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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3册)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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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3册)pdf/doc/txt格式电子书下载

推荐语:上中下精准修订全译本限量珍藏版!推理迷协会推崇的版本,收录全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作者:(英)柯南·道尔(ArthurConanDoyle),邵海夫译

出版社:北京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4-09-01

书籍编号:30190475

ISBN:9787511345646

正文语种:中文

字数:976086

版次:1

所属分类:小说-悬疑小说

全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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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福尔摩斯的名字,早已为全世界家喻户晓,很多人甚至认为他是现实世界中的侦探,而不知道他只是作品中的人物。也不知道英国伦敦虽然有贝克街,却没有221号B座,更不会有一位福尔摩斯先生住在里面。后来,由于这部小说太畅销,产生的影响太大,伦敦市政当局才打造了这处住所,并使之成为伦敦著名的观光旅游景点之一。今天,很多人到伦敦旅行,都会慕名来到这处寓所参观,以至于那里每天都川流不息。


众所周知,在早期的欧洲侦探小说中,出现了两位杰出作家,同时也由他们塑造出了两个脱颖而出的角色。其中一个,是法国小说界元老莫里斯·卢布朗,他创造的人物叫亚森·罗苹,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大盗,也被很多人看作反面角色。而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不仅是绝对的正面角色,而且知名度显然要高出不少。后来,日本动漫界还以福尔摩斯为原型,打造了深入千家万户的卡通形象——柯南。


实际上,福尔摩斯从民国初年就已经“来到”中国,最早由中华书局翻译成书,当时还是文言文版本。随后一经刊印发行,这本小说立即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几度脱销,甚至一度出现了以福尔摩斯为招牌的“赝品”著作,并且在最疯狂时可达数十种之多。这一情况,虽然在质量上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打了折扣,但是在知名度上,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使福尔摩斯一度成为我国知名度最高的“外国人”。在无数人眼中,福尔摩斯就是智慧和侦探的代名词,甚至被视为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很快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


如今我们都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他的写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但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在了我们的脑海里——他形容消瘦,目光犀利,鹰钩一样的鼻子下面,总是衔着一支烟斗。思考问题的时候,他眉宇紧锁,不愿搭理人,口中却不停地喷云吐雾。他思考或工作起来夜以继日,直到思路豁然开朗,又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在第一次见到作者在作品中的虚拟身份华生时,福尔摩斯一语道破天机,说出了华生是从阿富汗归来的事实,之后的解释更是缜密非常,丝丝入扣。


对此,我们不得不感谢作者建立在推断法则上的故事情节,我们从中不仅能够看到侦探小说的玄妙,同时也能够看到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比如,福尔摩斯的侦探身份属于半警察性质,形势使然,他总会受理一些警察无法处理的案件,不管是他们不屑处理,还是不能处理,这些案子最终都交到了福尔摩斯手上,并且由他处理得很好。为此,福尔摩斯和警察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矛盾,以至于他们相互鄙视,又不得不相互依赖。虽然双方最终有和解的趋势,但这种矛盾关系始终贯穿着全文,表达了作者对于当时英国警察制度甚至英国社会的不满。


在行文方面,作者是极为严谨的,似平淡无奇,实则暗潮涌动。阅遍全文,不禁让人感到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并且没有一处不合理的地方。而缺乏逻辑性,也正是很多推理侦探小说的硬伤,它们往往情节曲折离奇,回想起来却没有基本的逻辑思维,如同影视剧“穿帮”一样令读者难以接受。本书中的所有案件,不仅逻辑缜密,而且伏笔不断,最终的分析推理过程,更是常常让人拍案叫绝。比如福尔摩斯和他的哥哥在窗子里分析过路人时,几乎说出了陌生人的私密问题,但随后的分析又完全可以支撑他们的结论。以至于书中提到的很多识人技巧,被人们广泛运用到了现实生活当中。


总而言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仅是一部完美的剧集,也是一座知识的宝库,更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读完这本书,我们会意识到知识和智慧的关系,以及它们的重要性,借此深刻体会到学习的伟大意义,从而最终成为一个独具智慧的人。接下来,就让我们翻开这本书卷,来领略这位“英国侦探”的超凡本领和传奇人生吧。我们能够从中领略到的,将不仅是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情节,还有智慧、勇气和正义碰撞出来的璀璨火花。

福尔摩斯档案表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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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1册)


Part 1 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是亚瑟·柯南·道尔第一本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annual》)。它的推出以及一系列传奇的开始奠定了一个在世界文学史上颇受争议,也颇为有名的人物的地位。


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 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随后便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课程。在那里读完所有课程以后,我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这样一来,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便听说自己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到敌境腹地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掉队的军官追赶而去,最终平安抵达了阿富汗首都坎达哈。在那里,我找到了自己所属的部队,并马上投入到新的工作当中。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甚至灾难。被转到巴克州旅任职后,我和这支部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激战。此役当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忠勇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扔到马背上,并安全地把我带回驻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士兵手中了。


这伤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更使我疲弱不堪。很快,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幅好转,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可以到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因为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精神恍惚。庆幸的是,我最终恢复了神智,并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的我身体十分虚弱,医生经会诊后,最终决定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就这样,我乘坐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运送回国。一个月后,我便在朴次茅斯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糟糕透顶,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假期,使我渐渐养好了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因而得以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1)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伦敦吸引,进而陷入了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里。我当时住在伦敦河边的一家公寓,每天的生活既难受又无聊,钱一到手就花光了,远远不够支付我的日常开支。因此,我的经济状况越来越糟,这让我渐渐恐慌起来。不久之后我就意识到,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大城市,移居到乡下去。或者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并且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以确保生活能够继续。最终,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


几天之后,我去克莱梯利安酒吧喝酒,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居然是斯坦弗,我在巴茨医学院工作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中,居然能碰到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当初,斯坦弗和我并非特别要好,但现在他乡而遇,彼此都热情地打起招呼。狂喜之余,我邀他到侯本餐厅吃午饭,然后同车前往。


车子辚辚穿过伦敦闹市街头的时候,斯坦弗很惊异地问我:“华生,你近年来都在做什么?看上去面容可真憔悴。”


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叙述了一遍,话还没有讲完,车子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以后,不无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回答说:“先找个住处,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我不禁问道:“前一个是谁?”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他今天早晨还在唉声叹气,因为找到了几间好房子,租金却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合租人。”


我说:“太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很好,比独自一个人住强多了。”


斯坦弗举起酒杯,又是惊异地对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就不会这样想啦。”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也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在思想上有些古怪——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因为他是一个学医的人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难懂。但是他也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这些足以让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要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对方是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的一些事情。既然你自己愿意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然后又盯着他问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事迹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近于冷血的程度。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吃。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想要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座大医院的侧楼。这是他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上了白石台阶,进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椅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伏在案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我想,即使发现了金矿,他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儿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说,“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这无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刚工作的那张桌子前。“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说:“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的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溶液中,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容器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的,兴高采烈地问我,“您看怎么样?”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原创木液的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因为血迹在干了几个钟头以后,显微镜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的确是这样!”


他像是得到鼓励似的继续说:“许多刑事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如果罪行发生几个月后才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说完之后,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惊异地说:“我向你祝贺。”


福尔摩斯说:“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么他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像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作‘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气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我要跟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房,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凭我自然发展,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彼此了解对方的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究底,我不禁笑了起来,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天籁一般地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是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要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漫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二 推断法则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谈到的贝克街221号B座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通透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也让人感到愉悦。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立即成交,租下了这房子。当晚,我就收拾行囊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便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作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具体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工作起劲儿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他会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里,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甚至一动不动。每逢这个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嗜好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福尔摩斯的兴趣,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剂,但动作却异常娴熟、精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极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并时刻设法攻破他绝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匮乏。而且除非天气特别晴和,否则我的健康情况不会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也没有什么好友来访,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福尔摩斯身上的秘密产生了极大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设法解开这个秘密上。


福尔摩斯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证实了这一点,同时也验证了斯坦弗的说法。他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而在研究这些东西,也不想采用任何一种途径,来使自己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中,他的学识也确实异常渊博,因而他往往语出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确切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如此辛勤地工作,以便获得一些确切的知识。因为对于那些漫无目的、无书不读的人而言,知识的建立很难精益求精,因为他们根本不愿在许多细节上花费过多精力。


而福尔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识匮乏,也正如他某些方面知识丰富一样令人惊讶。比如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哪些事情?最让人惊讶不已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的太阳系构成学说全然不解。在这19世纪,对于一个有文化的人来说,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这样的怪事简直令人难以理解。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说:“你要知道,人的脑子本来就像一间空着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破烂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被挤出来,或者和许多无用信息掺杂在一起,取用的时候,必定会感到困难。因此,一个会工作的人,在选择把哪些东西装进他的小阁楼时,总会非常小心。基本上,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内容外,什么都不会装进去,并且对于那些有用的内容,也会非常有条理。如果你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时,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了。所以,你要记住,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说:“这与我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还想问他具体的工作是什么,但从他的神态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也会引起他的不满。于是,我便把刚刚的谈话梳理了一遍,想从中得出一些可供推论的线索。福尔摩斯说他不愿追求那些与自己无关的知识,那么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的学科一一思索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列举下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包括: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菪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比较有限,但偏重于实用,比如他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在散步回来后,他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写完这张纸条,我觉得很失望,随手把它扔在火炉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全部结合起来,以便找到一种对口的职业,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为妙,因而始终不能弄清这位老兄在搞些什么。”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那的确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的出奇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为我拉过几首门德尔松的短歌,以及一些他个人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在他独处的时候,就难得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哪怕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但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致使然,我就无从判断了。对于这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厌烦,如果他不是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小小的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福尔摩斯也像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来自社会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瑞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很像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有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乘务员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我允许他使用起居室招待客人,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去。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他常常向我道歉,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直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自己的职业,必定是出于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向我谈到了这个问题,从而打破了我的这一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早了一些,出屋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好用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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