着他们的肌肤,繁重的农活更是令他们汗如雨下,苦不堪言。相较之下,绿林的生活是多么逍遥快活!尽管是烈日当头,在绿林之中,却是凉爽舒适。微风在林叶间轻轻吹拂,几只苍蝇如游侠般飞来飞去,跳着不变的舞蹈。那嘤嘤嗡嗡的声音,仿佛柔声细语,令人闻之欲睡。

那些在酷暑中耕作的农奴,时而直起已经僵硬的腰板,遥望着那片在风中摇摆的树林,憧憬着那遥不可及的凉爽树荫。这时候,他们更多的会想起那些逃走的同伴。那些勇敢的人们,他们摆脱了农奴的命运,冲破了赋税和陋习的枷锁,此时大概正享受着来之不易的自由吧?许多农奴都对这种自由为之向往,他们一生都在不停地问自己:我是否也能鼓足勇气,逃离这个与生俱来的囚笼?我是否也敢以下犯上,夺回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在那个艰苦的年代,农奴就是在这不公的社会中艰难地维持生计。这些,都是他们真实的内心写照。

在这短短一年间,罗宾汉和绿林勇士的名声已经在这片广袤的林区传播开来。四处奔走的商贩、艺人和乞丐,把他们的英勇事迹口口相传。在乡镇的酒馆里,常常能看到吟游诗人对着三五成群的农奴高唱那些勇士的赞歌,歌颂他们的英雄事迹和侠义豪情。

农奴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从播种到收割,他们日夜忙碌,苦不堪言。尽管如此,积压在他们身上的农活还是越来越多,越来越苦,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所及。就在农奴们觉得自己快要被逼上绝路的时候,总有几个人会下定决心,孤注一掷。他们一旦寻着逃跑的机会,便会义无反顾地逃到绿林,投奔罗宾汉去了。

就这样,在仅仅一年间,罗宾汉的队伍从最初的二十个人,逐渐扩充到三十五个。不过,说到招贤纳士,罗宾汉还有自己的绝招。只要他听说哪里有出色的弓箭手、武艺高超的剑客或是耍棒达人,他都一定要去见识见识,同那个人打上一架,再和他成为一生的挚友。靠着这种方法,罗宾汉将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招致他的麾下。

在同对手一较高下时,罗宾汉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赢了对方。不过,也有几次是例外,他的对手要么比他更灵活,要么运气更好。不过,无论结果是输是赢,他的对手最终都会被他的英雄气概所打动,然后死心塌地地跟随他,加入到绿林队伍中去。

就是用这种方法,罗宾汉赢得了教头西姆·维克菲尔德的信任。他们交手的过程,就像吟游诗人乔瑟林歌中唱的那样:

夏日漫长,觅知己而较量,

棋逢对手,势不可挡,

刀光剑影,气贯长虹,

势均力敌,难较高下。

打到最后,罗宾汉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是打够了。于是,他热情地邀请西姆·维克菲尔德加入绿林,西姆也欣然接受了。不过,西姆称自己目前正在供职,必须等到下个圣米迦勒节5后,才能前去投奔罗宾汉。

“好罗宾汉,”西姆握着罗宾汉的手说道,“到那时,我就手握宝剑,和你一起肩并肩走进绿林!”

还是用同样的方法,罗宾汉同诺丁汉的耍棒行家阿瑟·布兰德也打过一架。在这场打斗里,他们同样打得难解难分,不分高下。到最后,他们成了好朋友,阿瑟也十分愿意加入绿林。实际上,阿瑟是小约翰的堂兄弟,两个亲人在绿林中相见,自然是格外开心。他们都长得人高马大,又都那么精通箭术和棍棒,所以人们常说,要是有他二人出马,至少可以以一当十。自此之后,凡是有出勤任务,他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

罗宾汉最初藏匿于绿林的时候,发现林中有许多不同帮派的劫匪。其中,大部分人是因为谋杀或抢劫畏罪潜逃至此,渐渐地,一些逃亡的农奴、贫民和流浪汉也加入了这些团伙。这些人的本性并不算坏,只不过是为了逃避审判,才躲进了这绿林之中。

不过,这些强盗团伙对抢劫对象从不加以区分。无论贫富,凡是出现在他们地盘上的人,都是他们抢劫的对象。这一秒,他们可能强迫某个穷人交出身上唯一的食物;下一秒,他们又跑去抢劫某个富人身上的钱财。对待这些强盗团伙,罗宾汉总是采用最直截了当的方法。他一旦知道了这伙人的藏身之处,便带着自己的人偷偷埋伏在那里。一旦对方出现,不等他们回过神来,罗宾汉便指挥手下用弓箭指向他们每一个人。接着,罗宾汉便上前发话:“本人就是罗宾汉,想必你们也已经听说过了。现在,你们要么和我决一死战,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要么,就终止这种欺压穷人的劣行,加入我的队伍,发誓永不再做伤天害理的事!”

大多数情况下,强盗们会选择后者,加入罗宾汉的队伍,并按照罗宾汉的要求对天起誓:不再欺负穷人、老实的佃户和正直的骑士;不做任何危害妇女的事;也不伤害任何一个有妇女参与的团体;除此之外,还要尽己所能帮助穷人和有需要的人。不过,偶尔也有一两个强盗头子不愿屈服,并向罗宾汉发出挑战。可是,往往等罗宾汉杀到第三个人的时候,剩下的人都吓得不敢再反抗了,于是便纷纷对他俯首称臣。

通过以上方法,罗宾汉又将队伍扩充到五十五人。当树叶茂盛、郁郁葱葱的时候,这些人就穿着绿色的林肯装;当树叶凋零、纷纷洒落的时候,这些人又会换上棕色的紧身衣、兜帽和斗篷。靠着这样的障眼法,他们才能在伏击时不被敌人察觉。

七月里的一天,罗宾汉和他的队友们窝在洞穴里打发时间。此时,洞外正是狂风暴雨,硕大的雨点如同飞箭一般打在地上。每一片树叶上,都淅淅沥沥地流淌着雨水。整个林子,像是泡在了雨水里,早已被浸透了。浓重的雾气弥漫在山谷之中,缓缓地沿着悠长的山路消散在空中。林中虽说有路,这时也早已被雨水反复冲刷浸泡,变得泥泞不堪了。因而,在这种天气条件下,任谁也不会在林中行走。那些乞丐、小贩、江湖郎中、朝圣者、杂耍艺人或是其他的过客,此时已经躲进乡里的酒馆,或是投宿到大路上偏僻的旅店了。

在埃弗武德·斯卡尔洞穴中,罗宾汉和他的伙伴们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干燥温暖的草垛上,或彼此讲着故事,或听朝圣者讲述他这一路上的见闻。这个朝圣者,是斯卡利特今早遇见的。当时,他的脚肿得厉害,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斯卡利特见状,便把他带回到营地。随后,小吉尔伯特为他处理了伤口,并给他的伤口敷药包扎。这个朝圣者是个心地质朴的善良人,为了报答绿林勇士的恩惠,他向他们讲述了数年前他游历罗马的精彩见闻,以及他坐船从威尼斯到迦法一路的经历。

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其他旅人,其中就有一个快乐的江湖郎中。他看上去已是瘦得皮包骨头,长得却很精明。他总是口若悬河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却常常兴奋得得意忘形。他身上披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天鹅绒斗篷,斗篷边上的皮毛已被磨损得很严重了。他头戴一顶印有犹太教神秘符号的帽子,据他说,只有最聪明的人才能理解符号的意思,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自己。他还特意强调自己随身携带着少许神奇的药水和丹药,这药水曾经赋予了赫拉克勒斯6神力,而那丹药则令海伦7变成了绝代佳人。

“那可真是太奇怪了,以你这副身板儿,竟然都没喝上一口那神奇的药水!”小约翰边笑边说道,“你可别忘了,上次在诺丁汉的古斯市场上,你骗那里的流氓恶棍说能治好他们的酒糟鼻,可后来怎么着,非但没拿着医药费,还被狠狠地暴打了一顿!”

“我需要的可不是胳膊上的蛮力!”郎中的小眼睛兴奋地闪着光,“要说当时,难道不是靠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才摆脱了那些恶棍吗?要是没有我,郡长的手下怎么肯几下子就赶跑了他们?所以说啊,我有的是比发达的四肢更宝贵的东西!”他拍拍自己的脑门,“有了头脑,还要力气做什么呢?体力永远也赶不上脑力,不是吗?”

“我倒是很怀疑你的头脑是不是真的能帮到你!”一个声音从洞穴的角落传来,“何不说说你上次遇到戴尔泉隐士那件事呢?也好让这个兄弟知道你是怎么丢人的。”

郎中听罢,小脸儿气得马上耷拉下来,而说话的那个人,却是哈哈大笑。那个人面色苍白,穿着一件朝圣者的袍子,尽管他是在嘲笑郎中,却听不出其中有任何恶意。

“快给我们讲讲吧!”逃犯们听了都兴奋地大喊起来。郎中的窘相令他们一个个都有些幸灾乐祸,还有些人撺掇着那位朝圣者来讲述那个故事。可是,不管他们怎么请求,郎中却充耳不闻。他的脸被气得通红,嘴里不断地咒骂着那个多嘴的朝圣者,还有那个曾经令他蒙羞的隐士。

“亲爱的朝圣者,还是你来告诉我们吧!”小约翰向朝圣者恳求道。这时,郎中却突然打断他说:“那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朝圣者!他那张该死的脸,我一眼就认得!哼,他是从纽斯泰德修道院逃出来的逃犯!如果我现在就向修道院的管家通风报信儿,肯定能拿到一些报酬!”

人们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朝圣者,他身材高大,四肢强健,不过他的脸色不大好,似乎是得了什么病。

“他说得确实没错,”朝圣者说道,“我的名字叫尼古拉斯,是纽斯泰德修道院的铁匠。不过,”说到这儿,他的声音突然变得严肃洪亮起来,“从昨天早上起,我就再也不会回去做他们的奴隶了!我只想自由自在地工作,跟着一个好主人,有不错的报酬,对我来说,这样就足够了。之前,我一直是个铁匠。我的技术很好,能做出犁头、耙子,还会箍车轮,我甚至还能铸出工艺精良的宝剑。不过,后来我就病倒了,无法再继续工作。领主管家见我不中用了,就把我的母亲赶出家门,还抢走了她的财产和土地。而我呢,却虚弱地根本无法起身,只能躺在草垛上,眼看着母亲被人用棍棒轰出去。再后来,那些人把我也扔在路边,对我恶语相向,还让另一个身强体壮的农奴取代了我的位置。就这样,我和母亲就被那些人无情地抛弃了。”

“可怜的年轻人,”罗宾汉叹息道,“他们都是一群铁石心肠的人,你本就不该寄希望于那些神父、主教和他们的下属。幸好你现在逃出来了,干得好!不过,你的母亲现在怎么样了?”

“她也已经得到了解脱,再也不会受到领主管家的伤害了!”尼古拉斯的脸上掠过一丝哀伤,“我已经把她葬在教堂墓地的泥土之中,在那里,她会得到永远的安息。”

“小伙子,如果你想获得自由,”罗宾汉说道,“不如就留下来,和我们在一起吧!我们这里有许多剑和戟需要修理,并且在每个米迦勒节,你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啊!当然愿意啦,首领!”尼古拉斯惊喜地答道。他走到罗宾汉面前,紧紧握住他的双手,心中满怀感激之情。接着,尼古拉斯脱去了身上的朝圣者袍子,里面穿的紧身衣更突显了他的体形,他真的是太瘦太虚弱了。

“小伙子,你也太消瘦了!”罗宾汉笑道,“不过,我相信你会变得强壮起来。在这里,呼吸森林里的空气,吃着美味的奶油和鹿肉,再加上可口的麦芽酒,不出一个月,你就能高过小约翰了!”

小约翰微笑着,向新来的伙伴点头示意。

“不过现在呢,”罗宾汉继续说道,“好尼克(尼古拉斯的缩写),给我讲讲吧,谁是戴尔泉隐士?他又是怎样对待我们的好朋友皮特医生的呢?”

“哦,事情是这样的,”尼克笑着说道,“其实我对皮特并没有恶意。一直以来,我们那里的农奴如果吃坏了肚子,都是皮特给治好的。我的母亲也曾说过,皮特的药水真是神奇,在天底下真是少见。”

“善良的人们,你们都听到了吧!”小郎中兴奋地大叫起来。听了铁匠的夸赞,他的脾气似乎马上就变好了。“我的病人都会说我的好话,这是理所应当的!不过,”皮特的眼睛里突然冒出了怒火,“那个叫塔克的猪脑袋隐士,我真想把他的脑袋按进又黑又深的温德斯维斯普沼泽!就是那个没脑子的家伙,骗我说出了所有的药方!刚开始他只是好奇地看着我,忽闪着母牛一样温顺的大眼睛,那样子就像个单纯的小姑娘。他一直问东问西,不停向我询问那些药方是怎么制成的,还时不时地作出惊讶和崇拜的样子,仿佛已经被我的智慧和能力所折服。哼,这个狠毒的家伙!其实,他是在引诱我走进他的圈套!他是存心要害我!我耐着性子,回答了他所有的问题,本想着他能买我一瓶蛇油膏——这药可是相当有效,我亲爱的朋友们,能治疗疟疾和风湿病——是他告诉我说,一到冬季的阴雨天气,他的关节就发麻,所以我才给他开了这种药。谁知道,那个大恶棍竟然掐住我的脖子,还抢走了我的药箱!然后,他把我绑在他屋外的树上,从药箱里拿出最珍贵的药品,就是那种圣水和仙药,然后全都灌进了我的嘴里!哼,这个混蛋!畜生!他说我之前太慷慨了,一味给予,从不索取,所以他才把那些药都喂给我吃了。他还说,要让我变得像赫拉克勒斯一样强壮,像维纳斯8一样优美,像所罗门9一样聪明,像帕里斯10一样英俊,像尤利西斯11一样机智。接着,他又在我身上贴满了又热又烫的膏药,真是让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不过,还好我事先就把最宝贵的药品藏到一个小包里,不然我一定会死得很惨!因为——”

小郎中不经意间说出了真相,人群中顿时爆发出巨大的笑声,把他剩下的话都淹没了。

人们饶有兴致地询问他,吃下那么多灵丹妙药究竟有何种疗效。不过,小郎中已经恢复了神志,对每一个问题都巧妙地应付过去了。

“现在,不妨请你说一说,”罗宾汉问道,“那个让你尝尽苦头的隐士究竟是谁?他住在哪里呢?”

“听我慢慢道来,”小郎中皮特答道,“我听说,你们自打来到绿林之后,便不允许任何人抢劫和欺负穷人。不过,这个逃亡的神父是绝对不会听你们调遣的。他也喜欢用弓箭射杀皇家的野鹿,还是个耍棒的高手,他甚至能打倒和他一样强大的对手。他还养了许多大狗做帮凶,整天过着奢靡而邪恶的生活。唉,他就是个坏事做尽的大魔头!罗宾汉先生,我相信他肯定愿意跟你打一架,因为,他根本就不把你放在眼里!”

“不要相信皮特的话,事情压根儿就不是这样!”铁匠尼克生气地说道,“塔克神父不是坏人,他的生活也不糜烂!他总是来村子里看望穷人,尽其所能给他们治病,给予他们慰藉,而且,他还从来不求回报!他确实十分强壮,不管是弓箭、棒子还是剑,几乎是样样精通。但是,他绝对不是强盗,而是个心地善良、为人谦逊的大好人!可是,如果有谁敢伤害穷人和妇女,他就一定不会放过!曾经有些坏心眼的骑士想要置他于死地,好在他武艺精湛,再加上那些猎狗的帮助,他最终才能战胜那些恶棍骑士。”

“那家伙就是个胆大妄为、不受约束的混蛋!”皮特不屑道。“瞧他那轻狂的样子,好像就没人能胜得了他似的。我听说,他就是因为生活糜烂,才被清泉修道院的兄弟会赶了出来。后来,他一路北上,最后隐匿在这绿林之中。罗宾汉先生,”皮特顿了顿说道,“如果你才是这片绿林真正的主人,最好能亲自去看看那个张狂的家伙,然后再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评论引起人们极大的好奇心,于是众人纷纷讨论起来。不一会儿,雨过天晴,阳光再次普照大地。在阳光的照射下,每片叶子都闪闪发光,仿佛镶嵌着珍贵的珠宝。路人们纷纷启程,那帮逃犯也开始分头完成自己的任务。他们有的制造弓和箭,有的裁布制衣或是打着补丁,还有一些人,已经埋伏在大路两旁。他们已经得到消息,约克郡的主教已经派出一支队伍从克里斯塔尔启程,如今正在去往奥勒顿的路上。据说,这支队伍里有不少好东西,绿林军们正好可以借此机会补贴家用,不管是食物、衣服还是装备,他们都会照单全收。

过了些日子,罗宾汉寻着个机会,想去见一见皮特和尼克口中的隐士。塔克神父的大胆和独立激起了罗宾汉的好奇心,罗宾汉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顺便同他一较高下。罗宾汉通知小约翰和其他十几个人跟他一起南下,不过,他却叮嘱手下们要和他拉开一个小时的路程。于是,罗宾汉启程前往纽斯泰德修道院,并在修道院附近打听到了塔克神父的住处。

为了能尽快到达目的地,罗宾汉一路骑马飞奔。他头戴钢盔,腰上佩戴着长剑和小圆盾,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棕色皮马甲。除此之外,他还随身携带着那把最喜爱的紫杉弓,一束箭也装进了腰间的箭筒中。

罗宾汉出发的时候,大概是在正午时分,而他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然近乎傍晚。最后,他终于抵达了里恩胡斯特树林。独自走在这片寂静幽僻的树林里,罗宾汉似乎听到一丝奇怪的声音,他拉紧缰绳,仔细聆听。他认真观察着周边的情况,四周和头顶上都是巨大的灰色树枝,看起来仿佛是林中王者的权杖。这些灰色的树干,一个接一个紧紧地挨着,那些盘虬卧龙一般的树枝,向四周伸展开来,灰色的苔藓覆盖在上面,好似大片大片的络腮胡须。此时,树林中光线昏暗,罗宾汉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却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他驱马来到一条昏暗的小路上,这条路看似能通往一片开阔的空地。经年累月,小路上已经积满了厚厚的苔藓和落叶,马蹄踩在上面,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果不其然,小路的尽头真的是一片空地。不过,树林的左前方是什么飞过去了?罗宾汉不确定那是树叶在晃动,还是一匹狼潜伏在那里。不过,他十分肯定,刚才确实有东西从那掠过,像暗影一样无声无息,如幽灵一般敏捷轻灵。

他转身朝来路张望,又仔细查看了周围的环境。最后,他朝着树木较为稀少的方向走去,心底盘算着,此处应该距离隐士的住所不远了。罗宾汉翻身下马,把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吹出一声悠长低沉的鸟哨。接着,他又吹了两次哨子,才从远处听到相同的哨声。罗宾汉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一只松鼠钻进了他上方茂密的树冠中,他头也不抬地说道:

“凯特,我知道你来了。除了我之外,这片橡树林中还有其他人吗?”

凯特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茂密的树叶中传来他的声音:

“除了一个年轻的煤矿工,似乎并没有其他人。”

“你确定没有人在监视我吗?”

“我说不好,不过,我确信这里没有人想要伤害你。”这个回答并不直接,于是罗宾汉又踌躇了一会儿。他想不出什么人会知道他在这里的行踪,但是,他也不再问凯特了。

“帮我看好马,凯特。”说罢,罗宾汉便朝着隐士居所的方向走去。不多时,他便走出了树林,看到一条溪流在阳光下波光浮动。他左右张望,终于在溪水的左侧,看到一间矮小的房子。房子由厚厚的木板搭成,看上去已是破败不堪,应该是很多年前搭建的吧。在房屋正门上,吊着一架自制的吊桥,房屋四周,还有一条深深的壕沟。在壕沟的保护下,这个小屋看起来占尽地利,除非敌人乘船来袭,否则便无计可施。

“不得不说,这里果然是个好地方!”罗宾汉自言自语道,“不过,这里看起来倒更像个强盗窝,而不是苦行僧清修的场所。对了,那个隐士现在在哪儿呢?”

他在林边认真察看了一番,发现一条小路穿过树林直达溪边的浅滩。在河对岸,那条小路从溪边再次延伸,像一条地道一样穿过树林。就在溪边路口的一棵树下,罗宾汉发现一个人正坐在那里沉思。那个人穿着修士的袍子,胳膊粗壮,身材健硕,看起来十分结实。

“果真是个强壮的家伙!”罗宾汉感叹道,“咦,他好像在思考什么,仿佛是在忏悔。不管他,让我来射支箭,先试试他的身手如何!”

罗宾汉悄悄地靠近那个沉浸在思考中的修士,他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上前一步说道:“喂,你,过来背我过河!我有事要到河对岸去,当心别弄湿了我的鞋子!”

那个大块头微微动了一下,慢慢抬起头,木然地瞧着罗宾汉,仿佛没听懂他刚刚说了什么。看着他一脸呆呆的表情,罗宾汉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快起来,大块头儿!”罗宾汉命令道,“要么用你这把懒骨头背我过河,要么就吃我一箭!”

那个隐士一言不发,默默地弯下腰,把罗宾汉背了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试了试溪水的深浅,然后在溪流中缓慢地行进。快到对岸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似乎是要喘口气儿,之后才慢吞吞地上了岸。罗宾汉本想就势跳下来的,却发现自己的左腿根本动弹不得,似乎是被一只铁钳夹住了。就在他慌忙挣脱之际,他右侧的肋骨上突然挨了一记重击。接着,他感到自己被抓起来摇晃了两下,然后就被扔到了岸上。那个大块头隐士用膝盖压住他,双手掐住他的脖子说道:

“现在,我亲爱的朋友,把我背回河对岸去,不然我就要你好看!”

罗宾汉被人这样戏弄了一番,此时已是火冒三丈,他伸手去拔出匕首,可是他的手腕却被那修士突然抓住,狠狠地扳到他的身后。罗宾汉这才明白过来,若论力气,他远不是眼前这个隐士的对手。

“小伙子,慢慢来,”隐士微微笑道,“毛儿还没长齐,就这么自不量力。快起来吧,把我背回去。”说着,隐士便松开他。

此刻,罗宾汉心头虽然火大,却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这个家伙既然已经占了上风,为什么没有把他打昏,或是直接把他杀了?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这样做,而且也不会受到谴责。不管怎样,罗宾汉如今是追悔莫及,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当初实在不该小瞧这个隐士!

罗宾汉一言不发,他弯下腰,静候隐士。那个隐士慢吞吞地爬上他的背,两只手还勾住了他的脖子。隐士没太用力,只是让罗宾汉时刻明白,如果他再敢耍什么花招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河心。这里河水较深,水流湍急,罗宾汉真想把这个大块头从背上甩进河里,不过鉴于成功几率不大,才就此作罢。

当他们快要走到岸边的时候,罗宾汉突然听到小木屋里传来一阵笑声。循声望过去,他看到有个姑娘正趴在小木屋的窗前。那姑娘长得可真是漂亮,脸上还挂着小小的酒窝。不过,姑娘一看到有人在朝她张望,便飞快地从窗前消失了。罗宾汉并不知道这是哪家的姑娘,不过,他一想到自己颜面尽失,像个傻子一样,便不由得又火大起来。上岸以后,隐士不急不慢地从他背上爬下来,罗宾汉立刻转身,对他忿忿地说道:

“我们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你这个可恶的家伙!下次见面的时候,你的尸体上定会插上一支箭!”

“你想来就来吧,”隐士愉快地大笑起来,“我早已为你备下鹿肉馅饼和马尔瓦西酒,想要招待你呐!至于你的箭,你还是把它留给皇家的红鹿吧。年轻人,以后做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在你试探出对方实力之前,可不要再轻易出手了。”

罗宾汉听罢,便朝隐士扑去。在他听来,刚刚隐士所说的都是傲慢的讽刺。于是,两个人又抱在一起,打成一团,每个人都试图把对方扔进河里。不过,他们谁也没有得逞,两人尽管都滑倒在河边,却依旧死死地抓住对方,谁都不肯松手。最终,他二人双双滚进了河里。

罗宾汉飞快地爬起身,迅速抄起掉进河里的弓箭,用最快速度把箭搭在弓弦上。就在他意图瞄准放箭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隐士已经不见了。不多时,隐士从树后信步走出,一手握剑,另一只手持着圆盾,头上还戴着一顶钢盔。罗宾汉见目标出现,急忙瞄准,只听嗖的一下,一支箭便射了出去。他信心满满地瞧着箭射出去的方向,本以为能射中那个大块头,却不料远远听得有笑声传来,那隐士竟用圆盾把箭挡住了。那支箭被弹到一边,插进泥土之中,箭杆不停地左右晃动,看上去就像一根随风摆动的奇怪树枝。

罗宾汉见状,连忙补发三箭,不料又被那隐士一一灵巧地挡住了。罗宾汉眼见不能战胜这个厉害的对手,心中的怒火再次被激起。

“接着射呀,我的好伙计!”那隐士大喊道,“如果你愿意射上一天,我也心甘情愿地陪着你,给你当靶子,只要你不介意浪费箭就成!”

“我只要吹一声号角,”罗宾汉怒气冲冲道,“我的同伴们就会朝你射出无数支箭!到那时,你恐怕就要变成一只刺猬了!”

“好大的口气,”隐士答道,“而我,只要吹三声口哨,我的狗就能把你撕成碎片!”

隐士正说着,罗宾汉却察觉到身后的树林里传出一阵响动。紧接着,他看到一个瘦削的小伙子朝他跑来。那小伙子背着一张弓,手里还握着一根棍子,他的脸被兜帽遮住了大半,很难辨认出长相。不过,罗宾汉凭直觉感到此人是冲自己来的,于是便抽出长剑,握紧圆盾,准备随时出击。就在这时,树林里的动静越来越大,仿佛有许多人正朝这边赶来。只听一声刺耳的鸣叫,罗宾汉立刻警惕起来,是凯特在给他发信号,暗示他敌人就在附近。

那个瘦削的小伙子听到鸣叫,也停了下来。罗宾汉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家伙说不定就是盖伊·吉斯伯恩派来的奸细!于是,他二话不说,举剑便朝那个年轻人跑去。就在距离对方只有一码远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那个小伙子跑起来气喘吁吁,看上去又是那么弱不禁风,心中不禁暗暗诧异。随着对方把头抬起,罗宾汉立刻认出了那张被遮盖的脸,他不禁大声喊道:“玛丽安!你怎么会在这儿!”

“罗宾汉!”玛丽安朝他喊道。她一手抓住罗宾汉的胳膊,小脸儿跑得通红,气喘吁吁道:“快给你的人发信号!不然就太迟了!”

说完,玛丽安又跑到隐士跟前,飞快地同他说着什么。罗宾汉马上吹响了号角,角声清晰而嘹亮,回荡在昏暗的树林里。那个隐士也随之吹起一声刺耳的口哨。哨声刚刚落下,便有几个壮汉从树林中跑出来,这些人就是圣玛丽修道院派来的兵丁。

“玛丽安快跑!”罗宾汉大叫道,“快躲到小木屋里去!趁还来得及!”

说罢,罗宾汉瞄准跑在最前面的敌人,射出了第一箭。接着,他迅速跳上一块突起在河面上的岬角,又射出了第二箭。这时,玛丽安和隐士也朝他跑来。

“别过来,别过来!”罗宾汉不停地大喊,“快点过桥,藏到小木屋里去!如果我的同伴不在附近,我们的处境会很危险!亲爱的,我断不能让你受到半点伤害!”说罢,他又放出第三支箭。

“别担心,罗宾汉!”玛丽安朝他喊道,“难道你忘了吗,我也会射箭!善良的塔克神父也会帮我们的,快看,那些狗也来帮忙了!”

这时,那些兵丁距他们只有几十码远了。罗宾汉已经连射三箭,一死两伤。

兵丁中领头的是布莱克·雨果,他高喊着:

“伙计们,咱们一起朝他扑过去,不然咱们都会被他射死!”

他的话音未落,身边的一个兵丁突然倒地,一支箭正中他的喉咙。看到这一幕,那伙兵丁已是吓得心惊胆战,他们彼此推脱怂恿,谁也不肯冲在前面。就在他们踌躇之际,远远传来犬吠的声音,不等他们搞清楚状况,十只大狗已经朝他们扑了过来。这些狗的个头和猎犬一般大,脖子上都挂着带刺的项圈,看上去十分凶猛。

面对突如其来的可怕攻击,兵丁们猝不及防,手忙脚乱地抽出剑或匕首胡乱挥舞。突然,一声刺耳的口哨响起来,几条大狗都停止了攻击,一个手持圆盾的修士出现在他们面前。此时,已经有五只大狗躺在地上,或死或伤,其余的听到主人的命令,都退了回去,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布莱克·雨果抹了一把汗,定睛观察来者是何人,突然,他的脸色变得惨白起来。小木屋那边的空地上,忽然冒出二十几个绿衣人,他们飞快地朝这边跑来,边跑还边向布莱克·雨果一伙人放箭。

“快逃命吧!”布莱克·雨果大喊起来,“来了这么多人,咱们根本打不过!”

那些兵丁朝着来人的方向看了一眼,顿时吓得脸色苍白,忙不迭地逃进树林中去了。那些逃犯见敌人撤离,便就势停下脚步,举箭向敌人射去。那些箭如雨点一般划过空中,穿透林间的树叶,最后消失在灌木丛中。在这场箭雨中,有三个兵丁丧了命,剩下的人都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四散在树丛之中。

逃犯们随即跳入树丛,乘胜追击,转眼间,也在树林中消失不见了。罗宾汉这才放下弓箭,转身走到玛丽安身旁。玛丽安气喘吁吁,小脸儿通红,她担心罗宾汉会怪她太过冒险,于是抢先一步说:

“罗宾汉,请别生我的气!我真是太担心你了,所以才背着你来到绿林!想当初,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总是一起在洛克斯利围场打猎,可是,我们现在为什么不能像当初那样呢?”

“亲爱的,你想知道为什么吗?”罗宾汉答道,“因为我是个逃犯,而你是领主的女儿。我的这颗脑袋,如果有人想要,可以随时被取走,就连我身边的人,也会受到牵连。玛丽安,快告诉我,你这样女扮男装有多久了?还有,你是怎么认识那个家伙的?”

“罗宾汉,塔克神父绝不是坏人,”玛丽安纠正道,“他是理查德爵士的好朋友,还常常夸赞你。在我为你担惊受怕的日子里,他给了我很多安慰和鼓励。后来,我决定女扮男装到绿林中生活,是塔克神父一直在帮助我。他在林子里有很多朋友,就是从那些人口中,我才知道了好多关于你的事。而且,你骑马来这儿的时候,我也一直偷偷地跟着你。这件事,凯特也是知道的。”

玛丽安一边说着,一边带罗宾汉过了桥,来到塔克神父居住的小木屋里。尽管房子不大,却也被分成厨房、祷告室和会客厅。在屋子的正中间,摆放着一张桌子,靠墙的位置摆着几张案几,案几上还放着两三块腌火腿、腌鹿肉和其他肉食。墙壁上挂得满满的,包括一身锁子甲、几顶钢盔、一把双刃剑、两三把闪闪发亮的匕首、一捆箭和一张弓。在屋子的角落里,还有一尊耶稣受难像和一个祷告用的蒲团。

他们进来的时候,一位姑娘从座位上起身迎接他们。玛丽安愉快地张开双臂同她拥抱,并把罗宾汉介绍给她认识。

“爱丽丝,这就是我的罗宾汉!”玛丽安兴奋地说道。

罗宾汉认出了眼前这位小姐,她就是先前躲在窗边微笑的那个姑娘。爱丽丝面容姣好,明亮的眸子一眨一眨地看着罗宾汉。她伸出手,对罗宾汉说:“你就是那个英勇的逃犯吧!听说,拉纳尔夫·格里斯比爵士被你气得够呛,每晚入睡前,都要发誓要把你的头颅挂在哈格瑟恩的城墙上呢!”

她微笑着望着罗宾汉,眼神中满是对这个英俊逃犯的赞许。这样一来,罗宾汉先前的不悦也随之烟消云散了。他单膝跪地,风度翩翩地吻了一下姑娘的手。

“我正是罗伯特,人们也叫我罗宾汉。”他说道,“我猜你一定是艾伦·阿戴尔的挚爱,爱丽丝·博福莱斯特小姐。”

听了罗宾汉的话,爱丽丝不觉羞红了脸。可就在一瞬间,她的脸色又显得很苍白,眼神中流露出苦楚凄婉的哀怨。她走到玛丽安面前,用手亲切地搂住她的脖颈,羞赧地望着她。

就在这时,塔克神父走了进来,他朝罗宾汉说道:“我敢说,这是我损失最惨重的一次。为了救你,我的四条狗就这么白白牺牲了。”

“好伙计,”罗宾汉向塔克神父热情地伸出手,“原来您是我心上人的好朋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好朋友!”

“罗宾汉,年轻人,”塔克神父笑得一脸和善,“自从我听说你们烧了吉斯伯恩的房子以后,就一直在默默地祝福你,打心眼儿里把你当成好朋友。我在理查德爵士的帮助下,在这树林中生活了七年。不瞒你说,在这七年间,我还从没听说过如此大快人心的消息呐!还有,你竟然敢戏弄诺丁汉的郡长,还把他气得半死,我听完真是觉得开心极啦!自从我逃出修道院以来,还从没这么开心过!”

塔克神父抓过罗宾汉的手,使劲儿握了握,那力度足以捏碎一个弱者的骨头。不过,罗宾汉的回应也丝毫不亚于他。塔克神父满意地笑了。

许久不见,他们有太多太多的话要说了。玛丽安讲述了几个月前如何在塔克神父的帮助下来到树林里,又如何从塔克神父那儿学会了丛林生活的技巧,其中还包括草药和自救的知识。她还告诉罗宾汉,她已经同凯特一家人都成了好朋友。就是通过他们,她才知道了罗宾汉和绿林军的事情。

“罗宾汉,”塔克神父说道,“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姑娘肯为你付出这么多,想想都该觉得自豪啊!”

“我确实是深感自豪,”罗宾汉答道,“可是,我也感到些许忧伤。只要一想到我是一名逃犯,不能给自己心爱的人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便倍感自责。在这荒郊野外,我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生活也是无依无靠。除非国王能赦免我,不然,这一切都不会有所改变。我不能让这位好姑娘过上幸福的生活,却要让她违背家人的意愿同我结婚,不,我怎么能让她沦为逃犯的妻子呢!我不能让她跟我一起受苦!”

“亲爱的罗宾汉,”玛丽安温柔地说道,“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人。所以,我是非你不嫁的。如果你喜欢在林中过自由自在的生活,那么我也会和你一样喜欢,即便要和家人分离,我也会十分幸福。当秋风吹动、树叶凋零的时候,当狂风肆虐、暗无天日的时候,当冬雪纷纷、天寒地冻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我会后悔当初做下的决定,不,不会的!只要和你在一起,我的心中就会充满暖意,我也绝不会后悔离开父亲的城堡!我的父亲确实很疼爱我,但他却一直阻挠我对你的爱。尽管离开父亲会令我伤心,可是只要你需要我,我便会不顾一切地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玛丽安温柔的嗓音变得些许哽咽,她勇敢地望着罗宾汉,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罗宾汉轻轻拉起她的手,放到唇边,深情地亲吻道:

“亲爱的玛丽安,我的爱人,我知道你心中只有我。不过,一个姑娘怎么能跑到绿林里,跟个逃犯一起过担惊受怕的日子呢?可是,亲爱的玛丽安,我的爱人,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身处危险之中,或者有人对你不利,我一定会到你身边保护你,不让你受一丁点儿伤害!让我们听从命运的安排,在塔克神父的见证下,我们结婚吧!”

“说得好啊,罗宾汉!”塔克神父由衷地赞叹道,“真是句句出自肺腑,不愧为一个诚实坦荡的人!跟我想的一样,在春天到来之前,这位年轻漂亮的姑娘,确实需要一位像你一样强壮的爱人来呵护她,保护她不受坏人的伤害。”

塔克神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知道玛丽安的父亲已经病重。一旦玛丽安的父亲过世,便会有很多位高权重、心狠手辣的人觊觎玛丽安的土地和财富。因此,这些人一定会想方设法把玛丽安控制在自己手中,把她的婚姻当做交易,以便能从中捞取大笔的财富。

树林那边远远传来一声号角,一会儿的工夫,小约翰便带领其他人吹着号角回来了。小约翰向罗宾汉报告说,修道院派来的那些兵丁被他们打得溃不成军,已经被赶到哈罗林那边去了。在大路上,还有两个骑士在那里接应他们。不过,当时逃犯们一齐放箭,把他们全都赶跑了,其中一个骑士还中了一箭。

“认出他们了没有?”罗宾汉问道。

“其中一个骑士拿一面白盾,另一个骑士的盾牌上印有一座红塔。”小约翰答道。

“有红塔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但是拿白盾的那个,当初在坎普塞尔教堂和咱们交过手!”斯卡利特紧接着答道。

“斯卡利特说得没错,”弓箭手威尔又说道,“那个人就是尼日尔·格里姆。至于另外一个人,从他的口音,还有他骂人的架势来看,只能是伊森巴特·勃拉姆本人,不会是其他人。”

“那就肯定没错了,”罗宾汉答道,“看来他们一直在监视我们。现在你们先去林子里,随时听我的号角。这里有两位姑娘,我必须保证她们的安全,先把她们护送回去。”

塔克神父很快便为众人预备了一桌子食物,大家都坐下来开始吃饭。随后,玛丽安换上了平时的装束,其他人又从树林中的秘密营地牵来两匹马。两位姑娘骑上马,在同塔克神父告别后,便在罗宾汉的带领下前往理查德爵士的城堡。

他们沿着阳光明媚的森林小路一路前行,罗宾汉看到爱丽丝小姐似乎沉浸在悲伤之中,便转身向玛丽安求证,询问她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爱丽丝小姐如此伤心。

“爱丽丝同那个老恶棍拉纳尔夫·格里斯比的婚期已经定了,她的心上人艾伦·阿戴尔却还在逃亡,目前藏身在兰卡斯特的荒山之中。爱丽丝现在十分绝望,她根本就毫无办法。”玛丽安据实答道。

“这我倒没听说过,”罗宾汉答道,“那个年轻人为什么会逃亡呢?”

“因为他谋杀了伊沃·拉维纳尔,伊森巴特·勃拉姆正好借此机会要逮捕他。艾伦的父亲,赫布兰德爵士,如今已经欠了伊森巴特·勃拉姆一大笔土地罚金,如果连他的儿子也被处死,赫布兰德爵士就真的要绝望了。唉,就是经历了这些悲惨的遭遇,我亲爱的爱丽丝才会那样伤心。”

“艾伦确实杀死了伊沃·拉维纳尔,”罗宾汉答道,“当时我也在场。但我敢肯定,那是一场公平的决斗。不过,到底是谁在造谣说艾伦是谋杀呢?当时除了一个农奴,并没有其他人在场,而且,那个农奴也已经被凯特杀死了。”

接着,罗宾汉向玛丽安讲述了那天决斗的情景。

“我现在想起来了,”玛丽安答道,“理查德爵士曾经告诉我,是一个守林人告诉他伊沃·拉维纳尔被人发现死在了森林里。也就在那一天,艾伦曾经到过那个守林人的住所,还把马拴在那里。艾伦回去牵马的时候,那个守林人发现他的肩部有一道伤痕。”

“那个守林人就是布莱克·雨果,”罗宾汉恍然大悟道,“也就是今天领头的那个人。他当时还说其他的没有?他有没有说起其他人?或者,他有没有说他自己当时的处境?”

“没有,我想他应该没有说。”

罗宾汉接着又把小约翰第一次同布莱克·雨果交手的情景告诉了玛丽安,告诉她小约翰是如何把布莱克·雨果捆在木桩上,又如何当着他的面吃光了他为自己准备的美餐。玛丽安听完后开心地笑了起来,她还说,如果理查德爵士听到这个笑话,也一定会乐得合不拢嘴。

“看到那边那个大高个儿没有?”罗宾汉指着小约翰强健的背影问道。小约翰此时正大步在前方带路,与此同时,还灵活机敏地洞察着四周的情况。“就是他把那个守林人好好儿教训了一顿,他既风趣又有胆识,我从没想过能遇上如此出色的伙伴!”罗宾汉禁不住夸赞起来。

玛丽安此时很想跟小约翰说说话,于是罗宾汉把他叫了过来。小约翰来到玛丽安面前,他的脸因为害羞而变得红扑扑的,这还是他平生第一次同姑娘讲话呢!不过,树林的生活和新鲜的空气赋予了他坦率的性情和做人的尊严,他的紧张和不安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到后来,他竟然也和这位小姐自如地攀谈起来。

玛丽安向小约翰询问了许多关于绿林军的问题,小约翰一一作出解答。与此同时,罗宾汉则来到爱丽丝小姐身边,宽慰她内心的不安。

“爱丽丝小姐,”罗宾汉说道,“很抱歉我刚刚说错了话,让你伤心了。我也认识艾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英勇正义的年轻人,而且,他的言谈举止又是那样高雅和善。所以,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兰比城堡的暴君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你和那个恶棍骑士的婚期这么快就定下来了?”

“罗宾汉先生,”爱丽丝小姐那黑色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谢谢你如此夸赞我的爱人!一年前,艾伦逃到山林之后,曾向我写信提到你,在信中他十分珍视你们之间的友情。我的婚事,是三天前在圣·詹姆士的宴会上订下的。邪恶的伊森巴特威胁我的父亲,他说如果不把我嫁给拉纳尔夫爵士,就要烧了我们的房子,甚至还要杀了我们。我可怜的父亲无法和伊森巴特抗衡,也没有位高权重的朋友可以仰仗,如今连我的爱人也成了逃犯,我们根本就无计可施。”

说着,爱丽丝的眼睛里便淌出了泪花,令罗宾汉颇为动容。罗宾汉眉头紧蹙,沉思了一会儿,说道:

“放心吧,亲爱的小姐,尽管婚期已经迫近,还是有一些善良而强壮的人愿意帮助你。不过,能否请人替我转交一封信给艾伦?”

“谢谢你的鼓励和帮助,罗宾汉先生!”爱丽丝的脸上露出了笑意,“我家中有个仆人知道他的藏身之所,尽管路途艰辛,但他已经帮我带过四封信了。那个仆人还很勇敢,十分乐意帮助我。”

“他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

“他叫杰克,家住在克伦威尔的霍尔·斯沃恩。”

“那么,请给我一件你身上的东西当做信物吧。在今晚钟声敲响之前,我会派人到他那里去。”

爱丽丝从她细长的手指上摘下一枚金指环,放到罗宾汉的手中:“拿着这个,这样,他便会知道人是我派去的。为了我,他会服从一切指令。”

这时,爱丽丝身边的侍女也伸出手,从手指上摘下一枚厚厚的银指环。这名侍女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脸颊上带着玫瑰色的红晕,看上去是那么美丽动人。她对罗宾汉说道:“勇敢的逃犯先生,请让您的人把这个也带给杰克吧。虽然我们两人彼此相爱,但他如果不肯按您说的做,就替我把这枚戒指还给他吧,从此之后,我们之间再无半点儿瓜葛。如果他不能为爱丽丝小姐赴汤蹈火,他也就不再是我内特的男人。”

“美丽的姑娘,我一定按你的话去做。”罗宾汉微笑着说道,“相信送你戒指的这个人,一定也是个英勇的好汉。我相信,一切都会顺利进行的。”

不久,他们便到达了理查德爵士的城堡,两位小姐也被安全地送回了家。看天色已晚,罗宾汉心想不能再耽搁了,他把弓箭手威尔叫到跟前,把两枚指环交给他,并且向他交代了此次的任务。很快,威尔便骑上罗宾汉的快马,沿着树林一路向东奔驰,往特伦特的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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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树林里,杰克正往自制的小木车上放上最后一捆干柴。他还不知道,一件十万火急的任务正要降临到他的身上,而他的命运,也会由此发生巨大的转变。杰克是个健壮的小伙子,大概二十出头,有一双机灵的棕色眼睛,脸颊上还有一点小雀斑,样子十分好看。他有一头漂亮的棕色卷发,除非是雨雪交加或寒风肆虐的时候,他才肯带上帽子。

杰克是克伦威尔庄园的农奴,他的领主就是爱丽丝小姐的父亲——沃尔特·博福莱斯特爵士。不过,沃尔特·博福莱斯特爵士却不知道有杰克这样一个人存在。尽管沃尔特爵士从外面放鹰或打猎回来的时候,杰克会给他开门,不过,他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杰克。沃尔特爵士的大管家约翰却对杰克很熟悉,因为,杰克干起活儿来总是最卖力的一个。杰克十二岁那年,爱丽丝小姐看中了他,让他做了自己的放鹰人,还一度惹得约翰管家十分嫉妒。后来,杰克的父亲去世了,杰克便接了父亲的班,同母亲一起分担田地里的农活。从那以后,尽管杰克很少有机会见到爱丽丝小姐,可他却从未忘记爱丽丝小姐的音容笑貌。只要是爱丽丝小姐的意愿,刀山火海他都在所不辞。

在约翰管家那里,有一卷厚厚的羊皮卷,上面记录了领地上所有农奴的名字。在这本花名册上,杰克的名字被登记为“威尔金的儿子,杰克”。其实,杰克父亲的本名是威尔。只不过他的身材过于矮小,才总被人叫作威尔金,也就是小威尔的意思。相比之下,杰克的名字却是不固定的。因为在那个时候,农奴和穷人根本没有给自己起名的权利。有时候,杰克被叫作杰克·威尔的儿子。后来,人们看到他家门口长着一棵老山楂树,于是又叫他刺头杰克。还有人按他母亲的名字,唤他为杰克·爱丽丝的儿子,或者干脆叫他爱丽仔。面对五花八门的名字,杰克并不计较,反而越发精明能干。慢慢地,大家都开始称呼他为杰克了。

杰克喜欢马、狗和鹰。他知道庄园里每一匹马的名字,也总是赶着马儿在田野里犁地或是开渠,终日都与马群为伴。他也曾陪着爱丽丝小姐,带着各式各样的鹰,一起在开阔的旷野上打猎玩耍,奔跑嬉戏。

杰克也喜欢狗,他和村里的每一条小狗都说过话。不过,村里是没有大狗的,所有的大型犬,如猎犬、獒犬,在这里一律禁止饲养。由于这里临近国王养鹿的地方,所以那些大狗要么被守林人猎杀,要么被打断前爪,以防止它们猎杀野鹿。

杰克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自由人,能够随心所欲地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就像同村的尼古拉斯·克里夫和西蒙·弗莱彻那样。对杰克来说,获得自由,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了。尽管他没有凶残的领主,也没有粗暴的管家,可他仍旧不愿做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杰克的母亲把他们沦为农奴的遭遇归咎为很久以前的诺曼人侵略12。在杰克祖辈那一代,也就是爱德华国王执政时期,天下太平,没有残暴的领主,也没有肆无忌惮的强盗。杰克的祖辈是老实巴交的自由民,靠着自己的土地一辈子安安稳稳地过活。可是后来,残暴的诺曼人来了,他们的土地全部被抢走,由此便沦落为农奴。

杰克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不得不把家里产奶最多的奶牛,以及家里最好的生活用具,全部给了管家。只有将这些东西献给领主之后,他和母亲才能继续留在这片土地上,继续在他们世代居住的小屋里生活。可是在杰克看来,这是极其不公平的。

十个月以前,杰克对村庄以外的世界还未曾涉足过,以为外面尽是些黑暗、可怕、神秘的地方。对距离村子教堂三英里以内的地方,他倒是十分熟悉。可是,他却从来不敢深入西边的森林。如果有陌生人打村舍路过,他也会立刻躲到一旁,看着路人走远后,才小心翼翼地钻出来。

关于村庄附近的那片森林,杰克小时候听其他农奴讲过许许多多可怕的故事,他一直觉得那是个异常恐怖的地方。有人说,森林里的野兽晚上会在林间飞行,白天则潜伏在灌木丛中,伺机吃掉毫无防备的行人。还有人说,在夜晚的山顶上,会出现星星点点的鬼火,那里就是黑暗精灵居住的地方。那些时候,小杰克的心中总是萦绕着各种神秘可怕的妖魔鬼怪,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触动到他敏感的神经。在他看来,这些鬼怪可以变身成任何形状。它们要么藏在山泉溪流之中,要么隐匿在路边的树林里,甚至还有可能就潜伏在他每日耕种的草地里。在杰克居住的那个村庄里,甚至是在大不列颠所有的村落里,几乎人人都对精灵鬼怪的存在深信不疑。所以说,杰克并不比其他人愚昧,毕竟在那个年代,连国王身边的大臣和满腹经纶的学者也大都如此。

如果有一只乌鸦落在犁沟上,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杰克犁地,杰克就会认为那是巫师派来监视他的。不然,为什么他翻出那么多美味的蠕虫和蝼蛄,那乌鸦看都不看一眼,却偏偏盯着他呢。在这种情况下,杰克会默默地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嘴里还念念有词。同样的,如果河水里漂着一根粗树枝,晒干后可以当干柴烧的那种,现在的孩子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捡回家里,可是杰克不会这么做。他在碰触那个树枝之前,一定要先画十字架,用这个神圣的符号镇压邪气,以免藏在树枝下面的水鬼把他拖进水里。

不仅如此,杰克居然还知道挂马蹄铁的门道。如果路上有一块被人丢掉的马蹄铁,即便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了,杰克也要把它当成吉祥的辟邪物捡回来。在杰克家的门楣和窗户上,就分别挂着一块马蹄铁,以此来阻止巫师从门口或窗户进入自己的房子。在每一个安魂夜,杰克都会在腰间别上一根花楸枝条,据说可以在这个幽灵四处游走的夜晚辟邪。

杰克从来没有亲眼见过精灵或是小棕仙,不过,他知道它们就住在山洞里,或是森林中很隐秘的地方。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斯图尔特·诺威尔的农奴,就在树林里听到奇怪的声音。于是,他丢掉锄头,去看是什么东西在叫,竟然发现那里有一个小棕仙。斯图尔特当时吓坏了,他惊恐地要找回自己的锄头自卫,不承想,那个小棕仙竟然邀请他去家里做客。后来的一年间,斯图尔特常常跑到森林里的山峦之中,甚至还娶了棕仙的女儿,过上了十分幸福的生活。据说,他们的后代如今还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诺威尔一带,他们都是身材矮小的小人儿,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兴高采烈、欢歌笑语。

几个月前,杰克对外面世界的了解,就停留在这个水平。直到有一天,他正独自一人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干活,爱丽丝小姐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样出现到他面前。当时,爱丽丝小姐手里拿着一封书信,恳求杰克将信送到她的心上人手上,而她的心上人,就在兰开斯特森林里某个隐蔽的地方藏匿着。爱丽丝小姐对杰克说,他是自己唯一能信得过的人。杰克听后,自然是觉得受宠若惊,激动不已。

这一次的经历,令杰克终身难忘。杰克是个勇敢的小伙子,可是第一次穿越广袤的森林,同时身兼重任,他的心中还是忐忑不安,对未知充满了恐惧。可是,他对善良的爱丽丝小姐十分敬仰,对爱丽丝小姐和艾伦·阿戴尔的遭遇也颇受触动。终于,他对爱丽丝小姐的忠诚战胜了内心的恐惧,他毅然决然地担负起这份重任,并出色而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这样的任务,杰克后来又完成了三次。每一次横穿舍伍德和威利斯戴尔之间的森林时,他都要在陌生而艰险的道路上跋涉。不过,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杰克在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中化险为夷,终于不负重托,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在树林中,杰克还没遇到过逃犯或强盗,碰到的只是一些小商贩、粗野的乞丐或是强壮的艺人。那些人会做的,也只是吓唬他,试图把他身上仅有的食物或钱财弄到手。可是,杰克还从未见过不顾一切从领主家逃出来的可怕逃犯。他曾一度揣摩这些逃犯究竟是怎样绝望,以至于他们竟抛妻弃子,作出如此孤注一掷的决定。他还想,像这样的逃犯,一旦被抓住,很快就会被判刑或者处死吧。

那个傍晚,杰克把最后一捆柴放到小车上,心里还在不断幻想:假如我此时正走在林间的小路上替小姐送信,如果突然有人跳到我的面前,抢夺小姐托付给我的珍贵信件,那我就二话不说跟他拼命,说什么也不能妥协!想到这儿,杰克不禁对着拉车的小马咂了咂舌头,牵着它沿来路走出树林。他抬头向西张望,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太阳那巨大通红的身躯已经开始西沉,落日的余晖,将整片树林都浸染在一片血红色之中。那刺眼的光线令杰克感到一阵炫目,就在这时,他听到身边有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一个男人从一棵大树干后面冒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是威尔金的儿子杰克吗?”那个陌生人的嗓音嘶哑尖利。

杰克向后退了两步,他的手按在腰间的小刀上,眼睛却紧紧地盯着眼前这个矮小结实的男人。那个男人身穿绿色的紧身衣,衣服上面划开了大大小小的口子,仿佛是被荆棘刺破的。他的背上斜挎着一张弓,腰间别着一束箭,另一侧还插着一柄长剑。

杰克皱眉怒视来者,心中却想不起来这人究竟是谁。他的脸上长着浓密斑白的胡须,看似严肃,却又不失诚恳。从他的衣服来看,应该是哪个领主家的守林人。不过,从那人的神态来看,他又好像并不属于哪个领主。他看上去是那么泰然自若,无论从他热忱的眼神,还是坦率的神情,都能察觉到他是个自由人。

这些念头在杰克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紧接着问道:

“我是谁,跟你有什么关系?”

“跟我关系太大啦!”那个陌生人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我对你并没有恶意。”

对方的笑声听起来很真诚,这令杰克感到一丝放松,也跟着高兴起来。那个人把手伸进衣袋里,好像在摸着什么东西。接着,他抽出自己的匕首,在刀尖上穿过两枚指环,然后把刀举到阳光下。那两枚指环,一枚是金色的,一枚是银色的,太阳的余晖照射在指环上面,折射出钻石一样耀眼的光芒。

“年轻人,这些东西你可认得?”那个人问道。看到指环,杰克的脸突然紧绷起来,他板着脸问道:“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是不是从这些东西的主人那里抢来的?如果是的话,你便休想活着离开这里!”

“冷静点,勇敢的年轻人!”那个人忙安慰道。他敏锐地察觉到,杰克已经不由自主地蹲伏下身子,仿佛随时准备发动攻击。于是,他接着说道:“这是爱丽丝小姐亲手交给我的首领的。爱丽丝小姐还说,杰克很勇敢,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只要拿着这个指环作为信物,杰克就会为了她而听从任何调遣。”

“爱丽丝小姐真是这样说的?”杰克吃惊地问道。即便是从这个粗野的陌生人口中听到爱丽丝小姐对他的肯定和赞扬,杰克还是羞得脸颊通红,内心格外激动。“那么,”他继续问道,“小姐希望我为她做些什么?”

“带我去找艾伦·阿戴尔。”陌生人说道。

杰克迟疑了片刻,难道说,要带着这样一个陌生人穿过阴暗的森林到荒凉的匹克荒原去?不过,既然爱丽丝小姐如此信任他,他对小姐又是那么忠心耿耿,只要是为了小姐,他甘愿冒险一试。

“朋友,我会带你去的。”杰克答道,“那么请告诉我你的名字,还有你是谁。”

“他们都叫我弓箭手威尔,”那人答道,“我的首领是罗宾汉。”

“什么!”杰克惊讶地后退了一步,“你是个逃犯?是罗宾汉的人?”

“正是,”威尔答道,“我为我有如此英明神勇的首领感到自豪!”

杰克一脸诧异地盯着威尔,心里嘀咕起来:这个逃犯,好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绝望和凶狠。相反,他的面色平和,眼神笃定,眼角还带着微微的笑意。于是,杰克头脑一热,便朝威尔伸出了双手,威尔也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逃犯!”杰克由衷地笑道,“如果你的头领还有其他同伴都像你一样,那么我敢肯定,他们都是正直诚恳的人!想必罗宾汉也是爱丽丝小姐的朋友吧?”

“那是自然了。”威尔说道,“不过,咱们现在可没时间闲聊。在天黑之前,咱们得马上动身了。”

他们二人都不再多言,杰克转身从树篱上折下一根铁线莲的枝条,把它系在马儿的脖子上。然后,杰克驱车来到通往村子的小路上,他跳下马车,对着马儿的屁股抽了一鞭,马儿便沿着小路一路小跑起来。这匹马认得回村的路,不多时便能安全地回到家里。杰克的母亲如果看到马儿脖子上的铁线莲枝条,便知道他是为爱丽丝小姐办事去了。

杰克和威尔两人在林中大概走了一英里路,威尔说道:

“小伙子,你还没问我这枚银指环是怎么得来的。”

杰克笑了起来:“我才不会去问。首先,我一心只想着爱丽丝小姐的事;其次,我猜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这儿还有一位姑娘给你的口信,”威尔答道,“不过正如你所说的,这个口信可真是苦甜掺半。我琢磨着,内特·密凌小姐对你说话的时候,是不是也总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

“你比我年纪大些,”杰克尴尬地笑了笑,“自然比我更了解姑娘家的想法。她究竟是要我做什么呢?”

威尔把内特姑娘的原话告诉了杰克,杰克的脸颊登时涨得通红。“我才不要她来教训我,”杰克忸怩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这样只会让我分心,反而更加误事。”

说完,杰克便不再说话,只顾着埋头走路。不过,细心的威尔还是注意到他加快了步伐,仿佛是有满腹的心事。当天空中最后一缕微弱的光线消失在地平线上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森林深处。他们停下来休息片刻,从口袋中拿出食物果腹。直到月亮升上天际,借着清冷的月光,他们才继续在漆黑一片的树林中穿梭,看上去仿佛是林中的幽灵。而当他们静默地在原野中穿行时,在月光笼罩之下,又仿佛发光的魔法精灵。

两天之后的清晨,克伦威尔的村民们都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什么。因为就在这个清晨,厄运马上就要降临到他们敬爱的爱丽丝小姐身上了。人们都知道,爱丽丝小姐的挚爱是艾伦·阿戴尔,然而,命运却硬生生将两个相爱的人拆散,逼迫爱丽丝小姐嫁给那个住在东方沼泽里的白发恶魔拉纳尔夫·格里斯比。

一些村民站在教堂的院子里,朝着北方的大道极目远眺,不久之后婚礼的队伍就会从那个方向走来。人们还看到,神父已经慢慢地朝着庄园主家走去,待会儿他就要陪同新娘一起走进教堂了。

“他一定是去劝慰她了,可是这种事,他又怎么能说服她!”一个怀抱婴孩的年轻女人说道,“可怜的小姐,她把艾伦·阿戴尔当做唯一的挚爱,他怎能置她于不顾!”

“今天他如果来了,一定也会丧命的!”旁边一个男人答道,“他已经是个逃犯了,如此一来,竟也成了个伤心断肠人。”

“唉,我真担心这位年轻的姑娘!”一个年轻人说道,“婚礼举行后,她一定会痛苦到肝肠寸断,恐怕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明艳照人了。”

“真是罪过呀!”一个年轻的姑娘哭泣道,“难道她的亲人中,就没有人能救她吗?”

“摩金,她的亲人都没权没势,”一个满脸皱纹的女人答道,“如果他们胆敢违背伊森巴特·勃拉姆的意愿,那么无疑就会成为猫口中的耗子。”

正说着,北方的大道上传来一阵马蹄声,接着,十个身穿制服的骑兵纷至沓来。他们的面容狰狞而冷酷,一言不发地冲进教堂的大门,随后,他们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散了围观的农奴,给自己的队伍冲出了一条路。然后,他们五人一队,分别站在教堂门廊两边,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挤在门口的农奴。

“那些令老家伙担惊受怕的逃犯,不就和这些贱民一样吗?”其中一个兵勇说道。

听罢,其余的人都大笑起来。“咱们的老领主早就因为这个漂亮的丫头倒了大霉,”另一个说道,“眼看就要到手了,他却害怕杀出什么人把她抢走!”

“唉,老头子之前已经因为她走过霉运了。”又一个说道。

“不过,一旦进了哈格瑟恩·韦斯特城堡,就不必对她有所忌惮了。再强悍的女人,老家伙也有的是办法把她驯服,他的前妻不就是这样的嘛。”

“唉,那个女人可真漂亮!她的眼睛又黑又亮,一会儿像利剑般严厉,一会儿又像婴孩般甜蜜。”

“我也记得她,”最先开口的那个人答道,“她在哈格瑟恩·韦斯特城堡住了两年,然后在一个冬天的夜晚逃跑了。天亮后,人们在格林利·麦尔找到她,而她却已经冻死了。”

“我敢说,如果你们结婚的话,肯定都是快乐的新郎!”一个看上去像是首领的人说道,“不如让那个歌手给咱们来上一曲,也好应应景儿。你,快过来!”

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高个子艺人,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他上身穿着彩色条纹紧身衣,下身是一条打着补丁的紧身裤,脖子里还用一条肮脏的丝带挂着一把竖琴。他一边朝着人群大笑,一边拨弄着挂在脖间的竖琴,听见士兵叫他,便走进教堂的大门,摘下他的天鹅绒帽子,向士兵们致敬。“尊敬的大人,有何吩咐?是要听一首高亢激昂的凯旋曲,还是一首赠给爱人的甜蜜情歌,还是说,来一首逐鹿的打猎曲?”

“只要是欢乐的歌曲,随便哪一首都行。”士兵头领下令道。

于是,伴随着几声竖琴的伴奏,歌手敞开歌喉,开始动情地演唱。他唱的是一首流行歌曲,名字叫作“伍德斯托克的玫瑰”。他是饱满的男高音,调子也很活泼欢快,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哼了起来。一曲过后,歌手又唱了一支关于婚礼的赞歌,士兵们听了颇为受用。歌曲唱完了,正当歌手提出要离开这里时,士兵首领却再次叫住了他:

“先别走,快乐的家伙,我想这里还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待会儿这里会有一位愁眉苦脸的新娘,你就用你那欢快的歌声让她高兴起来。她高兴了,我的领主也会随之高兴起来。如果今天你能让我的领主开心的话,我敢保证,你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奖赏。”

听了这话,歌手显得十分高兴,就在他张口准备唱下一首时,突然看见四个骑士朝教堂这边赶来。个头最高的那个就是拉纳尔夫·格里斯比爵士,他头发斑白,满面通红,容貌丑陋,看起来十分苍老。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淡的神情,小小的红眼睛更显得十分凶恶。他身披一件昂贵的红绸斗篷,腰间系着一条镶满钻石的腰带,腰带上还插着一柄镶满钻石的宝剑。随他而来的三个人,都是相对年轻的骑士。尽管他们衣着华丽,却是样貌低俗,举止粗鲁。其中一个,是拉纳尔夫的侄子,埃克托·哈尔利普爵士。埃克托爵士长得同样是一脸猥琐,而他的为人,简直和他叔父一样臭名昭著。

老爵士骑着马急匆匆地闯进教堂大门,显得十分焦躁不安。

“爱丽丝小姐来了没有?”他用沙哑的嗓音朝着士兵们大喝道。他那双狐狸般红色的眼睛充满怀疑,滴溜溜地看看这个,又望望那个。

“还没有,主人。”士兵头领答道。

“真是岂有此理!”老爵士厉声说道。他调转马头,怒气冲冲地到大路上左右察看,之后又看了看那些围观的农奴和远处的屋舍。“她竟敢让我等着!”拉纳尔夫嘴里不情愿地嘟囔着,“应该是她等我才对!以后她要敢对我不敬,我才要她好看!”人们能够清楚地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甚至还从他眯起的红色眼缝中,看到了流露出来的凶光。

“你是谁?”拉纳尔夫突然注意到站在他马边的歌手,厉声问道。

“尊敬的爵士大人,我名叫乔斯林,是个歌手。”歌手恭敬地答话,顺手拨弄了两下琴弦。

“一脸贱相!”拉纳尔夫不屑地看着他,“你这副样子,卖唱都不配!”

“爵士大人,我的确是个穷卖唱的。不过,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希望能用我粗鄙的歌曲,为大人您带来最大的乐趣!”歌手说着,再次用手拨起了琴弦。

“那就唱吧,混蛋,唱得好便罢,唱不好可就要挨鞭子了!”

歌手信手拨弄着两根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悲哀地游走在领主的土地上,

很久以来,对我的骑士之名不屑一顾,

我已沦为那个美人的奴仆。

彻夜难眠,扼腕长叹,

日思夜想,全付枉然,

亲爱的艾丽桑小姐,你是那么高不可攀。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就在歌手唱完这一段的时候,只听见教堂周围传来一阵阴森而轻蔑的笑声,其中还夹杂着奇怪的尖叫。人们四处张望,寻找笑声的来源,却什么也看不见。那声音仿佛就回荡在他们的头顶,可当他们抬头找寻时,只看到教堂塔楼黑洞洞的屋顶,几只寒鸦盘旋在上空鸣叫,垛口处还有几只燕子进进出出。

于是,歌手又开始唱下一段:

噢,她那冰冷的面孔折磨着我,

她金色的眼睛如同利剑穿透我心,

我是那样悲痛欲绝,茫然若失!

我已然年迈,却仍旧热爱生活,

啊,她在对我微笑,是那样迷人,

我亲爱的小姐啊,我的艾丽桑。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只听那笑声和尖叫再一次响起,其间夹杂的嘲讽意味也更为明显。拉纳尔夫盯着那个歌手,显得颇为恼怒,他气冲冲地问道:

“混蛋,是谁在发出声音?是同你一起来的吗?”

“不是的,领主大人,我一直都是孤身一人。”歌手答道。

“领主大人,教堂的塔楼上好像有个女妖。”一个士兵怯生生地说道。他的眼睛偷偷上瞄,语气中充满恐惧。

“混蛋!”拉纳尔夫怒斥道,“回去之后,我再好好收拾你!去把教堂里里外外给我搜一遍,看是不是有什么贱民藏在里面。如果发现有的话,就把他带到这儿,我要割了他的舌头!谁再敢藐视我,这就是下场!”

四个士兵跑去教堂周围搜查,其他人则去公墓搜索,唯恐有人躲在棺材里头。不过,两路人在搜查一遍之后,均是一无所获。这时,拉纳尔夫已然是怒不可遏了。他吩咐五个士兵去驱逐站在教堂门口的农奴,心中对刚刚发生的诡异事件暗暗吃惊。村民们见大事不妙,还未等士兵上前驱赶,便已各自逃回屋舍了。

“你这个混蛋!”拉纳尔夫朝着歌手咆哮道,“现在马上给我再唱一首,如果再让我听见笑声,那必然就是你搞的鬼!哼,你以为这种下三滥的小伎俩能骗得过我吗?”

“请您宽恕我吧,”歌手一副忧愁的神情,“我根本没发出任何笑声。不过,我愿意再为您献上一曲,希望以此能让您消消气。”

于是,歌手弹着竖琴,嘴里哼着调子唱:

一个神圣的使命降临于我,

我想这定是上天的馈赠!

啊,如今她与我命运相同,

我的爱人啊,我们永不分离,

直到生命的尽头,直到我一无所有,

我温柔甜蜜的艾丽桑。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北风吹啊,北风吹,

将我的心上人吹入我怀。

然而,歌声落下,又是一阵嘲弄的笑声。那声音如此剧烈,如此阴森,令所有人都为之一惊。那声音从头顶传来,人们又禁不住仰头张望,却仍是什么也看不到。倏地,笑声停了下来,不一会儿,一阵沙哑的笑声又从路那边传来。那声音慢慢地由远及近,愈来愈近,人们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那恐怖凶猛的叫声:“科尔曼·格雷13!科尔曼·格雷!”

一听到这个名字,拉纳尔夫吓得急忙后退,挥手用力把马推开,颤巍巍地倚在教堂的大门上。他攥紧两个拳头,一边用力砸门一边大喊着:“滚开!都给我滚开!别让它过来!叫神父!快叫神父过来!这里有恶灵!啊,别让它过来!”拉纳尔夫简直是怕极了,他原本通红的脸颊变得苍白,嘴唇哆哆嗦嗦,甚至开始胡言乱语。他一只手不断地画着十字,另一只手时而像是把什么东西推开,时而又捂住眼睛。周围的人看着发狂的拉纳尔夫爵士,都目瞪口呆地愣在那里。

最后,拉纳尔夫终于回过神儿来,他看到周围的人都在盯着他,神志也稍稍清醒。尽管他的身子仍在颤抖,他却一把牵过马来,跨马便朝着士兵们冲去。

“你们这群白痴!傻瓜!都还傻愣着干什么!”他疯狂地咆哮着,挥动着鞭子朝士兵们抽打。士兵们吓得纷纷躲闪,尽管拉纳尔夫命令他们谁都不许动,但是谁也不听。此时此刻,拉纳尔夫已经被气疯了,他发狂似的骑着马到处乱跑,不管碰到什么,都用鞭子一通猛抽。士兵们原本是牵着马站在一旁,如此一闹,人马纷纷乱作一团,简直就是一场混战。突然,埃克托抓住拉纳尔夫的胳膊,朝他大喊道:

“快停下!爱丽丝小姐来了!”

拉纳尔夫爵士停止发狂,朝着北面的大路张望。果然,有一队人马朝教堂这边赶来。他马上丢掉鞭子,整了整帽子和礼服,又下令让那些灰头土脸的士兵都骑上马,准备迎接新娘的到来。此时,神父和教堂的执事已经从角门走了进来,教堂的大门也全部打开,原本黑洞洞的教堂顿时敞亮起来。

拉纳尔夫看到一切准备就绪,就瞪起眼睛四处搜寻那个歌手,然而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那个混蛋卖唱的去哪儿了?”他朝另一个骑士问道。

“我也不清楚。”那个骑士答道,“我本来一直盯着他,就在刚刚混乱一团的时候,就看不着他了,恐怕他已经偷偷溜走了吧。”

“亲爱的菲利普爵士,”拉纳尔夫说道,“请你一定帮我这个忙,帮我找到那个无赖吧!如果我不能抓住他,把他碎尸万段,实在是难解我心头之恨!而且,我还要好好审问他,才能知道那个笑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可以从我这里抽两个人一起去,但是,请务必要把那个家伙找出来!一旦捉住他,立即把他抓到哈格瑟恩·韦斯特城堡,关进地牢!”

“我会按你的意思去做的,格里斯比。”那个年轻的骑士冷笑一声,“可是,如果我把人抓到了,我要你给我三样东西:猎狗亚利桑德尔,猎鹰格里普和尖牙。”

“你这个家伙!”拉纳尔夫压着怒火说道,“它们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唉,你去吧,我答应你就是了,谁让我一定得抓住那个卖唱的!快点出发吧,晚了那家伙就躲起来了。”

拉纳尔夫转身对身后两个士兵交代了几句,随后,他们便跟随菲利普爵士上路了。他们刚走出教堂的院子,就看到沃尔特·博福莱斯特爵士带着新娘骑马朝这边走来。爱丽丝小姐走在中间,沃尔特爵士和他的一个朋友分别走在两侧,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侍从和一个侍女。拉纳尔夫瞧见自己的新娘来了,他那张老奸巨猾的脸上顿时笑成了一朵花。他站在院子中间,脱帽俯首向爱丽丝小姐弯腰致敬。可是,爱丽丝小姐依旧面色苍白,愁容满面,对拉纳尔夫爵士看都不看一眼。她身穿一件华贵的绸缎白纱,脖颈上佩戴着长长短短几条珍珠项链,披在肩膀上的那件轻纱上缀满了珍珠,连那层面纱也镶嵌着金边。不过,这样一身华丽的行头,却将爱丽丝的脸色衬托得格外惨淡。她那双哀怨的眼睛,似乎一直强忍着泪花。

爱丽丝的父亲——沃尔特爵士,看起来并不比爱丽丝好多少。沃尔特爵士本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一想到他要对一个残暴的领主低三下四、唯命是从,一想到他要把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一个无恶不作的混蛋,便觉得心如刀绞,痛苦无比。强抢民财、欺压百姓、霸占农田,这些都只是拉纳尔夫犯下的滔滔恶行中的冰山一角。更有传闻说,他不仅虐待前妻,还在哈格瑟恩·韦斯特城堡的地牢里犯下了惨绝人寰的恶行。

这时,所有人都走到教堂门前,翻身下马。此时的爱丽丝小姐已经伤心过度,快要忍不住哭出来了。眼睛红红的内特走到爱丽丝小姐跟前,一边为她整理衣服,一边在她耳边悄悄地鼓励她。接着,沃尔特爵士牵着女儿的手,带她走进了教堂。他们穿过昏暗的走廊,在神坛前面停了下来。神父已经等在那里,准备要为这对新人主持婚礼仪式了。

四个士兵骑着马守在教堂外面,另外四名则跟随拉纳尔夫以及另两名骑士走进教堂。埃克托作为伴郎,随着拉纳尔夫一起走到神坛前面,其他人则原地不动地待在后面。拉纳尔夫走上前,沃尔特爵士将女儿的手放入他的手中,拉纳尔夫便马上拉着爱丽丝小姐,走到神父面前。

一些坐在长凳上的家仆开始哭泣,老神父的脸上也笼罩着一层忧伤,悲痛的心情难以平复。老神父同沃尔特爵士一直都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因此,他也是看着爱丽丝小姐长大的长辈。那时,爱丽丝小姐还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孩,是他亲自用圣水为爱丽丝洗礼,也是他教会了爱丽丝读书认字,对这个善良优雅的小姑娘,他总是疼爱有加。而此时,他却不得不违心地履行神父的职责。他翻开圣经,准备朗读上面的文字,宣布面前的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

就在这时,从教堂墙角那片阴影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男人走了过来,站在神坛前方。映着烛光,人们看到来者正是那个歌手,不过,他手中的竖琴早已换作了一柄长弓。竖琴由歌手身边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拿在手中,而这个小伙子就是吉尔伯特。

“这是一桩错误的婚姻,这个邪恶的老头子根本配不上这位美丽的小姐!”歌手大声而严肃地说道,“拉纳尔夫爵士,如果你不赶紧滚出去的话,恐怕厄运马上就会降临到你的头上!神父大人,这位小姐应该在更合适的时间,嫁给一位深爱她的男人!”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这个身着绿衣的高个子歌手。爱丽丝小姐的眼中,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彩,血液仿佛又流回了她的体内,涨红了她的脸颊。她马上把手从拉纳尔夫的手中抽出来,双手紧紧握在一起,身体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拉纳尔夫的脸上阴沉一片,他看看爱丽丝小姐,又看看那个歌手,盛怒之下,他已经气得说不出话了。

“你究竟是谁?!”他突然怒喊起来,“你这个混蛋!傻瓜!白痴!是你令小姐轻贱于我!让她再也不会嫁给我了!”

一片沉寂,无人应答。沃尔特爵士偷偷瞧了瞧歌手,无奈地摇了摇头。突然,拉纳尔夫爵士拔出长剑,猛然向歌手刺去。

“你究竟是谁,竟敢和我作对?”他朝着歌手大喊道。

然而,从漆黑一片的屋顶上,竟又传来先前那尖利的叫声:

“科尔曼·格雷!科尔曼·格雷!”

听到这个名字,拉纳尔夫的身体开始发抖。他慌慌张张地抬头张望,脸色苍白,面带惊恐。就在他仰头向上看的时候,耳边听到一阵蜂鸣声,紧接着,一支黑色的短箭飞过,正好刺穿了他的喉咙。拉纳尔夫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就重重地摔在地上,他抽搐了两下,便再也不动弹了。

在场所有的骑士和士兵都被眼前这突如其来的景象吓懵了,他们一个个瞠目结舌,竟有些不知所措。这时,歌手拿出一个号角,放在嘴边吹响,号声嘶厉响起,带着绵长的尾音在空旷的教堂里久久回响。随着这声号角,埃克托从惊愕与恍惚中清醒过来,他猛然抽出自己的长剑,一声大吼,朝歌手扑去。毋庸置疑,那个歌手正是罗宾汉。说时迟,那时快,罗宾汉也从腰间抽出剑来,同对手在黑暗中展开了猛烈的厮杀。号角的回声还在教堂里回荡,教堂外面却传来一阵武器撞击的声音。原本守在院子里的四个士兵,本就有些精神恍惚,此时更是吓得魂不守舍了。他们纷纷拔出长剑,朝着门口逃去。然而,就在他们逃出去的一刹那,门外一阵密密麻麻、如同黄蜂过境般的箭雨又把他们逼了回来。箭雨过后,四人中仅剩下一人了,其中两人已经倒地死去,还有一人身负重伤,蹒跚着逃跑了。与此同时,教堂的院子里突然冲进来十几个绿衣人。现在,教堂里总共还有五个士兵,这些人很清楚,身为拉纳尔夫的手下,一旦落入这些人手中,必然是死路一条。于是,他们纷纷扑向绿衣人,希望能杀出一条血路来逃生。绿衣人在门外奋力阻挡他们的去路,士兵们则为了活命拼命反击,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打斗。

突然,教堂侧门那边传来一声尖叫。沃尔特爵士迅速朝那边张望,发现跟随拉纳尔夫而来的其中一个骑士,竟然企图挟持爱丽丝小姐从侧门逃走。爱丽丝小姐奋力挣扎,高声求救。

侍女内特听到爱丽丝小姐的叫声,已经飞快地冲了过去。她拼命扯住那个骑士的衣服,尖叫着发出求救。此时,那骑士已经拖着爱丽丝小姐走到了门口,他转身给了内特重重的一击,内特顿时失去了知觉。紧接着,那个骑士便带着爱丽丝小姐从教堂侧门消失了。

而在这个时候,罗宾汉正同埃克托进行激战,打到最后,他一剑结果了埃克托的性命。尽管罗宾汉已经负伤,他还是飞快地朝着教堂侧门奔去。走出门,罗宾汉四下看不到任何人,便料想骑士必定是逃向了教堂的院子,企图从那里骑马逃跑。

不出罗宾汉所料,那个骑士果然打算带着新娘神不知鬼不觉地骑马逃走。他拖着不断挣扎的爱丽丝小姐走到教堂前面,发现有两个人正在那里进行激烈的搏斗。其中一个是奉命追捕歌手的菲利普爵士,另一个则很面生。不过,爱丽丝小姐一眼就看到那个人,竟激动地大喊起来:

“艾伦!艾伦!快救我!”

听到心上人的呼唤,艾伦连忙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而他这一个分心,竟让菲利普钻了空子,对他当头就是一剑。幸而杰克及时看到,他提起棒子对着敌人的肩膀猛然挥去,这才救了艾伦一命,不然的话,艾伦恐怕早已被劈成两半了。杰克这一棒子,不仅救了艾伦的性命,也为他留出了反击的时间。艾伦心里很清楚,若要从敌人手中救出心上人,就必须先解决掉眼前这个累赘。于是,他瞅准机会,直冲要害,一剑便把菲利普砍倒在地上。

不过那个挟持爱丽丝的骑士,也就是伯特兰爵士,也不好对付。他不仅身强体壮,还狡猾多端,一肚子坏水儿。他把爱丽丝小姐强行甩在马鞍上,自己纵身跳上马背,朝着院子的大门逃去。门口有两个英勇的农奴守在那里,他们看到小姐遇难,都奋不顾身地跑去阻拦。然而,他们哪里是伯特兰的对手,还不曾出手,便双双死在伯特兰的剑下。伯特兰眼见前方已无人阻拦,得意地大喝一声,他猛踢马刺,马儿迅速地奔跑起来,与此同时,他还对着已经不省人事的爱丽丝小姐一阵奚落。

突然,他感到身后有人跳上了马背,不等他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一只尖刀已经明晃晃地出现在他眼前。只一瞬间,他觉得胸口被刺进了什么东西,然后便是一阵灼烧般的剧痛。他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只剩下一片漆黑。随着身体的一阵晃动,马缰从他的手里脱落了。这时,他身后的杰克一把拉住缰绳,让受惊的马儿安静下来。待马儿立定,杰克翻身下马,把仍在昏迷中的爱丽丝小姐轻轻地放到地上。

这时候,艾伦·阿戴尔仍在同敌人交战,只见他轻轻一跃,一个灵巧的攻击便将对方置于死地。接着,他迅速赶到爱丽丝小姐身旁。为了唤醒小姐,杰克已经弄来一些凉水,轻轻洒在小姐的脸上。不久,爱丽丝慢慢苏醒,坐了起来。在知道是杰克冒着生命危险救她一命后,爱丽丝将右手伸向杰克,杰克虔诚地跪在地上,饱含敬意地亲吻了她的右手。

“杰克,”爱丽丝小姐虚弱地笑道,“你为我做出如此大的牺牲,理应成为一个自由人!我一定会告诉父亲,让他给你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听了这话,杰克简直是喜出望外,他的心情过于激动,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于是,他只能一再地重复着对爱丽丝小姐的感激之情。

这时,内特也苏醒过来,尽管还带着一点晕眩,她还是连忙跑去照顾爱丽丝小姐。罗宾汉则返回教堂,赶去救沃尔特爵士。在那里,他看到有两名绿林军在战斗中牺牲了,十个士兵中死了九个,还有一个从边门逃走了。

沃尔特父女看到对方都安然无恙,激动地紧紧抱在一起。罗宾汉走上前,对沃尔特爵士说道:“沃尔特爵士,很抱歉我自作主张插手了您的家事,让这个婚礼成了一场流血的婚礼。”

“逃犯先生,我真是谢你还来不及!”沃尔特爵士满心感激地说道。他一向豪爽耿直,能慧眼识豪杰,并且从来不以身份论英雄。于是,他接着说道:“我由衷地感谢你救了我的女儿,让她免于身陷水深火热之中。那些被杀死的骑士身后都有靠山,想必那些人也不会善罢甘休。不过,他们的死,我都会凭一己之力承担下来。”

“您是指兰比的勃拉姆领主吧?”罗宾汉说道。他的眉头紧蹙,语气也煞是严肃。

“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就是这一带的统治者。”沃尔特爵士答道,“国王的几个儿子都忙于争夺权位,国家也陷入内战危机。这个时候,软弱的人也不得不听从于那些有权有势的恶霸。”

“请听我说,沃尔特爵士,”罗宾汉神情肃穆地说道,“那些穷凶极恶的坏人终究只是少数,而拉纳尔夫·格里斯比和埃克托·哈尔利普,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两个。他们的残暴行径,已经让劳苦大众忍无可忍了。我以圣母的名义在这里起誓,如果我能在这世上多活一天,就不会再让那些恶魔继续为非作歹!我要捣毁他们的巢穴,还要让他们在我的剑下一一受死!”

沃尔特爵士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只觉得他那双黑色的眸子格外有神,仿佛眼眸深处燃烧着熊熊烈火。这一刻,他也记起了罗宾汉那些为人称颂的侠义行为。从庞特福莱科特到诺丁汉,从匹克荒原到林肯郡沼泽,罗宾汉的事迹早已传遍了整个林区。

“我会尽我所能来帮助你的,逃犯先生!”沃尔特爵士说道,“一旦时机到了,我定会助你一臂之力!不过,眼下咱们该做何打算呢?”

“沃尔特爵士,依我看咱们这样做,”罗宾汉答道,“您的女儿和她的爱人同我一起搬到绿林去住,在那里,我们可以为他们二人主持婚礼。如果您担心勃拉姆那些人会对您不利,那么也请您暂且离开这里,也搬去和我们一起同住。不过,如果您不愿离开这里,我可以派二十个手下留下来,和您一起守护家园,您看怎么样呢?”

“亲爱的好罗宾汉,如果你的勇士能助我一臂之力,那么我还是希望留下来。”沃尔特爵士答道,“假若有一天,和平之神能再度眷顾英格兰,我相信,我的女儿和勇敢的艾伦一定还会回到我的身边!”

几天以后,塔克神父在他住所附近的小教堂里,为艾伦和爱丽丝主持了神圣的婚礼。这位侠义心肠的修士着实为他们二人感到高兴,并衷心祝福他们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就在拉纳尔夫死去的当晚,伊森巴特·勃拉姆正坐在兰比魔堡里准备享用晚餐。餐桌两旁还坐着尼日尔·格里姆爵士、哈默·莫尔坦、杀手鲍德温爵士、罗杰·顿卡斯特爵士以及其他人。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些穷凶极恶的大恶棍。

“该死的家伙!”勃拉姆忍不住骂了一句,“竟然让我们等了这么久!拉纳尔夫那家伙是不是怕他美丽的新娘吃亏,才不敢带她来接受咱们的祝福?”听罢,众人大笑起来,纷纷拿拉纳尔夫打趣。

“埃克托、菲利普和伯特兰又去哪儿了?”尼日尔爵士问道,“哦,对了,他们是给咱们害羞的新郎倌儿壮胆儿去了!”

“哼!来人呐,给我上肉!”勃拉姆怒气冲冲地喊道,“拉纳尔夫那家伙要是来了,咱们非要耍耍他,还有他的新娘也——”

勃拉姆话音未落,只觉得头顶上有东西呼啸而过。哐啷啷!就在勃拉姆面前的桌子上,一支黑箭赫然插在那里,上面还系着一块羊皮纸。勃拉姆吓得魂飞魄散,他抬头望着高高的天花板,大叫起来:“快看呀!就是从那个洞里射出来的!来人呐,给我搜!务必找到那个射箭的人!”说罢,他连忙起身,急匆匆地逃走了。士兵们接到命令,开始对整个城堡进行彻查。

尼日尔·格里姆从桌子上拔下箭,取下那张羊皮纸,仔细瞧了一会儿。纸上面写的都是些人名,有的是红色的,有的是黑色的。不过,他从来没读过书,一个字也不认得。不一会儿,勃拉姆怒气冲冲地回到席上。他气得满脸通红,嘴里咒骂着那帮一无所获的手下。

“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莫尔坦问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名字在上面?”

勃拉姆早年做过修士,晓得识文断字。他看了羊皮纸一眼,顿时面容紧绷,那张脸因愤怒而变得扭曲起来。

“你们来看,”他说道,“竟然有一股势力在和我们作对!在这张羊皮纸上,我们那些已故的同伴的名字都是用鲜血写成的,快来看,上面有罗杰·隆尚和伊沃·拉维纳尔的名字,后面紧跟着就是拉纳尔夫·格里斯比、埃克托·哈尔利普、菲利普·斯克卢比和伯特兰·诺伊尔,全部是用鲜血写的!拉纳尔夫、埃克托、菲利普和伯特兰已经被杀死了!”

“这太奇怪了!”不知谁说了一句,在座的骑士们已经吓得脸色苍白,不知所措地看着彼此。甚至有一两个人开始在胸口画着十字,默默祈祷起来。

“这上面,还有咱们的名字。”勃拉姆接着说道,“咱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名字是黑色的。不过,每个名字下面却画着一条红线!”

勃拉姆沙哑地冷笑起来,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盯着在座的每一个人。他捡起那支箭,仔细打量,那是一支很结实的短箭,箭柄和箭羽都呈现出黑玉的颜色。

“这一定是罗宾汉那个草寇的伎俩!”勃拉姆冷冷地说道,“那个狂妄的蠢货,想靠这个方法吓唬咱们,哼,这个不要命的家伙!他自以为能扳倒我,竟不想想我是谁!我,兰比的领主,罗杰·勃拉姆的孙子!当年祖父在世的时候,光他的名字就足以让四十个城堡的领主闻风丧胆!看来,我对那个逃犯还是太过仁慈了!这次,我要置他于死地!伙计们,咱们不妨设下圈套,一旦罗宾汉被关进地牢,咱们就可以好好儿折磨他了!”尽管勃拉姆不停地发出吼叫和发疯一样的冷笑,这顿晚餐仍旧是在死气沉沉的氛围中结束了。

第二天,罗宾汉带领绿林军行侠仗义的事迹被传得很远很远,与此同时,乡间还流传出古怪的传说。有人说,当罗宾汉和神父打算从教堂里把拉纳尔夫的尸体移走时,那具尸体竟然不见了。人们还说,就是那个发出古怪笑声的魔鬼,一箭要了拉纳尔夫的性命,也是它,带走了拉纳尔夫的尸体。

一个住在哈格瑟恩·韦斯特附近的农奴,还向人们讲述他那天的遭遇:那天傍晚,太阳已经落山了,他才急急忙忙往家赶。借着暮色,他看到一具尸体被什么东西抬着穿过了沼泽地。他觉得好奇,就走上前去瞧个仔细。吓!那东西除了两条腿,别的竟什么也没有!不用说,那就是沼泽恶魔,是要把他那邪恶主人的尸体带回家去。

不过,最奇怪的事发生在那天晚上。那一晚月亮很圆,哈格瑟恩城堡的士兵们都等着拉纳尔夫爵士和他的新娘回来。突然,远处的荒原里传来一阵嘶厉可怕的笑声,人们循着笑声望去,远远望见一个火苗在跳上跳下。火苗里显现出很多小小的人影,燃烧到最后,那火苗竟燃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堆!看到这一幕,人们不知所措,只知道在胸前一遍又一遍地画着十字。那里的士兵之前就听说过,在城堡周围那片长满杂草、怪石遍布的荒原上,潜伏着可怕的鬼怪。于是,士兵们连夜守在那里,不料就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看守的士兵突然感到一阵困倦,竟和城堡里的人一起沉沉地昏睡过去了。

等他们醒来时,竟发现自己身处火海之中,凶猛的火焰在灼烧他们的脸颊,滚滚浓烟遮住了他们的视线,连呼吸都感到十分困难。眼见大事不妙,他们慌忙爬起来,在浓烟里横冲直撞地寻找出口。可令他感到绝望的是,几乎所有的门窗都已经从外面反锁了。于是,那些一生都不曾有过怜悯之心的人们,此刻在熊熊烈焰之中,才想到乞求上天的怜悯和宽恕。然而善恶终有报,这些坏事做尽的人们,再也无法求得上天的原谅了。

待到天明时分,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哈格瑟恩城堡已经成为一片闪烁着零星火光的废墟。周围村子的男女老少都闻声跑来围观,无论是谁,都对眼前看到的一切唏嘘不已。这些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穷人们,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因果报应,恶人真的得到了恶报。那些曾经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的坏蛋,如今再不会蹂躏他们的身体、践踏他们的灵魂了。

拉纳尔夫爵士的奇怪遭遇被传得越来越远,十里八方的人们听了,无不打心眼儿里高兴。那个作恶多端的坏家伙,竟然不明不白地死于一双无形的手。而他的城堡,也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摧毁殆尽。只要一想到这些,人们便更加相信,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伊森巴特·勃拉姆和他的同伙儿无意中听到了这些传说,心里怕得要死,脸色也因为愤怒而变得乌青。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都会特意叮嘱守卫士兵,要格外留心城堡上下。他们骑马的时候,也是左顾右盼,时刻警惕。在他们当中,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不再走林路了。后来,亨利国王逝世,狮心王理查德14继位,并带领十字军开始东征。在那些邪恶的领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跟随国王去了东部。不过,勃拉姆留了下来,等待转机的出现。

而现在,整个英格兰没有谁是比杰克更幸福快乐的了。是啊,他已经成为了自由民,开始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了!杰克每天干活的时候,嘴里都吹着口哨或是唱着歌,满心都是欢喜的感恩之情。一方面,他感谢上苍为他的命运做出的安排;另一方面,他只要一想到爱丽丝小姐靠自己的力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心中便充满了难以名状的喜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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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尼斯戴尔的营地里,罗宾汉和他的手下正等着享用午餐。他们面前的空地上架着锅灶,美味的食物在铁锅里沸腾,柴禾燃烧的噼啪声和开水煮沸的咕噜声此起彼伏,交织成悦耳动听的乐章。当厨子打开锅灶时,煮熟的鹿肉和脆皮馅饼香飘四溢,挑逗起人们最敏感的味觉神经。

不过,罗宾汉却是个例外。侦察兵一早来报说,路上不像有来人的样子。顿时,他也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说真的,如果没有个陌生人坐下来陪他喝上一杯,他也真就没什么胃口了。

罗宾汉看了看躺在旁边磨箭的约翰,思忖片刻,然后开口说道:“约翰,你带着威尔和马奇去趟赛尔斯高地。那个地方地势相对较高,从那里,你们或许能观察到更远处的情况。如果逮到什么人,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地位有多高,都把他带来见我。”

小约翰听罢,兴高采烈地拿起弓箭,叫上威尔和马奇,然后便一起出发了。他们一路上在林间穿行,没过多久,便来到了一片高地。十年前,曾经有两个自由民生活在这里,一个叫沃尔加,另一个叫拉斐。他们在这片土地上耕种田地,饲养牲畜,日子也过得其乐融融。然而有一天,兰比城堡的伊森巴特打此地路过,看中了这块土地,并且将其强行占为己有。这两个有着丹麦人血统的农民无法容忍这种强盗行为,他们奋力抵抗,誓死保卫家园。可是他们终究是寡不敌众,不仅被强行拽出家门,还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和庄稼被一把火烧为灰烬。在争斗过程中,沃尔加被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沦为了兰比魔堡的奴隶。拉斐和他的两个儿子也成了俘虏,后来在树林中侥幸逃脱了。据传,拉斐曾发下毒誓,总有一天他会以牙还牙,不仅要杀死伊森巴特,还要一把火把兰比魔堡焚毁。在这片空地上,如今还能看到那两间石屋,只不过是些断壁残垣罢了。

“还记得沃尔加和拉斐吧。”小约翰说道。他们路过残破的房子时,窗前高高的杂草正随风摇曳。

“唉,当然记得啦,”马奇和威尔纷纷感慨道,“他们也是个可怜人,总有一天,我们会为他们报仇的!”

他们边走边聊,在穿过一条铺满树叶的小路后,便来到一条高高凸起的大路上。这条路是八百年前由罗马人修建的,至今仍然作为主干道供人们行走。最终,他们在一个五岔口处停了下来。这儿的地势很高,小道的交叉口处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四周都是向下走的斜坡。因此,他们可以从这里远眺连绵起伏的林海。约翰三人东张西望了一番,但一个人影儿也没见着。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向北部的深谷里张望,竟惊喜地发现有人正打那里经过。那人骑马沿着左侧的林荫道缓缓前行,估计是往七英里之外的庞蒂弗拉克特去。

那个骑马人右手握着长矛,身上穿着盔甲,看样子像个骑士。他的头一直低垂着,不知道在沉思些什么。当他靠近些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脸色黯淡无光,一脸的忧郁分明可见。他是如此失魂落魄,以至于只有一只脚蹬在马镫上,另一只脚随意地晃在外面,任凭马镫在脚上碰撞。

小约翰疾步走上前,张开双臂,单膝跪在骑士的马前,说道:

“骑士先生,欢迎您来到绿林!我们的首领已经等了您三个小时,看不到您,他都不肯吃饭呢!”

“你们的首领在等我?”骑士惊奇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约翰,“他是谁,绿林好汉吗?”

“他叫罗宾汉,”小约翰答道,“他很希望今天能跟您共进午餐。”

“我听说过他,”骑士说道,“他勇敢正义,是个好人。虽然我打算在饭前赶往布莱斯,但我还是愿意去见见他。可罗宾汉并不认识我,他又怎么会一直等我呢?”

“我们的首领在吃饭时,得有旅人陪酒,不然就吃不下饭,这是他的老毛病了。”小约翰笑道。

“恐怕我不能让你们的首领尽兴了。”骑士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一会儿,骑士就随约翰三人来到了巴尼斯戴尔营地。罗宾汉见状随即起身,仔细打量着骑士说道:

“欢迎您,骑士先生,请您今天和我共进午餐吧!”

“谢谢您,好心的罗宾汉,”骑士答道,“愿上帝保佑你和你的弟兄!”

水和餐巾被呈了上来,罗宾汉和骑士洗完手后,便坐下来用餐。午餐极为丰盛,有面包、红酒、鹿肉、鱼、烤鸭和松鸡,除此之外,还有炖卷心菜。骑士显然很享受他面前的食物,吃得津津有味。罗宾汉也没有问骑士姓名,他每次都是等客人吃完饭后,才向客人询问一番。酒足饭饱之后,他们又把手洗净,罗宾汉这才笑道:“骑士先生,这顿午餐您还满意吗?”

“很满意,好心的罗宾汉!”骑士感激地答道,“说实话,我已经三个星期没有吃过如此丰盛的大餐了。”

“那就好。”罗宾汉继续笑道,“不过,天下可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我不得不向您收取一些过路费了。”

“我的好罗宾汉,”骑士苦笑着,“我已经身无分文,实在是没法儿付钱给你了。”

“得了吧,”罗宾汉不屑道,“您可是有封地的骑士!跟我说实话吧,您的鞍囊里都有些什么?”

“里面最多有十先令。”骑士沉重地叹了口气。

“哦,原来如此啊!小约翰,”罗宾汉突然下令道,“去搜搜这位骑士的鞍囊,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小约翰听到命令,迅速跑去了。

罗宾汉转头又对骑士说道:“如果您说的都是实话,我不会拿您一分钱。如果您需要钱的话,我甚至可以借给您。”

没过多久小约翰就回来了,他对罗宾汉说道:“主人,我在鞍囊里只找到了这十先令。”说着,他把那枚硬币放在手心,呈给罗宾汉看。

“快把酒杯满上,诚实的人!”罗宾汉说着,也把自己的酒杯倒满,同那骑士互祝平安。

“这太奇怪了,”罗宾汉不解道,“看您的衣着如此单薄,我还从没见过哪个骑士像您这样寒酸。请告诉我实情吧,我保证不会泄露给他人。您生来就是骑士呢?还是出于什么原因扮成了骑士?或者,您是多管闲事,反而把自己的财产搭进去了?还是说,您本就是个败家子,把自己的财产都挥霍光了?”

“你刚才说的这些都不对。”骑士感伤地说道,“我的祖辈世代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安稳地生活,他们一直捍卫着家族的尊严,长达百年之久。但是,你也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不幸。一个人陷入不幸,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是因为上天要改变他的境遇。以前,众所周知,我拥有四百镑的家产。而如今,除了我的家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您怎么会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呢?”罗宾汉问道。

“因为我儿子杀了一个人。”骑士答道,“那本是一场公平的决斗,但死者家属有权有势,他们就是想借此机会让我破产。我已经赔偿了他们很多钱,但他们索要无度,我只好把土地抵押给了圣玛丽修道院。他们同修道院沆瀣一气,一早就算计着要侵吞我的财产,让我身败名裂,只不过是在等待时机罢了。这一点,我早就心知肚明。如今我被他们抓住了把柄,他们也乐得看我对他们跪地求饶。不仅如此,连我的乡邻也受到了他们的威胁恐吓,以致没有人敢借钱给我。如此一来,我就再也无法赎回我的土地了。”

“请相信我,”罗宾汉捶了一下大腿说道,“尽管圣玛丽修道院那个胖院长狡猾多端、坏事做尽,可我从来就没有怕过他!现在请告诉我吧,您一共欠他们多少钱?”

“四百镑。”骑士伤心地答道,“我已经给了他们四百镑,可他们还想再要四百镑。因此,我才不得不向罗伯特院长抵押了房产。如果我明天不能把赎金凑齐,我就会失去所有的土地。”

“如果您失去了土地,下一步您又是怎么打算的呢?”罗宾汉问道。

“我已经想好了,到那时,我就去参加十字军。不过,我现在还得去趟圣玛丽修道院,告诉罗伯特院长我没有钱赎地了。”骑士起身要走,似乎话已说完。

“骑士先生,”罗宾汉追问道,“就没有朋友肯帮您吗?”

“朋友!”骑士苦笑道,“我富有的时候,我的朋友都口口声声地说他们是如何爱我。可是,当他们得知我需要帮助并且我的敌人势力强大时,他们就对我避之不及,唯恐我向他们求助。”

听了骑士遭遇,小约翰和威尔流露出同情的眼神,马奇转过身,偷偷地抹着眼泪。这位骑士看起来是那么高贵,那么悲伤,以至于这些绿林好汉都想为他出一份力。

骑士起身告辞,罗宾汉忙追过去,说道:“别急着走啊,请再把酒杯斟满吧!我说骑士先生,如果现在有人肯借钱给您,您有没有什么人能为这笔债款做担保呢?”

“根本就没有人,”骑士虔诚地说道,“除了造物主,我一个朋友也没有。”

“别开玩笑了,”罗宾汉说道,“我是问,您有没有自己的朋友,可不是指上帝。上帝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但他可不能替您还债。”

“好罗宾汉,”骑士说道,“我说的可是真心话!除了耶稣和慈爱的圣母,我实在是没有朋友了。”

“您说得也对!”罗宾汉又捶了一下大腿,“我看呐,即使寻遍全英格兰,也找不到一个比圣母玛利亚更好的担保人了。从我第一次祈祷开始,她就没有辜负过我。来吧,约翰,”他转身对小约翰说道,“去密室取四百镑来。记得把每个钱币都检查一遍,确保每一枚都完好无损。只有这样,才能让罗伯特院长挑不出一丁点儿毛病,而我们的朋友才能保住他的土地。”

小约翰带着马奇和威尔一起去了密室,他们取出四百,用布包裹好,然后由小约翰把钱交到罗宾汉手上。

“骑士先生,”罗宾汉把布包交到骑士手上,“这里有四百,您先拿这些钱去应急。我相信有圣母玛利亚的担保,您在一年零一天之后,一定会把钱还给我的。”

骑士接过罗宾汉手里的钱,热泪顺着他消瘦的脸颊落了下来,他激动地说:“您的德行实在是太高尚了,我从未想过,有人能一下子借给我这么多钱!好罗宾汉,谢谢您的救命钱!一年零一天之后,我一定将钱款悉数奉还,一定不会让您因缺钱而吃苦头!您可能不知道,我的儿子对您也是钦佩有加。之前,我就是从他那里,听过不少关于您行侠仗义的故事。如今眼见为实,即便用尽了溢美之词,也不足以表达我对您的敬意!”

“您的儿子是谁呢,骑士先生?”罗宾汉问道,“他又在哪里见过我呢?”

“我儿子叫艾伦·阿戴尔,”骑士答道,“您曾经多次帮他,最重要的是,您还帮他找回了他的心上人。”

“见到您真是太荣幸了!”罗宾汉紧紧握住骑士的双手,“艾伦跟我说起过他苦难的父亲,也提起过您被罗伯特院长设计陷害的事。但是,我竟没想到您就是赫布兰德·特拉密尔爵士本人!赫布兰德爵士,我非常荣幸能帮助您!作为艾伦的挚友,我也十分乐意尽我所能,为朋友和朋友的父亲略尽绵力!另外,我想再多问您一句,既然您也受到过兰比强盗的迫害,如果有机会能推翻魔堡、消灭仇敌,到时候,您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吗?”

“乐意之至,”赫布兰德爵士坚定地说道,“不只是为我自己,也为了那些被恶魔压迫和剥削的穷人们。我发誓,在这件事上,我会全力支持你。任何时候,只要你需要我,我必定会倾囊相助!”

同赫布兰德爵士说完话后,罗宾汉从他那堆华丽的服饰里,挑了一件装饰精美的骑士服,送给了赫布兰德爵士。然后,又为他拿出一副崭新的马刺和马靴。当赫布兰德爵士上马准备启程的时候,罗宾汉甚至又给他换了一匹更快更强壮的马。

赫布兰德爵士出发前,含泪谢过了罗宾汉,并一再感激他的善举。罗宾汉说道:

“如果一个骑士没有侍者和护卫,独自骑行反而有失体面。我会把我的一个手下派给您差遣,让他陪您一起去圣玛丽修道院。这样,他不仅可以服侍您,事情结束之后,还可以向我汇报事情进展的情况。约翰,”他把自己最得力的助手叫过来,“你去领一匹马,跟赫布兰德爵士一起去,记住要做得像个侍从的样子。回来之后,再如实向我汇报。”

“谢谢你,好罗宾汉!”赫布兰德爵士微笑道,“我以圣母的名义发誓,一年零一天后,我一定会好好儿报答你的!”

“再见了,爵士阁下!”罗宾汉紧握着赫布兰德爵士的双手,“当您不再需要约翰时,把他还给我就行啦!”

小约翰骑着马跟在赫布兰德爵士后面,这一路上,他为赫布兰德爵士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出发前,其他绿林军都建议赫布兰德爵士要好好儿管教小约翰,他们还善意地开玩笑说:“约翰可是个调皮的家伙,可一定得盯紧了他!”

赫布兰德爵士和小约翰沿着僻静的林间小路骑行了一段时间,其间他们谈论了许多罗宾汉做过的善事。赫布兰德爵士最后说道:

“虽然我会尽全力帮助罗宾汉推翻魔堡,可是兰比的恶势力异常强大,我真担心这并非我们能力所及。伊森巴特·勃拉姆狡猾奸诈,又颇晓战术,恐怕在作战方面,罗宾汉要略逊色于他。”

“这一点,我倒不担心。”小约翰笑道,“我的首领英明神武,而且他有神灵护佑。危急之时,他总是受到圣母玛利亚的特殊关爱和眷顾,因而可以所向披靡,百战百胜。”

“这话倒也没错,”赫布兰德爵士思忖着,“圣母玛利亚的祝福,可抵得上一个连的兵力。只是勃拉姆的邪恶势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他带领着兰比的强盗四处劫掠,东到顿卡斯特,西至兰开斯特。居住在这一带的人们,因为害怕惹来灾祸,对他们也是唯命是从。我真担心,不等我们采取行动,魔堡的人就已经一早得到消息了。”

“唉!”小约翰伤心地叹了口气,“那些恶魔总是将伤痛和死亡强加给渴望和平的人们,长久以来都是这样。但是,我不想就这么认命,而且我相信,他们的气数也快要尽了。每个村子里,都有人正忍受着那些恶棍带给他们的伤害;每个庄园或城堡里,也总有一些人为他们的残暴行径感到羞耻和痛心。我坚信,我的首领总有一天会揭竿而起,到那时,从这儿到兰卡斯特的每一个热爱和平的人,都会站出来追随他。只有将那些恶魔都消灭干净了,才能让这片土地重归和平与宁静。”

“圣母保佑,但愿如此吧!”赫布兰德爵士叹道,“咦?你看前方那个人,他身后跟了一群人,那些人似乎要对他不利。”

约翰和赫布兰德爵士向前方仔细张望,不远处的确有五六个人走在路中间。他们又靠近了些,看到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几乎全身赤裸,双手举着一个十字架。他的身后跟了五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柄利剑。

“那个举着十字架的人,应该是个犯了重罪的罪犯。”小约翰解释道,“而那些持剑的人,应该是这个罪犯曾经加害过的人。他们现在要把那个罪犯驱逐出境,所以才这样一路监视他,以免他逃跑了。我的上帝啊,瞧他那举着十字架的样子,真像个十足的恶魔。”

赫布兰德爵士和小约翰骑着马,很快便赶上了前方的人群。走近之后,他们看到那个罪犯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衣,没有系腰带,也没有穿鞋袜,那光头光脚的样子,如同要上绞刑架一般。不过,他的模样的确很邪恶,一侧的脸颊上还横着一道疤痕。跟在他身后的,是五个市民,其中一个看似颇有些威严,应该是这几个人的首领。赫布兰德爵士礼貌地向他们询问这个犯人究竟犯了什么罪,那个首领说道:

“此人是个恶棍,更是个杀人犯,他的名字叫理查德·伊尔比斯特。就是他,杀死了我们慈爱的父亲。我们一共兄弟三人,家住庞蒂弗拉克特。在那里,我们的父亲有自己的一爿小店。平时,我们的父亲爱听旅行者的故事,也喜欢跟参过战的人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这个卑鄙小人,并且听他讲了很多神奇的冒险经历。父亲很喜欢这个人,他甚至不顾我们的反对,硬把这个无赖带到了家里。可是这个伊尔比斯特,他竟然忘恩负义,不仅偷走了父亲所有的积蓄,还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他杀害了。我们忍无可忍,一路上都在追杀他。可是,他却逃到圣米迦勒教堂寻求庇护。后来,他在神父面前发誓要改过自新,并且永远离开这个国家。现在,我们就是要送他去格里斯比港登船。”

从这五个人看那罪犯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们实际上巴不得他逃走。只要他露出一丝逃跑的迹象,他们就有正当的理由立刻将他杀掉。当然了,如果他们现在就杀掉这个恶棍,也没有人会阻拦,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要了他的命。可是,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他们必须尊重这个恶棍曾经发过的誓言。

这个伊尔比斯特,其实就是当初那个假扮成乞丐、差点让罗宾汉一命呜呼的人。只是小约翰从未见过这个人,所以并没有认出他来。他仔细看了看伊尔比斯特那张凶残的脸,也注意到他在看另外五个人时,流露出凶恶狡猾的眼神。

于是,小约翰对那五个人说道:“我给你们个忠告吧,对这个无赖,一定要格外留心。我刚刚瞧见了他的眼神,只怕他现在已经藏了一肚子阴谋诡计。一定要千万小心,切记切记!”

同约翰和赫布兰德爵士一直谈话的,是三兄弟中最年长的哥哥。他一贯都是固执己见,更讨厌听取区区一个路人的劝诫。于是,他不耐烦地说道:

“我不需要任何劝告,而且,我也很清楚该怎么处置一个无赖。如果这个恶棍想要耍花招,恐怕在他采取行动之前,他自己就已经没命了。”

小约翰微微一笑,不再多说什么。他和赫布兰德爵士继续赶路,走出一段之后,赫布兰德爵士说道:“那个强盗杀人犯,我是见过的。在法国吉索尔的时候,他胆大包天,竟然跑到国王的寝宫去偷盗,结果被当场抓获了。当时,他被判处了绞刑,而且是立即行刑,可是后来不知他耍了个什么样的花招,竟然从执法官手里逃脱了,而且是逃得无影无踪,根本没人能找得到他。这个家伙满脑子都是鬼花招,当真是不可小觑!”

“此人的确是一脸狡诈,刚刚我也看出来了。”小约翰说道,“如果刚刚那五个人还是固执己见的话,恐怕要有人在那恶棍手中丧命。”

小约翰同赫布兰德爵士一路上不再多言,在黄昏时分,他们平安抵达约克郡。他们是最后两个进城的,刚一进城,高高的城门就被卫兵关闭了。随后,他们住进了一家不错的旅馆,吃过饭后,便各自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圣玛丽修道院的会堂里聚集了教堂里所有的主事。坐在首席上的,是罗伯特院长,他的脸凶狠通红,肥厚的嘴唇微微翘起,嘴角被脸颊上的肥肉连带着耷拉下来,连下巴都被挤出了两个。坐在他旁边的,是修道院的主教。他平日里做了许多好事,看上去也是温和慈善,同罗伯特院长的飞扬跋扈,形成了鲜明对比。

今天是佃户来缴租金或税款的日子,因而在他们面前的桌上,堆了很多羊皮纸。罗伯特院长身后站着几个人,静候着院长发布指令。桌前还坐着两个修道士,他们一直埋头伏案,不知在写些什么。院长的右边坐着一位皇家法官,他是途经此地,顺便再以国王的名义捞点油水。席间还坐着两个骑士,约克郡的郡长也到场了。

很多人走进来,用钱或者货物缴纳租金,还有一些人,对院长控诉着管家对他们的欺凌。前来控诉的人络绎不绝,令人不得不惊叹,原来圣玛丽修道院竟有这么多领土,领土之上,又有这么多严厉的管家。对于这些控诉,尽管好心的主教有心要询问一二,罗伯特院长却是充耳不闻。

“真是一群爱发牢骚的无赖!”院长不耐烦地说道,“省点儿力气吧,我的主教,有时间还是多做些祷告吧!我宁肯放手让那些管家们去处理这些事,也比什么都不懂却乱管闲事的好。”

“可是,毕竟那些人都告到管家们头上了。”主教说道,“依我看呐,咱们也不得不顾及修道院的名誉,不得不保全圣母玛利亚的颜面,更何况,咱们这间修道院还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呢。所以呢,我认为咱们应该好好儿调查一下,如果真是我们的人犯了错,那他们就应该受到惩罚。”

“如果依你的方法去做,”院长嘲笑道,“恐怕咱们很快就变成穷光蛋啦!那些无耻的佃农索要无度,难道说咱们都要满足他们吗?别再啰嗦啦,我是这里的院长,我知道该怎么做!”

这时候,一个高大威猛的骑士大步走进会堂。他面相凶狠,身上穿着锁子甲,腰间悬挂着一把剑。他蓬乱的黑发上戴了顶天鹅绒帽子,进屋时,帽子被他摘了下来。他身后还跟着一名随从,扛着他的头盔和笨重的狼牙棒。罗伯特院长连忙从座位上起身,笑着迎接道:

“哈,尼日尔爵士,您果然如约而至啦!您认为那个威利斯戴尔的骑士会在这最后一日爽约吗?”

“我觉得,咱们今天就能看到他向咱们讨饭吃的样子!”尼日尔·格里姆狡黠地笑道,“咱们还可以看到,他若想包庇那个孽子艾伦·阿戴尔,就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哼,如果我抓不着那个卑鄙的小子,那就让他的老子来替他还债吧!”

“我听说,他的儿子和逃犯罗宾汉往来颇为密切。”皇家法官插嘴说道。接着,他又对约克郡的郡长说道:“你身为郡长,必须采取强硬手段,铲除这帮盘踞在巴尼斯戴尔的毒蛇!他们不仅杀死了拉纳尔夫爵士,还纵火烧掉了他的城堡,简直罪大恶极!”

“法官阁下,请恕我直言,”主教毅然说道,“如果真有这样猖狂的逃犯,我们断然不敢包庇。只是他所做的那些事,在过去几年间,国内的男爵贵族们不也都干过吗?可他们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尼日尔·格里姆恶狠狠地看了主教一眼,几句诅咒从他那红胡子里冒了出来。那位皇家法官气得干瞪眼,却无言以对,他心里很清楚,这人说的是实话。像勃拉姆和尼日尔这样有权有势的骑士,这几年间确实是作恶多端,只是他们凭借自己的财富和势力,从没受到过惩罚罢了。

为了缓和气氛,罗伯特院长忙插嘴道:“不过,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如果赫布兰德爵士今天没有带来那四百镑赎金的话,他就会失去土地,他子女的继承权也将被彻底剥夺了。”

“如今天色尚早,才过了半天而已。”主教说道,“如果他真的失去了土地,那就太令人惋惜了。他的儿子在一场公平的决斗中杀了伊沃爵士,你们却趁机如此陷害他。他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可怜人而已,你们何必做得这么绝情!”

“你这个多事的家伙,总是跟我对着干!”罗伯特院长那肥大的脸被气得通红,“我还没说什么,你就在那儿喋喋不休!”

“我不过是说句公道话,就事论事,不针对任何人。”主教不以为然地说道。

这时候,修道院的库管员走了进来,他是专门负责给修道院供给粮食的。他身躯肥硕,满面油光,那些由他管理的食物,仿佛都被他偷吃了似的。没走几步,他就喘起气儿来,边喘边笑道:

“哈哈!如果赫布兰德爵士不能交出那四百镑,今天就是他丧失土地的日子!我敢打赌,他准是一气之下把自己吊死了,绝对不会来了!哈哈,他的土地是我们的了!”

“我赞同你的说法,”皇家法官说道,“那个骑士今天是不会来了。别忘了,你们贷给他的四百镑里,有一部分是我借给你们的。如果他真的交不起赎金,那么我应得的就该多得多,毕竟他的土地可比那四百镑贷款值钱多了吧。”

“您说得对,”罗伯特院长忙说道,“除了复仇而来的尼日尔爵士,我们都可以分得那块土地。”

“现在,诸位不妨先用餐吧。”库管员说完,便引着众人走向宽敞的大厅。人们依次落座,开始享用丰盛的大餐。美味的食物被盛进银质的餐具中,然后由衣着华丽的侍从一一端到他们面前。他们算准了赫布兰德爵士没钱还债,于是在进餐期间说说笑笑,很是开怀,心里却盘算着如何瓜分那块土地。

就在他们用餐的时候,赫布兰德爵士走进了大厅。他没有穿罗宾汉送给他的精美华服,而是穿着一件又破又旧的衣服,看上去仿佛已陷入极度的贫困之中。小约翰跟在他身后,穿着一件带补丁的脏上衣和一条破裤子,样子像个寒酸的侍从。

“上帝保佑你们!”赫布兰德爵士说着,单膝跪在地上。

罗伯特院长看他贫困潦倒的样子,显得十分高兴。

“神父大人,按照您的吩咐,我来了。”赫布兰德爵士继续说道。

“你带够赎金了吗?”罗伯特院长尖声问道。

“一个便士也没有。”赫布兰德爵士摇摇头,伤心地说道。

院长笑得更开心了。“你真是个倒霉鬼!”他嘲笑着,然后举起酒壶,对皇家法官说道,“法官先生,咱们喝一杯吧!我想,咱们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

他们干了杯中的酒,罗伯特院长又转向赫布兰德爵士说道:

“既然没钱还债,那你还来这儿做什么?”

“神父大人,我想恳求您,再多给我些时间吧!”赫布兰德爵士伤心地说道,“我已经很努力地筹钱了,只要您再给我四个月,我一定会筹齐了这笔钱给您的!”

“我说伙计,期限已经到了,”皇家法官语气轻蔑,“既然你没钱,就必须抵押土地。”

“行行好吧!”赫布兰德爵士苦苦哀求,“法官先生,我的朋友,请让我免于遭受忍饥挨饿的命运吧!”

“我是你的朋友,也是罗伯特院长的朋友,”皇家法官冷冷地说道,“对于你们之间的恩怨,我只能公平对待。如果你没有钱,就必须失去土地。这就是法律,我只能照章执行。你听明白了吗?”

赫布兰德爵士又转向郡长,说道:“尊敬的郡长大人,您能替我向院长求情,多宽限我些时日吗?”

“不,”郡长语气冰冷,“我不会——也不愿意。”

万般无奈之下,赫布兰德爵士只得又转向罗伯特院长。

“我请求您,尊敬的院长大人,”他央求道,“帮帮我,施恩于我吧!求您保住我的土地,等我筹齐了钱,一定会马上还给您!从此之后,我必定对您忠心耿耿,听从您的调遣!”

“我的上帝啊!”罗伯特院长此时颇有些恼怒,“你说的这些蠢话,完全是在白费口舌!我告诉你,你可以再去占领别的土地,但是,你现在的土地已经归我了!你休想再打它的主意!”

“你曾经对我许诺过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赫布兰德爵士苦笑一声,“说真的,现在才是真正考验这友谊的时候!”罗伯特院长恶狠狠地盯着赫布兰德爵士,他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被提及这些往事。

“滚出去,你这个混蛋!”罗伯特院长怒道,“今天你还不上赎金,就别想要回你的土地!滚出去吧,你这个骗子!快滚出我的大厅!”

“是你在胡搅蛮缠,罗伯特院长!”骑士怒吼着从地上起身,“我不是什么骗子,一直都是个讲信义的人。我征战过很多地方,在沙场是出生入死,冲锋陷阵,保卫过亨利国王、法兰西国王和日耳曼国王。我所到之处都备受赞誉,只有在这里受到了污蔑和诽谤,罗伯特院长!”

那位皇家法官显然是被赫布兰德爵士的话打动了,他也觉得罗伯特院长的做法有些欺人太甚。于是,他转向罗伯特院长说道:

“不如你再给他一些补偿,让他痛痛快快地放弃那块土地的产权吧。”尼日尔·格里姆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低声对罗伯特院长说道:“什么都不给他!”

“我就再给他一百镑吧。”罗伯特院长不情愿地说道。

“不不,给他两百镑吧,那块土地至少也值六百镑呢!”皇家法官劝道。

“哈,我的上帝呀!”赫布兰德爵士冷笑一声。他阔步到桌前,目光逼人,面前的敌人被他挨个儿扫了个遍。“你们对付我的阴谋,我一早就知道了!”他朗声说道,“你们这些腐败肮脏的修士,日日夜夜都垂涎着我的土地!你们是那么贪得无厌,一心只想着吞并更多土地,让更多的人沦为你们的奴隶,这样,你们就可以对他们肆意妄为、横征暴敛了!你,尼日尔·格里姆,我知道你是想为自己的亲人报仇。可是,那场决斗是公平的,你的亲人是死有余辜!不过我也知道,你向我复仇的主要原因,不过是知道了我的儿子受罗宾汉庇佑,你没胆子跟罗宾汉较量,才转而向我这个没权没势的老头子报复!但是我告诉你,你的末日就要到了!至于你,罗伯特院长,这是你要的四百镑!”赫布兰德爵士说罢,便从怀里抽出一个布包,把里面的金币全部倒在了桌上。

“拿走你的金子吧,尊敬的院长,”他嘲笑道,“希望这些钱能拯救你不朽的灵魂!”

主教带着两个修道士走上前来,他们数了数金币,发现正好够数。于是,主教马上开了收据,并亲手交到赫布兰德爵士手上。这个时候,罗伯特院长坐在原处一动不动,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羞愧地什么也吃不下去了。其他人的脸色也不好看,这突然扭转的局势,令他们感到很不是滋味。尼日尔·格里姆气得满脸通红,他咬紧下唇,恶狠狠地盯着赫布兰德爵士。赫布兰德爵士也大胆地同他对视,坦坦荡荡,毫不避讳。

“尊敬的院长先生,”赫布兰德爵士扬起那份收据,“我已经兑现了诺言,缴付了全部债款。现在,我要收回那块你们讨论了很久的土地了。”

说完,他昂首阔步地走出大厅,小约翰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他们骑马回到旅店,匆忙换了身衣服,吃了几口饭,便骑马出城了。他们一路西行,赫布兰德爵士恨不得马上飞回家,告诉他亲爱的妻子这一路的奇遇,当然也少不了对罗宾汉千恩万谢一番。

当他们离开约克郡,在树林里走了几英里后,小约翰说道:“赫布兰德爵士,那个坐在院长旁边的骑士一直目露凶光,咱们最好留心,不要被人暗地里伏击了。”

“如果只是尼日尔·格里姆自己,我倒是不怕,”赫布兰德爵士答道,“也不怕任何一个骑士和我单打独斗。不过,兰比的骑士都极具报复性,他们习惯于三五成群地出击。你的话很有道理,我定会当心的。绿林好汉,我们就此分别吧,路途辛劳,我不想再拖累你了。”

“不不,”小约翰答道,“在把您安全护送到家之前,我是绝对不会离开您的!首领说过,我是您的随从,所以我会留下来协助您,直到送您到家为止。”

“你为人忠诚,是条好汉!”赫布兰德爵士感激道,“我会回报你的,不过可能没办法给你钱财。”

“谢谢您,赫布兰德爵士,我并不需要这些回报。”小约翰笑道,“不瞒您说,我已经准备好大干一场了。我总觉得,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遇到一些对手,否则我便看错了那骑士眼中的杀气。”

小约翰相信,尼日尔·格里姆在赫布兰德爵士放下钱袋的时候,就已经起了害人之心。他担心赫布兰德爵士会在某个地方遭遇袭击,甚至还有可能被仇杀。

每当走在狭窄的路上或穿过浓密的树林的时候,他们都格外警觉地留意着四周,不过,他们最终还是平安地走出了森林。临近傍晚时分,他们来到一片荒野中,这一路上也没有敌人的影子。但是,他们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这一带正是兰比的强盗们活动最为猖獗的辖区。于是两人快马加鞭,想在天黑之前到达斯坦摩尔镇。

这一路上,他们很难碰到什么人。有时能遇到一两个牧羊人,偶尔也会遇到几个干完农活儿的佃农。有一次,他们看到远处有人打猎。还有一次,他们遇到一个商队。后来,他们登上了一条又长又险的陡坡,那条路通往一座名叫“冷厨岭”的山脊。山顶上有一片冷杉林,由于常年受强风摧残,冷杉的树梢都被吹得倒向一边。

就在他们拖着疲惫的马匹,快要达到山顶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灌木丛里嗖地射出一支箭。那支箭撞到了小约翰挂在膝边的圆盾上,然后掉在了地上。小约翰低头看了看,发现是一支黑色的短箭,顿时,他意识到是凯特在向他发出警告。他对几步之外的赫布兰德爵士喊道:“爵士阁下,留心树林!”他话音未落,冷杉林里就冲出来一个披坚执锐的骑士,他骑着马,径直朝赫布兰德爵士冲去。就在这时,道路的另一边,又冲出第二个骑士,他手持狼牙棒,骑着马朝小约翰逼近。这条路陡峭险峻,那两个伏击的骑士企图凭借猛攻,将目标撞倒在地上。不过,赫布兰德爵士和小约翰已然做好了防范,随时准备还击。赫布兰德爵士自打听到了树丛里的箭声,就已经将长剑和圆盾分别拿在手中。所以,当第一个骑士向他冲过来的时候,他就用圆盾抵御了长矛的攻击。那骑士扑了个空,身体也因用力过猛,大幅度向前倾斜。赫布兰德爵士顺势对着他的脖子猛砍过去,那骑士顿时从马背上滚了下来。骑士的马儿受了惊吓,发疯似的往前跑。可怜那骑士的马刺还挂在马镫子上,于是他被马儿拖在后面,随它一路去了。

转眼间,第三个骑士也从树林里冲出来,挥舞着长剑,朝着赫布兰德爵士飞奔而去。赫布兰德爵士的处境十分危险,一方面,他必须控制住胯下的马匹,防止马儿在陡坡上滑倒,另一方面,他还要想办法抵挡敌人的攻击。

与此同时,小约翰的处境也同样不妙。从树林里冲出来的第二个骑士对他一上来就是猛攻,他根本没有时间抽出圆盾进行防御。一记狼牙棒重重地打在他的臂膀上,顿时,那只臂膀便在剧痛之下使不上力了。无奈之下,约翰只得拼命挥舞着手中的剑,尽量保全自己。然而,他的对手从头到脚都有重铠甲覆身,胯下又有良骑相助,约翰只能步步防守,却伤不到对方一丝一毫。那骑士的狼牙棒一次又一次朝约翰挥来,每一次都是要置他于死地,约翰只得用圆盾抵御攻势,苦不堪言。不仅如此,对手的烈马也气势汹汹地朝着约翰的马儿逼近。约翰暗觉不妙,照此下去,用不了太久,他就会被对方打落下马。

突然,骑士那只挥舞着狼牙棒的胳膊,在空中骤然停住,身体似乎也跟着颤抖了一下。一声低沉的呻吟从他的面甲里传出,那只狼牙棒猛然坠地,他的身体也随之晃动起来。约翰定睛观瞧,发现在那骑士腋下,竟插着一支黑色的短箭。由于射程较短,那箭已经深深刺入了骑士的肌骨之中。小约翰朝箭射来的方向望去,看到路边不远处有一个榛树丛,在枝叶间明灭可见的,不正是凯特的身影吗?不过,此时的凯特一改往日温和的神色,只见他目光如炬,神情肃穆,脸上带着一种可怕的宁静。

只听咕咚一声,那骑士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便再也不动弹了。他的马儿守在他的尸首旁,吓得瑟瑟发抖。那个同赫布兰德爵士打斗的骑士看到同伴身亡,也不敢继续恋战。他狠狠踢了一下马肚子,沿着陡坡俯冲下去,一溜烟儿地朝着兰比城堡的方向逃去了。赫布兰德爵士受了伤,眼见对手逃跑,也只得就此罢休。

不过,凯特却没有罢休。他迅速穿过大路,一个猛子扎进树丛中不见了。

“那是谁?”赫布兰德爵士看到凯特,禁不住问道,“他也是来偷袭咱们的吗?”

“不不,”小约翰答道,“那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刚才如果不是他一箭要了那个混蛋的命,恐怕我此时已经性命不保了。”

“这个骑士又是谁呢?”赫布兰德爵士边说边走到骑士尸首旁边,掀开他的面甲。“我的天呐!”他惊叫道,“这竟然是尼日尔爵士!”

“如此一来,这世上又少了一个恶棍,”约翰说道,“或许是少了两个也说不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脖子上挨了一剑的家伙,现在也应该死了。即便他没有被剑砍死,也会被马拖死的。”

“你帮我跑一趟吧,约翰,”赫布兰德爵士说道,“你去找找那个骑士的尸首和马匹,找到了就带到这儿来,我要给这两个骑士一个体面的葬礼。而且,从法律上来讲,他们的马具和马匹,应该是归我们所有了。”

约翰按照赫布兰德爵士的吩咐去做了。他大概走了半英里,就发现那匹马正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而那个骑士的尸体则被甩在几码地之外。约翰将那骑士的尸体放到马背上,带回了赫布兰德爵士那里。然后,他们将尼日尔的尸体放在另一个马背上,便牵着马朝一个小教堂走去。他们大约走了一个钟头,便来到了教堂。由于看管教堂的修士碰巧不在,他们便将两个骑士的遗体放在神坛上,脱下他们的铠甲,为他们进行了最后的祷告。

待葬礼结束之后,他们把两套铠甲放在马背上,便带着两匹缴获而来的马儿,寻找投宿的地方去了。第二天,赫布兰德爵士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城堡。他的妻子和家人见他平安归来,自然是欣喜不已。赫布兰德爵士向家人讲述了这一路的奇遇,并且着重强调自己是如何在罗宾汉的帮助下凑足了赎金,又如何在小约翰的护卫下成功脱险。他的家人自然是对小约翰不胜感激,不仅热情地招待了他,还由衷地希望他能多住几天。可是,小约翰急于回到首领身边,第二天便向赫布兰德爵士夫妇辞行了。赫布兰德爵士的妻子朱迪思夫人,给他准备了满满一袋肉,还将一枚金指环赠予他。赫布兰德爵士则为他置备了一匹壮马,又将尼日尔的盔甲和马匹折算成黄金,如数交给他,并称这是他应得的战利品。最后,赫布兰德爵士握着他的手,嘱咐道:

“亲爱的约翰,你和你的首领都是我父子二人的挚友,你们对我们的恩情,我们一定永世不忘!请代我向罗宾汉转达,就说我赫布兰德向苍天保证,一年零一天之后,我一定会把借来的那些钱如数奉还!到时候,我还要再给他送上一份大礼!还有就是,如果有一天约翰伯爵谋反篡位的话,定会给国家带来战火和灾难,百姓们也一定会需要罗宾汉这样的好汉,拯救他们于水火。到时候,如果罗宾汉需要什么帮助,就请他尽管开口,我必定会倾囊相助!”

约翰向赫布兰德爵士允诺会把这些话转达给罗宾汉,然后便告辞上路了。他这一路上顺畅无阻,最终平安地回到了营地。

就在赫布兰德爵士和小约翰被伏击的那个傍晚,那个侥幸逃脱的骑士,带着一身伤痕,回到了兰比魔堡。他虚弱地让守门士兵为他降下吊桥,然后骑马冲进城堡,径直闯入了大厅。彼时,伊森巴特正与其同党在大厅开怀畅饮。

“这不是伯纳德·布雷克爵士吗?”在座的骑士看着马背上那个摇摇晃晃的身影,感到万分惊诧。

“尼日尔爵士和皮特爵士在哪儿?”伊森巴特大怒道。他的心底萌生出的恐惧,令他十分不悦。

“他们死了!给我拿、拿酒来,我、我累死了。”伯纳德气若游丝。透过面甲,人们可以看到他苍白的脸庞。

人们将一杯酒递到伯纳德手上,并帮他取下盔甲。伯纳德脸色苍白,身上伤痕累累,他伤得着实不轻,全凭一副好底子才能支撑到现在。他把那杯酒一饮而尽,然后又让人倒了一杯。

“赫布兰德杀了皮特爵士,”伯纳德继续道,“我看到尼日尔爵士也跌下马背,应该是被那个逃犯杀死了。”

一时间,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突然,一个士兵急匆匆地跑进来,将一支黑色的短箭放到伊森巴特面前的桌子上,回禀道:“主人,这是刚刚从铁闸门外射进来的,差点儿射中我的脑袋!而且,我们根本看不到是谁射的!”

伊森巴特瞥了一眼那支箭,脸色愈发阴沉下来。原来,在那支箭的箭柄上,共有七条刻痕,而且全部被涂成了红色。

“给我抓住他,快!”伊森巴特恶狠狠地命令道,“那个射箭的混蛋一定还没有走远,给我搜,把他带过来!”

接到命令后,骑士们便率领几十名兵丁前去捉拿要犯。一时间,城堡里变得骚动起来,城门吊桥上不时传来隆隆的脚步声。兰比城堡前面本是一片相当空旷的空地,人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那个弓箭手是如何逃过守城士兵的眼线,不仅来到城堡脚下,甚至还射了一箭。兵丁们在城堡方圆半英里内进行了搜索,可是连那个弓箭手的影子也没看到。

随着天色渐晚,沉沉的暮色吞噬了整个城堡,士兵们的搜索也不得不中止下来。他们三三两两地返回城堡,向领主们汇报了搜索的情况。当最后一拨士兵进入城堡后,吊桥也被升了上来,吊桥铁链被吱吱呀呀地卷在滚轴上,发出刺耳的声音。随着哐啷一声巨响,铁闸门被轰然放下,那巨大的震动令塔楼也随之晃了晃。这时,从护城河上漂着的一小片水草下面,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仔细观察过四周后,他异常谨慎地钻出水面,唯恐城楼上的士兵听到哗哗的水声。这个人,正是凯特。此次,他是遵照罗宾汉的吩咐,前来探查魔堡的情况。为了保持弓箭干燥,他把弓箭藏在这片水草丛里,以便随时使用。

凯特抬头仰视着这个硕大黢黑的城堡,城堡的每一个城垛上,都透着火把的光亮。每当有士兵从城垛旁经过的时候,他们的头盔就在火把的映射下,泛出暗哑的光芒。凯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士兵,箭始终搭在弦上。他希望有哪个士兵能走到城垛旁,抻着脑袋向外望一望,这样,他就有机会再放上一支冷箭了。不过,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始终没人向外看。凯特也只得松开弓箭,不情愿地离开了。

“已经死了七个了,”他喃喃自语道,“不过,活着的也还很多。哼,杀人者,人人得而诛之。他们不配受到人们的同情和怜悯!”

凯特走得很慢,他不时地回过头,看着身后那个星火点点的庞然大物。突然,他一路小跑起来,大约跑了一英里,便来到树林边缘。凯特在漆黑一片的树林中继续穿行,高大的树木在他身旁闪过,终于,他在一棵最大的橡树脚下停了下来。接着,他并不急着爬上树干,而是像只野兽一样,在四周观察了好一会儿。直到听不到任何动静,他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爬上了那棵高大的树木,转眼间,便消失在茂密的枝叶中。他越爬越高,待他爬到树冠顶端时,宛如到达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只有无尽的夜色和连绵的树冠,微风轻轻拂过,枝叶沙沙作响,宛如耳语一般。凯特待的地方是三个巨大的枝桠间,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树巢,里面堆满了芳香的蕨草。凯特转身俯视着自己的来路,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在清风中微微摇摆。越过成片成片的橡树林,凯特远远地看到,兰比魔堡耸立在漆黑的苍穹之下,星星点点的火光围绕着城堡轻轻摇曳。夜更深了,倏地一下,城堡上的火光暗了下来。

凯特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挂在树枝上晾干。然后,他伸手在蕨草下面摸出一些食物,便大嚼特嚼起来。不过,他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魔堡。当城堡的火光都渐渐熄灭,凯特便蜷缩在树巢里,闻着蕨草特有的芳香,沉沉地睡去了。在这恬静的夜晚里,清风徐来,树叶沙沙作响,宛如一首仲夏摇篮曲,在温柔婉转地低吟浅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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